劉佩亞率省政府第三督查組開展河道采砂整治專項督查(圖)
劉佩亞率省政府第三督查組開展河道采砂整治專項督查(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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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8-02 07:12:00來源:省洞工局作者:李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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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31日,省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劉佩亞率由省水利、財政、物價部門組成的省政府河道采砂專項整治督查第三組,採取明察與暗訪相結合的方式,對衡陽、益陽、常德、張家界四市河道采砂整治工作進行了專項督查。 本次督查是根據省政府的統一安排和部署進行的。為了搞好這次督查,省政府早在七月中旬就以湘政辦明電〔2012〕139號向各市州人民政府及省直有關單位下發了「關於開展河道采砂專項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明確由省政府辦公廳、省交通運輸廳和省水利廳相關負責人帶隊,有關部門參加,分成三個組在7月中下旬對全省河道采砂專項整治工作開展一次督查。為確保督查取得實效,省河道采砂整治辦公室制定了詳細的督查實施方案,省政府余愛國副秘書長還專門組織召開了督查組成員碰頭會,研究提出了四條具體措施:一是掛牌督辦。督查發現市、縣未完成省政府確定的整治目標或存在嚴重涉砂違法行為的,將對有關市、縣實行掛牌督辦。二是領導約談。掛牌督辦的市、縣在規定期限內未整改到位的,由省政府分管領導約談市、縣政府主要負責人;三是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內容。本次督查和督查後掛牌督辦等情況將納入省政府對市州政府績效考核內容,視工作成效及整改落實情況予以打分。四是與水利項目審批和計划下達掛鉤。通過督查、掛牌督辦、領導約談後,仍不能完成省政府目標任務的,對該市、縣水利項目暫停審批,並相應核減該市、縣水利建設資金計劃。 督查活動結束後,將由省水利廳收集整理各督查組督查情況,形成督查報告報省政府。 督查組聽取衡陽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河道采砂整治情況彙報 督查組查看衡陽湘江河道采砂整治現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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