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關係與幸福人生】
夫妻關係亦稱婚姻關係,是指男女在心理上互相傾慕的基礎上,在一定的社會文化背景制約下發展成的社會關係。在婚姻和血緣關係的基礎上,以多種功能構成的社會生活單元即家庭。在現實生活中,愛情、婚姻、家庭三者聯結為一個整體,良好的夫妻關係是每個丈夫和妻子生活質量不斷提高的保證,也是人生幸福、家庭幸福的重要基礎。
根據國內外有關婚姻質量的研究,雖然影響婚姻質量的因素很多,但歸根結底,夫妻雙方的心理因素對婚姻質量的影響最為重要,這種影響最直接、最全面、最持久。那麼,影響夫妻關係的主要心理因素有哪些?研究表明:影響婚姻質量的心理因素比較複雜,且各人不同,歸納起來以下幾個因素則比較突出,這就是:
1.認知因素。即夫妻怎樣認識自己、認識對方、認識夫妻關係及婚姻家庭中的各種人和事。夫妻的認知水平越高,越能客觀地、積極地、多角度地分析判斷評價一切,從而有利於夫妻關係的融洽和不斷發展。
2.情緒情感因素。良好夫妻關係需要雙方保持穩定而積極的情緒,有熱情和激情激勵自己和對方,能理解對方的心情,也能控制管理自己的心情。否則,夫妻一方或雙方情緒波動、情緒消極、情緒生活以自己好惡為中心,對自己情緒毫不控制,胡亂髮泄,或壓抑孤僻,則會干擾和破壞夫妻關係。
3.人格因素。健全的人格,如樂觀、開朗、自尊自信、獨立性、熱愛人生、有理想和追求,有奉獻精神,責任心強、自律性強,富於人性味、善解人意、謙遜等,對夫妻關係最具有建設作用。相反,如當事夫妻中一方或雙方人格問題多,或病態人格,如自我為中心、悲觀、偏執、妒忌、自卑或狂妄、心胸狹隘、霸道蠻橫、衝動、脆弱等等,這些對夫妻關係的殺傷力是最嚴重的。
4.行為因素。行為健全者有助於夫妻雙方關係的融洽。相反,不良行為對夫妻關係會構成慢性侵蝕作用。常見的行為問題有:行為粗俗、說話辦事讓對方不舒服或出語傷人;行為習慣不良,如不講衛生、作息無常、吸煙酗酒、亂花錢;再如逃避性行為,不管家、不管父母、不管孩子,將責任一股腦推給對方,遇到困難繞著走;再如品德性行為,如吃喝嫖賭、花心出軌,不講信用等;還有攻擊性行為,如家庭暴力、動輒打罵對方、打罵孩子,破壞東西等。諸如此類行為最易引起雙方摩擦,若當事人堅守不良行為不改,輕則夫妻衝突不斷,重則導致婚姻解體。
心理健康的男女,會在婚姻生活中不斷增強自己的魅力,同時積極發展、管理和經營婚姻,從而促進家庭和諧,提升幸福指數。
摘至《「和諧家園」人口文化科普系列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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