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是冰冷的鐵----案例判決看人性
06-09
法律不是冰冷的鐵---案例判決看人性一、布魯塞爾的判決上世界八十年代,在比利時的布魯塞爾發生了一個案件:一名女子半夜不慎掉下涼台摔成重傷,一名過路的男子路過時發現了傷者。這名男子洗劫了毫無反抗能力的受傷女子,然後,又不忍女子傷重而亡,於是,報了警後離開。但是,事情的經過被附近的監控攝像頭拍了下來,於是,警方成功抓獲了這名男子,並予起訴。經過長達四周的激烈辯論和商討後,法庭作出了該男子無罪釋放的判決。當時,法官給與的判決宣言是這樣的:每個人的內心都有脆弱和陰暗的一面,對於拯救生命而言,搶劫財物不值一提。雖然單純從法律上說,我們不應該為了一個人的善行而赦免其犯下的罪,但是如果判決他有罪,將會對整個社會秩序產生極度負面的影響,我寧願看到下一個搶劫犯拯救了一個生命,也不願意看見遵紀守法的無罪者對於他人所正在受的苦難視而不見。以上這個判決,我們感到布魯塞爾的法官不僅僅是忠實於法律,更要忠實於社會。二、柏林的判決即便是職責,你也有罪,因為你可以打不準。1990年10月3日,分裂了近半個世紀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合併,而柏林牆是在1989年就拆除了。守衛柏林牆的東德士兵因槍殺翻越柏林牆的人被統一後的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起訴。士兵感到茫然,因為他當時是履行政府的職責。他找了律師,律師也為他做了無罪辯護:守衛柏林牆,射殺翻越者是一個士兵執行政府賦予的職責,與本人犯罪無關。但是聯邦法庭還是判決他有罪,並判了徒刑。判決的理由是:守衛柏林牆是在執行政府的職責,但是,翻越者罪不至死。對翻越者開槍是政府賦予的職責,但是,生命是至上的,你可以選擇開槍打不準,不可以直接射殺生命。因為開槍打不準同樣可以執行政府賦予的職責。因此,在你執行政府賦予的職責的時候,直接射殺生命,所以,你是有罪的。這個判決我們感到了任何時候執法都應該保持人性,人道。執法有度,執法同樣需要體現人性。近期,反腐步步深入,人心大快。但是,我們的司法是否也能體現人性的一面,還是把法律看成一塊冰冷的鐵?也讓人深思。看看我們舉世矚目的高鐵成就,再看看鐵路官員的貪腐案件,這些官員是一邊做著高鐵的專利技術整合研發,促進高鐵的快速發展,一方面又暴露了人性脆弱陰暗的貪財,貪圖享樂的腐敗一面。我們看到那些腐敗官員也是在高鐵試車過程中,站在第一線參加試車的。他們對高鐵的熱情投入可見一斑。如果這些人不是腐敗的貪官,而是廉潔的,但是平庸的官員,只知道穩穩噹噹的做官,沒有理想的藍圖和宏偉的規劃實踐,沒有全國鐵路的大面積改擴建,沒有如今高鐵的全新面貌的快速發展,我們又該作何感想呢。有些判決成全了法律,卻違背了情理,或多或少的也冷落了人心。有些清官不干事也是事實。有個省部級官員,轉做了幾個省的第一書記,後來進了政治局常委,前些年退下來後,自己出了書,也在一些雜誌上看到了他的為官清廉的事迹,大家都很感動。但是,看看他工作過的崗位上做出什麼成績了嗎?國家的發展壯大,還是需要干實事的官員,而不是為了做官而做官,為了清廉而清廉。我們的法官判決不僅要忠實於法律,更要忠實於社會。讓法律也溫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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