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聲帶也不一定要歌唱
時光不饒人,連《六人行》中嬌俏的「瑞秋」——珍妮佛·安妮斯頓都已經45歲了,前幾天看到她接受電視節目採訪,那曾經保持了二十多年的苗條身材,也稍見豐滿。
安妮斯頓對此很坦然,「如果我是個超級苛刻的人,那麼我會希望自己的體重再減輕5磅。但是,在我這個年齡想要達到這個標準是比較困難的。」雖然曾經被選為全世界最美的五十人之一,她還是不願意採用技術手段來保持容顏,即使在競爭如此激烈的好萊塢。相反,她非常尊重那些能優雅面對老去的女人,並願意效仿她們,「我有幸得知像格洛麗亞·斯坦能這麼棒的女性,從來沒有動過她的臉。」
安妮斯頓所崇拜的格洛麗亞·斯坦能是個深具傳奇色彩的人物,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她就是事實上的美國婦女運動領袖,「通過在運動中增添旨在改變社會的優雅和世故風格,她使激進變得時髦。」
斯坦能出生於1934年的俄亥俄州,從小生活在一個自由主義精神濃郁的家庭中,早年跟隨四處巡遊的父親過著不斷遷居的生活,母親是位受過良好教育的新教徒,也是本地區的女權主義運動領袖,這令她從童年開始就極為推崇自由,敢於質疑權威,喜歡不受束縛的生活。
她最初的理想是當一個舞蹈家,上了六年的舞蹈學校,還贏得了當地電視舞蹈比賽。與麥當娜一樣,她常常夢想自己成為紐約的一名搖滾舞星。父母離婚之後,這個願望被迫擱置,她只能留下來照顧精神狀態不穩定的母親,轉攻學業,1956年以優異成績畢業於史密斯的政治學系。
畢業後,斯坦能拿到了兩年期的印度學習獎學金,在加爾各答和德里大學學習。印度的貧困現狀和女性地位的悲慘令她深為震驚,首次燃起了她的政治熱情,她與「激進人文主義者」一起遊行,寫自由評述文章和印度概覽書《一千個印度人》,還加入一個爭取財富分配平等而戰鬥的小組,從此步入激進事業生活。
1960年,斯坦能來到紐約,開始寫作生涯。作為一名自由撰稿人,她專門採訪社會名流,為《先生》、《魅力》、《時髦》、《紐約時代》、《世界主義者》、《麥考爾》和許多其他刊物寫文章,正是這段經歷讓她開始關注性別歧視和女權問題領域發起進攻,她逐漸從輕鬆地時尚話題轉向嚴肅的政治問題。
彼時,美國女性地位依然不受重視,在一個婦女組織舉辦的抗議1968年紐約阿爾巴尼的流產聽證會上,一位修女和14個男人為一個婦女是否應該允許對意外懷孕進行流產來論證,而沒有一位當事者女性被邀請在聽證會上發表這一純粹「婦女問題」的意見。是斯坦能挺身而出,不惜公布自己曾經流產的深痛隱私,出來代表那些想流產或已流產過的婦女的利益。
上世紀60年代,在她和一些婦女代表的積極爭取下,美國《民權法案》通過了關於禁止僱用員工時的性別歧視的條例,為女性爭取到了同工同酬、平等受教育的機會、免於性騷擾,及安全合法的墮胎權。70年代,她與阿布朱格、切索姆和弗萊丹等婦女領袖一起組建全國婦女政治政策委員會,鼓勵婦女競選政府職位。她隨後又成為婦女行動同盟的創建人,主張消除非白種人非中產階級男女與社會、經濟中的歧視。
在斯坦能之前,那些激進的女權主義者往往仇視男人、行事粗魯、反叛性強,這極易招來男權當權者的反感。而斯坦能則正相反,她具有出眾的外表,充滿女性魅力,口才出眾,舉止談吐很有教養,以爭取同情、而非敵對的姿態與當權者交流,甚至約會,成為朋友,這使她的主張更容易被接受,也更能夠引起公眾的同情。「她最後的成功是因為她具有同情男人的能力,她爭取隨時實現的平等和權力,而她的姐妹只是提出需要……格洛麗亞比她大多數氣勢洶洶的姐妹更能作為社會改變和變化的促進者載人史冊。」
1971年,《新聞周刊》稱斯坦內姆是「集美貌、優雅和成功於一身的解放女性」,1983年又被列入「美國十大傑出婦女」。她身體力行地塑造了一個能自由選擇命運的女性形象,是世界上所有有思想的開明女士的理想榜樣。
她曾經應邀為許多婦女組織撰寫綱領和目標,還設計了很多屬於女權主義哲學的口號,這些口號在今年依然具有振聾發聵的意義,比如:
「如果男人能懷孕,流產會成為一件聖品」;
「問題不在於我們所作出選擇,關鍵是作出選擇的權力」;
「婦女有生育方面自由」;
「真正的智慧來自消化良好的生活經歷」;
「自由選擇是愛的真諦」;
「婦女不能用迷惑來贏得伴侶」。
她高中戀愛,大學同居,一生中有一連串戀愛關係和同居經歷,羅曼史包括好萊塢製片人馬克·尼科爾斯,劇作家赫伯·沙琴特,奧運體育名星萊福·約翰遜和政治家泰德·索林森。所有這些男人都成為她的老朋友,即使在戀情終斷後也如此。年輕的時候,斯坦能也覺得自己肯定會結婚,但隨著參與女權運動,她為了事業放棄了婚姻,「我認為真理是挖掘自己更多的興奮點和使自己變得更美好,這比羅曼史所能提供的一切都來得多」。
很多人都以為她永遠不會結婚了,畢竟,一個終生未婚,並將所有精力都投身於女權運動的女性意見領袖,更符合人們所想像的女權主義者形象。但出乎意料的是,在66歲高齡,她結婚了,她自己開玩笑說:「26歲結婚是一個保守主義者做的事,而66歲結婚則是一個反叛者乾的事。」
斯坦能一生反叛,但不激進,她非常享受女人的身份,坦然接受優雅老去,除了自願放棄生育的權利。「沒孩子我真是太高興了。每個人都可以活得與眾不同。」
女人應該有選擇生育的權利,也應該有放棄生育的權利。這是斯坦能這樣的女權主義者一直致力於為所有女性爭取的權利。但在她奮鬥了幾十年之後,今日的世界仍然對女性的這種雙重權利缺少尊重。在中國民間,罵一個女人是不下蛋的母雞是最惡毒的話,在某些地方,生不出男孩還是女人的恥辱。
我寫劉嘉玲,敬佩這個美麗堅強的女人始終將自己的命運掌握在自己手裡,但有人在文章下評論,「那又怎麼樣,還是沒孩子。」說這話的,也是一個女人。她們將生育能力作為自己存在的價值所在,也用這樣的標準來判斷所有女性的成功與失敗。
著名影星凱瑟琳·赫本也沒有孩子,因為養育孩子是需要責任的,她勇敢面對自己的缺陷:「我肯定是個非常糟糕的母親,因為本質上我是個很自私的人,儘管很多人並沒有因此就不養小孩。」
同樣,安妮斯頓一直被傳是因為不願意生孩子而與布拉德·彼特,在談到要生幾個孩子、要男生還是女生的話題時,她說:「我不覺得人可以像在汽車外帶餐廳點菜一樣決定這一切。」
這些優雅美麗的女性都並不願意作為生育機器而存在,子宮只是她們的一個器官而已。
斯坦能曾經說過,有子宮也不一定要生孩子,就像我們有聲帶也不一定就要當歌唱家。是的,有聲帶可以聊天、吟詩、低語,未必就要唱歌。
歌聲自然是動聽的,但世界還需要別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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