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帝實亡於容忍腐敗

從表面上看,崇禎帝弔死煤山,緣於清軍和農民起義軍持續不斷的雙重打擊,終致其走投無路。然而,冷靜分析崇禎帝之死,大明王朝人亡政息的深層次原因,我們會發現其實質是既得利益集團的瘋狂腐敗毀掉了軟弱的崇禎帝和大明王朝。有人可能不以為然,崇禎帝敢於誅殺權傾朝野、不可一世的副皇帝魏忠賢,敢於誅殺「進退一身關社稷」的邊關大將袁崇煥,敢於誅殺和懲辦內閣首輔、兵部尚書、總督、巡撫等數十人,他在位十七年,卻更換了五十個內閣大學士,十四個兵部尚書,怎麼能說崇禎帝軟弱呢?是的,崇禎帝懲辦大臣毫不手軟,顯示出其強勢的一面,但這些大臣極少有因貪腐而受到嚴厲懲辦的。崇禎帝不邇聲色,憂勸惕勵,殫心治理,其勤奮儉樸在古代帝王中是少見的,但卻因對既得利益集團太仁慈,對腐敗分子太手軟,而導致政權垮台。

自明萬曆朝以來,官場上的腐敗已成為明朝的痼疾,用名臣楊鶴的話說:邪人當路,賄賂公行,幾乎不成世界。治國就是治吏。崇禎帝在剷除閹黨後,如能切實加強防範腐敗的機制化建設,嚴懲官吏貪腐,匡正世風,修補千瘡百孔的帝國大廈,或許他的人生結局不會那麼慘。

崇禎元年七月初二,戶科給事中韓一良對官吏嚴重的腐敗行為痛心疾首,直言上書:「皇上平台召對,有『文官不愛錢』一語。然今之世局,何處非用錢之地?今之世人,又何官非愛錢之人?皇上亦知文官不得不愛錢乎?何者?彼原以錢進,安得不以錢償。臣所聞見,一督撫也,非五六千金不得;道府之美缺,非二三千金不得;以至州縣並佐貳之求缺,各有定價;舉監及吏承之優選,俱以賄成,而吏部之始進可知也。至科道亦半以此得之,館選亦然。臣之風聞如此。臣起縣官,今居言路。以官言之,則縣官行賄之首,而給事給賄之魁。諸臣言蠹民者,俱歸咎守令之不廉。然州縣亦安得廉?俸薪幾何?上司票取,不曰無礙官銀,則曰未完抵贖。沖途過客,動有書儀,多則十金以上,少則十金以下。欲結心知,不在此例,歲送不知幾許。至巡按薦謝每百金,旁薦五十金,其例也。近且浮於例,遇考滿朝覲,或費至三四千金。夫此金非天降,非地出,而欲守令之廉,得乎?科道人號為開市,臣兩月內辭書儀可五百餘金,臣寡交猶然,余可推矣。」他最後乞請對此貪風「大為懲創,逮其贓甚者,嚴飭諸臣視錢為污,庶幾不愛錢之風可睹矣。若止該部申,臣未見其改也」。

《孤獨的崇禎》有這樣一段話:據史料記載,一監司以五千金求買邊撫,疑其資歷太淺,又加二千金,終於如願。一部郎謀浙海道,賣官者說須五千,作事者捨不得,僅許三千金;雖先獻給一半,竟得一守令而去。令之俸足者,得禮部一官吏,也要兩千金,兵部一官吏亦必千金。有營之吏部,為出一缺,而大力復攫去,絕無無翼而飛者。這些用金錢買來的官職,在其行施職權過程中,不僅必然地千方百計地將其支付的金錢撈回來,而且要成十倍成百倍地超過原來的投資,其手段就是貪污受賄。如邊塞或外地的軍事官員到京師請撥軍餉,按早已形成的慣例,要有百分之三十的回扣,若請撥餉銀一萬兩,須扣三千給經辦衙門或官員,所以,當時就流傳有「餉不出京」之謠。領到的不是滿額軍餉,而軍官還要從中剋扣貪污,加上虛冒,致使國家財政極其困難,又收不到撥餉強兵的實效,封疆兵備隨之破敗。河南道御史曹暹為此上書說:從來封疆破敗總一貪字誤之,始而貪錢,錢多而貪官,官高而貪功,功冒而貪生。愛錢怕死相因而至囊有救命之金,無捨生之事。

崇禎二年閏四月,崇禎接到了剛上任幾個月的工部尚書張鳳翔的奏疏,揭露工部招商採辦時大量收取回扣的事實。工部在代表國家採辦物資、投放工程的過程中,每發出一千兩銀子,除去商人牟利的部分,官員竟然以回扣的方式貪污六七成之多,結果國家花費千兩銀子實際只買到了值一二百兩銀子的東西。崇禎震怒,下令嚴肅追查,可追查的結論是,這種「二八抽扣」是幾十年的慣例,是官場運作的潛規則,全國皆然,改之甚難。面對官場的潛規則,崇禎很無奈,只有長吁短嘆。

反腐者如貓,貪腐者如鼠,若貓時刻警惕,發現老鼠出洞或偷食,迅即發起凌厲攻勢,斷其喉,食其肉,鼠輩則不敢輕舉妄動;若貓閉目養神,養尊處優,疏於職守,老鼠試探幾次無憂後,就會釀成鼠患;若貓再給老鼠一根皮鞭,那老鼠立刻就會像暴君一樣趾高氣揚。腐敗之弊,絕非「糧食若是豐收了,鳥能吃多少?」可以解釋的。《菜根譚》說:「人只一念貪私,便銷剛為柔,塞智為昏,變恩為慘,染潔為污,壞了一生品性。故古人以不貪為寶,所以度越一世。」一個人要出現一點貪婪或偏私的念頭,那他原本剛直的性格就會變得很懦弱,原本聰慧的頭腦就會被蒙蔽得很昏庸,原本慈悲的心腸就會變得很殘酷,原本高潔的人格就會變得很污濁。腐敗啃噬的是世道人心和國家肌體,最容易使人變得自私和醜惡,使社會變得無序和動蕩,任何有道明君都不會容忍腐敗把國家搞的烏煙瘴氣,奄奄一息。可如此驚人的腐敗,卻沒引起崇禎帝的嚴重關切,並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加以遏制,他只是不痛不癢地泛泛要求,不僅於事無補,而且使官吏窺視到了他對腐敗的曖昧心理,更加不顧民怨沸騰,瘋狂腐敗。

崇禎帝不僅容忍腐敗,而且因為政治上的需要,甚至為腐敗分子撐腰壯膽,掃清障礙。崇禎十一年(1638),監察御史李模巡按雲南、浙江、真定等地後,上疏《監臣貪肆非常》,彈劾真定鎮守太監陳鎮夷,揭露其貪婪暴虐,敗壞政務的情況。他說:陳鎮夷在赴任途中,舊相識郭名揚即迫不及待地前往保定迎接,饋銀三百兩。他到真定伊始,就將郭名楊納為心腹,大凡關通賄賂、本章批判,均出其手,使得奸人得志,好人受氣。把總何起龍送銀二百兩,求管關稅,每日抽錢二三千文,即使是單身過關,也得留下買路錢。向里甲科派工食器用,大建衙署,勞民傷財。營兵每月餉銀二兩二錢,便每名扣除四錢、七錢不等。令郭名揚向每名將官索賄三千,火器營將領王震仲不肯應承,即整天加以呵責,王無奈,送銀爐、銀如意各一件,羅緞、潞綢各十匹,馬二匹,尚嫌不足。對待地方官,則是趾高氣揚,隨心所欲,稍不稱意,則開口題參;遇上生日,還逼地方官饋獻銀鑄壽星爐爵杯盤及綉緞等物。恣意摧辱士類,以顯威風。李模不禁問道:「皇上有何負於內臣,而敢舉朝廷禮法綱紀,將士吏民,一旦凌夷暴殄至於此極也?」

崇禎帝認為朝廷官員多營私利,熱衷於門戶之爭,廉謹者又不能籌劃一策,便不信任甚至重懲文武百官,有些被誅殺,有些被貶黜,余者大多被疏遠。崇禎朝大多數官員無能、貪腐、勢利,黨同伐異,疏於政事,讓崇禎帝失望而憤怒,於是大搞懲辦主義,但在剷除奸佞、罷黜平庸者的同時,也錯誤地懲辦了直臣如劉宗周、黃道周,良將如袁崇煥等,這無異於把髒水與小孩一起倒掉了。在這樣的情形之下,崇禎帝開始起用和寵信宦官。崇禎二年(1629年)十一月,因後金兵再次南下,崇禎帝特遣清宮太監王應朝監軍。同年十二月,以司禮監太監沈良佐、內宮監太監呂直提督九門及皇城門,司禮監太監李鳳翔提督京營。崇禎四年(1631)九月至十一月,任命太監張彝憲總理戶、工二部錢糧,唐文征提督京營,各地重鎮都派有太監監軍,職權在督撫之上。之後,屢有太監被委以重任,如高起潛、張雲漢等人,有些太監不再監軍、監餉、監紀,而是直接指揮兵馬。刑餘之人,「望之不似人身,相之不似人面,聽之不似人面,察之不近人情」,專橫、暴戾、貪婪、無恥,一旦掌權便飛揚跋扈,招致文臣的嚴重不滿,常進諫上書,但凡進言揭露內臣過惡的文臣,輕則遭叱呵,重者被削職、遣戍,弄得文臣心灰意冷,不再也不敢多言。有崇禎帝撐腰,太監更有恃無恐,危害軍政,巧取豪奪,氣焰日熾。但歷朝歷代都不乏不畏權勢、直諫敢言之士,如李模者。李模揭露太監陳鎮夷暴虐貪婪的奏疏,似乎引起了崇禎帝的重視,令司禮監查議具奏!但此事最終無果,淡出了崇禎帝的視線,而李模卻被反噬,貶為南京國子監典籍。貪慾如水,是人性中最卑劣、最兇惡的力量,不遏則滔天。陳鎮夷過惡敗露,卻沒受到任何懲處,舉報者反倒被貶,崇禎年間腐敗不盛行才怪了。

崇禎帝容忍腐敗,必致法紀、軍紀敗壞,民眾遭殃,百姓與朝廷離心離德。李清在《三垣筆記·下·弘光》中說:左良玉的兵一半要算群盜,甚是淫污狠毒。每入百姓家勒索,用木板將人夾住,小火燒之,胖人有的能流一地油。他們搶掠來婦女,公然在大街上姦汙。將她們拉到船上搶走時,有人望著岸上的父親或丈夫哭泣,立刻被這些兵砍下腦袋來。左良玉的部隊堪稱明末的精銳之師,可老百姓傾家蕩產養活的軍隊,卻對老百姓如狼似虎,怎能不讓老百姓詛咒崇禎帝和朝廷,而投向「均田免糧」的起義軍,走上武裝反抗明廷的道路呢?

腐敗也使明軍喪失了全殲農民起義軍主力的絕佳機會。崇禎七年(1634)正月,廷議諸鎮撫事權不一,宜設大臣統之,乃擢奇瑜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督陝西、山西、河南、湖廣、四川軍務,專辦流賊。陳奇瑜不負崇禎帝厚望,「楚中屢捷,一時大盜幾盡,其竄伏深山者,臣督鄉兵為向道,無穴不搜,楚中漸有寧宇。」隨後,陳奇瑜率部一路追擊,其他各部傾力圍堵,終於將高迎祥、李自成等農民起義軍主力重重圍困於興安縣車廂峽。峽四山巉立,中亘四十里,易入難出。農民軍一入峽口,即遭到地方武裝的襲擊,或壘石斷路,或投石飛擊,或縱火燒林,農民軍損失慘重。適逢陰雨連綿,農民軍處境困難,弩解刀蝕,衣甲浸,馬蹄穿,人飢馬乏,死亡過半。如果陳奇瑜能合兵進擊,可望全殲。足智多謀的李自成等見勢絀,用其黨顧君恩謀以重寶賄太監監軍楊應朝及奇瑜左右將帥,偽請降。結果,詐降成功。愚蠢的崇禎帝竟然詔令陳奇瑜,勒令高迎祥、李自成率舊部六萬餘人,火速開往漢南一帶,限期剿滅張自忠部,以立功自贖。起義軍脫離險境後,會合其他義軍,盡殺安撫官五十餘人,攻掠諸州縣,關中大震。本來已陷入絕境的起義軍,卻因奇瑜左右及諸將帥收人錢財替人消災、奇瑜大意輕信,而起死回生,從而留下了亡明的禍根。太監監軍楊應朝因為受賄而替李自成說話,又因為自己與皇上的特殊關係而說話分量很重,陳奇瑜等將帥處處要讓他幾分,如果沒有楊應朝從中作梗,李自成部難以詐降成功。因此,楊應朝對李自成部詐降成功負有重責,這是崇禎帝寵信太監造成的諸多惡果之一。後世有言:十萬太監亡大明;大明不亡於流寇,而亡於宦官。崇禎帝並非命舛數奇,而是自作自受。

很多人都言崇禎帝亡於高稅賦,因為徵收高稅賦,弄得百姓食不果腹,衣不蔽體,流離失所,被迫嘯聚山林,對抗朝廷,使得崇禎帝在內有義軍外有清軍的夾擊中絕望而亡。其實,崇禎帝徵收的正賦並不高,如果嚴格按照詔令徵收正賦,不附加既得利益者私自徵收的稅賦,民力民資得到有效的保護,許多地方的老百姓也不至於困苦不堪,揭竿而起。

陳支平指出,自從明初洪武年間根據宋元以來的征賦情況制定了所謂的賦稅原額以來,雖然明代經過一兩百年的社會發展,人口不斷增長,土地不斷開墾,但是政府所能賴以徵收的賦役的「原額」,卻基本上是不動的,其實際徵收量不但不能隨著人口增長和土地開墾的實際情況而增長,反倒是有所下降的。明代後期有所謂的「三餉」加派,可以算是封建社會晚期最臭名昭著的田賦加收了,但心平氣和地分析,三餉所加,不過每畝「九厘」銀,按明末的糧價折算,尚不足十斤稻穀,這在明末的畝產量中所佔的比例,微乎其微,但是無論是明人、清人或是今人,好像都認為明代的滅亡,三餉加派是一個重要的原因。而當國家發生戰爭時,適量的增加賦稅並非全無道理。可與陳支平分析相背的事實是,「民田一畝值銀七八兩者,納餉至十兩」,頭會箕斂,戶口銳減,流民盈野,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

問題的癥結在於崇禎容忍腐敗,使得私派高於正賦,官吏在徵收稅賦時以權謀私。吏科給事中劉漢儒言:「自發難以來,征派無虛日,最苦者奠如招買豆料,給價常少,給價常遲。是名招買,而實加派也。」曾任縣令的孫承澤對崇禎帝有過真切的描述:「孰知軍前之需,取之於部額者有限,而私派之於地方者,正無紀極。憶臣待罪縣令之時,倏奉一文,取米豆數千石,草數千束。送之某營交納矣;倏奉一文,買健騾若干頭,布袋若干只,送至某營交納矣;倏奉一文,制銅鍋若干口,買戰馬若干匹,送至某營交納矣。並不言動支何種錢糧,後日作何銷算,惟日:『遲誤則以軍法從事!』州縣之吏,懍懍恐後。……是以私派多於正賦,民不堪命,怨聲四起……近者軍前派征益厲,甚至小縣有派米稻三千石者,黑白豆二千石者,計價不下二萬餘兩。此剿餉乎?抑練餉乎?是驅民以為賊也,又何平賊之有!」又言,「大江以外,幾無寧宇。人不歸咎於天行之災,而歸咎於部派之繁重。」名臣劉宗周則說出了貪官污吏利用「自由裁量權」假公濟私:「今吏治之敗,無如催科火耗。」如果說這些私派雖蠻橫,但還有一些為「公」成分的話,那麼,另一種「加派」則是完全徹底的腐敗了。崇禎年間,除稅監遍布全國水路、陸路的交通要道,收取大宗貨物和商販通行費外,各地官員還在自己的地盤上私自增設卡站,形成了村村設卡、路路設站的局面,真是「雁過拔毛」、「人過留錢」。面對嚴密的交通稅網,誰要敢違抗,就沒收一半貨物;誰敢抱怨,就沒收全部貨物。如有過激行為的,就送交官府關押,而一旦遭到關押,十有八九會死在牢獄之中。驛站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各地官府投遞緊急文件、飛報軍情、運轉軍需物資、運送來去的新任官員,然而,驛遞用於公務的開支僅為十分之二,用於私事的佔十分之八,驛站衍變成了私人工具。在天災人禍弄得百姓饑寒交迫的情形之下,猛於虎的加派,無異於從饑民口中奪食。崇禎三年(1630),兵部尚書梁廷棟算了兩筆賬:「朝覲、考滿、行取、推升,少者費五六千金。合海內計之,國家選一番守令,天下加派數百萬。巡按查盤、訪緝、饋遺、謝薦,多者至二三萬金,合天下計之,國家遣一番巡方,天下加派百餘萬。」就連崇禎帝自己在《罪己詔》中也痛切地說:「……張官設吏,原為治國安民。今出仕專為身謀,居官有同貿易。催錢糧先比火耗,完正額又欲羨餘。甚至已經蠲免,亦悖旨私征;才議繕修,趁機自潤。或召買不給價值,或驛路詭名轎抬。或差派則賣富殊貧,或理讞則以直為枉。阿堵違心,則敲朴任意。囊橐既富,則好慝可容。撫按之薦劾失真,要津之毀譽倒置。又如勛戚不知厭足,縱貪橫於京畿。鄉宦滅棄防維,肆侵凌於閭里。納無賴為爪牙,受奸民之投獻。不肖官吏,畏勢而曲承。積惡衙蠹,生端而勾引。嗟此小民,誰能安枕!」官吏大肆搜刮民脂民膏,導致民不聊生,又屢吃不足額的兵餉,嚴重拖欠兵餉,以至於有些地方的士兵自帶乾糧守城,有些地方的士兵迫不得已賣掉了老婆、兒子、兵器,焉有兵民不反之理?

崇禎帝寧可加重貧苦農民的負擔,也不願意觸動官僚、太監、豪紳的一點利益。崇禎初年,陝西鬧災荒,兵民相煽而動,刑課給事中劉懋請求崇禎帝補給陝西邊地兩年的軍餉、發內帑十萬,以賑濟延綏邊兵,安定軍心,可崇禎帝沒有答應。劉懋見請餉不成,有請裁撤陝西驛站,聲稱每年可得銀數十萬兩,以供兵餉,崇禎帝則欣然應允。結果,裁撤驛站,逼出一個起義軍首領李闖王。崇禎十年,因增兵「剿匪」,戶部無餉可供,便又在農民身上打主意,請畝征銀一兩,加銀三分,即所謂「因糧納餉」,共加剿餉二百八十萬兩,以濟軍需。崇禎帝明知農民已困苦不堪,但為了剿滅農民起義軍,還是下詔說,流寇延蔓,生民塗炭,不集兵無以平寇,不增賦無以餉兵,勉從廷議,暫累吾民一年,除此腹心大患。結果,屋漏偏遭連陰雨,一些地方遭受嚴重的旱災瘟疫,出現了樹皮食盡,發瘞胔以食,餓殍遍野的凄景慘況,剿餉、練餉成了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死灰復燃的李闖王藉機振臂一呼,而應者雲集,起義軍擴充至數十萬人。外國人都知道,「每一個中國人心中都同時有兩座神,一個是土匪,一個是菩薩。當生存出現危機的時候,中國人心中的土匪就出現了;當他們解決了溫飽時,每一個人又變成了菩薩。」崇禎帝獨不懼然而惕乎?

清朝統治者入關後,鑒於明亡的教訓,首先頒發旨令,宣布:「凡正額之外,一切加派如遼餉、剿餉、練餉及召買米豆,盡行蠲免。」並從制度層面上規範賦役管理,適時改革賦役制度,促進了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

中國老百姓是最能忍受困苦的,不逼到生死的臨界點上,是不會輕易冒著殺頭的危險造反的。國帑空虛,無餉「剿匪」,但百姓也同樣困苦,為什麼不強令既得利益集團出點血,以度時艱?

崇禎九年,江南武生李琎上書,請搜括臣宰助餉,遭到大學士錢士升的駁斥,一般士大夫也都偏袒錢士升,汲汲要譽的崇禎帝「仍切責士升,以密勿大臣」,但也僅「放之已足」而已。

崇禎十七年三月,大順軍對京城形成包圍之勢,但因外餉不至,太倉久虛,守城官兵的糧食還沒有著落,崇禎帝不得不下令各官捐貲助餉。結果只有三個太監各捐了五萬兩,一個大學士捐了五百兩。無奈,崇禎帝只得屈尊勸自己的岳父周奎捐助,可其岳父一通哭窮後,勉強捐了一萬兩,崇禎帝又勸太監首富王之心捐助,王之心也只捐了一萬兩。其實,官僚、太監、豪紳都富得流油,後來李闖王進京追贓,經過嚴刑拷打,共獲贓銀七千萬兩,其中王之心現銀十五萬兩,崇禎帝岳父周奎現銀五十三萬兩,大學士陳演現銀八萬七千兩、黃金三千六百兩,大學士魏藻德現銀四萬七千兩、黃金二千一百兩。七千萬兩贓銀是崇禎初年正賦三百二十萬兩的二十多倍。既得利益集團只知道一味地斂財,安享富貴,根本不管皇帝的死活,不管大明江山的安危,連最起碼的「覆巢之下安有完卵」的道理都不懂,崇禎帝還寵著他們護著他們,猶如讓人家賣了還幫人家數錢,豈不悲哉。腐敗分子是不會有信仰和良知的,別指望他們在皇帝命懸一線之際,會有什麼血性和責任擔當。當北京內城落入起義軍之手時,心急火燎的崇禎帝親自到殿前鳴鐘召集百官,可是,哀鳴般的鐘聲沒有召來一個人。百官內臣藏的藏,跑的跑,降的降,更有太監曹化淳之流忙著做李闖王的馬前卒,只有一個叫王承恩的太監陪著崇禎帝上吊自殺。剛烈的崇禎帝沒有苟活於世,假若他苟活於世,也會被毫無禮義廉恥的皇親國戚、文武大臣活活氣死。李自成攻下北京城,太子和永王逃到外公家,也就是崇禎帝的老丈人嘉定伯周奎家,定王藏在田宏遇家,周奎先是不納,後怕因隱匿皇子而被治罪,遂向李自成報告了三個皇子的藏身之處。

七千萬贓銀,當然不是所有貪官污吏、土豪劣紳搜刮民財、蠹噬公帑之全部,但足可以說明明末既得利益集團的腐敗已到了極點。如果崇禎帝能夠站在農民的立場上,善待百姓和士兵,整飭官吏,嚴懲腐敗,以鐵手腕清繳贓銀,用以充實軍餉,蠲免災區稅賦,賑濟災民,豈會落到上吊自殺的地步?當然,明朝滅亡的責任並非全在崇禎帝,比亡國之君崇禎帝責任更大的是二十多年不上朝、貪財成癖的明神宗和斗大字不識一筐、長年累月深閉宮中干木匠活樂此不疲的明熹宗,這兩位皇帝昏庸無能,倦怠政事,導致晚明黨爭不止,宦官專權,綱紀廢弛,百弊叢生,民變激烈。假設是沒有意義的,崇禎帝是大地主階級的總代表,他不可能也無法通過土地革命改變階級關係,通過實行民主政治剷除腐敗滋生的土壤,他犯下的是階級原罪而非個人罪過,人亡政息是歷史發展和社會形態更替的客觀規律使然。

崇禎悲劇是後世治國的反面教材,具有恆久的警示意義。新中國成立不久,毛澤東和他的一個親屬談話時說:「治國就是治吏,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將不國。如果臣下一個個都寡廉鮮恥,貪污無度,胡作非為,而國家還沒有辦法治理他們,那麼天下一定大亂,老百姓一定要當李自成。國民黨是這樣,共產黨也會是這樣。我們共產黨不是明朝的崇禎,我們決不會腐敗到那個程度。不過,誰要搞腐敗那一套,我毛澤東就割誰的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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