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女相親寧缺毋濫
06-09
離女相親寧缺毋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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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7 00:00:00來源:YNET.com北青網
◆採訪手記 ◎采寫/安頓 離婚的同類,一身的傷 在她家桌子上,有一本才出版的雜誌,都市娛樂刊物,集合各種八卦。姐姐不是為了這些買給她,而是為了其中的徵婚廣告。那是一家號稱頂級的婚戀交友中心,需要繳納不菲的會員費才能得到服務,這裡的每一部聯繫電話,都通往婚戀顧問。 這些徵婚廣告格式統一,語言簡練,幾十個字之內已概括出一名異性的基本條件和擇偶要求。比如:「男離未育,一米八,43,國企總經理,別墅名車,名校MBA,年薪百萬,尋真誠溫婉35以下女,可帶子女。」再比如:「男喪,52,高大英俊,海歸博士,民企CEO,花園豪宅名車,尋40歲以下女未或離無子女。」 她知道報刊的徵婚廣告是按照字數收費的,但精簡成如此的文字,是她首次見到。一條條看下來,感覺怪怪的,她問姐姐:「你說,CEO這個詞,按幾個字收費?」姐姐說,你最好認真一點吧,35了,再這麼晃蕩下去,50歲以下的男人找不到了……她清清嗓子,忍住笑,再問:「好吧,那麼你說,我是找一個男離好呢還是找個男喪?」姐姐愣了一下,兩姐妹一起笑了。 那天姐姐離開後,她又看了一遍滿版的徵婚廣告,這麼小的一頁,竟有40位男士徵婚,男離、男喪、男離未育、男喪子成年……她真想問問這些人,你們知道自己是如何被定義的嗎?如果有一天她也加入到這個行列中,稱謂應該是「女離未育」吧?想到這裡,她決計不能參加到徵婚的隊伍中,至少不能出現在這樣的廣告位上——她真不想讓別人悄悄說,瞧瞧,混到這個份上了…… 相親以來,她「秒殺」的人並不少,有些人雖然不能成為伴侶,卻能坐下聊一會兒,萍水相逢的人,沒有後面的緣分絆著,偶爾也說幾句真心話。曾經有個中學教師,妻子過世了,帶著兒子生活,初次見面,兩人誰也沒看上誰,說話反而很輕鬆。那人明白說了,自己收入不高,還帶著孩子,就不希望找到的愛人婚後還想要孩子,更不會接受帶著孩子的,一個孩子還供著費力,兩個會是多大的負擔?她問這人,你有沒有想過,以你的條件,或許只能找到與你條件相當的人?那人說,的確如此,所以才會在相親的路上晃蕩日久,慢慢的再婚這件事也變得有一搭無一搭了。還有一位,算是她遇見的人中最有錢的,此人倒是很痛快,開門見山,問她能不能婚後辭掉工作專心在家,做什麼都好,就是不要出去上班。她明白說不可能,她也問了,如果這樣的話,能否先過戶500萬到自己名下,不然萬一婚姻不保,工作也沒了,只能喝西北風。他們倆同樣誰也沒看上誰,但不耽誤交朋友。送她回家的路上,她問為什麼一定要妻子不工作,那人也不隱瞞,說原來的妻子就是工作中與搭檔日久生情才給他戴了綠帽子,再也不想這樣的事情發生——原來是被外遇嚇壞了。 經歷了數次相親之後,她慢慢明白,離婚的人,誰不是帶著一肚子故事一身的傷?這些都是糅在血液里、嵌在骨頭裡的,這樣的人能找到惺惺相惜、彼此相愛且現實利益相吻合的人,實在是很難很難。僅有徵婚廣告上寫的那些外在條件是不夠的——既然這樣,再婚這件事還是慢慢來吧,一個人也挺好的。 ◆舊愛出軌 悔送丈夫長期幫助弱勢女 開導離婚的朋友看開些 我忘了在什麼書里看過,對女人來說最難受的事情之一,是看著舊情人結婚。我最好的朋友就遇見過這種時刻。我結婚第二年吧,在幾個好朋友中是過得最穩定、看起來最幸福的人,這個朋友已經離婚,分開不到兩個月,她前夫馬上結婚了。本來這件事不會被她知道,偏偏老天捉弄人,人家兩個人挽著手去商場買戒指,她陪著家裡的親戚也去買鑽戒,這下好了,大家碰在一起。估計那個女孩是故意氣她,一邊試戒指一邊靠著她前夫的肩膀撒嬌。她拉著親戚趕快走開。她前夫也是,可能離婚的時候心裡有愧,沒過多一會兒給她發了個信息,說「對不起」,她看見就哭了,回了好幾次,寫好了又刪掉,最後還是沒回。 當年我的婚姻還沒出問題,前夫和我一起開導這個朋友,我們能說什麼呀?無非就是不要太在意了,你會有更好的歸宿,他不值得你這樣難過,更不值得你那麼愛他,他能欺騙你兩年就能欺騙下一個女人,出軌會有慣性,就像做賊成為慣偷……呵呵,這些道理誰都會講,之所以總是要講,無非因為這麼簡單的道理人人都懂得,卻不是人人能做到。當年我前夫因為這件事和我討論,日後如果我們分手了,有一方先行一步找到下一個,另一個人會不會尋死覓活?我說我不會,既然鬧到要分手,一定是真的不能在一起了,誰也不想要誰,或者這個人我是決計不要了,否則怎麼捨得分手? 很多事情不能假設,我不是迷信,但我覺得在兩個人共同生活時盡量少做這種討論,即便各人心中有危機感和不安全感,也不要總是拿來敲山震虎,婚姻這隻虎是禁不住總這麼震的,震來震去裂縫多起來,說不定哪天就碎了。我們那時候就是這樣,好的時候互相捨不得,說「無論怎樣我們不能分開」,不好的時候互相攻擊,開口就是「我們趕快離婚吧不要再互相糾纏」……說來說去,分手總是掛在嘴邊。 唯一做錯的事就是放任我前夫的同情心,讓他們重新把舊情撿起 結婚到第五年,我們真的分開了。他有了外遇,對方是他青梅竹馬的初戀,是個護士。他重感冒,去附近的社區醫院輸液,平時我們住在這邊,從來沒去過這家小醫院,偏偏只有這一次,正好遇見了。第一次見面我在場,護士推著小推車進來,叫他的名字,他答應,護士高興得笑容滿面說是你呀,我看著名字還以為是有人重名……可能因為我在,他們沒說太多,我坐在他身邊陪著,護士在忙,他給我講他們小時候住鄰居和一起上學的事……走的時候,互相留電話,他也很鄭重地介紹我,說你有空兒來我家,我老婆好客,做飯特別好吃…… 我前夫給我講了,他們是從小一起長大的夥伴,兩家住在一條衚衕里,小學在同一個學校,衚衕拆遷他們搬到同一個小區,我婆婆和護士的媽媽經常一起買菜、遛彎。他們好過,因為我前夫上了大學,護士上了衛生學校,兩個人才慢慢不行了,然後大家各自戀愛結婚。我當時真的一點都不嫉妒,客觀地說,護士長得並不好看,據說是有孩子的,但身材保持得還不錯,看她的樣子,生活條件不太優越,那麼小的社區醫院,收入不會高。 人有時候會有一種心情,遇見舊相識,特別是這種還有過一段感情的舊人,看到對方過得不如意,馬上產生憐憫之心,覺得自己的幸福滿得要溢出來,趕快溢到人家的碗里。最初,我前夫和護士之間大概就是這樣。有一天我前夫晚上回來跟我說,中午請護士吃飯了,開車去接她。他說,你知道嗎,她不會用汽車的電動窗,想放下窗玻璃,找不到搖把,也不好意思問……我說那她丈夫是做什麼職業的?生活條件怎麼樣?我前夫說,她丈夫過世了,原來是導遊。留下一個女兒,跟她生活。母女倆住的房子是婆婆家的。我前夫說,真可憐,她小時候是衚衕里最好看的女孩,沒想到命運這麼不好……我說我可沒看出來她最好看,不過女人這種遭遇的確很讓人同情,你有空兒請她家裡坐坐,我們看看能幫她什麼…… 到現在為止,我回想這件事的全過程,沒發現我自己有什麼做得不得體,我唯一做錯的事就是放任我前夫這種所謂的同情心,讓他們自由自在地重新把舊情撿起來自由自在地發展,本來想能幫幫人家,結果把自己的丈夫送去長期提供幫助。我相信我身上發生的這件事絕對不是絕無僅有的,所以,提醒那些善良的女人,警惕你丈夫的同情心,警惕你們身邊的弱女子,警惕久別重逢但是過得不如意的初戀情人,樂於助人是美德,但是不能失去了原則,否則就是引狼入室。 他抹了一把眼淚說,咱們離婚吧,我知道你肯定不留我了 我一直不清楚他們到底怎麼好起來的,直到我前夫回來跟我說,她懷孕了,而且是宮外孕,必須要做手術。我說宮外孕很危險,是不是需要錢?我還記得當時的情景,我前夫坐在沙發上抽煙,說給她錢了。我說那咱們去看看她,等手術完了。他說你不用去了……我這時候才有一點覺得不對勁,我說你們之間有什麼秘密嗎?他說有,是我造成的……我當時一下腿就軟了,順勢坐在身邊的板凳上。我沒哭,我這人就是這樣,可能從小被家長訓練成這樣,我媽要求我和我姐,有話好好說,有要求可以提,但是,想通過哭達到目的絕對不允許,越哭越沒人搭理。所以,我一直以來就不會哭,關鍵時刻,可能會哭的女人容易獲得同情,不會哭的被人認為心狠吧。我前夫當時是真哭了,他一哭我還覺得有些可笑,我說你做了這樣的事,應該哭的人是我,你怎麼倒先哭了?你說說接下來你打算怎麼辦吧。他抹了一把眼淚說,咱們離婚吧,我知道你肯定不留我了…… 我和我前夫算是知音,他說得對,我肯定不會留他。這不是什麼感情潔癖,沒有生存能力、靠男人維持生活的女人沒權利說這個,經濟獨立精神獨立的女人才能維護自己的尊嚴和感情,感謝我父母讓我受了好的教育,感謝我的運氣,讓我在畢業之後那麼艱難的擇業過程中成為一個幸運兒,我現在的工作收入足以讓我過上小康的生活。我說對啊,你看合適的時候收拾東西搬出去吧,這兩年你付過的按揭我會算好了退還給你,然後咱們寫個協議,找好日子把手續辦了。這時候他不哭了,他說按揭不用退給他,就算我們離婚他給我的補償……我不知道別人,是不是一旦撕破臉立即會這麼乾脆地結賬,反正我們是這樣,兩個人都是理性偏多的人,也都很要面子,不屑於死纏爛打。他說對不起我,我說你明知道對不起還這麼做,就是存心要對不起了,是明知故犯。他說他們之間過去確實有感情,我說那好極了,你直接搬到她家更簡單…… 我們的離婚手續辦得很容易,之前我沒和任何人商量。我一直有個原則,婚姻里的任何事都可以商量,外遇除外,只要是確定有外遇,那麼立即分手,沒什麼可多說。我還沒修鍊到能容忍自己的丈夫剛剛從別人家出來又回來躺在我的床上,想想都噁心。這一點我前夫很清楚,所以他也不做什麼挽救。我們分手之後他來搬電腦,我正拖地。我們沒什麼話說,我拎著拖把去了廚房。他走的時候追過來,還是說對不起。我說沒關係,已經沒有誰對不起誰的問題,各自走好就是了。他說,護士已經出院了,回了娘家,他們沒在一起,他租了個一居室,等有合適的房子再考慮買……我說,你是想告訴我,你們倆也分手了,是嗎?我前夫說,你知道你最讓我捨不得和最讓我討厭的是什麼嗎?我說我不知道。他說,就是你這種倔,怎麼那麼倔啊,你以後做人要柔軟一點,不然會很吃虧。 去年吧,我前夫結婚了,對方就是那個護士。我們共同的一個朋友告訴我,他可能也是沒辦法了,因為那場宮外孕,護士堅決不離開他,對他非常好,千方百計要結婚。他們在南城買了房子,護士從婆婆家搬出來,孩子送回了娘家。我聽見這個消息沒覺得刺激,也沒覺得意外,更沒像當年我那個朋友那樣要死要活的,我覺得挺好,他遇見他以為自己想要的人,我繼續找我想找的那個人,各自相安,不遺憾,也不懷念。 再婚前他給自己留後路 在現實的催逼下妥協相親 離婚那年我整整30歲,接下來面臨的問題毫無疑問是要再找一個人,再婚。 現在媒體經常說「剩女」如何如何,說的是那些沒結過婚正在找愛人的女孩,實際上像我這樣因為離婚被剩下的女人也有很多,年輕姑娘都嫁不出去,我們找到合適的人更不容易。我身邊幾個離婚的女友都是這種情況,因此我有心理準備,不著急,不妥協。 實際上著急沒有用,緣分這種東西,不是說來就來的,而且貌似緣分的東西來了,還需要考驗。我上學的專業是審計,講究去偽存真,剝離表象看問題,用數據用事實說話,呵呵,這種工作方針漸漸變成固有的思維方式,對感情也是這樣。那些貌似緣分的,禁不起時間的考驗,很快就露餡了,原來什麼都不是。 不妥協更不容易,年齡越來越大,一個人活時間長了越來越獨,周圍很多同齡朋友都是有丈夫有孩子的,比著心裡不舒服,還有就是父母的憂慮,加起來形成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逼著你不得不趕快找一個差不多的將就著嫁了,想堅持自我,想等待那個對的人,太難了。 我離婚之後基本上不太回娘家,我媽總是打電話催我回去,我總是找理由不回去,因為不想聽她說那些話——你也不小啦,再不結婚就沒法要孩子啦,上一次的婚姻失敗也該好好總結一下教訓啦,你可不能一直單身啦……要是有合適的,誰願意單身?不就是因為沒有合適的人嗎?我每次都這麼解釋,我媽搖頭嘆氣,為什麼人家一下就能遇見合適的,你就不能?你看看那些不如你的人,都嫁得比你好……我說那就是命運問題,可能我這輩子就是沒有婚姻緣和男人緣,你著急也沒用。我們總是這樣,慢慢的,我越來越不願意回家。但是這個再婚的問題的確是個問題,時間過得很快,轉眼我32歲了,據說,過了35歲會感覺時間過得更快。 那天他給我留下的最深印象是,他竟詛咒他前妻不得好死 我是做審計的,跟著項目走,一個項目完成,之前打交道的人基本上也不需要再聯繫,來來回回就是我們這一個項目小組的人,其實交往的圈子很小。有朋友同事關注我的結婚問題,也給我介紹,但基本上都是見一面就「秒殺」了。舉個例子,和我一組的大姐,介紹了一名記者給我,那年他40歲,離婚了。我們見面是在一家茶樓,我們先到的。大姐說咱們先喝茶,慢慢等,我說算了,既然是約會,就等吧,等他來了咱們點茶水。這樣我們喝白開水等著。那天等他等了一個多小時,其間他打了兩次電話,電話聲很響,我能聽見,他說有事在現場,要等攝影記者來了才能走,讓我們先喝茶……大姐放下電話說,他讓咱們喝最貴的,算他賠禮道歉,讓女同志等著,不禮貌。我的確聽見了他說「女同志」,我心想這個人應該是個老派的人,至少是老實人,這個詞誰還用啊?除非說的是真同志。這個詞讓我對他印象不錯,這年月老實人不好找。大姐給我介紹過他的情況,他有孩子,前妻帶走了。他前妻找了個外國人結婚,一起出國了……這麼聊著,他來了,風風火火的一個人,戴著一頂迷彩的棒球帽,背著很大的包,能看出來是筆記本電腦,來了就說對不起,問想吃什麼想喝什麼,隨便點,他請客,賠罪。感覺上這個人挺豪爽的,但是說不上來為什麼,我一下想起我前夫,我前夫是另一種人,很有教養,很安靜,一直以來那樣的溫和男人是我喜歡的,這種粗獷型的人,我一時還不能適應。我們點了茶水,我要的桂花烏龍茶,他看了一下,說太便宜了,你不用給我省錢。我說不是啊,我喜歡這個味道,到茶樓都是這一款,他說那是另一個問題了,有錢難買願意,就這個吧……不知怎麼說起了他前妻,這下可糟了,他竟然很氣憤地罵起來,罵他前妻如何不讓他接觸孩子,如何找老外結婚,背著他把孩子帶出國。我說你不同意你的孩子去國外嗎?他說不同意,寧願在國內喝粥也不讓孩子出去,當時他激烈反對,但是沒辦法,孩子未成年,前妻不能再生育,而且,他前妻再婚之後為了帶走孩子還找了大使館……總之鬧騰得不亦樂乎,他只好接受了。那天他給我留下的最深印象是,他說,我詛咒她不得好死。她,指的是他前妻。當天晚上,我沒讓他送我,也沒給他留電話,我覺得這個人不行,偏執,精神不健康。後來介紹人說,他也覺得我不行,說我沒趣,太沉默寡言了。正好,誰也看不上誰。 這種見面即吹的,就不說了吧,真正發展過一段時間的,有一個。年紀也是40歲,自己經營著一家小公司,離婚了,孩子跟著前妻。這個人倒是屬於溫和型的,我們經人介紹認識,感覺脾氣還投緣。我做審計是到處跑,有時候有項目在郊區,在北京附近的其他城市,也需要駐地審計,但一般時間不會太久,最長也就是一周。我們認識不久,我要到廊坊去一周。在那裡住到第三天,他給我打電話,說人已經到了,就在我們住處的樓下。那一瞬間我覺得很溫暖,跑下樓看見他提著一個大包,說裡面有剛剛打包來的麻辣香鍋,我們第一次約會就是吃這個,我說過我特別喜歡,周日的時候還自己做過……他讓我坐在大堂吃,吃完了他就回去。我說你太辛苦了。他摸摸我頭髮說,等你嫁給我了,你再出來常駐,我就陪著你……這種情況下,我想不管是我,換個人大概也會感動。有個人開車那麼遠就為了給你送點兒你愛吃的東西,看著你吃完了再開車回去,這應該是愛吧?當時我覺得就是愛。 臨近結婚時,他竟然將房子過戶給他前妻 廊坊駐審回來,我們開始不定期地住在一起,都是離婚的人,似乎在這一點上也不是很較勁。有時候我們回我家,大部分時間是去他家,一起住了有三個多月,我們開始討論結婚。他每個月是要給他兒子錢的,一個月2700元,他說當時這是他前妻算出來的,除此之外孩子的一些費用他們會商量著均分。我覺得這沒什麼,應該的,不管男人還是女人都應該承擔自己以前婚姻留下來的「遺產」,不說什麼責任義務之類的,單說擔當,也應該把肩膀挺起來。他說他不想再晃悠了,希望我們結婚之後能穩定地過完下半生。我當然也是這樣希望的。我說我還希望有個自己的孩子,做了母親,女人的生命才完整。我沒想到這是我們的第一個分歧。我們每次在一起都很注意避孕,他的理由是不想我受苦。我們約定了要結婚之後,我說我們其實可以考慮早一點要孩子,我33歲了,34歲就算高齡產婦。就是這時候吧,他說他其實不想再要孩子,並不是擔心再有孩子會影響他承擔兒子的生活,只是不想再經歷那種辛苦,帶一個孩子實在太辛苦了……我說可是我想有個孩子,你不覺得我們有一個小孩感情會更牢固嗎?他說我天真,不牢固的婚姻不會因為一個孩子的出現而改變。不愉快了差不多一個多星期,他說,好吧,我們隨緣,如果孩子來了,就留下。我知道他不情願,但我想,他會改變的。 我沒想到的是後面的變化。我們約定了那年的五月,母親節過後去登記。之前兩個星期的某天,他跟我說,他做了一件讓我不高興的事,希望我不怪他。我覺得很奇怪,讓他說。他說他把房子過戶給前妻了,也就是說,我們住過的他那套房子,現在是他前妻的財產。我當時就急了,我說你憑什麼啊?你們是什麼關係?他說沒什麼,他們之間還有一個協議,就是前妻是兒子的監護人,兒子年滿18歲,房子要過戶給兒子。我問他為什麼要這樣做,他說他覺得他馬上就要結婚了,我們婚後也會有自己的孩子,到時候他全部的愛會在我們身上,他的兒子失去得太多……我說那你後面的孩子呢,你給他什麼?他說他還會買房子,從我們結婚開始,他掙的每一分錢都是我們這個家庭的…… 我們沒結婚,直接分手了。我不是因為房子,我有房子,即便找到一個沒有房子的男人,我愛他,也不會在意他搬過來住進我的家。也許有人會覺得這個男人是個好人,是個對前妻和孩子有交待的人,如果他不是我的未婚夫,我也會這樣認為,但是,偏偏我們是那樣一種關係,我說,你為什麼不在決定跟我結婚之前就把這件事料理乾淨啊?你決定再婚的時候,就應該知道,你以後還會有老婆孩子,要是因此覺得對不起你前妻和兒子,早解決啊,為什麼要等到馬上就跟我結婚了,才忽然良心發現這樣做?你這是防備什麼呢?你是不是給你自己留著後路呢?萬一咱倆過不到一起,你還找你前妻和兒子去?…… 和這個人分手之後,我「老實」了好長時間,我覺得再婚這件事基本上是要靠碰運氣了,像我這樣的離婚女人,找來找去也就是在離婚男人中找,哪個離婚的人不是一身的故事?有些故事,真是外人接受不了的。 製圖/冼莉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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