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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政變起因是袁世凱告密嗎?

再論戊戌政變不起於袁世凱告密兼與趙立人先生商榷   駱寶善  在戊戌政變中,袁世凱扮演了一個告密者的角色。但是,隨著戊戌維新運動史研究的深入和檔案史料的發掘,近年來,學術界先後有不少論者著文,修正了戊戌政變突發於袁世凱告密這一傳統的重要成說。指出袁世凱初五日的告密,已來不及成為初六日晨政變的導火線。(註:本文只論及政變前後若干天,引文亦為時人記載,故後文亦照舊引用陰曆書寫日期,不再一一換為陽曆,以求方便省事。)本人也曾就此著文,發表於《學術研究》1994年第1期。以限於篇幅,言未盡意, 趙立人先生在其大作中又認為本人所說諸點不能成立,(註:趙立人:《袁世凱與戊戌政變關係辨析》,《廣東社會科學》1996年第2期。 )因而再寫這篇文字,續作申論,兼與趙先生商榷。  一、政變的發動有一個過程,完成於八月初六日  政變的準備和進程,與袁世凱被光緒帝召見,是同步進行的。而且,袁被超擢授予候補兵部侍郎,亦是催動政變的一個重要因素。所以袁與政變的關係至關重要。袁的行動,在當時已備受關注。  戊戌變法的進展,到了七月中旬禮部六堂官革職、下旬譚嗣同等四軍機章京上任,帝後、新舊勢力平衡明顯打破,局勢迅速緊張起來。七月底,光緒帝召袁世凱來京陛見,積極籌備開懋勤殿,以及八月初決定召見伊藤博文,表明了帝黨和維新黨人從後黨守舊勢力手裡全面奪權的願望和行動。這自然超出了後黨勢力所容許的範圍,從而把政變正式提上日程。  召見袁世凱及其超擢兵侍,諭以專管練兵事宜,坦露了帝黨和維新黨人尋求軍事後盾的意圖。用王照的話說,此舉是掩耳盜鈴,霹靂一聲,昭告世人。這是論者們所一致公認的。至於開懋勤殿,則遠遠不僅是人們通常所說的議事、議制度改革這一層意思。其用意和目的乃是在於設立為光緒帝所用的新的施政機關,以取代軍機處。僅僅靠軍機四卿,已經不能滿足光緒帝全面執政的需要了。八月初一日鄭孝胥日記說:「聞又陵言,將開懋勤殿,選才行兼著者十人,入殿行走,專預新政」。(註:《鄭孝胥日記》第3冊,中華書局1993年版,第681頁。)嚴復曾於七月廿九日蒙光緒帝召見,君臣暢談三刻鐘之久。(註:《國聞報》八月初四日《徵文恭紀》,中國史學會主編:《戊戌變法》(三),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407頁。)嚴、鄭是福建同鄉, 同為積極的維新黨人。嚴復所說,當為帝黨和維新黨人所設想的實際。這個重開的懋勤殿,隨侍光緒帝聖躬身旁,以「專預新政」為職責,無異於新設一個承旨機關。光緒帝如何向西太后表達此意,帝後之間如何對答,史無明載。蘇繼祖《清廷戊戌朝變記》謂:此事光緒帝「定於二十八日赴頤和園時稟請太后之命。太后不答,神色異常,懼而未敢申說」。(註:《戊戌變法》(一)第346頁。)從光緒帝以後再也不敢提及此事, 且立即交楊銳帶出十分危急的密詔的情形來看,可以想見西太后峻拒的態度之嚴厲。論者普遍注意了開懋勤殿並遭到西太后否決的這一事件,但對其「專預新政」的政治目的及促使帝後、新舊衝突加劇的關鍵意義,則似乎未予足夠的估計。  擬開懋勤殿以及超擢任用袁世凱,儘管為後黨和守舊勢力所不容,但在他們看來,這些還都是帝黨在朝廷內部的鬧騰,仍有餘力控制,而伊藤博文的被召見,準備上條陳,以及將被任用為客卿的謠傳,則被後黨和守舊勢力認為這將會完全失去對局面控制。在當時,請伊藤幫助中國的改革事業,可謂維新黨人的普遍要求。御史李岳瑞、洪汝沖、候選郎中陳時政等都曾上書「請用客卿」,「異國人才宜亟借用」,伊藤「如果才堪任使,即可留之京師,著其參與新政」。(註:蘇繼祖:《清廷戊戌朝變記》,《戊戌變法》(一)第842頁; 陳時政:《條陳時政便宜折》, 轉引自孔祥吉:《戊戌維新運動新探》, 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56頁。 )《國聞報》的報道說:「近日京朝大小官奏請皇上留伊藤在北京,用為顧問官,優以禮貌,厚其餼稟。持此議者甚多」。(註:《戊戌變法》(三)第413~414頁。)社會謠傳,「道路紛紛,僉謂新政需才,有建議借用日本舊相伊藤者」。(註:《翰林院編修記名御史黃曾源折》(八月初四日),國家檔案局明清檔案館編:《戊戌變法檔案史料》,中華書局1958年版,第168頁。 )「王公卿相士庶皆言之鑿鑿」,伊藤「將入軍機矣」。(註:蘇繼祖:《清廷戊戌朝變記》,《戊戌變法》(一)第842頁。)  後黨和守舊勢力認為,絕對不能接受,後果不堪設想。八月初三日楊崇伊所奏密折最具代表性:「依藤博文即日到京,將專政柄」,「近來傳聞之言,其應如響,依藤果用,則祖宗所傳之天下,不啻拱手讓人」。(註:《掌廣西道監察御史楊崇伊折》,《戊戌變法檔案史料》第 4 61頁。)所以光緒帝接見伊藤之事一經證實, 後黨和守舊勢力策動的政變,即由輿論和密謀一變而為實際的行動。論者認為光緒帝接見伊藤是政變的導火線,是有根據,也是有道理的。蘇繼祖《清廷戊戌朝變記》謂:「八月之變,幽禁皇上,株連新黨,翻改新政,蓄此心固非一日,而藉口發難,實由於伊藤之來也」。(註:蘇繼祖:《清廷戊戌朝變記》,《戊戌變法》(一)第842頁。)  八月初三日,楊崇伊上密折請西太后重新訓政,正式揭開了政變的序幕。據說按西太后最初的意思是,要造成一個朝臣齊請訓政的聲勢,因時間倉促及朝臣和言官並不願同楊聯名上奏,結果成為楊崇伊一人獨上奏摺。西太后歸政後,身邊已無奏事機構。楊折由奕kuāng@①帶領赴頤和園上奏。有蔡金台致李盛鐸信,詳說楊崇伊上奏密折經過。  楊莘伯乃手訓政疏叩慶邸,俱赴湖呈遞。時慈意以為此等大政,必有聯章,乃成規模,且須大臣言之。莘伯乃告其師王仁和。仁和以書戒之,有「無牽老夫」語。莘伯以已成騎虎,不能甘休。且警信日至,謂斷髮改衣冠,即在指日,而孫文黨羽雲聚輦下及津沽,勢且猝發,不得已獨沖入告。發時尚知會張次山等凡九人,無一應者,遂獨上之。(註:鄧之誠:《骨董瑣記全編》,北京出版社1996年版,第602頁。)  據張仲@②(字次山)對張爾田說,慶王奕kuāng@①偕楊崇伊向西太后上請訓政折的具體情形和結局如下:  楊崇伊為御史,值戊戌新政,密草一疏,請太后訓政。面謁慶王,求代奏。慶王有難色。崇伊曰:「王爺不代奏亦可,但這並非御史的意思」。拂衣便行。慶王急拉之回,曰:「我與你代奏,但你必須同去」。崇伊曰:「那是自然」。遂同至頤和園。慶王命崇伊俟於外,獨自入對,遞上崇伊折。太后閱畢大怒曰:「這是國家大事,楊崇伊小臣,安敢妄言。須嚴辦」。慶王叩頭。太后徐曰:「這是國家大事,你們都是近支親王,也應該商量商量,你的意下如何?」慶王唯唯。太后曰:「既然你們意見相同,我今日便回宮。」慶王退下,謂崇伊曰:「事情完了,你去罷」。太后既訓政,一日召見崇伊,謂之曰:「你是於國家有功之人」。崇伊叩頭謝恩。然亦終不大用。此與董元醇事極相類。(註:鄧之誠:《骨董瑣記全編》,北京出版社1996年版,第617頁。)  夏孫桐的手稿本《史餘紀聞》也有一則關於楊崇伊以「首功自居」到處招搖的詳細記述:  楊崇伊,……首具密疏,請太后訓政除奸,由慶王密為面遞,遂再行垂簾之舉。以首功自居,時有封章,輒召對面陳,事多報可,以此招搖,多行不法,中外側目。自被劾後,太后避嫌,不復召見,所奏皆不行。徐相(引者按:即徐桐)為其鄉試座主,素亦刮目,自是屏之不見。崇伊大恚,上書徐相,謂太后之訓政,由其奏請。康梁不除,太后不安,此次出於愚忠,不為眾議所諒,身名敗裂,仍望師門憐而援手。徐相得書,意稍解,隱為斡旋。庚子正月,簡援陝西漢中府知府。謝恩得召見,面訴冤屈。」(註:夏孫桐:《史餘紀聞》(稿本)。)  奕kuāng@①以及楊崇伊的密折對政變的發動有特殊作用,這是論者們經常說的老話題,但都語焉不詳。上述蔡信、張說和夏紀三篇文字,勾畫了事情的前後大概。楊崇伊敢以首功自居,並恃此肆意撒潑;西太后直認楊「是於國家有功之人」,而待之以董元醇第二,充分而有力地證明:西太后允准楊崇伊密折,初四日由頤和園回官,即是政變的正式開始。而奕kuāng@①則是政變具體運作的直接指揮者。  需要說明的是,這幾篇資料是可信的。蔡信和張說,均為史學前輩鄧之誠先生採集。蔡金台是光緒年間名翰林,後黨人士,與李盛鐸為德化同鄉。鄧之誠先生著錄此信後評論說:「此所述戊戌政變,極得當時真相」。「所述政變全由慶王布置,最關筋節。其他亦較為得實。蓋金台亦在事之人也。 」(註:鄧之誠:《骨董瑣記全編》, 北京出版社1996年版,第604頁。)張仲@②一席話是說給《清史稿》纂修張爾田的。張後與鄧之誠先生為燕京大學教授同事,又轉述與鄧。張仲@②,字次珊、次山,光緒年間名翰林,在諫台甚久。甲午戰爭以來,以敢言出名。戊戌時期任工科給事中,為十分活躍的後黨人士。楊崇伊上密折,亦曾知會他聯名。政變後,張又數次上疏,請株連維新黨人家屬。所以鄧在著錄此文後評論說:「次珊號為後黨,其言當可信」。(註:鄧之誠:《骨董瑣記全編》,北京出版社1996年版,第617頁。 )夏孫桐亦光緒名翰林,戊戌政變時期,供職國史館,民國年間一直任《清史稿》總纂,於《清史稿》出力獨多。以史家的身份,且當時在京官場之中,其記述當有所本。  初四日至初六日晨的兩天兩夜,政變是在宮闈內秘密進行的,外間不得其詳,故向無可靠詳確的記述。近年不少學者從清宮檔案中勾稽出一些關於光緒帝的行蹤,尚可隱約窺視西太后部署政變的某些側面。明顯者如初四日下午,西太后違反常態,突然由頤和園回住宮內,立即將光緒帝由大內移駐瀛台,採取某種限制或監視。而且顯然是出於某種需要,把《起居註冊》初記的申時回城,改定為卯時,等等。初六日早朝,卯初二刻光緒帝到中和殿看祝版畢,到太后處請安,還涵元殿之後,(註:有關檔案資料的發掘和論述,詳參見孔祥吉:《關於戊戌政變二三事之管見》,《戊戌維新運動新探》第343~357頁;房德鄰:《戊戌政變史實考辨》,胡繩武主編:《戊戌維新運動史論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35~283頁;黃彰健:《戊戌變法史研究》等論著。)就是人所共知的捉拿康有為及請太后再次訓政上諭的頒布。  通過考察我們認為,戊戌政變的發動歷經了從初三日楊崇伊上密折、西太后允准回宮訓政、布置謀劃,至初六日頒布捉拿康有為和訓政上諭這樣一個過程。而不是西太后僅僅在初五日夜裡得到某一告密,便立即於初六日早上發動政變,這樣草率而倉促的政治舉動。  二、袁世凱告密在初五日晚上,但趕不上成為初六日政變的導火線  袁世凱於初五日回到天津後當晚,向榮祿告密,是無須論證的。其日記所說到次早才「以詳細情形備述」,(註:袁世凱:《戊戌日記》,《戊戌變法》(一)第553頁。)可謂欲蓋彌彰。 告密的核心內容自然是譚嗣同說袁圍園劫後殺榮祿。初六日晨逮捕康有為的上諭為:「康有為結黨營私,莠言亂政……,著革職,並其弟康廣仁,均著步軍統領衙門拿交刑部按律治罪」。這是載諸實錄的「諭軍機大臣等」上諭。這個上諭,恰符楊崇伊密折為康有為羅織的罪名,而又恰沒有「圍園劫後」這個屬於謀逆作亂這一最為嚴重的罪名。這可謂初六日政變是據楊密折而非袁告密最直接,而又最有力的鐵證。  論者懷疑初六日上諭的可靠性與真實性,認為八月初六日「清廷頒布捉拿康黨的上諭其實只是馬後炮」,「上諭公布的日期甚至內容都服從於實際需要,而不一定反映實際情況」,「目的正是避免打草驚蛇」。「不提譚嗣同,自然不等於當時清廷不想捉拿譚嗣同,不等於清廷當時未得到譚嗣同『謀逆』的密報」。立論的唯一根據是初六、初九日上諭不提,十四日上諭才提捉拿梁啟超。(註:趙立人:《袁世凱與戊戌政變關係辨析》,《廣東社會科學》1996年第2期。)  不提捉拿梁啟超,另當別論。但上述幾個上諭則是勿庸置疑的。這裡先說初六日上諭。初九、十四日上諭容後文再說。初六日上諭是拿康有為,而非「康黨」。公私記載亦都是說緹騎抄南海會館是拿康有為。此類記載甚多。梁啟超、張蔭桓兩個直接當事人所說即可為證。(註:參見梁啟超:《飲冰室文集》卷4;王慶保、曹景@③:《驛舍探幽錄》,《戊戌變法》(一)第488頁。)此外,初九日出版的《國聞報》所載記者在天津的目擊謂:「初六日薄暮」,京師「來官役數十名,至天津密拿……康有為」,「四處大索」。初七日下午三點半鐘,天津當地官員「至塘沽密拿康有為」。(註:《戊戌變法》(三)第406~407頁。)京、津的拿康行動,均與上諭吻合。  圍園劫後是康有為為首的維新黨人的「大逆」行動,而且直接牽連光緒帝本人。如果西太后在初六日早晨以前已經知曉其事,正可以名正言順地宣布「謀逆」的罪名,一網打盡,明正典刑,根本不存在,也不必要避忌什麼「打草驚蛇」。這個時候,譚嗣同等就是蛇,而不是草。  初六日捕拿康有為,是先頒了上諭,然後才有步軍統領崇禮奉旨派出緹騎搜捕。而且據梁啟超親歷所記,是捕康上諭在先,訓政上諭在後。(註:參見梁啟超:《飲冰室文集》卷4。)上諭是行動的指令, 而不是馬後炮,而且似乎沒有隱秘什麼的必要。  袁世凱於初五日晚向榮祿告密的消息,並未趕上初六日早晨頒布捕康及訓政上諭之前傳遞到西太后處,所以,政變僅只是按初四日以來的部署進行的。關於袁世凱向榮祿告密的時間,我取袁的《戊戌日記》所記,夜裡二更左右之說,這應是符合實際的。且與時人記載也頗相吻合。蘇繼祖《清廷戊戌朝變記》說:「袁到津已晚,即進督署,夜半方出,次日亦未回防」。(註:《戊戌變法》(一)第342頁。 )袁自己謂「久候至將二鼓,不得間,只好先告退晚餐,約以明早再談」。(註:袁世凱:《戊戌日記》,《戊戌變法》(一)第553頁。 )這正是至此時才得以詳細告密的飾詞。論者謂告密當在下午四點鐘,時間顯然太早了,具體情形如下。  京來火車下午三點鐘到津,袁向榮祿表白、告密的急近心情是不言而喻的。但外界並不知情,他必須不顯山不露水地應酬一切。袁以超擢兵侍返津,天津的文武各級官員早已籌備了盛大的歡迎會。《國聞報》載所謂「同城文武咸往迎迓,一時頗為熱鬧」。(註:《戊戌變法》(三)第441頁。) 袁要端起官場儀態不慌不忙地出站,要同文武官員們行禮如儀,請皇上、太后聖安,然後入茶座同文武官員周旋、寒喧,報告陛見盛況,宣講皇上聖德,然後告別,赴直督署。經查,天津火車站至直督署乘坐正式交通工具八抬大轎,大約近半個小時路程。總算起來,袁從下火車至到達直督署,確需兩、三個小時的時間。天津地區此時日落時刻為下午六點零八分。(註:《太陽出沒時刻表》,中國科學院紫金山天文台編:《1821—2020年二百年歷表》,科學出版社1959年版,第465頁。)袁謂「詣院謁榮相」時,「日已落」,當符實際。 論者斷定在一個小時之內,就見到榮祿並告密完畢,是不可能的。  袁見到榮祿後,也不至於立即失態的跪地告密。在他告密之時,必須站定兩個立足點:第一,他首先要把自己從這件滔天大罪中洗出來。第二,他不能讓榮祿誤以為他是告皇上,因為這也是另一件大逆不道的事情。這就決定了他必須是詳詳細細報告來龍去脈。袁在日記中指名道出葉祖guī@④和達佑文兩人在場,就算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表白,也說明他向榮祿的告密決非三言兩語說完的。而且只能是在無任何人在座的情況下說完要害。袁日記謂在二鼓後始得間,也近乎真實。  這確是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榮祿要立即報告西太后,也是理所當然的。但是否一定要在當晚(即使略早於二更的某個時刻)便匆匆忙忙趕著報告呢?以當時的事態來說,未必。  首先,此舉牽涉到皇帝,不論多麼燃眉之急,都要深思熟慮,謀定後動。起碼報告的文字與情節就頗費思量。既要講清「謀逆」之舉,又要不能稍有牽連光緒帝,因為這是牽涉宗廟社稷的絕大事情。決不會如論者所說「火燒眉毛」,就不「先籌商善後」,而慌忙地「向慈禧緊急報告」。(註:趙立人:《袁世凱與戊戌政變關係辨析》,《廣東社會科學》1996年第2期。)這是稍有常識的政客們所不為的。 袁世凱《戊戌日記》說,他與榮祿「籌商良久,迄無善策」,當非虛言。  就事態而論,袁已輸誠效忠,維新黨人的密謀就成了一廂情願的白日夢。榮祿有驚無險,勝券在握,而非所謂「火燒眉毛」之急。震驚之餘,才需要謀劃慎重告變之事,也不必要慌不暇擇地「向慈禧緊急報告」。  其次,就當時的交通和通訊以及制度等客觀條件而論,告密的消息,也礙難在當晚轉遞到西太后那裡。告變的途徑有火車說和電報說兩種。  火車報京說。第一件事是備折。榮接受袁的告密,決定報告慈禧之後,第一件事就是備折上陳。據說無論榮、袁,均無此文字功力,自需喊來親信幕僚擬稿。稿成交榮審定,然後再恭楷按格式謄正。這一系列過程,到夜半能完成,速度已經是超常的了。  報告送給何人?當然是直報西太后最妥當。但是,誠如史家鄧之誠所指出:「太后前唯親王可以遞牌請起。近人記榮祿詣頤和園告變,蓋不知故事」。(註:鄧之誠:《骨董瑣記全編》,北京出版社1996年版,第617頁。)也就是說,按清朝的制度規定, 榮祿及其親信都沒有叩宮的資格與可能。只能送到慶王奕kuāng@①處,才能轉遞。  當時京津火車剛通一年,正常時刻,首車六時末車下午三時,行程三個半小時,並無夜車行駛,鐵路系統自然不必有健全的夜間值班制度。即使經過交涉,可以夜間開出專列,火車調度、蒸汽機車的升火加煤、沿途各車站通訊聯絡等均需要時間安排,而不是一呼而行的事。北京的火車站在馬家堡(馬家鋪),約當今永定門火車站。城門深夜關閉,須交涉叫城。進城後再奔到後海附近的慶王府,與門人交涉,通知慶王身邊的人叫起慶王,向他說明告變的內容與必須連夜叩宮,再由他領著赴宮,與宮門交涉,通知慈身邊的人叫起慈禧。這一系列的過程須時自可推算。如此轉折,一夜之間,告變消息不能抵達西太后處。榮祿自然清楚,即使連夜告變,他也不會出此下策。  電報報京說。拙文曾說過此途無密可保。經過細緻考察,我的說法確失之片面,電報傳遞確存在著密送西太后的可能渠道。不過,時間同樣不允許。  至遲到了1898年初,清政府在總署、兵部都專設了電報房。(註:參見《翁文恭公日記》光緒廿四年三月廿五日條,1915年上海涵芬樓影印本;又《張蔭桓日記》光緒廿四年三月十日、十四日條,《廣州師院學報》1987年第4期。)但不論直督署或京里總署、 兵部報房的電報,均須通過津局、京局線路傳出,則又是當然之事。或許他們均已改變了兩三年前晚上10時以後尚不設夜班的制度。這些都為地方督撫電京提供了極大的方便。不過此類方便能夠提供給榮祿告變的條件仍是有限的。頤和園、大內及軍機處並無電報收發機構。電報同奏摺一樣,西太后處不能直接收到。通過正式奏事渠道,要由軍機處或總署的章京們來翻譯密碼。榮祿的告變當不走這條險路。而且,即使電報到達軍機處或總署,也不可能在早朝之前把消息遞到西太后手上。唯一的途徑是電奕kuāng@①轉奏。蔡金台致李盛鐸信亦謂「袁乃密白略園,電慶邸達之」。(註:鄧之誠:《骨董瑣記全編》,北京出版社1996年版,第602頁。)  但是,當晚客觀上能夠為榮祿提供向奕kuāng@①告變的時間也是十分短暫的。其時正在政變緊要關頭,奕kuāng@①一定是會赴早朝的。一般情況下,是在寅時即到朝堂候「叫起」。袁世凱夜半告密完畢,距奕kuāng@①丑刻後半時離府,只有三個小時左右的時間。期間榮祿的幕僚要先擬告變電文,榮祿審定後,再把電文譯為密碼,然後交電報房拍發出去。督署的報房要接通津局、京局、兵部或總署的報房(榮祿可能利用兵部報房,因為他剛從兵部尚書去任)。兵部官報房收到電報後,要派員送達慶王府。王府機要人員還要再把密電碼回譯為電文,方才能呈交奕kuāng@①閱看。在如此短時間內,尤其正在子夜,告變電報完成這麼多環節,同樣是十分困難的。奕kuāng@①在上朝前收不到告變電,是完全可能的。  總之,我在這裡不厭其煩地倒騰初五日一夜的這些細節,目的其一,是在於說明,無論火車說、電報說,當晚都是礙難把告變消息轉遞到西太后的。其二,尤其在於揭示,即使按論者所說,能夠在初六日早朝前遞到消息,但卻幾乎沒有給西太后留下任何同近支王公、親信樞臣商議、謀劃,乃至一通信息的時間。僅據榮祿的一紙告變文字,就一人獨斷在初六日的早朝宣布重新訓政、囚禁光緒帝,捉拿維新黨人。如此軍國大政,兒戲不如,既是西太后所不為,也是封建政制所不許,從而反證了此事是不存在的。  袁世凱《戊戌日記》說,初六日由京趕來津通報政變消息的是楊崇伊,此事亦可從另一個方面證實,政變確實是數日來,西太后在接受楊崇伊密折後,同奕kuāng@①、榮祿等密謀而逐步實現的,而不是初五日深夜接到榮祿告變後,於瞬息之間,決定在初六日早晨迅速實行的。楊初六日來津,可以從初九日出版的《國聞報》關於他初七日乘專車返京的報道證實。(註:《戊戌變法》(三)第412頁。)  楊專車返京,給了人們一個重要提示,也許存在著這樣一種情況:確如袁所說,初五日當晚(或次日)告密完畢,但如何向北京告變,榮袁二人「籌商良久,迄無善策」。正在商擬折、電期間,楊崇伊由京到津。於是初七日由楊攜帶告變密折返京。初八日,西太后等密議。初九日頒上諭逮譚嗣同等七人。如此,似亦順理成章。  袁世凱告密,榮祿告變,還有初四日說。蕭一山確信此說最為歷史真實。(註:參見蕭一山:《戊戌政變的真相》,載台灣《大陸雜誌史學叢書》第2輯第5冊。)其實,此說最缺乏根據。第一,到初六日政變,初四、初五日有兩天兩夜時間落實告密內容,因而初六日拿康上諭,就不會不提「謀逆」大罪而僅謂其「莠言亂政」而已。第二,初四日,袁不能離京出走。譚說袁是打著光緒帝的旗號,次日是預定的請訓日期,他必須觀望與體味光緒帝的態度與意思,才能把握全局,做出判斷。袁不敢出走。袁是奉召來京陛見的,他豈得擅自離京,設皇帝偶有傳召,他何以應付。他是超擢侍郎,是政治新星,往來京津道上,人稠廣眾之中,不怕被認出來嗎?袁也不必出走。現在,關鍵在他袁某站在誰人一邊,儘管袁還不清楚光緒帝的態度,但已確知維新黨人的底蘊,大可不必半途張皇趕回天津向榮祿告密。總之,初四日告密說,故作神秘,有意製造緊張氣氛。小說家言,不足為據。  還有一種說法是,初五日袁世凱在請訓之後出宮門時碰到榮祿,隨即告密。這更是毫無根據的編造。  三、袁世凱告密的作用  拙文曾經指出,袁世凱告密的作用是證明了維新黨人有「圍園劫後」之謀,從而坐實了他們「大逆不道」的「謀逆」地位,於是政變揭去了帶有某種「政爭」意義的面紗,轉而成為屠殺鎮壓改革派人士的政治人士的政治大獄。謹再做一些補充。  初六日這一天,袁告密的內容,不論繁簡都應該傳遞到京了。初七日,楊崇伊由津返京,應帶回去更為詳盡的內容,西太后處應該詳知維新黨人密謀確情了。但仍在三天之後,直到初九日才發出上諭捉拿軍機四卿以及張蔭桓、徐致靖、楊深秀等七人。這說明西太后得悉維新黨人「謀逆」的報告後,態度的冷靜與處置的穩慎,並未草率地立即舉起屠刀。  西太后深知,重新訓政,朝野並不十分心服。所以一開始拿康有為「莠言亂政」作為取消新政和重新訓政的由頭,打擊範圍,只限於康黨,所定罪名也在可輕重之間,並未決意興大獄擴大打擊面。正是如此,像重要的維新黨人林旭,雖然心慌,但直到初八日晚,也還自認不是康黨,不會受到株連。(註:《鄭孝胥日記》第3冊,中華書局1993年版, 第682頁。)這樣也較符合一般不滿意維新黨人用事的樞要重臣和京官們的心態,例如李鴻章,就一直把維新黨人看作如唐朝永貞年間二王一幫讀書人的搗亂,甚至視他們為少不更事的孩子。(註:張元濟:《戊戌政變的回憶》,《戊戌變法》(四)第232~329頁。)京卿王彥威亦視之為少年幸進。(註:參見《楊參政公事略》,《戊戌變法》(四)第660頁。)現在冒出維新黨人的「謀逆」重罪, 西太后們就不得不考慮興獄及其一系列後果與影響。所以,擱置這麼幾天,才作出初九日上諭的決策。初九日上諭的內容和譚嗣同等七人先後同於此日被捉拿勿庸置疑。論者把它稱為有的人早已被捕了的「馬後炮」之舉,缺乏史實根據。  論者最過硬的證據是譚嗣同早已在初七日就被清廷秘密逮捕了。其根據是:其一,張蔭桓說他親見初七日早期,西太后命軍機大臣廖壽恆擬旨:「拿辦康有為黨羽」。這道諭旨具體內容是什麼,至今無人知曉。認定其內容就是拿辦譚嗣同和梁啟超,只是論者們自己推論的設詞,並無任何史實根據。又認定榮祿告變在初六日政變前已經到達西太后,首惡譚、要犯梁應該被捕了。(註:參見房德鄰:《戊戌政變史實考辨》;趙立人:《袁世凱與戊戌政變關係辨析》。)這也是一面之設詞,並不是史實,充其量可以姑存一說。  其二,是根據對譚嗣同獄中三篇遺札的考證,推定譚於初七日被密捕。(註:參見房德鄰:《戊戌政變史實考辨》;趙立人:《袁世凱與戊戌政變關係辨析》。)其實,這個結論大有商榷之餘地。論者設論的第一個立足點是,初七日「密諭」是捕譚的。上文已經指出此說並無史實根據。論者設論的第二個立足點是,假設譚嗣同還有一篇遺失了的,且不為人所知的第一篇遺札。細閱今存第一札全文,完全可以確認這封回覆僕人們的信,並就來信所稟各事做的交代,就是確確實實的第一篇遺札了。譚被捉,僕人們自然必定檢點一些日用必須品隨後送進監獄去,並非一定要主人寫信索要才去辦的。這就是信中所說的「昨送來各件」。撇開子虛烏有的「遺失了」的第一札,譚遺獄中三札,很自然表現為譚入獄第二天起連續給僕人們的三封信。  譚嗣同是初九日被捕的。他本人未留下話來,但證據是充分而可靠的。姑無論當時新聞媒體的報道,時人記述和官方上諭,僅以當時當事人記載為證。軍機四卿同堂供職,倘譚於初七被密捕,在初七日、初八日兩天之內,其他三人肯定知曉的。其中楊銳、林旭二人可以確知為初九日晨被捕,而當時當事人所記述的他們被捕情形的文字,不僅沒有提到譚已被捉拿,而且可證譚與他們是同一天被捕的。  楊銳於初九日晨被捕於繩匠衚衕寓所。同時被逮者有其子慶昶和與之同住一處的門生黃尚毅。黃撰有《楊叔嶠先生事略》一文,詳敘楊供職軍機及被捕經過,但未有譚先期被捕的記述。(註:參見《碑傳集補》第12卷。)  林旭初八日夜訪鄭孝胥長談,次日被捕於寓所,鄭日記有詳確記述如下:  (八月)初八日,……夜月明,與諒三談。既寢,暾谷忽至。復起,談良久,自言不得以康黨相待。愛蒼之仆劉貴忽來,雲來視暾谷。……  初九日,晨起作字。聞街市傳言,有緹騎逮七人,即軍機四章京,其三人未詳。……怡書(引者按:即林怡書,林旭家人)來,言有官員至其宅,其禮王傳林旭面話,不及待車,步行而去。且雲宮中終夜擾動,發三電促榮祿來京矣。……聞收張蔭桓、徐致靖、楊深秀等。(註:《鄭孝胥日記》第3冊,中華書局1993年版,第682頁。)  鄭既記逮「軍機四章京」,自然譚嗣同在內。初八日夜,林鄭長談中,林亦未告鄭有譚提前被捉拿之事,而倘譚確已提前被捕,楊、林不至於無所透露。  當時局勢,風聲鶴唳。初六日晨,緹騎圍錫拉衚衕搜捕康有為,中外立即風傳張蔭桓被逮,張本人亦自疑為被抄家而不敢出門。待證明僅系搜康,中外媒體又當即鄭重避謠。譚嗣同亦為著名當朝新貴,颶風眼中人物,倘果真有初七日即被提前捉拿之事,不至於事經兩天之後尚無人知曉,社會上亦無任何反映。  譚嗣同乃維新黨人謀逆案的重要角色之一,逮捕他,對清廷來說系「正大光明」之事,用不著掩人耳目。單獨提前秘密逮捕他,沒有必要,甚至沒有可能。初九日上諭是可信的,沒有隱藏什麼不可告人的內容。  十四日上諭是六君子殺頭之後頒布的,屬於真正的「馬後炮」。其罪名定為「大逆不道」,「潛圖不軌」,「糾約亂黨,謀圍頤和園,劫制皇太后,陷害朕躬之事」。把康有為及其為首的維新黨人的罪名性質由「莠言亂政」上升為「大逆不道」,正是袁世凱告密的作用與結果。證據確鑿,鐵證如山。也算「定性準確」了。平心而論,如此一場謀逆大案,連同庚子年追加的張蔭桓,只殺了七個人,亦可謂「皇恩浩蕩」矣。倘此事發生在康、雍、乾年間,株連所及,將不知有凡幾!  末了,附說一下樑啟超。論者對十四日以前的上諭不提及梁氏,提出了許多設詞。(註:參見房德鄰:《戊戌政變史實考辨》;趙立人:《袁世凱與戊戌政變關係辨析》。)其實事情甚為簡單,並不像論者所說有那麼多隱秘之處。在時人目中及清政府那裡,梁不過是康氏門人中才氣橫溢一書生而已,光緒帝所封亦僅六品虛銜。為其定的「罪名」,即所謂「與康有為狼狽為奸,所著文字,語多狂謬」而已。初六日拿康上諭不提梁是自然。初九日上諭是拿朝廷命官,亦可不列他。梁氏尚不具備清廷專諭、密諭查拿的資格與條件。因而也不用費神去追尋本來就沒有的此類諭旨。十四日硃諭,在康後譚等諸人之前專列一節說梁氏之罪行,已經表明了對他的足夠重視。  (資料來源:《廣東社會科學》1999年第5期)

本主題由 袁愛蘭 於 2010-1-22 08:34 移動 收藏 分享 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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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2 16:5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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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事情的經過就是袁世凱開始是支持維新的,只是維新行動讓榮綠慈禧一夥知道了,準備採取措施了,如果袁世凱再跟著維新採取行動那死的人就多了,在那個動不動砍頭抄家滅門滅九族的時代袁世凱絕對沒有必要為了呈個人英雄主義而附帶一大堆冤魂吧,袁世凱為了顧全大局也為了增強自己日後的實力就說出了此事,其實說不說六君子的結果都是一樣的了,但說了,只死了六君子,保全了一堆人這是值得的,袁世凱深知當時以自己的實力刺殺慈禧根本不會成功,結果只會是兩敗具傷,得利的就是日本列強了,就算袁要當一時的英雄去刺殺慈禧,並且刺殺成功了,以袁當時的實力也掌控不了大局,一樣會導致天下大亂,這種情況和後來的袁去逝後的軍閥混戰差不多,袁世凱的行為就如當年張學良抓了老蔣而毛不殺之的道理是一樣的,再說慈禧也老了,命也不長了,維新失敗慈禧肯定不信任光緒了,結局如袁世凱所料,光緒死在了慈禧的前一天,袁世凱此舉是丟卒保車,對日後不廢一槍一彈就逼宣統退位推翻清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不像有的人不自量力,看革命吃香就開始革命,老是衝動地指揮別人打打殺殺,失敗了就丟下一起革命的同志跑國外去,當孫跑跑不是一兩次了,為了保命剪辮子還辱國辱民地說自己是日本人。說袁世凱出賣維新的傢伙們不會是要袁世凱知道慈禧榮祿一夥要殺人了趕緊把自己的頭伸過去讓他們砍吧?那種行為連個人英雄主義都不算,簡直就是弱智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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