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願孩子隨妻姓提斧砍死岳父母

2010年11月05日04:41華商網-華商報

  本報榆林訊(記者 張有效 通訊員 郭永東)妻子是獨生女,於是夫妻倆有孩子後,岳父母一直想讓孩子跟娘家姓,這讓靖邊縣的高某很不舒服。最近妻子帶娃住回娘家了,前兩天,高某去找妻子時雙方又起衝突。混亂中,高某用斧頭砍向3個親人致兩死一傷。目前,疑犯高某被刑事拘留。「一家三口被女婿用斧頭砍傷了,三人傷得都不輕……」11月3日下午1時10分,靖邊縣公安局周河派出所接到來自周河鎮東坪村的報警後,刑警大隊迅速組織警力趕赴案發現場。經初查,疑犯高某已經逃跑了。3名受害人分別為高某的岳父、岳母、妻子。高某的岳父、岳母經搶救無效死亡。

  下午1時50分,準備租車帶孩子外逃的高某在周河鎮高炮台村被堵截抓獲。

  經審訊,28歲的犯罪嫌疑人高某交代,自從和妻子何某結婚後,兩人感情還可以。只是有了孩子後,妻子帶孩子常住娘家讓他很不爽。

  據了解,高某的妻子何某為獨生女。婚後,夫妻倆育有一女一子,女兒不到3歲,兒子幾個月大。由於是獨生女,何某常年帶孩子住在娘家陪伴父母。岳父母整天看著外孫外孫女在眼前晃,喜愛得不得了。於是,他們跟女兒商量,準備讓孩子隨母姓。何某和丈夫高某商量後,高某不同意,雙方因為此事心中有了芥蒂。最近,妻子帶著孩子一直住在娘家。

  11月1日,高某到岳父家看孩子,發現妻子換了手機號,他懷疑妻子有外遇。3日,他拿著手機卡找岳父討說法,但遭到岳父的嚴厲指責和辱罵。氣急敗壞的他隨手拿起院子里的斧頭,妻子和岳母見狀與高某廝打起來。在砍倒岳父後,高某又向妻子和岳母連砍幾斧。

  目前,受害人何某已脫離生命危險。

  鏈接

  能不能隨「姓」所「欲」

  法律人士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子女可隨父姓,也可隨母姓,法律上並沒有明確規定。以前家裡子女多,可以通過「協調」「互補」來使男女雙方家長滿意。可是隨著越來越多獨生子女當上父母,孩子又只有一個,協調空間就越來越小了。婚姻問題專家認為,感情和家庭幸福遠比姓什麼更重要。


推薦閱讀:

如果不能善待自己的孩子,還是別生了吧
聽話的孩子一定是好孩子嗎?
在美國生孩子好嗎?
和孩子一起讀詩 | 小童疑是有村客,急向柴門去卻關
如何培養孩子高效學習?

TAG:孩子 | 父母 | 岳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