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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名醫類案》 卷二十二 針灸刺砭

《續名醫類案》 > 卷二十二針灸刺砭九針形

針(平半寸,長一寸六分,其頭大末銳。其病熱在頭身,宜此。)

圓針(其身圓鋒如卵形,長一寸六分。肉分氣滿,宜此。)

針(鋒如黍粟之銳,長三寸五分。脈氣虛少,宜此。)

鋒針(兩三隅,長一寸六分。瀉熱出血,發泄痼病,宜此。)

針(一名鈹針,末如劍鋒,廣二寸半,長四寸。破癰腫,出膿血。)

圓利針(尖如毫,且圓且利,中身微大,長一寸六分。調陰陽,去暴痹。)

毫針(法象毫,尖如蚊芒,長三寸六分。調經絡,去病疾。)

長針(鋒如刺,長十寸。痹深居骨,解腰脊節腠之間者,宜此。)

燔針(一名 針,長四寸。風虛合於骨解皮膚之間者,宜此。)

禁刺

病與相逆者,皆不可刺∶大渴 大飽 大飢 新內 大怒 大勞 大醉 大驚 大風 大雨 大寒 大熱大虛 大困 大竭 濃雲 色脈不順 大患 危疾 漉漉之汗 渾渾之脈 身熱甚 陰陽交爭 五行刑制(如心病遇癸日,余仿此。)

望不補,晦不瀉,弦不奪,朔不濟。

禁針穴

腦戶 囟會 神庭 絡卻 玉枕 角孫 顱囟 承泣 承靈 神道 靈台 膻中 水分 神闕 會陰 橫骨 氣沖 箕門 承筋 青靈 三陽絡 手五里(凡二十二穴。) 合谷 三陰交(二穴孕婦不宜針。)石門(女子忌之,如針之,令無子。) 雲門 鳩尾 缺盆 客主人(四穴不宜針深。)肩井(此穴針深,令人悶倒,三里補之。)

禁灸穴

承光 啞門 風府 天柱 素 臨泣 睛明 攢竹 迎香 禾 絲竹空 白環 顴 頭維 下闕 脊中 肩貞 心 天之牖 人迎 乳中 周榮 天府 中沖 陽關 陽池 隱白 漏谷 地五會陰 陵泉 條口犢 陰市 伏兔 髀關 委中 殷門 申脈 承扶(凡四十五穴。)

傷寒灸之可否

《內經》雲∶脈之所見,邪之所在。脈沉者,邪氣在內;脈浮者,邪氣在表。世醫只知脈之說,不知病症之禁忌。若表見寒症,身汗出,身常偎縮,栗而寒,不渴,欲覆濃衣,常惡寒,手足厥,皮膚乾枯,其脈必沉細而遲。但有一二症,皆宜灸之,陽氣下陷故也。若身熱惡熱,時見躁作,或面赤面黃,咽干嗌干口乾,舌上黃赤,時渴咽嗌痛,皆熱在外也。但有一二症,皆不可灸。其脈必浮數,或但數亦不可灸,灸之 害立生。

若有鼻不聞香臭,鼻流清涕,眼臉時癢,或欠或嚏,惡寒,其脈必沉,是脈症相應也。或輕手得弦緊者,是陰伏其陽也,雖面赤宜灸之,不可拘於面色赤而禁之也。(劉純。)

辨傷寒五十九刺

五十九刺者,為頭上五行,以克越諸陽之熱也。大杼膺 缺盆 背 (此八者,以瀉胸中之熱也。)

氣沖 三里 巨虛 上下廉(此八者,以瀉胃中之熱也。)雲門 髀骨 委中 髓空(此八者,以瀉四肢之熱也。)

針灸

用針八法

用針八法者∶迎隨一也,轉針二也,手指三也,轉針頭四也,虛實五也,陰陽六也,提按七也,呼吸八也。

補瀉損益虛實,在此八法。

針用五門分主客

針用五門者,井滎 經合也。春刺井,夏刺滎,秋刺經,冬刺合,季月刺 ,以有五門。一月亦同,一日亦有五門。同年賓客為邪氣,主人乃正氣。知者刺之,無不效也。

定針象木

針刺可曲可斜,可直可正。故定數以象木性之曲直也。

口藏比火

凡用針,先以針含口內令溫,調補榮衛,以火性炎上,即升降旋轉左右而下也。

常山閻氏曰∶口溫針暖,不惟滑利而少痛,亦借己之和氣,與患人榮衛無寒溫之爭,便得相從。若不先溫針暖,與血氣相逆,寒溫交爭,而成瘡者多矣。

灸刺分午前卯後離左酉南

午前卯後者,乃卯、辰、巳三時也。陽中之老陽,可灸刺萬病之虛寒。離左酉南者,乃午未、申三時也。

陽中之少陰,可灸刺萬病之煩躁。重蒸之勞熱而瀉之,灸以吹之。灸時丈夫用室女,婦人用童男,吹之呵之,反作清涼之氣也。呵吹者,灸之瀉法也。

接氣通經法

凡欲取偏枯久患榮衛諸疾,多是愈而復作者,始由氣不接而其經不通流,雖有臨時之快,客氣勝真,病當未愈也。當此乃令上接而下引。呼吸多少,經脈長短,各有定數。立法手三陽而九呼,過經四寸;手三陰接而七呼,過經五寸;足之三陽接而一十四呼,過經四寸;足之三陰接而一十二呼,過經五寸,重者倍之,吸亦同數。此接氣通經,呼吸長短之法也。(閻廣明。)

灸分陰陽上下多少

凡灸當先陽後陰,言從頭面向左而漸下,次後從頭向右而漸下,先上後下。《明堂》雲∶先灸於上,後灸於下,先灸於少,後灸於多,皆宜審之。(王執中醫科即叔權。)

針灸須葯

《千金》雲∶病有須針者,即針刺以補瀉之。不宜針者,直爾灸之。然灸之大法,其孔穴與針無忌,即下白針,或溫針訖,乃灸之,此為良醫。其香港腳一病,最宜針灸並施。若針而不灸,灸而不針,非良醫也。針灸而葯,葯而不針灸,亦非良醫也。但恨下裡間知針者鮮爾。所以學人須解用針灸,溫針白針皆須妙解。知針知葯,固是良醫,此言針灸與葯之相須也。今人或但知針而不知灸,知灸而不知針,或惟用藥而不知針灸者,皆犯孫真人所戒也。今世所謂醫者,則但知有葯而已,針灸則未嘗過而問焉。人或告之,則曰∶是外科也,業貴精,不貴雜也。否則曰∶富貴之家,未必肯針灸也,皆自文其過耳。吾故詳著《千金》之說,以示人云。

避人神說

《千金》雲∶欲行針灸,先知行年宜忌,及人神所在,不與禁忌相應即可,故男忌除,女忌破,男忌戊,女忌己。有日神忌,有每月忌,有十二時忌,有四季人神,有十二部人神,又有所謂血支血忌之類。凡醫者,不能知此避忌,若逢病患厄,會男女氣怯,下手至困,通神達士,豈拘此哉?若遇急卒暴患,不拘此法。許希亦云∶若病卒暴,宜急灸療,亦不拘此。一日之間,止忌一時是也。

又雲∶癰疽疔腫、喉痹客忤尤為急。凡作湯藥不可避凶日,覺病須臾,即宜便治。又雲∶凡人卒暴得風,或中時氣,凡百所苦,須臾灸療,漸久後皆難愈。此論甚當。夫急難之際,命在須臾,若必待吉日而後治,已淪於鬼錄矣。此所以不可拘避忌也。惟平居治病於未形,選天德月德等日,服藥針灸可也。

論灸

灸有補瀉,不可輕議。大率沉結寒冷之症,施之為宜。蓋陰寒濕氣凝留血脈,湯劑熨引,不能獨治。方是時,惟火艾足以爍其勢,豈非火能營運陽氣,驅逐陰邪,其效有速於藥石者?即老壯不同,強弱異稟,灼治之法,夫豈一端?故多有逾於數百壯,少或止於三五七九之數,要皆詳審而行之。若夫陽病灸之,則為大逆。是以論傷寒者,謂微數之脈,既汗之後,脈浮,熱甚,三者悉不可灸。惟少陰皆惡寒,吐利,脈不足,與夫脈從手足厥之類,三者為可灸焉。通明乎此,觸類以往,又安有灸 之妄也?故曰∶不須灸而強與之灸者,令人火邪入腹,干錯五臟,重其煩躁。須灸而不與之灸,使冷結重凝,久而彌固,氣上衝心,無地消散,可不鑒哉!

論刺

其病攣痹,其治宜微針。形樂志苦,病生於脈,治以灸刺。明九針之用,經絡補瀉之法也。故榮衛異刺,以分血氣之虛實。井榮異刺,以分五行之子母。募 異刺,以分背腹之陰陽。春夏異刺,以分人氣之淺深。大抵虛補實瀉,無過不及之傷,以輔其平者,刺法之大要也。然有病勢未深,可刺而即愈者,所謂病之始起,可刺而已。或痹不仁,腫痛,可灸刺而去之是也。有病傳諸經,必上下俱刺者,所謂刺熱刺瘧,病甚,為五十九刺是也。然刺之為言,同於擊刺之刺,以為利也,害在其中。黃帝謂徐人安靜,手巧而心審諦者,可使行針艾。

張機謂針能殺生人,不能起死人,凡以用之,不可不慎也。況九針異體,取病有殊,十二節異法,用有輕重。必明日月星辰,四時八正之在天;寒暑燥濕,經水盈虛之在地;肥瘠壯弱,虛實盛衰之在人。然後呼吸補瀉,出入迎隨,惟意之從,豈特知募 部分,皮肉筋骸,饑飽勞逸而已哉?故曰∶見微得過,用之不殆。(雄按∶方閱此篇,適聞陳漢題令媳,為關琴楚之女孫,患疾赴越,就陳某治之,針入而血流不止,須臾而逝,益見仲聖之言為不誣也。)

論砭石

上古針法垂佈於天下,制砭石有小大者,乃隨病所宜。用石代針,一曰針石,二曰砭石,三曰 石,其實一也。破堅決肉,砭射腫熱者,則決之以砭石。良由邪氣暴戾,則微針不能及。況又病有氣血盛實,逆於肉里蓄結癰腫之類,非砭石則不能射之,此所謂血實宜決之。又形樂志樂,病生於內者,治之以砭石。東方之民,多病癰瘍,其治宜砭石。砭石之來,始自於此。扁鵲有雲∶病在脈血者,治之以砭石。是故一切腫疾,悉宜鐮割足小指下橫紋間。腫在左則割左,在右則割右,血少出則瘥。以至疔腫、癰瘍、丹毒、瘭疽、代指KT 病、氣痛流腫之類,皆須出血者,急以砭石砭之。大抵砭石之用,其法必瀉。若在冬時,人氣閉塞,則用藥而少針石。

所謂少針石者,非癰疽之謂也。癰疽不得頃時回,苟緩於針石,則毒瓦斯內攻,腐壞筋骨,穿通臟腑矣。治石疔瘡,則忌瓦礫磚石之類。治刀鐮疔瘡,則忌鐵刀傷割。若是者,可以葯治也。《素問》又曰∶人病頸癰,或石治之,或針灸治之而皆已,此蓋同病異治也。夫癰疽之氣弱者,宜針開除去之,氣盛血聚者,宜石而瀉之。若然,則砭石九針之用,各有所利。善治血脈之變,癰疽之病者,當審輕重而制之。(並《聖濟總錄》,自王執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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