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古代猶太民族宗教思想中的核心價值觀
猶太民族是一個古老而充滿傳奇色彩的民族。它是世界上兩個從古至今一脈相承的文明之一(另一個是中華文明)。不過,與中華文明乃至世界上幾乎所有其他文明都不同的是,它在近兩千年的時間中失去自己的家園、故土,備受歧視和迫害,卻一直沒有被征服、同化,而是在流散世界各地兩千年後重新建國;它只有1500多萬人口,卻被稱為是世界上最聰明、最富有、最有創造力、對當今世界影響最大的民族之一。猶太民族人才輩出,在政治、經濟、科學、藝術、文化等各個領域展現著自己的能量和成就,它以佔世界千分之三的人口,佔據了諾貝爾獎得主中17%的席位,對人類文明和社會進步作出了特殊的貢獻。它將驚人的苦難升華為驚人的創造力,在各種逆境中保存自己的文明生生不息,流傳至今,表現出超乎尋常的內聚力和生命力,而這種力量就來源於以古猶太教為紐帶的共同信仰和文化價值觀。
作為猶太人最重要的精神信仰,猶太教蘊含了豐富的思想觀念,其中一些核心價值觀念更是滲透到猶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成為猶太人賴以生存的精神支柱和民族認同的重要標誌。概括起來,猶太民族的核心價值觀念有如下幾條:
一、契約意識
契約觀是猶太教的基本教義之一,《聖經》中多次記載上帝與希伯來人立約。《創世記》中上帝與諾亞洪水之後立彩虹之約(洪水之後,上帝以彩虹確立與諾亞之約,用這個記號來表明他永不再用洪水毀滅大地),後來上帝又與亞伯拉罕、摩西兩度立約,與亞伯拉罕立約的標誌是割禮,與摩西立約的標誌就是刻在石板上的摩西十誡,這三次立約以選民的方式建立了希伯來人與上帝之間的特殊關係。
在猶太教義中,猶太民族與上帝之間的特殊聯繫是以契約的方式來完成的,這種契約意識,在後來的西方文化發展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西方文化尤其是其價值文化和政治文化本質上就是一種契約文化。猶太教認為猶太人是與上帝耶和華訂立契約的特殊選民。這一契約是猶太人先祖亞伯拉罕與上帝訂立的,它就像日月星辰的運行一樣,永遠不能廢除。因為這一契約,上帝一直以慈父般的關懷照顧著他的子民,向他們顯露自己的存在與意志,「上主對我說:我的僕人啊,我給你一項重要的任務:我要你復興雅各的各支族,領回以色列的子孫。我還要你成為萬國之光,使我的救恩普及天下」(《聖經?以賽亞書》,第49章6節)。猶太人必須遵守契約,履行上帝賦予的職責。猶太人即便背叛了這個契約的規定,也不能解除它,而只能按照契約招致懲罰,即民族遭受苦難,直到毀滅。由於這一契約,每個猶太人作為民族一分子都與上帝發生關聯,猶太教與猶太民族觀念血肉相連、密不可分地結合在一起。
這種契約觀念賦予了猶太民族「上帝選民」的民族優越感和神聖責任意識,成為猶太人面臨民族厄運和文化滅絕時凝聚人心的重要源泉。立約使猶太民族與其他民族截然區別開來,保持純粹。
這種契約神聖的觀念也潛移默化地影響著猶太人的日常生活和行為,猶太人在經商中最注重信守契約,這在全世界商界中是有口皆碑的。契約一經簽訂,不論發生任何問題,決不毀約。因為他們認為契約是上帝的約定,人與人之間的契約,也和神所定的契約相同,絕不可以毀約。若毀約,就是褻瀆了上帝的神聖。由於普遍重信守約,猶太人相互之間做生意時經常連合同也不需要,口頭的允諾也有足夠的約束力,因為「神聽得見」。猶太人信守合同幾乎到了令人吃驚的地步。在做生意時,猶太人從來都是絲毫不讓,錙銖必較,但在合同面前,他們縱使吃大虧也要絕對遵守。這對他們而言,是非常自然、不容懷疑、毫不猶豫的事情。這一特點與猶太宗教文化中的契約觀念有著直接的聯繫。支撐猶太人信守合同的,是他們內心中對上帝的堅定信仰。
二、律法觀念
猶太教中所說的律法比現在意義上的法律在內涵上要廣泛得多,它同時還包括道德倫理、衛生、民法和宗教習俗等規範。猶太律法主要保存在《舊約》裡面的《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和《申命記》中,這五卷律法書又稱為《托拉》,意為「引導」或「指路」,意思是說律法是上帝指引人的行動與處世之道,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猶太律法最大特點就是有著濃厚的公平公正意識和追求,因為公義是上帝的本質之一。耶和華最為注重的不是禮儀與祭祀,而是世間的公平與正義。
我厭惡你們的節期,也不喜悅你們的嚴肅會,你們雖然向我獻燔祭和素祭,我卻不悅納,也不願你們用肥畜獻的平安祭,要是你們歌唱的聲音遠離我,因為我不聽你們彈琴的響聲,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
——《阿莫斯書》
從摩西時代起,猶太教就反映出一種維護正義和公道的熱情,相信人類的兄弟情誼已經顯示出博愛、憐憫和仁慈,非人類和剝削行為是對上帝的不仁。希伯來先知們譴責非正義與壓迫,「你們要學習公道、伸張正義、幫助受壓迫的,保護孤兒,為寡婦辯護」(《以賽亞書》,第1章17節),強調每個人可以忽略自己的悲苦,但不能忽略他人的悲苦。社會痛苦不能同個人痛苦相比較,因為後者是個人的,主觀的,能夠被意志力克服,而社會痛苦不僅是大眾的痛苦,也是一種拒絕承認上帝統治的證據。先知彌迦教導說:「已經告訴過你,人啊,什麼是好的,什麼是上帝要求你所做的:只有正義地去做,慈悲地去愛,才能謙卑地與你的上帝同行。」(《彌迦書》第6章第8節)
這種追求公平、正義的原則滲透到每一條猶太律法當中。作為《申命記》核心的《申命法典》的第一條就是要求寬厚對待窮苦人和外邦人,寄居於希伯來人中的外族人只要遵守希伯來法律就可與希伯來人一樣享受平等的法律地位。「不可虧負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做過寄居的,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第二條命令說,希伯來奴婢役事六年,即應任其自由,而且不可使他空手而去,還必須給他一定的財物,保障他的基本生活;第三條規定法官和其他官員應由民眾選舉,禁止他們接受禮物和任何形式的偏袒不公;第四條譴責巫術、占卜和向亡魂問卜的巫術;第五條不許以父親罪過株連子女,肯定自負罪責的原則;第六條禁止猶太人之間任何形式的放貸取息;第七條要求每七年之末施行債務「豁免」,「凡債主要把所借給鄰舍的豁免了,不可向鄰舍和弟兄追討……」,這樣「就必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了」。任何一條律法的目的都是要消除不義。
在古猶太民族的政治生活中,也可以看到對公平正義的強烈追求。早期猶太人有一項制度性安排就是安息年或禧年,第七日是安息日,大家都不做工;第七年是安息年,土地休耕。現在以色列也是如此,在安息年中,地里生長的東西無論多少都歸窮人和奴婢享有。經過七個安息年就是第50年,稱為禧年,這一年猶太人相互所欠的債務一筆勾銷,以前賣出的土地自然歸還,這一年還要向所有的人宣告自由,每個奴隸都獲得自由之身。沒有任何一個民族有著如此強烈的對不公正的反抗,這種公平意識是其他任何民族的律法中都沒有的。
對公平正義的強調滲透進每個猶太人的血液中,因為在猶太教中,對正義的堅守就意味著對上帝的遵從。在現代的以色列社會中很多地方還依然可以看到這種公正理念的訴求。比如基布茲集體農莊,這是一種公有的公社,內部成員共同勞動,按需分配,實現內部民主和平等,在基布茲內部,民主平等和共產主義思想深入人心,外部人員如果要加入基布茲首先財產必須充公,如果要離開基布茲,那麼必須放棄所有財物,住房、車輛甚至衣服和傢具。現代的以色列社會中還保有300多個基布茲公社,人口超過13萬,基布茲最早出現於1909年,最輝煌的時候農業產量一度達到以色列全國總量的40%,許多社會精英人士都來自於基布茲,基布茲內部出過4位政府總理。以色列的基布茲公社至今依然保留著,當然基布茲內部現在也出現了一些問題,許多人抱怨基布茲內部沒有可以自由支配的個人空間,會失去太多自由,基布茲內部也開始滋生腐敗,甚至有的基布茲已經破產。面對這些問題,基布茲內部也開始反思,有人說社會環境變了,基布茲也需要改變,比如經營模式的變化、包產到戶、取消大食堂等等,但基本的理念不會變,就是猶太律法中對公平正義的追求。
三、彌賽亞觀念
猶太民族長期生活在強大的異族統治下,經歷了諸多的苦難。猶太人要生存下去,就必須有一種非常的希望來支撐他們。在苦難的歷史中,猶太人形成了他們獨特的希望,那就是彌賽亞觀念。
彌賽亞一詞為希伯來語音譯,原意為「受膏者」。猶太人自摩西時代開始,凡是大祭司、君王、先知就任,都需要有一個在受封者頭上膏油的儀式,表明其是由上帝派來的。但是從公元前586年猶太國被巴比倫滅亡前後,彌賽亞一詞被賦予一種特定的含義,同國家的復興聯繫起來。當時的先知認為猶太國之所以亡國,是因為猶太人不遵循上帝的約定,上帝才借外邦對他們施加懲罰。但只要猶太人恭順地接受懲罰,悔過自新,最終會得到上帝的寬恕,上帝會拯救猶太人,幫助猶太人重新建國。「耶和華如此說:『日子將到,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他必掌王權,行事有智慧,在地上實行公平和公義。在他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為耶和華我們的義』。猶太人始終相信,在世界末日到來時彌賽亞會降臨履行其神聖的使命,即把猶太人從流亡和苦難中拯救出來,使他們重建自己的王國,並開創新的彌賽亞紀元——在全世界建立理想的社會秩序。這一觀念成為猶太人在長期逆境中支撐自己的精神支柱。
最能體現猶太人宗教意識的核心部分,就是信仰救世主彌賽亞的降臨,它與猶太人那種最終在人間建立天國的信念緊密結合。猶太人的彌賽亞觀念帶有強烈的塵世色彩,猶太教認為,生活的目標是在塵世間建立一個公正、和平與繁榮的人類社會,而不是為了另一個虛無縹緲的世界的永恆而獲得靈魂的拯救。對於猶太人來說,拯救是一個社會和政治概念,牽涉到人類社會作為一個整體得到根本的改善。因此猶太教宣稱:雖然彌賽亞將建立符合上帝旨意的國度,使猶太人永享和平、友愛和公正,但他不僅是拯救猶太民族,其他民族如願意接受上帝和他的教誨,也同樣可以進入上帝的國度。
猶太信仰最深的渴望,以及最迫切的禱告,莫過於彌賽亞的降臨。在近2000年的大流散時期,世界各地的猶太人世世代代都盼望著彌賽亞降臨,以拯救他們脫離苦難的境地、掙脫異族的奴役。越是民族苦難深重的時候,他們對於彌賽亞出世的盼望就越強烈。對彌賽亞必將出現的信念一直在安慰鼓勵著猶太人,儘管他們經歷了千辛萬苦,但他們從未絕望。由於對彌賽亞觀念的堅信,猶太人即使在最黑暗的日子裡也從未失去過希望,彌賽亞觀念造就了猶太人的樂觀精神、堅韌性格和理想主義情懷。
四、重知識與教育的觀念
猶太教把研讀《聖經》視作敬神的一個重要部分,這使得猶太人的生活是不可缺少閱讀和學習的。這種學習傳統,促進了猶太人對知識、教育和更高形式智慧的熱愛與尊重。
對智慧的尊重從所羅門神話中就可得到印證,神問所羅門想要什麼禮物,所羅門在財富、權力和智慧中選擇了智慧,從而得到神的喜愛和讚許,這一傳統對猶太民族產生深遠影響。猶太教經典《塔木德》就規定教育和宗教一樣神聖,所有猶太人都有義務幫助貧窮的猶太孩子讀書。在猶太人看來,教育如同宗教信仰是鐵律,任何詆毀教育或不接受教育的行為都屬於犯罪。猶太人吝惜金錢是出名的,但在教育投入方面則從不吝嗇,普遍把教育作為家庭和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早在公元前75年,猶太智者西緬?本?蔡奇就創立了全民義務教育,猶太會堂普遍開辦學校,讓貧困的猶太家庭孩子能夠接受教育。猶太人極為重視家庭教育,從小就要教孩子用希伯來語背誦《托拉》。猶太人還有一個古老風俗,在孩子剛剛懂事時,母親就翻開《聖經》,在每頁上都滴上蜂蜜,讓孩子吻《聖經》上的蜂蜜,讓他意識到書本是甜蜜的,而且會越來越甜。孩子到了七八歲的時候,母親肯定會問孩子這樣一個問題:「當遭到異教徒的襲擊,必須逃命的時候,你會帶著什麼逃走?」對於這個問題,回答「錢」或「寶石」是不對的。因為無論是錢還是寶石,一旦被奪走就會完全失去。正確的答案是「教育」。因為只要人活著,教育就不可能被別人奪走。猶太人長期的流散生活使他們明白任何的物質財富都可能在頃刻之間化為烏有,真正能與人陪伴的是知識和善行。
猶太人不僅重視知識,更對教師懷有崇高的敬意。在古希伯來,教師享有很高的地位。在猶太人心目中,教師是一種神聖的職業,因為是第一位教師──上帝,把律法教給了猶太人,教師又把律法傳授給了猶太兒童。「要像尊重上帝那樣尊重教師」,是猶太人常對青年人提出的忠告。在猶太格言中,假如父親和老師兩人同時坐牢又只能保釋一個人出來的話,做孩子的首先應保釋老師。在猶太傳統中,最受歡迎的丈夫不是英俊富有的小夥子而是學者,這是猶太文化中的普遍現象。中世紀最重要的猶太哲人邁蒙尼德這樣說:「男人不應該娶大字不識的人的女兒為妻,因為一旦他死去或被流放,他的子女就會在無知中長大……男人也不應該將自己的女兒嫁給大字不識的人,因為這樣做猶如把自己的女兒捆綁放置在一頭獅子面前……一個男人應不惜出賣所有財產去娶學者的女兒,因為一旦他死去或被流放,他的子女仍會成長為學者。」
教育和知識不僅幫助猶太人在長期的流散生活中保持自身的文化傳統,而且也為猶太人的成功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猶太人曾經總結自己成功的十大法則是:1.比起知識來,更重視智慧;2.在整個人生中堅持學習;3.金錢可以被奪走,但是知識不會被奪走;4.把逆境看作機遇;5.比起金錢來,更重視時間;6.憎惡權威,不會成為權威;7.笑;8.用兩倍於自己說話的時間傾聽對方講話;9.保持與其他人不同的立場;10.從不需要本錢的事情開始做。在這十條中,至少有一半是強調知識、教育的重要性的。猶太人之所以在長期的流散中還能取得驚人的成就,重視知識與教育是最為關鍵的一條。
五、倫理精神
然而僅僅重視情商智慧以及知識的積累並不足以使猶太人倖存,猶太人同樣還懂得並強調倫理道德的重要性。歷史上,希臘和羅馬人在重要的學術領域曾取得了輝煌成就,但他們的帝國僅僅延續了幾百年。根本原因在於他們被毀於道德敗壞,嫉妒、貪婪與亂倫腐蝕著社會直至崩潰。猶太文化則非常強調行為的謙遜,認為沒有道德約束的知識是導致災難的根源。猶太教經典中各種關於現實生活的教導提供了指導猶太人生活的道德倫理和禮儀規範。正因為如此,猶太人沒有因為失去家園而中斷其文化承繼和民族特色。
依照猶太教的觀點,猶太人是上帝的選民,被挑選出來作為「外邦人的光」(《聖經?以賽亞書》第42章6節,第49章6節)。但猶太人從不認為選民就是上帝的寵兒,選民實際上是恩寵的對立面。作為被上帝選中的民族,猶太人被挑選出來是要從事一項使命,即無論他們身處何處都要行善,要盡最大的努力去幫助他人。他們的一言一行都要達到《聖經》設立的道德標準,要成為其他民族的楷模。在猶太人一年中最神聖的日子——敬畏日,要一一列舉要遵守的律法誡命,包括孝敬父母,將田地和葡萄園裡的落穗落果留給窮人,不可偷盜或立假誓,不可欺壓或搶劫鄰居(包括其他任何人),準時支付工人的工資,不可在盲人面前放置絆腳石,不可判罰不公,不可在心底仇恨自己的兄弟,不可欺壓居住在猶太人中間的外鄉人,等等。猶太人的日常生活正是嚴格依據這些律法倫理而行的。
猶太倫理通過各種律法誡命得到了有效的保證,比如摩西十誡。猶太教的普遍主義趨向是將理想通俗化,力求在整個社團中實現宗教理想。猶太教倫理的基本框架是摩西十誡。摩西十誡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前四誡,即:除耶和華外,不可有別的神;不可製作並事奉偶像;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須守安息日為聖日。這是講人和神的關係。這部分內容與一神信仰有關,主要是告誡猶太民族對耶和華要忠誠。第二類是後六誡,即:當孝敬父母;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做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別人的妻子與財物。這是講人與人的關係。可以看出,這種猶太教戒律型倫理的落實或實施是以命令的形式展開的,具有強制性的特徵,或以耶和華之口,或以摩西之口無條件地要求人們執行,把倫理與宗教從根基上內在地緊密聯繫在一起。所以,上帝的命令就有了與人的倫理約束等效的善的意義。「上帝給予的是戒律,而不是忠告;上帝說『你應當』和『你不應當』。猶太教是第一個要建立這種偉大的選擇的宗教。」對於猶太人來說,其倫理道德是與其宗教信仰結合在一起的,猶太教戒律蘊含了倫理道德是一種義務和責任的理念,與古希臘羅馬流行的功利主義、快樂主義倫理學有著明顯的差別,正是這一特徵有效地保證了戒律的落實,使之成為猶太人日常生活普遍遵循的行為規範。
值得注意的是,在猶太教中儘管有上帝懲罰的說教但並沒有原罪的教義,猶太教認為世上從未有人會是完人。在《舊約》里,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摩西也都被描述為帶有人類缺陷的人。摩西年幼時灼傷了舌頭,表達能力受到影響,但他最終成為最偉大的猶太領袖。《聖經》中有關古代先知的故事都沒有將他們視為一貫正確的完人,恰恰相反,這些故事講述的是有缺點的榜樣,他們恰恰是在克服自身弱點的過程中成為典範的。猶太教同時認為,人的靈魂在道德上是中立的,具有選擇善惡的自由意志,每個人都在直接通向上帝的途徑上,在人與上帝之間沒有中介人。猶太教把善惡選擇的自由交到了每個人的手上,從而強化了每個人的道德主體意識和責任意識。「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聖經?申命記》第30章19節)每一個猶太人都要主動地負責任地成就與完善自我,遵守戒律,正直、公正、仁慈、博愛,以履行與上帝的聖約。有一則猶太故事這樣說:人死後在到達天堂門口時要受到審判,提出的問題不會是為什麼他沒能像亞伯拉罕或摩西那樣偉大,而是他為什麼沒有成為自己本可以成為的人。換句話說,他為什麼沒有發揮他的潛能,這實際上是要求每個猶太人在道德上不斷地自我完善,這被看作是上帝所賦予的神聖使命。
隨著猶太民族流散世界各地,其獨特的宗教文化逐步發展成為西方文明的一個源頭文化,人類歷史上影響最大的宗教如基督教等的創立都受到了猶太信仰文化傳播的影響和啟示,可以說猶太宗教文化為人類提供了異常重要的精神資源,對世界文明的發展尤其是對西方文化及其社會生活產生了巨大而深遠的歷史影響。猶太人也成為智慧、成功、富有的代名詞。但值得注意的是,猶太人儘管富有成就,但他們的自我界定從不與物質財富相聯繫,他們的自我界定始終與悠久的傳統——《托拉》(猶太教對《聖經》前五卷的稱呼,又稱《摩西五書》,是猶太教最重要的經典之一)等猶太教經典緊密相連。正如《論語》指導著中國人的生活,《托拉》提供了猶太人的核心價值和行為規範,通過有關美德、堅韌、智慧和榮譽的教導培養人的內在精神財富,成為支撐猶太民族的強大精神動力。正是對契約律法的遵守、公平正義的捍衛、倫理道德的維護、知識智慧的渴求、民族團結的珍視等,構成了猶太民族的核心價值觀念,支撐著猶太人的內心世界,使他們經受住了時代變遷的考驗、外族的敵視與迫害以及背井離鄉的苦難,其自強不息、堅忍不拔的民族性格對維護猶太民族的團結和文化傳統起到了巨大作用。這些核心價值觀念不僅深深鐫刻在猶太民族歷史上,而且在世界文明中綻放出璀璨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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