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崇煥之死背後的疑雲 有著什麼樣的真相(3)

實際上,此時的遼東邊境上後金在軍事力量上已經佔據了優勢,袁崇煥的許諾僅僅是為了安慰年輕的皇帝,但是崇禎皇帝卻信以為真。崇禎二年(公元1629年)春,蒙古部族發生大饑荒,請求開放邊境貿易,於是袁崇煥上奏要求開放市場,試圖通過稅收來資助軍隊,從而減輕朝廷的軍餉負擔,但崇禎皇帝發布詔書斥責說:「你與蒙古貿易,這不是明擺著拿物資資助賊寇嗎?這怎麼能容許?」袁崇煥對此不以為然:「關外市場貿易,只允許用米布交換柴草,違禁物品,依法嚴禁,而且他們保證不與賊寇(後金)相通。他們都說:』家中空空如也,如果再不進行邊境貿易,用什麼來養家糊口呢?』他們願意用妻子作為人質,斷不敢誘導賊寇侵犯薊遼。」但在後來的後金軍隊對北京城的圍困中,為後金進攻北京帶路的,恰恰就是這支袁崇煥在奏章中認同「斷不敢誘奴入犯薊遼」的蒙古部族。因此,雖然袁崇煥力解北京之圍,崇禎皇帝也對袁崇煥進行了獎賞,但之前發生的毛文龍事件,加上這次後金軍隊的騷擾,使得崇禎皇帝內心深處對袁崇煥已有所不滿。毛文龍是明朝邊境的地方軍閥,他率部在皮島(今椴島)至長山列島之間流動抗擊後金,同時聯絡山東登州一線明軍協同作戰,遙相呼應,構成犄角之勢,一度遏制了後金軍的西進和南下。儘管如此,毛文龍的部隊獨處海島,朝廷很難節制,毛文龍的部下官員也有貪污、冒認軍餉的行徑。由於毛文龍不聽調遣,崇禎二年(公元1629年)六月,袁崇煥以談餉閱兵為名,將毛文龍誘騙至旅順雙島的一處古廟中,將其拘捕,曆數其「冒餉飾功」、「不受節制」等12條罪狀,當眾以尚方劍將其斬殺。毛文龍被殺後,後金軍隊所受牽制大大減少,崇禎皇帝聽到毛文龍被殺的消息「意殊駭,念既死,且方倚崇煥,乃優旨褒答。俄傳諭暴文龍罪,以安崇煥心」。但他對袁崇煥「優旨褒答」,僅僅是在毛文龍被殺的既成事實無法改變的情況下的無奈之舉。崇禎皇帝處死袁崇煥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袁崇煥與後金的和議。努爾哈赤死後,袁崇煥未經朝廷允許,私自派使者弔唁。後金皇太極趁機遣使回復,謀求議和。當時,儘管明朝軍隊屢戰屢敗,但基於天朝尊嚴,「諸將罔敢議戰守」。雖然袁崇煥的和議戰略上完全正確,而且崇禎皇帝起初也同意,但這種與皇太極關於和議的私下書信往來,讓崇禎皇帝產生了懷疑。崇禎二年(公元1629年)袁崇煥被逮捕入獄,囚禁審訊半年後,崇禎三年(公元1630年)八月,崇禎帝以「袁崇煥咐托不效,專恃欺隱,以市米則資盜,以謀疑則斬帥」等罪名將袁崇煥處死於西市。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對袁崇煥恨之入骨,「劊子手割一塊肉,百姓付錢,取之生食。頃間肉已沽清。再開膛出五臟,截寸而沽。百姓買得,和燒酒生吞,血流齒頰」。中國歷史上有兩大最高統治者冤殺武將,從而自毀長城的冤獄。一是南宋第一任皇帝宋高宗不思恢復故土,以「莫須有」的罪名冤殺岳飛;一是明末崇禎皇帝錯殺袁崇煥。宋高宗冤殺岳飛畢竟有其私心,他不能容忍岳飛要迎接被俘虜的皇帝回朝的論調,害怕失去自己的皇帝寶座。崇禎皇帝錯殺袁崇煥則是自取滅亡,「自崇煥死,邊事益無人,明亡征決矣」。性格缺陷害死袁崇煥被史學家稱為「明朝第一將軍」的袁崇煥,在明崇禎朝被定罪為誤國罪臣,卻在清乾隆時期驚天大逆轉徹底翻案,他的對手給了他遲來的評價--蒙冤的忠良。於是,袁崇煥案被稱為「岳飛之後最大的冤案」。與岳飛不同的是,這樣一個有德有才、為抗擊外敵殫精竭慮的愛國將領,卻不僅沒得到上司的認可,更沒得到百姓的擁戴。甚至他被千刀萬剮處死後,「其屍身被百姓所食」,下場極其悲慘。袁崇煥到底做錯了什麼?究竟是什麼要了袁崇煥的命?讓我們先從一句至理名言--「性格決定命運」說起。寧錦大捷後的當頭一棒明天啟七年、後金汗國天聰元年。七月初二,袁崇煥辭職回鄉。寧錦大捷後幾天,御史李應薦上書,彈劾袁崇煥,說他在戰役中,不援助錦州,是作戰不積極的表現。這無異於給沉浸在勝利的喜悅中的袁崇煥當頭一棒。他沒有想到的是,更大的打擊還在後面。寧錦大戰後,論功行賞,最大的功勞自然是魏忠賢,其次是監軍太監,再其次是太監和閹黨大臣,如顧秉謙、崔呈秀等等。再其次,是魏忠賢的重孫(時年四歲),封侯爵。皇帝對袁崇煥的獎勵是:升一級,賞銀三十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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