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梁:奧巴馬之路(南方周末 2008-11-6)

奧巴馬之路

作者: 南方周末記者 李梁 發自華盛頓 2008-11-06 08:29:32 來源:南方周末

奧巴馬全家 EricThayer/攝奧巴馬時刻11月3日晚上10時30分,在觀眾等候一個半小時後,奧巴馬終於亮相,像顆耀眼的明星,「你好,弗吉尼亞!」

直升機在空中盤旋,10萬人將草坪圍得水泄不通,音樂、歡呼聲震耳欲聾。「奧巴馬,奧巴馬!」人們拍著巴掌,瘋狂地喊叫著。會場外,人還在不斷趕來,汽車在28號公路上排起了數公里長隊。

這裡是弗吉尼亞州馬納薩斯市。11月3日晚上10時30分,美國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巴拉克·奧巴馬在這裡舉行競選活動的最後一場集會。隨後他連夜回到芝加哥,參加11月4日早晨的投票,那裡上千記者早已匯聚,期待在當天晚上的「奧巴馬之夜」,記錄第一個美國黑人總統的誕生。

從參議員到總統,奧巴馬走了22個月。

「我們在見證歷史,這將是美國政治的重要分水嶺。」美國大學歷史系教授阿倫·里奇曼(Allan J. Lichtman)對南方周末記者說,「奧巴馬的當選,將終結美國近30年的保守主義政治時代。」

其實,無論奧巴馬當選與否,他已經是一個奇蹟。作為一個肯亞黑人父親和美國堪薩斯白人母親的後代,沒有大家族力量的支撐,兩年時間,他從年輕的參議員一躍成為美國最耀眼的政治明星,擊敗了在政壇根深葉茂的希拉里,擊敗了來自傳統的中上層白人家庭的資深參議員麥凱恩,成為美國第一任黑人總統,這在幾年前,還是讓人無法想像。

奧巴馬的成功,似乎是一個芝麻開門的故事。在2004年前,這個伊利諾伊州的參議員寂寂無名。他有過一些成功與失敗,做過一些草根的社區工作,但都不為人知。2006年10月,奧巴馬在伊利諾伊州出現在一場汽車賽上,沒有保鏢、車隊,沒有隨從,更沒有高呼他名字的萬人集會。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第一次聽說奧巴馬,是在2004年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五十多歲的《洛杉磯時報》華盛頓分社政治編輯鄧恩·弗里德里克(Don Fredirek)向南方周末記者回憶,正是奧巴馬在這次會議上的演講,讓他第一次記住了奧巴馬的名字。

開始是不光彩的失敗。在2000年,立志於從政的他籌集了2000美元競選一個在任的芝加哥民主黨人波比·魯什(Bobby Rush)在眾議院的席位。那次選舉,「能出錯的時候都出了錯」。兩周後民調顯示,魯什支持率高達70%,他只有8%。

他體會到了失敗的感覺——就像「你暗戀許久的女孩當她朋友的面用玩笑將你輕鬆開涮,或者在一場比賽的關鍵時刻你兩次罰球不中」。

3年後,在天時和地利的幫助下,這個年輕的黑人在政治上擺脫了失敗。2004年,他參加伊利諾伊的聯邦參議員選舉。由於國會參議院100個席位中民主黨人只有51個,民主黨把伊利諾伊州的選舉視為獲得多數席位的重要機會。奧巴馬輕鬆獲得了參議員的提名,並受到當時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克里的邀請,在當年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發表講話。

2004年7月,奧巴馬站到了聚光燈下。在這篇他親自撰寫的演講中,他用華麗、充滿激情的語言,號召大家超越黨派分歧,建立一種充滿希望的,而非憤世嫉俗的政治。「沒有保守或者自由的美國,只有一個美國;沒有黑人、白人,拉丁人、亞洲人的美國,只有一個美國。所有的人,忠誠於一面星條旗。」這場演講使他一舉成名,在秋天的選舉中以70%的選票輕鬆取勝,成為民主黨內的政治新星。三年後,他打敗了希拉里。

在民主黨總統候選人的競爭中,希拉里並未將這個野心勃勃的黑人青年真正放在眼裡,她甚至放棄了一些人口少的共和黨州。奧巴馬採取了新的競選方式,在希拉里忽視的小州建立大量的競選辦公室,用他熟悉的社區工作經驗,贏取基層百姓的支持。這一新策略使他取得了突破。

奧巴馬的另一個新嘗試是網路。在2004年聯邦參議員競選中,他最早利用網路募捐,當時通過網路寄來的匯款為他助力甚巨。這一籌款方式也被他運用到總統大選中。奧巴馬競選團隊亞裔事務顧問薛海培對南方周末記者介紹說,奧巴馬在預選的頭兩個月就能籌集到接近希拉里的錢,以他當時個人的名聲、民主黨內的資源和人脈,「不可思議」。

在美國的政治舞台上,奧巴馬提供了兩樣急需要的東西:一張新鮮的政治面孔,以及彌合種族分歧的能力。1月3日,奧巴馬在愛荷華取得了對希拉里的勝利,這直接為他清掃了成功之路。

美國夢選舉中,奧巴馬贏得年輕人的支持。聰明、雄辯,以及英俊外表,使他成為「美國夢」的新象徵。

奧巴馬的故事,是一連串矛盾的複合——一個白人單親媽媽,一個肯亞父親,童年沒有父親,母親卻經常不在身邊。在夏威夷和印尼度過童年,在美國最好的大學受教育,在芝加哥最貧窮的社區工作,最年輕的黑人參議員。這使他不同於歷史上任何一個總統。

他在印尼接觸了第三世界的貧窮,又回到夏威夷在一所白人學校受到很好的教育。在學校,他喜歡高爾夫、撲克和籃球。但在這所以白人為主的學校,他曾經深受膚色的困擾。在他的第一本書《我父親的夢想》中,他記述,為了找回自信,他曾吹噓父親是非洲的王子。

他有過一段放浪形骸的日子——抽過大麻,用過古柯鹼,抽煙和酗酒,隨意交女朋友。「中學時候的我是每一個老師的噩夢,沒人知道該拿我怎麼辦」。

在回憶錄中,他似乎是通過自己的努力解決了這一問題。在洛杉磯上大學的時候,他開始涉足政治,並參加反種族隔離的演講。一位接近他的人士介紹,「他過去講英語並沒有任何口音,但現在演講中你可以明顯感覺到,他有意帶了一點黑人的口音。」

在哥倫比亞大學畢業後,他在華爾街的諮詢公司呆了一段時間,然後做出一個驚人的選擇,到陌生的芝加哥,受聘於一家民權組織,以1.3萬美元的年薪做起了社區組織工作。他後來回憶這三年是「我接受過的最好的教育」。

離開芝加哥的南郊,奧巴馬考入哈佛大學法學院,成為《哈佛法學評論》歷史上第一任黑人學生主編。他早熟、聰明、小心翼翼,這段經歷似乎預示著他將有極好的前程。但他畢業後,又回到了芝加哥,加入一家小的律師事務所。

在海德公園,他們的鄰居包括知識分子、政治家和諾貝爾獎獲得者。他善於結交,一個伊利諾伊議員和聯邦法官阿伯納·米克沃(Abner Mikva),後來成為他的政治導師。

1996年,當他當選州參議員的時候,一些議員視他為象牙塔里的自由知識分子,實際上奧巴馬早已在清晰地規劃自己的政治之路。

他2004年在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上的演講,真正展示了理想主義熱情。他說:「在今天這個夜晚,我知道先輩正在星空中驕傲地俯瞰著我。」17分鐘的演講,讓他從一躍成為全國的政治新星,許多人從他身上,看到了肯尼迪的影子。

他堅持自己寫演講稿,他拒絕失敗,拒絕犯重複錯誤。「普通人可以獨自舔自己的傷口,但政治家的失敗被公之於眾。以後在你所到之處,『失敗者』的形象都會在公眾腦中一閃而過。」他說。

他和柯林頓都出生於美國1946年至1964年的「嬰兒潮」。兩人有諸多的相似之處——出身於平凡家庭的子弟,沒有背景卻野心勃勃,渴望成功,希望得到所有人的認同。「他是理想主義者,特別是在國際關係上。」奧巴馬競選團隊的一位人士對南方周末記者說,他早在2002年便表態反對伊戰。在古巴政策上,奧巴馬曾公開表示,「我如果當選總統,要改變對古巴的政策,和他們坐下來談。」這有別於民主黨和共和黨內大多數人的態度。

對普通美國人而言,奧巴馬用激情,重新擦亮了他們的美國夢。他的每次演講,都帶來節日般的狂歡。南卡羅來納一位計程車司機回憶奧巴馬預選勝利的時刻:「我對兒子說,你是對的。只要你願意,你在這個國家可以成為任何人,包括總統。」

馬丁·路德·金去世四十多年後,這個黑人刷新了美國政治的天空。記者在賓州中部地區採訪,看到奧巴馬當地競選辦公室貼著他的畫像,一大群白人爭分奪秒為他而忙碌,為他的演說瘋狂——這樣新鮮的場景,正是對奧巴馬「改變」辭彙最直接的解釋。

新派政治家在華盛頓特區麻省大道和新澤西大道的交界處,有一片住宅區。住宅樓外表已經顯得陳舊,地上跑著樹葉和「台山酒家」的外賣單,不遠處是中國城的漢字燈箱。2004年,參議員奧巴馬在這裡租了一間一居室的小套間,每天清晨從這裡去國會山上班。

2005年1月,奧巴馬到國會就職。「那真是一段美麗而模糊的記憶,一整天的禮儀和慶典,一整天不停的微笑和致謝」,他帶著妻子和兩個女兒和副總統切尼合影留念,看女兒開心地和切尼擊掌,然後對著鏡頭招手。

他的妻子在芝加哥有一個不錯的工作,出於對家庭的考慮,他把家仍然安在芝加哥。每周他在華盛頓住四個晚上。他重新過上單身生活,拿著附近餐館的外賣單打電話叫外賣,看籃球賽至深夜,不疊被子,用過的盤子直接放在池子里,洗澡的時候因為沒有浴簾,水把浴室的地面全部淋濕了。

他不再像老一輩參議員一樣沉浸於華盛頓的政治社交圈。每周一從芝加哥飛到華盛頓,然後周四下午工作結束後,在其他人在國會山的台階上抽著雪茄安排晚餐的時候,他坐車直奔機場,要趕在女兒睡覺前回到芝加哥的家裡。

作為華盛頓政治圈的新人,他一度覺得自己像是「比賽結束後才露面的菜鳥」。對他而言,國會山的工作前所未有的忙碌,「就像對著消防水管喝水」。

奧巴馬回憶,剛到華盛頓時,他滿腦子都充滿著高尚但不切實際的想法,幻想著能夠少一些尖銳的黨爭和相互攻擊。但當時,民主黨已經被打敗得一塌糊塗。

在參議員的三年時間裡,他推動通過了限制政治家接受政治遊說者禮物、擴展貧困兒童的醫療保健措施、為退伍老兵募集資金等立法。他的工作並不算出色,大多數提議沒有得到積極響應。

今天回過頭看,似乎從一開始,奧巴馬在華盛頓的志向就遠不止於做一個聯邦參議員。《洛杉磯時報》編輯鄧恩說,自2006年後,奧巴馬一直忙於競選,在華盛頓呆的時間並不長。

在華盛頓之初,他對美國的競選文化持強烈的批評,「我見證了競選文化滲透於整個政體內部,它作為一個極盡侮辱與誹謗之能事的產業,一個長期繁榮且有利可圖的產業而佔據了有線電視、無線廣播和《紐約時報》暢銷書的排行榜。」

今天,經歷了22個月的總統競選,奧巴馬似乎完全適應這一競選文化。正是這一競選文化——一場場演講,一次次媒體專訪和跟蹤報道,將資歷甚淺的奧巴馬,塑造成帶領美國人走出經濟困境的明星英雄,雖然他到現在為止,一切都沒有開始。

他完全熟練地掌握了選舉政治,習慣在演講中用複數指稱台下的芸芸眾生,用口號式的語言煽起支持者的熱情。作為名聲的代價,他從家庭到個人經歷,也完全曝光在公眾的目光下。

奧巴馬對政治家們老是把注意力放在富人和有權有勢的人身上深為不滿,他認為政府的重要使命,就是向所有國民開放機會。但他連自己也發現,他在競選中因為尋求捐款,和捐助他的富人們更像了,「一起吃飯,一起參加活動,把時間浪費在爭論上,卻忽視了99%的民眾關注的問題」。

他發現,擔任參議員的時間越長,交際圈越窄,工作安排迫使你遠離了你代表的民眾。

他曾經在最初的競選中恥於伸手要錢。但競選改變了他。他不無自嘲地回憶,「過去我在伸手向陌生人索要資金時會感到羞恥,現在直奔主題,力求得到肯定答覆。」

難以預料奧巴馬會為美國帶來什麼變化,理想與現實碰撞的結果總是妥協。在競選中,他已學會用保守的語言說更解放的目標。如果考慮到他的歷史觀中對傳統的尊重,是他「改變」美國,還是華盛頓改變他,現在還沒有答案。

但至少,奧巴馬當選本身,就已經改寫了美國的歷史。「他在美國社會的種族融合上,可以做肯尼迪當年為天主教徒們所做的事情。」研究歷史的阿倫·里奇曼對他充滿了信心,「在1960年,美國仍然有強烈的反天主教傾向,但在天主教徒肯尼迪當政之後,宗教便不再成為一個政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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