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百年:孫中山以革命安身立命5

兩次婚姻和一段戀情

孫中山送給新婚妻子的禮物,據說,是一把手槍和20顆子彈。

1918年10月17日,孫中山寄給康德黎(香港西醫書院時的老師,孫中山被清駐英公使館關押時他曾鼎力相助)夫婦一封信解釋離婚的事:

從你們最近的來信,我發覺你們還沒有獲悉三年前我在東京第二次結婚的消息。我的妻子在一所美國學院受過教育,是我老戰友兼故交的女兒。我現在過著新的生活,彌補了先前的種種缺憾:一個真正的家,和一位伴侶兼助手。

我的前妻並不喜歡外出,所以,當我流亡海外時她從未陪伴我。她想要與她的老母親一同生活,總是勸我依照習俗再納個小妾。不過,我鍾情的女孩是個現代化女性,不接受為人妾侍的地位,而我自己又離不開她。因此除了同我的前妻協議離婚之外,再沒有別的辦法了。

孫中山第一次結婚是在老家廣東省香山縣(日後將因為他而改名中山)翠亨村,那年他18歲(或說19歲),妻子盧慕貞比他小一歲,是同縣人。婚後盧慕貞為他生下3個子女:長子孫科(1891)、長女孫娫(1895)、次女孫婉(1896)。孫娫出生不久,因為孫中山在廣州起事失敗,盧慕貞帶著兩個孩子移居檀香山,第二年孫婉在那裡出生。孫中山沒時間照顧妻子兒女,把他們託付給了哥哥孫眉。

或許可以這麼說,孫中山和孫家命運的改變是從比他大12歲的哥哥孫眉開始的。他們的祖父孫敬賢起初薄有田產,因迷信風水,家境由小康而貧困。父親孫達成曾到澳門做過鞋匠,回鄉後為補貼家用還當過村裡的更夫,遲至33歲才結婚。孫中山是家裡的第5個孩子,他出生時姐姐孫金星和哥哥孫德佑已經夭折。

如果不是孫眉17歲那年跟人去了檀香山,闖出一片天地來,也許孫中山的命運就是在「躬耕數代」的先人後面再加上一代。他在檀香山、廣州、香港斷斷續續接受的十幾年西方教育都是哥哥出的錢。有學者統計,對孫中山的革命事業,哥哥前後投入數十萬元。1907年,曾經擁有數千畝農牧場的孫眉破產,一家人搬到了香港,除了孫中山——1895年廣州起義後,他就被香港政府拒絕入境。

1912年2月,盧慕貞來到南京和丈夫團聚。第二年初孫中山赴日考察時,她也去了,但似乎沒有和丈夫同行。兩人在大阪碰面,丈夫去看妻子,聊半小時就回自己住的飯店去了。幾天後盧夫人和孫中山的秘書宋靄齡在東京因車禍受傷,宋耀如(未來的岳父)問要不要轉道去探視。孫中山冷靜地說,「不是醫生的人到東京去有什麼用,就是去醫,現在也來不及了。」兩年後,丈夫難得請妻子去日本,卻是為了談離婚的事。之後盧夫人回到澳門居住,85歲去世。

送別盧夫人後一個月,孫中山和宋慶齡結婚。那一年,他49歲,宋慶齡22歲。兩人簽了婚姻誓約書,共3條:

一、儘速辦理符合中國法律的正式婚姻手續。二、將來永遠保持夫婦關係,共同努力增進相互間之幸福;三、萬一發生違反本誓約之行為,即使受法律上、社會上的任何制裁,亦不得有任何異議;而且為了保持各自之名譽,即使任何一方之親屬採取何等措施,亦不得有任何怨言。

據台灣資深「外交官」陸以正回憶錄《微臣無力可回天》透露,宋靄齡長子孔令侃告訴他,孫中山最初愛慕的是宋靄齡,但她聽從父母勸阻嫁給了孔祥熙。1914年宋靄齡結婚後,孫中山的秘書由宋慶齡接任。直到宋耀如有意舉家遷回上海,宋慶齡拒絕離開,兩人的地下情才公開。宋家把宋慶齡押回上海,但她逃了出來,私奔日本,得償所願。

1917年底她隨丈夫在廣州首次公開亮相。三十多年之後,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

兩次婚姻之外,還有一個陳粹芬。

反清時期,「革命伴侶」陳粹芬常追隨孫中山左右,給革命黨洗衣做飯、印刷檄文、傳遞接送軍火的消息。晚年她在中山縣生活,當年同志劉成禺去探望,她說,我不做飯給你們吃已經48年了,今日下午請客!她親送紅貼,上書「孫陳粹芬」,說,「不像在橫濱時街頭買菜,而今請吃飯也有格式了。」又說回憶當年亡命受苦,簡直就像一場大夢。她還保存著一塊金錶,表蓋刻著「Y.S.Sun」。據說,孫家的孫輩稱盧夫人為「澳門婆」,稱宋慶齡為「上海婆」,稱她為「南洋婆」。

1918年夏至1920年冬,孫中山蟄居上海,主要做了兩件事:一是整頓黨務,將中華革命黨改組為中國國民黨——「文深信吾黨實系中國之存亡,使吾黨弛而不張,則中國或幾乎息;……故亟重訂黨章,以促黨務之發達」;二是著書立說,發表《孫文學說》《實業計劃》(後與《民權初步》合為《建國大綱》)兩種著作。

《實業計劃》意在做「物質建設」。他認為「一戰」結束,「凡諸戰爭機器,一一可變成平和器具」,「以戰爭時之機器、戰爭時之組織與熟練之技工」,各國可著力共同發展中國實業,解決戰後資本剩餘、消費緊縮、工人失業等等問題。「自美國工商發達以來,世界已大受其益。此四萬萬人之中國一旦發達工商,以經濟的眼光視之,何啻新辟一世界?而參與此開發之役者,亦必獲超越尋常之利益,可無疑也。」

《孫文學說》意在做「心理建設」。他認為黨內人士對革命宗旨、方略信仰不篤而奉行不力,主要是因為有「知之非艱,行之惟艱」的錯誤思想而懈怠。「中國事向來之不振者,非坐於不能行也,實坐於不能知也;及其既知之而又不行者,則誤於以知為易、以行為難也」,故而「以予構思所得之十事,以證明行之非艱,而知之惟艱」,「使中國人無所畏而樂於行,則中國之事大有可為矣」。在最後一章中,孫中山回顧了民國前革命黨的10次失敗,從「幾為予一人之革命」到武昌起義各省響應,「不數月而十五省皆光復矣」,證明「有志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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