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否決「調查梁振英」動議

資料圖:梁振英

原標題:香港立法會否決調查梁振英議員:沒理由跟泛民一起瘋

香港立法會6日否決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行政長官梁振英收取澳大利亞UGL公司400萬英鎊(觀察者網註:約合5000萬港元)的動議。議案在功能組別獲6票贊成,21票反對,3票棄權;在分區直選組別,獲得15票贊成,15票反對,1票棄權。

反對派公開梁振英與UGL的商業保密協議後,3日,梁振英曾特別約見部分建制派成員開閉門會議,主動解釋400萬英鎊來歷。梁振英在會議上主動解釋UGL提供的400萬英鎊中,一半屬離職酬金,另一半則屬不競爭、不挖角的補償。

據香港頭條日報網報道,表決前,自由黨表明投棄權票,其他建制派則不支持動議。工業界議員林大輝稱,他並非因為自己是全國政協委員就一定要挺梁,而是他懂得明辨是非,泛民醫院毛孟靜提出引用特權發「志在羞辱梁振英」,動機不良,自己沒有理由一起瘋。他批評此舉浪費人力及物力,質疑能否成功傳召外國銀行代表來港做供。署理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在發言時說,引用特權法調查事件的理據牽強,泛民蓄意在言語間誤導公眾。

引用特權發法調查梁振英是由公民黨議員毛孟靜提出的。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旗下的《蘋果日報》還質疑梁振英與UGL簽署的離職協議上的「一小段手寫文字」,「大有可能是梁振英當選後補加」。該段手寫文字主要是申明,梁振英只會在沒有利益衝突的前提下繼續為UGL提供顧問服務。

對此,特首辦發聲明駁斥稱,梁振英是在簽署該份離職協議時實時手寫加入這段文字並做簽署的,協議簽署日期為2011年12月2日,即梁振英當選特首前的3個多月。聲明狠批上述指控嚴重失實且毫無事實根據,並對此深表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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