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光偵探|短章|界面·正午

時光偵探|短章

「我認識的第一批警察,是北京東四的戶籍警。他們拉著我認識了一些治安警,然後是刑警,接著是法醫。從法醫那裡,我又認識了一些搞刑事鑒定的。一個接一個,我就這麼認識了一大幫老警察。」

薩蘇 07/15

口述 | 薩蘇

採訪、整理 | 謝丁

***

中關村曾發生一起謀殺案,是老鷹給我講的這個故事。老鷹是個外號,刑警隊的。

這得先說回幾年前,我寫的《京城十案》出版沒多久,中國科學院保衛處有個人,跟我聊起來,說他們那兒也是出過案子的。有一個女華僑,讓人給殺了。講這案子時,他提到了老鷹。

我很久前就認識了老鷹。老鷹說:「這案子我記得。」但我當時就覺得他情緒不對。一般聊案子時,他挺爽朗的,但這一次,他似乎有點同情那個案犯。我問怎麼回事,他說,因為他跟那個案犯是老鄉。

老鷹說,兇案現場特嚇人。死者52歲,身上中了七、八刀,刀還不是重要的,她臉上全都被重物砸成重傷,牆上都是她頭磕在上面的痕迹。腹部被剖開了,腸子都出來了,脖子上還勒著繩子,給勒死的。一般人看了這現場,認為兇手肯定非常兇殘。結果老鷹看了以後,就說找女的,兇手一定是個女的。

「你看她面部被打了好多次,但是都沒致命,說明這個人力氣比較小,而且年齡比較大。」老鷹說。然後有一個鞋印,鞋印走的步子,像女人的步態。老鷹還說了一句話——這句話說出來有點粗俗——他說,「我一看現場,就覺得是兩個老娘們在打架。」

他最後判斷,就按照這個方向查。一開始報上來的嫌疑人,全是壯年小夥子,有犯罪前科的、有性格暴躁什麼的,都不對。

這個案子,老鷹是從性別這個角度看的。但老鷹在公安局還有個師傅,卻不這麼看。

師傅是先從死者的人際關係開始查,一點一點排查。比如說,她抽屜里5000塊錢、存摺,都沒動,桌子上的手錶也沒人動。另外,衛生間的水盆里,有微量的血跡,說明兇手殺完人之後,還洗了洗手。這個人應該是一個文化教養比較高的人。師傅說,我們就從文化教養比較高的這個角度開始查。

查到最後,老鷹和他師傅,查到的都是同一個人。

這案子已過去很久了,我採訪他們兩個人時,說的版本也不太相同。比如抓到嫌疑人之後,審訊。師傅說,一開始她死不承認,審了三天,第三天她認了。也許是她可能覺得沒有再抵抗的價值了,因為已經掌握了很多證據,再抵抗也沒用。

但老鷹描述的審訊不一樣。老鷹說是他親自審的。起初她不說話,犯人不說話很麻煩,無論怎麼問,她一律不開口。結果老鷹看到了她的簡歷,問,你是XX小學畢業的吧?

「是啊,你怎麼知道?」那女人說。

老鷹說,我爸爸是那兒的老師,你是他學生吧?這麼著,兩人就溝通上了。聊了半天,老鷹才跟她說,你看這麼多證據,你承不承認也是一樣的,還不如把這個事前前後後都交代了,免得牽連別人——因為裡面還涉及到她的丈夫。然後她就全說了。

老鷹跟我說這個故事,是想說,每個辦案的人都有自己的角度,但不一定矛盾,只是大家看的重點不同。

老鷹現在已經退休了,辦上面那案子時,他還年輕帥氣著呢。

大多數時候,我也就是找這些退休的老警察聊聊天。他們喜歡講一些以前的故事,有人也想寫出來,比如老鷹自己也在寫,但他跟我說,「沒事,咱倆寫的風格不一樣。」

***

我最開始寫這些警察的故事,是2006年,當時我在日本。每天一篇,我在一個BBS論壇寫。一篇也就2000字左右。日本的地鐵有一個好處,它很安靜,大家要麼是在讀書,要麼就在睡覺,像我這樣拿個電腦的也挺多的。我就在上下班的路上寫。後來過了一段時間,我的工作有所變動,變成做國際項目,時間更靈活了,因為有時差,等待對方上線時,我就在公司里寫。

最早寫的是北京東四派出所的警察們,其實就是戶籍警。我小的時候,住在東四,一直住到十幾歲。我們家就在派出所後院。那地方本來是東四一個四進的院子,第一進和第二進就是後來的東四派出所,第三進是我們家,第四進是後邊還有一個院。所以,一有賊逃跑,他就會從派出所往我們家這蹦,然後警察就跑我們院子來抓賊,這是很正常的事。

那幫警察特逗,什麼事都管。比如,有個叫梁大蓋兒的,是從白石橋調過來的。白石橋派出所的警察,比一般警察多會一樣東西,會捉動物。因為旁邊就是動物園,如果動物跑出來了,警察就得捉。梁大蓋兒在白石橋就抓過蟒蛇。

在東四,梁大蓋兒最有名的段子,是捉兔子。

那差不多是文革時候吧,我們那附近有個香樟廠,廠里是有毛主席像的,那毛主席的眼睛,是廠長一筆一筆去描的,晚上加班他就描那個眼睛。結果白天一看,毛主席像有破損。由於廠長出身不好,大家都說是廠長故意搞的破壞,批鬥了他很長一段時間。後來大家才發現,是兔子啃的,是旁邊一老太太養的兔子。

兔子為什麼要啃主席像呢?因為主席像上面刷的漆是有礦物質的,那兔子想吃那個東西,這一啃,都咬壞了。另外,主席像上面都是帶熒光的,兔子蹭了一身的熒光,晚上回到院子里跑的時候,把老頭老太太嚇的,找到派出所,說你們得幫我捉「妖精」。

派出所的王所長到現場遛了一圈,就看見了兔子,藏在木頭堆里,就讓梁大蓋兒去抓。他堵了幾個洞口,留兩個洞,這邊洞口有人守著,那邊洞口往裡灌煙,兔子就往外跑,出來一個打一個。

「妖精」這事出了之後,傳出去,香樟廠的工人聽見了,才開始想,毛主席像那事,是不是兔子乾的。有天晚上埋伏在廠里,結果真發現幾個漏掉的兔子,到那時才終於確認廠長是被冤枉了。

兔子抓回去以後,梁大蓋兒他們把兔子給燉了。

這事發生時我還小呢,估計才七八歲。後來我工作了,有段時間又回到東四住,跟這幫警察關係一直都不錯。

***

從東四的戶籍警開始,他們拉著我認識了一些治安警,然後從治安警,拉著我認識了一些刑警,從刑警開始,又拉著我認識了一些法醫,從法醫那裡,拉著我認識了一些搞刑事鑒定的。我就這麼認識了一大幫老警察。

我認識的治安警里,有個非常優秀的警察,叫老尹,是北京站派出所的。

老尹破案,跟福爾摩斯正好相反。一個人被殺了,根據被殺現場,一點一點推斷,最後找到了是誰幹的,然後把這人抓住,這是福爾摩斯的破案方式。但老尹呢,是先把這人抓住,至於這人到底犯的什麼案子,他那時還不知道呢。

他抓人,不是靠直覺,而是科學地觀察。舉個例子,他在北京站抓過大概有幾十個冒充軍人的,一抓一準。

老尹說,真正的軍人,衣服不會特別整齊,因為他是在外面出任務,最好的軍禮服是不會隨便穿在去旅行的路上的。另外,軍人的衣服一般都很合身。老尹抓的那些冒牌貨,要麼穿得特整齊,要麼衣服大小不合適。

他也喜歡觀察,比如一看這個人,身體很健壯,皮膚比較黑,雖然是光頭,但頭髮理得不太好,穿一身整齊的西服。這種人,上去就抓他。為啥?「這可能是勞改農場出來的。」

這人的光頭跟一般的光頭不一樣。流氓也剃光頭,但是沒犯法你不能隨便抓。但這個人,頭髮理得特差,這是因為在勞改農場,光頭都不是理髮員給理的,是犯人互相理,所以那個頭就會像狗啃的。然後,他的身體很健壯、很黑,說明他是在做室外工作的。穿特整齊的西服,一般都是為了通過公安幹警的時候,讓你覺得他是個有身份的人。另外,那時的北京站,不像現在有高鐵動車,火車上是很辛苦的,誰捨得把新西服穿出來?所以一看就有問題。

你要見著老尹才好玩呢。他是大高個,一米八左右,早年有個外號叫雙刀小尹。

別人都說他隨身帶兩把拷子,同時可以抓好幾個人。但他自己跟我說,其實不止帶兩把,得帶七、八個拷子,還有噴灌什麼,各種各樣的,在皮帶上掛一圈。他是我認識的警察裡頭,帶傢伙帶最多的。為什麼?因為他雖然是大高個,卻像個豆芽菜似的。

他非常瘦,格鬥能力也不強,他說,「我就得帶這些傢伙替我撐著。」這個人呢,文質彬彬的,怎麼曬都不黑,然後帶一副無框眼鏡,特像個知識分子。我跟他一塊出去採訪,別人都以為他是作家,我是警察。平時跟你在一塊的時候,他全身上下沒有一塊肌肉是緊張起來的,就兩隻眼睛,老這麼盯著你。觀察。

老尹的觀察是有理論的,也是鍛鍊出來的。在北京站,一天要看好幾千人,跟人眼光對視時,每個人只有幾秒鐘,這幾秒鐘之內要判斷你有沒有事,如果認為你不太對勁,他會來找你,跟你聊聊,聊三句話到五句話,就能判斷是不是要抓你。

和老尹不同,我還認識另一個刑警,就是福爾摩斯式的。他姓宋,外號大槍老宋。

老宋喜歡穿一身黑,便衣,個子不到一米七,但一說話,手舞足蹈,整個兒一個魯智深。他興奮起來,動作很大,但是呢,尺度又掌握得特好,不會碰到你。特有分寸感。為什麼叫大槍老宋呢,因為他總帶著一支遠遠落後於時代的大號五四手槍。

老宋可能是北京放槍最多的警察,後來我問,宋哥您打中過誰嗎?「一個沒打中。」他說,「我根本就不是為了打誰,我就是為了震懾。」

因為那槍特大,聲特響。這跟他外表的效果一樣。他跟你說話的時候,有人就會放鬆警惕,把他當成一個粗魯的警察。其實他邏輯能力很強,是根據邏輯來破案的,這方面很厲害。

真正打槍打得準的,是另一個警察,叫小趙。小趙是行動派,是神槍手,往往進行最危險的抓捕。小趙的名字是個機密,他也是九十年代抓捕擊斃鹿憲州的那個人。

老尹、老宋、小趙,還有另外一個反扒大隊長,老王。這就是我想寫的「京城四小名捕」。為什麼是「小」呢,因為他們辦的其實都是小案子,是生活中對普通老百姓傷害最直接的案件。

反扒的老王呢,也有個特點,就是放人堆里找不著。他也不是普通,就是你跟他坐一塊兒,他就像個傻不愣登的小夥計,特別讓人放鬆警惕。

一般來說,扒手上了公交車,先掃一遍雷,他們把警察叫雷子。沒雷的話,再上。其實老王就坐在車裡呢,就是雷。他的特點是「悶聲發大財」。如果說老宋擅長用震懾的力量抓人,老王就是悄無聲息地把你抓了。他說,他經常把人都拷上了,那人還能走三步。

老王最得意的一次抓人,是在地鐵上。他認人特准,一眼看出旁邊那大高個兒,是個通緝犯,特別兇殘的一個殺人犯。他想,憑他一個人,很難抓,如果跑了就太可惜了。那怎麼辦?車啟動的時候,他咣地一下,故意撞了那大個子, 然後就裝成北京那種特別多動症的人,特牛的樣子。問那人:「你幹什麼你,你怎麼撞我?」那人就說,明明是你撞我,就會跟他爭兩句。這時候,老王就擺出一副我北京人,你外地人的姿態,開始挑釁人家。但他知道,不會打起來,因為那個人身上有案子,不敢隨便打架。那人看了看老王,沒搭理他。老王說,你在北京坐車,扶著點,指了指地鐵那吊環。

那人往上一抓這個吊環,手就漏出來。他剛一抓上,老王就給他拷上了。拷子不是兩個環嗎?第一環先把他手腕子拷住,然後迅速搭到地鐵那個橫杆上,再拷一環。老王這時才後退一步,說,我是警察。

老王拷人的技術,特別牛,反扒大隊的都有這本事吧。

如今這四小名捕,除了小趙還在工作,其他都退休了。跟警察們接觸,就是這樣,一個牽出另外一個,最後你能找到一堆。

***

但總的來說,寫警察,只是我寫作的一部分。我很喜歡這部分,因為有邏輯。你看我的名片,不印頭銜,就印了一個時光偵探。警察做的大多數事情,就像打開一份資料,在裡面尋找別人沒注意到的東西。我後來寫歷史,跟這個類似,所有的歷史人物,也都像有一份供詞,再加上一些證物,就能把一個人、或一個故事對照出來。就像破了一個案子。

我在日本寫了一段時間後,那個BBS論壇停了,我就轉到了新浪博客。然後繼續轉移陣地,到微博,現在是微信公號。

最近,我主要是找了一些法醫聊天。以前聊刑偵案件,往往是警察和犯罪分子之間的鬥法,誰技高一籌,誰得勝。但現在我看的是另外一個角度,它是靜止的,犯罪分子已經消失了,比如,從一個桌子上殘留下來的痕迹,最後就能推斷出這個案子是誰做的。這種邏輯更漂亮,也符合我這種搞理工科的思維。

今年,到現在為止,我一共和12個法醫打了交道,跟他們聊了67個案子。有些案子已經過去很多年了,但依然值得講出來。比如鄭洞國將軍女兒遇害案。我聽說這個案子後,又專門去找了老鷹。他在大案處,這案子只要報了案,多半便會歸到他的管轄範圍去。老鷹說,這可能是中國刑偵史上他們破的第一個密室殺人案。

鄭洞國是抗戰名將,曾在國民黨軍中做到陸軍中將,在新中國,他是國防委員會委員。女兒鄭安玉是他五十多歲時生的,很疼她。據說這女孩平常很溫柔,在北京西城區的一家外文印刷廠工作,是廠里的廠花。1977年,她正在複習準備文革後的第一屆高考。老頭怕她太累,前一天晚上還跟她一起去看了一場電影。結果第二天早上,她就被殺了。

警察到現場時,發現這女孩的宿舍門是鎖著的。從裡面用門插插上的。宿舍在一樓,窗戶也全都關得很好,從裡面關的。但是,的確又是他殺,從刀子的進出手法上來看,不會是自殺。而且,鄭洞國知道,女兒看電影時心情還挺好,不會去自殺的。

在現場,警察在地面上發現了一根猴皮筋,就是普通的扎頭髮的那種。他們覺得這個很特別,為什麼會出現在門裡面(當然也可能是鄭安玉自己的)。但是搞刑偵的有自己的刑偵學,就想起來國外有人這麼干過。最後他們拿這個猴皮筋做了一個實驗,發現猴皮筋可以把插銷彈簧拉住,關門的時候一震,震四次,能有一次把門鎖上。

破了密室的這個謎,再根據她死亡時間、了解周圍的人際關係和環境,就把兇手給抓住了。

兇手是一個追求過她的男輕工,也是個幹部子弟,但鄭安玉沒答應。他看到鄭安玉正在備高考,一旦考上,就可能就離開這個廠,他們就再也不可能了。警察其實一開始並沒懷疑他,因為他們倆的關係沒到那麼深。但後來發現,這男孩也是外文印刷廠的,工作的時候能看到一本德國的偵探小說,講密室殺人的。

那男孩也是個法盲,案子破了之後,他不知道自己會判死刑,完全不知道自己這案子有多大。還問警察:「我都交待清楚了,是不是可以走了。」他那時都20多歲了。

他幾乎全程模仿外國小說做的案,還帶著手套。但就是差了一點點。後來警察說,如果他當時在猴皮筋上預先拴一根細繩,等震完關門之後,猴皮筋掉下來,再從門縫裡把它抽出去,這個密室就完美了。

警察最後在他屋裡,找到了一捆猴皮筋,跟這個一對照,正好一樣。

其實密室殺人在中國並不多見。因為密室本身,是對警察的挑釁。比如你殺了一個人,然後打算誣陷給另外一個人,等於是給警察指了一條路。把警察引走,這是最常見的。密室殺人,等於不給警察留路,那他們一定會應戰你這個挑釁。

那有沒有可能抓錯人呢?其實我寫警察故事寫了這麼久,也很清楚,他們也有辦錯案的時候。老鷹說,他們能做到的就是相對正義,不是絕對的。現在,只要出現冤假錯案,群眾就會把警察罵得一塌糊塗。老鷹說,早些年技術條件不夠,偵探手段也不高,難免出現錯案。

比如他遇過一個北京的殺人強姦案。一個女工回家路上,在公共廁所里被掐死了,兇手試圖強姦,但沒有成功。事發後,一切都指向了她的前男友。抓來一問,他自己也招供了。但老鷹那時候就覺得有點不對勁。因為廁所的牆上留下了兩個鞋印,是兇手趴在地上時蹬在牆上的。這個鞋印,比前男友的腳大。

估計這男孩也膽小,其實也沒刑訊逼供,他就招了。也許還有點破罐子破摔,因為他很喜歡這女孩,就覺得她死了,他就跟她一起走。另外,他確實也有嫌疑,以前就說過「如果她分手,就宰了她」類似的話。而且,他也有可能是穿著大鞋做的案。

但老鷹就覺得這事有疑問,所以一直沒送到檢察院。男孩在看守所關了四年。

最後他們抓到另外一個犯人,那人自首說他第一起案件就是在那個公共廁所。

這案子,跟內蒙古的呼格吉勒圖案是一樣的,最後是兇手趙志紅落網了才知道真相。但呼格吉勒圖已經死了,無法挽回了。在這個案子里,這男孩還算挽回來了。四年後重獲自由。

老鷹說,這種案子在當時屬於「命案必破」,上面給他們壓力也很大。但對他來說,這已經屬於對得起良心的錯案了。

我知道現在很多新聞或文章,都談到現在中國警察有很多問題。但我總是相信,即使在黑暗的地方,也有星星在閃爍。我上面提到的北京站的那個老尹,多年來一直有寫日記的習慣,有一次,我翻到他寫在八十年代的一篇。在一起案件的結尾,他寫道:「我決心做警察的時候,有兩個信條,第一,安於清貧,第二,不交社會朋友。」非常平靜的兩句話。但我看到的時候就想,我必須得寫出他們的故事。

—— E N D ——

薩蘇,北京人。1992年畢業於北京師範大學,先後在美國通用電氣、AT&T、諾基亞、AMECO等公司工作,業餘寫作。新浪最佳寫作獎獲得者,寫警察故事,也寫歷史。曾出版《國破山河在》、《尊嚴不是無代價的》、《與「鬼」為鄰》、《京味九侃》、《高牆深院里的科學大腕》、《京城十案》等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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