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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性侵,我沒有錯

我被性侵,我沒有錯 王梆

責備受害者是一種由來已久的意識形態,德國哲學家狄奧多·阿多諾(Theodor W Adorno)曾將它形容為:「法西斯主義者最邪惡的性格之一。」1971年,《責備受害者》一書中直接將它與「公民社會公正尺度」聯繫起來——它是種族主義的意識形態,為社會中的不公正和不平等狡辯,以期在法律和道德上取得合理性。

不僅僅是凌霸和權力迷戀心理在支撐著這種意識形態,還有「恐懼」。在1976年南非的「Soweto街頭槍殺案」中,白人警察光天化日之下以「非法鬧事」為借口,槍殺了數百名渴望「在課堂上學英語」而上街遊行的黑人中學生。關於這個事件,讓人同樣印象深刻的是在其改編電影《一個乾燥的白季》中的一段對話。當一位有良心的白人教師向失去孩子的黑人家長們伸出援手時,他的妻子威脅道:「你可不能幫助這群黑人!你有沒有想過,他們一旦獲得平權,會對我們之前的所作所為善罷甘休么?」

害怕受害者報復,以為唯一的出路就是不讓受害者們翻身,於是便千方百計地責備受害者——這不單是種族歧視者的伎倆,也是性別歧視者最擅長的招數。那些男權社會的掌柜們,看到這一個半世紀以來,「突然」有這麼多的女性為男女平等而吶喊,難免心生恐懼。畢竟壓迫了女人幾千年,她們一旦獲得平權,會不會得寸進尺,展開一場美狄亞式的復仇?如果不是這種恐懼導致的迫害妄想在作怪,誰會如此興緻高昂地反覆建構一個「要不是她千瘡百孔,怎會被叮成那樣」的責備受害者攻略?

持這種攻略的不只是ISIS,還有那些「認為女性穿著暴露就是自討性侵」的人,Ta們遍布世界各地,ta們動不動就拿「傳統文化」和「婦道」來作擋箭牌。Ta們中也有為數眾多的女性,被斯德哥爾摩症困擾著,像1829年的某些印度婦女一樣,因英國官方廢除了殉葬習俗,不惜走上街頭要求「恢復殉葬權」——當然,這個類比也許過於嚴厲。

「責備受害者」的殺傷力是非常強大的。那些親自將女兒送上割禮台的母親們,發自內心地贊同「沒有接受過割禮的女人是蕩婦」這種思想,間接助長了陋習的蔓延,以至全球有近2720萬的女性接受了割禮(據2013年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數據顯示)。即使在經歷過三次女權主義運動,女性地位不斷提升的發達國家,責備受害者的現象也仍舊相當普遍。根據英格蘭和威爾士2013年「強姦危機」的數據報告,英國每年有85000名女性被強姦;1/5年齡段在16歲到59歲之間的女性曾遭受過不同程度和形式的性侵犯,卻只有15%向警方報案。

一份來自美國,名為《遭受性暴力的女性受害者》的報告,將女性受害者不報案的具體原因列為幾下幾種:

- 擔心被報復

- 相信警察不作為

- 不想讓家庭成員知道

- 不想讓他人知道

- 沒有足夠的證據

- 對司法不公正的恐懼

- 沒有舉報的途徑

- 擔心被侵犯和傷害的性質並不「嚴重」

- 對犯罪者的目的無法判斷

其中「不想讓家庭成員知道,不想讓他人知道」就是非常典型由「責備受害人」這種意識形態所導致的。《獨立報》在2012年刊登過這樣一篇報道,英國一名49歲男子在強姦了一名未成年女學生後,法官竟然判道:「她太不愛惜自己了,她喝了太多的酒,還吸了毒。當然,她遇到你也算不幸」。如果女性受害者在舉報之後,所得到的不是充滿關愛的創傷心理輔導和輿論對強姦犯的指責,而是這樣一份暗示「你活該被強姦」的法庭判決,誰還敢將自己的受害經歷公之於眾?

唯利是圖的媒體(在西方,通常是右派/極右派媒體)也經常扮演著責備受害人的角色。

「在不少媒體報道中,我們發現公然責備受害人的口吻比比皆是。比如用『被誘惑』或『忍不住』來描寫男性性侵行為;發生的慘案被形容為『悲劇性的單一事件』;女生被強姦是因為『她喝了太多』,『半夜4點還在外面』,女生醉得不省人事所以『她不是被強姦,而是兩廂情願』……」(摘自英國「每日反對責備受害人(Everyday Victim Blaming)」公益網)。國內的報道亦有過之而無不及:《女子裸睡被強姦後仍酣睡險又遭另一男子強姦(法制網)》;《女子遇陌生男搭訕險被強姦房東敲門嚇跑色狼(光明網)》……而百度針對性騷擾的心理分析是這樣的——問:「哪些人更容易受到異性騷擾?」

答:「容貌漂亮,富於性魅力的人;性格軟弱,獨立性差,喜歡逆來順受的人。經常與異性打交道特別是經常與那些作風不正派的異性打交道的人。婚後生活不幸福的已婚者,擇偶失敗或情場失意的未婚者,當他們這些個人隱私被泄露,並且成為了公開的秘密時,都容易受到異性騷擾」——短短一個詞條解釋就包涵了「蕩婦羞辱」,「未婚歧視」和各種根深蒂固的失敗者歧視。按照這個邏輯,2015年跨年夜,德國科隆一夜間近500宗性侵案中的女性受害者們,不是性格軟弱,四處招蜂引蝶的蕩婦,就是情場失意者;而當「彎彎酒店遇襲事件」完全不符合這套邏輯時,似乎就只好以「陰謀論」收場了。

女性想在男權社會裡生存,就只能順應這種意識形態么?舉個一百多年前的例子。

卡洛琳·諾頓(Garoline Norton)是一個美麗聰慧的女子。1827年,像維多利亞時代大部分女性一樣,為了幫補中落的家道,她嫁給了當年的保守黨議員喬治·諾頓(George Norton)。

卡洛琳渴望民主改革,而丈夫喬治卻是一個不則不扣的頑固托利派。那個年代女人不允許和丈夫頂撞,為了表達自己的想法,她卻經常頂撞,因此屢次遭到丈夫的毆打,靠傭人的阻攔才不至於被打殘。

她和當時的內政大臣(後來的英國首相)墨爾本(Melbourm)理念相似,走得比較近。於是當她的丈夫意識到墨爾本對自己的政治生涯毫無用處時,就編造謊言,控告自己的妻子和墨爾本通姦,並索要精神賠償金。因為沒有證據,法庭並沒有受理,他一氣之下便將卡洛琳趕出了家門。根據當年的《婚姻法》,只有在「一方有精神病,或有實質通姦行為」的情況下,英國教會才批准離婚。離婚後,女性的所有財產將歸丈夫所有,且不能與孩子們再相見。卡洛琳的小兒子從馬背上摔下來,受了重傷,死前都未能與母親見上一面。

當年很多女人受到這樣的對待,即使有證據表明自己不是「蕩婦」,也會被當成醜聞的主角,眾口鑠金,很多女人因此被送進天主教會的洗衣房接受終身勞動改造,或被扔進了瘋人院。但是卡洛琳卻沒有屈服,她向議會請願,要求改寫《婚姻法》,她要求:「在一段婚姻關係中,當沒有證據表明女性有通姦行為時,女性有權力提出離婚;作為母親,離婚後的女性應該獲得孩子的監護權和撫養權。」

她一直反抗,直到她50歲那年,也就是1858年,英國議會才通過了這項改寫。1870年,英國議會又在她當年的請願基礎上通過了《已婚女人財產法》,從此女人的財產將不再完全屬於丈夫所有。

卡洛琳·諾頓的抗爭為西方女性的命運帶來了革命性的轉變。而今天卻仍有人責備她讓女人獲得了太多的自由,導致離婚變得「太容易」,很多女人因此靠嫁人和離婚財產分割「一夜暴富」。可見,要從根本上消除「責備受害者」這種意識形態,過上兩性平等的生活,除了像卡洛琳·諾頓那樣不屈不饒,似乎也沒有其他辦法。

(文/王梆。資深媒體人。出版有電影評論集《映城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數本短篇小說繪本集(上海世紀出版社)以及漫畫故事《伢三》(法國達高出版集團)等。英語電影劇作《夢籠》獲2011年紐約獨立電影節最佳劇情片獎。紀錄片《刁民》亦在數個國際電影節參展。作品可參見《天南》文學雜誌,美國俄克拉荷馬州大學《中國當代文學選集》,美國「文字無邊界」文學網站等。目前她生活在英國劍橋,是國內外多家中文媒體的自由記者。)

(特約專欄,未經允許,不得轉載。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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