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青山一起非法拘禁案 牽出職務犯罪「案中案」

武漢青山一起非法拘禁案 牽出職務犯罪「案中案」

2015年08月31日 07:31來源:荊楚網 作者:李昱 吳丹丹

原標題:一起非法拘禁案牽出「案中案」

湖北日報訊 近日,武漢市青山區檢察院在辦理一起非法拘禁案時,從中挖出一起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的職務犯罪案。目前,這起「案中案」被檢方提起公訴。

2013年5月11日,因5萬元的經濟糾紛,明某夥同田某等人將男子易某強行拘禁。兩天後,在轉移拘禁地過程中,易某看到路邊有公安派出所,便掙脫田某一路飛奔到派出所求救。然而,讓易某萬萬沒想到的是,逃進派出所後不久,他居然又「回」到了明某等人手中。且明某以詐騙錢財為由,將易某帶到另一家派出所報了案。

向民警求助為何最後還是落到犯罪嫌疑人的手中,還被稱為「詐騙」呢?

在審查這起案件時,青山區檢察院檢察官覺得很蹊蹺,尤其是據辦案民警介紹,易某在陳述經過時邊說邊哭,情緒異常激動。因此,檢察官啟動法律監督調查,並將情況反映給院反瀆職侵權局。經「會診」,大家一致認為該線索極具價值,隨後對刑偵民警余某某以涉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立案偵查。

原來案發當時,易某逃進派出所後,明某害怕事情敗露,便請在另一公安分局擔任刑偵民警的「熟人」余某某幫忙。余某某拿著過期的單位介紹信和自己的工作證來到易某求助的派出所,謊稱易某是其立案偵查的詐騙案犯罪嫌疑人,將易某帶走後再次交到明某手中。此後,明某在余某某的「建議」下,威脅易某承認確實詐騙了自己的錢財,並將其帶到派出所報案。這,就是易某哭訴的主要原因。

青山區檢察院公訴科負責人介紹,以往基層檢察院發現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線索的方式主要是群眾舉報、業務部門主動移送以及上級院移交等,因此,反瀆職侵權辦案工作長期處在「等米下鍋」的被動狀態。「不過,近年來我們大力推進職務犯罪線索全面排查機制,明確線索的排查、移送、審查、督辦等各環節的責任主體和責任內容,實行內部聯合評查制度,便可破解『發現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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