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婚姻,都有這個特質。
「 終 於 等 到 你,還 好 沒 放 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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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NIGHT
文/獨自成山 歌曲/下個路口見
歌手 /李宇春
// 骨語 //嗨,骨粉們,晚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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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們~
1。
一哥們談了十幾年的戀愛分手了,倆人都領證了,居然沒辦酒席就分了,好端端的愛情竟死在了房子上,實在令人唏噓。
這位仁兄林與女友是校園愛情,他是專業英語老師,而她是他的學生,兩個人居然談起戀愛,這一場戀愛談了十年。林熬到了三十六歲,女友已過二十八。
雙方結婚證都領了,卻因丈母娘嫌棄鄭州的房子太破,非要換一套新的,女友也有此意。但林不想換,省城的房價這麼高,單單這套二手房,十幾年前,已經讓林一家傾家蕩產。
如今,若真要換房子,不僅鄭州的舊房子賣掉,還要把老家的房子也賣了,再添二十萬,才夠買女友想要的新房。雖然林的父母已經同意,但林死活不願意。
林說,太難了!若賣了老家的房子,還動用父母的養老錢,那他的父母連養老的地都沒了,連養老的錢都沒了。他死也做不出來這種敲骨吸髓式的啃老。
女友家境殷實,連女友的一床被子都一兩千,但房子這件事死活不將就。最後,不得已分手了。
早上跟王同志說起這事兒,我問他怎麼看?
王同志說:如果他買不起房子,那就另當別論。現在的問題是:他的父母願意資助,且能買得起房。男人就該自己的女人買房子,傾其所有也應該。
我以為他會指責女人不懂事,替林抱屈。聽了王同志的言論,說實話,我很驚訝。而我的言論剛好與他截然相反。
我認為:如果我真愛這個男人,怎麼捨得讓他傾其所有?他捨得給,我也捨不得要啊!我不會讓自己的男人如此為難,痛苦。
2。
一個有所保留,一個咄咄逼人。說白了,還是愛得不夠。
男人若深愛,怎麼會有所保留?無需女人開口,必然全盤奉上。女人若深愛,怎麼捨得讓男人如此為難?即便他捨得給,她也捨不得要才是。
可以預見,即便林委曲求全,婚後二人的生活也必然不盡人意。
男人能給的,滿足不了女人想要的。不是男人真心給的,女人即便得到了,又能如何?婚後還不是要加倍償還?
就像《無問西東》里的許伯常,他不想跟劉淑芬結婚。即便心不甘情不願地成了婚,他依然用冷暴力來懲罰劉淑芬。她拿走了他的愛情,他拿走了她的幸福,相怨相殺,萬劫不復。
說到底,男人心甘情願給的,才是女人該得的。好的婚姻,一定要心甘情願。
女人若拿了不該拿了,婚後必然要付出不該付出的。男人付出了不想付出的,婚後必然想拿他不該拿的。
3。
長慶總算嫁得如意郎君。丈夫城,獨子,家裡有房有車,彩禮給了二十萬。按理說,如此婚姻,長慶應該心滿意足才對。
可天知道,她的苦日子不過剛剛開始。
婚後,城連帶婆婆,把長慶當丫鬟一樣使喚,做飯洗衣,家裡瑣事她一個人操勞。婆婆要打麻將,城要上班,公公被返聘,也要上班。長慶帶著一歲大的孩子,伺候一家老小,萬般疲憊,難免抱怨。
城理直氣壯地說:結婚時,你要房要車,要二十萬彩禮,我們傾家蕩產,如了你的意。婚後,你吃我的,喝我的,一個子兒都掙不來,不過帶個孩子,還好意思抱怨?要不是看你個子高,我才不要你呢!
長慶一時語塞,是的,她婚前告訴城:沒車沒房,彩禮不夠,免談。城一家人東借西湊,湊夠了彩禮錢,再加上酒席錢,城的家底也耗得一文不剩了。
長慶更抱屈,她的二十萬,大部分用來買嫁妝,少部分留給娘家人,也不過分。
是不過分,可關鍵是,這不是城真心實意給的,所以就有了怨恨,這恨一直綿延到婚內。長慶「多拿」的,城自然要要回去,這便是悲劇的開始。
很多男人婚前,迫於壓力,不得已滿足女方的條件。婚後,他便理直氣壯地認為:為了跟你結婚,家裡幾乎傾家蕩產,房子是我買的,彩禮是我出的,我付出了這麼多,你就該為我洗衣做飯,生兒育女,恪守本分,任勞任怨。
所以說,女人別拿不該拿的,男人別送不想送的,否則後患無窮。
男人不願給的,女人拿也拿不走;男人真心送的,女人擋也擋不住。
4。
一朋友的表弟結婚了。女孩是他相親認識的,兩人相處一年,情深意篤。待到談婚論嫁時,表弟發話了:我家雖不富裕,但人家有的,你一樣都不會少!
姑娘說:你看吧,差不多就行,我不在意這些。
表弟說:可我在意,結婚是大事!
表弟一家奉上一套省城的房子,連家裡的老宅也重新裝修了,一台車,外加十八萬的彩禮,雖然不是最多,但以老家的情況,也真不少了。
丈夫疼,公婆親,人都說一個小姑娘,沒爹沒娘,沒想到竟能嫁得如此夫家,也真是好運!姑娘的確是好運,但她的好運氣,是來自她自己。如此知足情深的姑娘,連我都要動心了,更可況男人!
說到這裡,我明白了王同志的觀點,代表一個男人對女人最大的誠意,而我的觀點恰恰代表一個女人對男人最深的情義。
糟糕的愛情是,男人捨不得給,女人咄咄逼人;而好的愛情是,男人傾囊相送,女人捨不得要。對於婚姻而言,你情我願,彼此心甘情願才能長治久安。
十年前,我與王同志裸婚。當時的我,從未想過要房要車,要彩禮。在我的觀念里,既然這個男人,能讓我甘心情願地嫁,那些身外之物,繁文縟節又何足掛齒?
當時的王同志一窮二白,家裡三間瓦房,還有一個兄弟,父母實誠。這一切,我早已心知肚明,如果真要計較,那麼我就不該跟他開始。
兩個人揣著一萬塊錢回家成婚。他的父母自知家境貧寒,把地里見的煙葉錢,加上手裡的余錢,擠干擠凈,不過七千塊錢,給我們買傢具,布置婚房。再加上親朋的禮金,滿打滿算,也就兩萬塊錢,如此寒酸,倒也成了婚。
恍然十年,雖未大富大貴,但也算夫妻和順,心安氣定。
而很多人剛好弄反了,不惜捨棄多年情義,也要換來「圓滿」的婚禮。舍了情,換來的,早晚要還回去。
如果女人不知足,那就找那個讓你知足的男人;如果男人不甘心,那就去找那個讓你甘心的女人。
說到底,別委屈了自己。婚前若有積怨,婚後的柴米油鹽,婚內的日月苦長,相看兩厭,必然加劇彼此的怨恨,何必呢?
好的婚姻,不是事事圓滿,而是心甘情願。我只要你,其他的,有則錦上添花,無則無傷大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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