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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讓相愛至深的情侶變成冤家?

過去,常用歡喜冤家這個詞形容感情不錯的情侶。這個詞本身有些喜感,指的是那些吵吵鬧鬧,心理卻不真去計較,不會因為吵鬧而神傷,抑鬱,壓力,悲觀的男女。如若,一對情侶,吵鬧不休,分分合合,心疲憊到了極點,有了積鬱,那就沒了歡喜,變了冤家。而冤家,一定是不長久的。

讓情侶變冤家的,一定不是具體的哪件事。而是積怨難消,久吵成疾。常有些年輕的情侶,有自己的個性,張揚自己的性格與脾氣,就像針尖對了麥芒,誰也不願低頭,覺得低頭虧了自己,幸福的是別人。

沒有一個模子里扣出來的人,誰跟誰,都不能完全的合併同類項。所以,爭吵也好,矛盾也罷,正常。若連連爭吵,次次矛盾,也未必就過不好要分手。結局如何,由兩個人如何商量來決定。

1:

過日子,有商有量。會商量,恩愛愈添,地久天長。不會商量,矛盾激化白忙一場。

有人做無辜狀,商量到是常商量,只是不見成效。那就是看錯了癥狀,下錯了葯。根本不懂得商量到底是個什麼東西。

誤把「通知」當商量的人,不在少數。遇到什麼事,什麼糾紛。執拗的告訴愛人,我要怎麼做,怎麼說,你最好別亂想。

這種「商量」帶著一種一言堂的跋扈,根本不給對方發表意見,甚至反駁的空間。本來三分氣,結果「商量」過後變十分,愛人覺得你少了一些對她的尊重,缺乏和她交流的耐心。本無所謂的事,也非要跟你較勁爭個高下。

2:

大家都受過教育,有正常的智商和情商。誰也不是愛因斯坦,也沒有柯南和福爾摩斯。

不知道為什麼有些人就如此自信。把洗腦當成商量,把說教當成交流。意見不同,原本還心態平和的討論。結果說教一來,立刻就壞了氣氛。愛,若仗三寸不爛之舌,總想嘴上占些便宜,一定不能長久。看似旗開得勝,將對方說到沉默,實際上卻傷了她的心,不知要花費多少力氣和時間才能癒合。

愛情里,任何人,都想讓你愛她,而非聽你騙她。為自己的小算盤,侃侃而談,再裝出一副我是為你的好嘴臉,令人作嘔。

3:

有些人,不談也好,有些人,不理也罷。愛情中,躲不開商量。皆因接下來兩個人分不開,打不散,還要一起過日子。

那麼,愛情里任何的事,目的都簡單又明確。不是為我好,也不是只為你好,而是為了我們好,為了將來好。

兩個人之間,沒有解不開的疙瘩,只是心要放正,水要端平,一切要從為愛情好,為將來好而出發。

心中只想著自己,必定偏頗,口角之爭不能免,心中只想著她,對方如亦想著你,讓你委屈的她也不贊同,說久了就會撮火。

有共同的目標,意見相左,還有相交的時候。動機不同,兩個人只能平行,浪費唾沫。

心中無結,自然無怨。縱有誤解,也能幡然。把握好商量的出發點,才能由短時冤家,變成長久歡喜。如若靠偽商量,假民主就像蒙哄過關,短時縱然能歡喜,此後必定變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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