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欣賞】——早期教會中的唯獨聖經

早期教會中的唯獨聖經

D.H.威廉姆斯

由於對福音派、羅馬天主教和希臘正教關係越來越多的關注,福音派一方對早期基督教的教義以及解經實踐產生了濃厚興趣。這當然是大受歡迎的,儘管帶著謹慎的熱情,因為當前對教父時代的回顧常常沒有沿著追根溯源(ressourcement)的思路,即為了它們本身的緣故回到信仰的古代源頭。由福音派出版的若干書籍中提出早期教會的詮釋學思想已經使用了唯獨聖經的教義,儘管並不十分清晰。這樣的論證是在用一種特殊的視角重新使用早期教會:通過後宗教改革的新教之透鏡閱讀古代教父,並且尋找深埋在教父時期教會宗教意識里的唯獨聖經標準。這一事實的關鍵大概在於上述的宗教觀念得到古代的證實,這更使得新教自命為真信仰的支持者,從而反對聲稱擁有早期教父和公會議的權威的羅馬天主教及其傳統。

  最近有人竭力想要從愛任紐或阿塔那修那裡找出「教父的唯獨聖經原則」,從中得出的結論是,「唯獨聖經在很久之前就已經成為信基督之人的法則,甚至在有必要為反對後來那些篡奪聖經至高權的革新之人而使用特別術語之前。」這是辯論性的說法。既然聖經的充分性意味著聖經是建立基督教信仰與實踐的唯一標準來源,那麼應該對聖經權威以及體現在教會傳統與職分中的教會權威做出鮮明的區分。

  對早期教會做出這樣的論斷至少有三個難題。第一,我們已經在第二章中看到使徒傳統在時間上和邏輯上都先於後來成為新約的文本。先出現了教會和傳統,這是歷史事實。教會確立聖經是根據由耶穌基督傳下來的(tradere)和關於耶穌基督的消息。我總是告訴我的一年級神學課的學生,福音最初並不是文本,而是講述活的上帝道成肉身故事的口傳消息。上帝之道的傳講遠早於對道的見證被寫成文字。

  上述事實並不是說聖經從屬於教會權威並且只有通過教會權威才能得到證實,從而損害了將聖經的充分性作為標準的地位。新教可能會回應說是聖經創造了教會。一個人總會想起巴特的話,他認為我們萬萬不可「顛倒事件發生的順序,即[上帝的啟示]在機構之前,機構也是由整個聖經建立起來的」。道的確使建立在先知與使徒根基之上的教會(弗2:20)成為存在,但是如同哈羅德·布朗(Harold O. J. Brown)承認的,如果說聖經創造了教會,那乃是歷史的錯位。第一代和第二代的基督徒接納成文的聖經進入教會乃是因為那些文本記載了信仰或傳統的準則。

  將唯獨聖經理論灌輸到早期基督教思想的第二個問題是造成了傳統與聖經之間原本並不存在的二分法。把聖經與教會傳統分離開來的做法對教父時代的基督教牧師和思想家來說是不可理解的,而傳統恰包含在古代的信仰法則、洗禮信條以及會議信經里。帕利坎寫道,「無法想像基督教的聖經與基督教的傳統之間存在著衝突——所以也沒有必要在它們之間做出選擇。」愛任紐認為聖經與教會之「真理法則」之間的關係也是如此,二者都體現了源頭(啟示):「我們堅持我們的信仰,它是大廈的基石,生活方式的堡壘。」如果像許多福音派人士那樣稱先出現的傳統是人為地敗壞了後出現的福音,這樣的說法顯然是錯誤的。

  上述觀點也要求重新評價16世紀宗教改革對傳統的看法,即福音派所聲稱支持的立場。傳統與聖經的二分法部分地是由一個陳舊的歷史範式引起的,即路德(作為宗教改革的代表人物)被認為是重新發現新約基督教的人,新約基督教由於羅馬天主教「傳統」的包裝已經變得扭曲不堪。耶格曾說,「路德被解讀為,他的觀點與保羅逝世之後教會所說的一切完全格格不入(除了奧古斯丁發出的微微光亮。在[路德年輕時候的]故事裡,天主教傳統不過是路德要克服的,只有克服了它才能重新發現福音。」將新教的聖經原則與羅馬天主教的「傳統」分裂成兩極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它們不是大衛與歌利亞的對立,因為從大衛彈弓里射出的許多石頭正是歌利亞自己的石頭。現在也並不清楚16世紀的改教家是否贊同上述聖經與傳統的觀點,這是福音派歸於他們的,其中最首要的就是教會及其傳統的概念。威權派改教家,如路德與加爾文,也不認為離開了教會的根本傳統可以恰當地理解唯獨聖經的原則,儘管他們都反對教會的某些建制。

  第三,任何接近上述唯獨聖經觀的觀點都會被視為有損於教義的正統性。即使可以從教父時代里找到接近唯獨聖經的嚴格聖經主義,那也沒有辦法保證基督教的上帝教義或救贖教義。讓我講一個深刻卻鮮為人知的例子。427年在與奧古斯丁的公開爭論中,一位名叫馬克西米努的「阿里烏派」基督徒堅決認為他的教義完全來自聖經:「我們應該滿懷敬意地接受一切來自聖經的事物……我多麼希望我們配做聖經的門徒!」馬克西米努不僅支持聖經的完全權威,他還拒絕「在任何情況下」接受並非直接出自聖經的神學語言。如果《約翰福音》17:3說:「獨一的真神和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那麼只有父是獨一的真神,正如他是唯一良善的(可10:18)和獨一全智的(羅16:27)。對馬克西米努來說這些經文清楚地表明父的神性是全然獨特的。緊接著子就不可能是「真神」,因為這一說法只能用於父,也因為福音書在描述子的屬性時使用的完全是人的詞語,即成為肉身的道。將所有的「見證」即聖經文本連起來就產生出了本應是自明的、具有內在清晰性的純正神學。馬克西米努說這種按字面意義解釋聖經語言的方法是恰當建立教義的「法則」。他最後的結論是,聖經是完全充分的,不僅對於信仰和實踐的一切事物是如此,對於一個人該如何表達信仰和實踐也是如此。

  在爭論中馬克西米努引用大量經文讚美聖靈,或引用基督成為肉身或坐在父的右手邊,奧古斯丁說他是在浪費時間,因為這並不是問題的關鍵。他們二人都接受整本聖經的完全權威以及聖經在論到根本問題時具有充分的清晰性。然而,奧古斯丁正確地認為,正統基督徒與「阿里烏派」一樣,他們對聖經的理解超過了他們在聖經中讀到的內容。二人都同意子是受生的並且從父那裡被差來,儘管對於子究竟與父有何關係存在爭議,這問題把他們二人都帶到了他們在聖經中讀到的東西之外。「阿里烏派」一貫的辯護即只有他們遵循了聖經的經文是站不住腳的,因為實際上任何一方要理解聖經的含義都不可能不超越它的字面意思。奧古斯丁是正確的。馬克西米努使用聖經乃是藉助「阿里烏」神學的解釋坐標,其程度並不遜於奧古斯丁受尼西亞信仰的引導。的確,這是從「阿里烏」之爭的結果學到的聖經詮釋的根本教訓之一,即一個人要解釋聖經就必須走出聖經以及聖經詞語。

  因此奧古斯丁斷定需要藉助信仰的法則才能恰當地解釋聖經,這並不奇怪。雖然這一原則並不與德爾圖良或愛任紐在他們那個時代的理解完全相同,但對奧古斯丁來說「法則」意味著「教會所教導的權威」,由真信仰決定。其意義不像福音派說的那樣是聖經低於主教制度的命令,而是說離開了教會確立和使用的尼西亞正統的方式就無法忠實地理解聖經。這就是,教會對「信仰」的詮釋引導著信徒闡釋和接受聖經。

  有人可能會提出唯獨聖經強調了新教的論點,即傳統與教會不能脫離聖經,聖經必須成為仲裁的權威。說古代的教會信經「沒有獨立的權威並且任何時候違背聖經都不會被接受」已經足夠了。但是如果話反過來說也是對的。聖經不可能完全獨立於古代教會的共同教導而不遇到任何解經難題。就福音書那些最淺顯易懂的方面而言可以說它是能夠自我解釋的。但是只要簡單回顧一下聖經詮釋的歷史就會發現,堆積如山的聖經材料並不能保證忠實地解釋聖經,更別說基督教的上帝論了。現在的問題不是我們是否相信聖經或我們是否會使用傳統——真正的問題,正如教父時代所發現的,是我們會用哪種傳統來解釋聖經?

  總而言之,如果不藉助於教會的歷史傳統,就無法正確且負責任地處理唯獨聖經的原則;離開傳統,任何異端觀念都可以在「回到聖經」的綱領下產生並獲得認可。早期教會早就認識到唯獨聖經的原則(和聖經無誤論一樣)無法保證正統的基督教。任何想要在教父著作里尋找唯獨聖經教義的人都沒有明白,早期教會是如何理解使徒權威以及聖經、傳統和教會之間的相互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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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選自《重拾教父傳統》,王麗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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