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追逃:還要破解哪些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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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國家工作人員、重要腐敗案件涉案人等人員的紅色通緝令。5月9日,紅色通緝令二號嫌犯、「億元股長」李華波被遣返回國,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李華波被遣返後,廣受關注的外逃人員程慕陽,能否追逃成功,再次吸引了公眾目光。
追回程慕陽可以採取哪些方法和行動?海外追逃追贓還存在哪些難題?如何建立國際反腐敗常態化機制?記者就此進行了採訪。
通過國際公約開展引渡合作
公開資料顯示,曾擔任北方國際廣告公司北京分公司經理、香港佳達利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的程慕陽,短短几年間,就借時任河北省委書記的父親程維高之便獲利數億元,2000年8月逃往加拿大。
隨後,2001年4月2日,河北省石家莊市公安局橋四分局以涉嫌轉移、窩藏贓物等犯罪簽發對程慕陽的逮捕令;9月6日,公安部發出A級通緝令。
據報道,日前,加拿大廣播公司援引加聯邦法庭文件,證實溫哥華知名房地產商邁克爾·程就是中方紅色通緝令上的逃犯程慕陽,該人系落馬的河北前省委書記程維高之子。同時,邁克爾·程也委託律師在加媒體發表聲明,承認自己在中國因涉嫌貪腐遭通緝,但否認自己有罪。
記者注意到,目前,我國海外追逃一般有勸返、非法移民遣返、引渡和異地追訴四種方式,其中,引渡是主要手段。中國與加拿大已談判完成「分享和返還被追繳資產協定」,但尚未簽訂雙邊引渡協議。
在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高波看來,「可以考慮採取遣返的方式」,通過發布紅色通緝令,加強與加拿大法務部門的協調,提供相關犯罪證據,將程慕陽遣返回國。2011年7月,出逃加拿大12年的賴昌星,就是被遣返回國的。
「對程慕陽除了用遣返這種方式外,還可以選擇其他方式。」北京師範大學國際刑法研究所教授黃風介紹,中國和加拿大是《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成員,而加拿大法律規定可以通過雙方都加入的國際公約開展引渡合作,這可以成為引渡合作的依據。
黃風表示,無論是引渡還是遣返,都需要中國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引渡時,要證明被請求引渡人實施了依據中國和加拿大的法律都構成犯罪的行為;遣返時,也要提供相關證據材料,證明相關人員在國外受到刑事追訴,不符合在加拿大繼續居留的條件等,都要中國做深入細緻的工作。
司法審判結果認同方面存在差異
今年3月,針對外逃境外腐敗分子的「天網」啟動。這次行動綜合運用警務、檢務、外交、金融等手段,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抓捕一批腐敗分子,清理一批違規證照,打擊一批地下錢莊,追繳一批涉案資產,勸返一批外逃人員」。
作為「天網」行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安部部署開展「獵狐2015」專項行動,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檢、國家外匯管理局五部門開展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轉移贓款的專項行動……海外追贓追逃的力度不斷加大,跨境、跨部門協調聯動逐漸深入。
相關責任部門、跨部門的協調聯動,實際上形成了打擊外逃腐敗人員的「獵人聯盟」。高波表示,「天網」行動的打擊面更寬,既包括經濟犯罪嫌疑人,還包括職務犯罪嫌疑人、腐敗案件重要涉案人,打擊指向更明確、更清晰;加強反洗錢、護照等方面的管理,更加註重防逃機制建設。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辛向陽認為,「天網」行動形成了海外追逃追贓的整體威懾力,隨著我國與相關國家、地區的深入合作,其產生的正面效應將慢慢凸顯。
記者發現,在紅色通緝令公布的百名外逃人員中,近半數曾在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擔任「一把手」,六成以上涉嫌貪污和受賄。從可能逃往的國家和地區看,美國最多,為40人;其次為加拿大,為26人;紐西蘭、澳大利亞、泰國等國家和地區也較多。
對此,有專家表示,對海外追逃追贓來說,每起案件有其不同特點,應逐個案件具體分析解決,在跨境執法過程中,還會遇到不少難題。
高波說,受司法制度、意識形態影響,各個國家在證據、司法審判結果認同等方面存在差異。同時,在突破個案的基礎上,如何建立合作的長效機制,還有很多期待。
推動重點國家地區的個案突破
反腐敗國際合作這張大網越織越密。僅2014年,我國就完成了11項引渡條約和刑事司法協助條約談判,使這兩類條約總數達到91項,實現了各大洲的全覆蓋。
黃風表示,下一步,應當加快與更多西方國家締結雙邊引渡條約的速度。尤其是加大與美國、加拿大以及西歐等國家的締約力度。繼續認真研究相關國家、地區的法律制度,增進對有關反腐敗國際規則的了解和運用。建立長效機制,儘快出台司法解釋,使在逃人員回國自首的條件更具體、更明確。
「要壓縮腐敗外逃人員增量,減少存量,相關部門應加強相關信息的預警、監測,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好防逃工作。」辛向陽表示。
「整合資源,打造國際的『獵人聯盟』。」高波說,應充分利用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紅色通緝令跨國境執法合作的作用,進一步深化雙邊、多邊合作機制;落實《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北京反腐敗宣言》等有關條款,健全完善相關機制;尋求與相關對象國,特別是外逃人員比較集中的北美、西歐等國家地區的重點突破,以重點突破帶動全局。
2014年,我國與美、加、澳等展現合作新姿態,如中美將以對等互惠方式分享金融機構所持賬戶信息,確定在美經濟逃犯名單並逐案解決。高波說:「重點突破外逃貪官所謂的『避罪天堂』,對於形成追逃追贓的常態化、高壓網路起到了綱舉目張的作用。」
專家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國內「打虎」「拍蠅」,加強作風建設;境外加大追逃追贓力度,牢牢把握國際反腐敗合作主基調,向全世界彰顯了有貪必肅、有腐必反的政治定力,贏得了國際輿論的廣泛認可。在此基礎上,應以個案完善機制、制度建設,實現跨國境、跨部門追逃追贓常態化。
(本報記者王昊魁靳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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