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標題讀《紅樓夢》感言(連載)二、《紅樓夢》的前八十回與後四十回
吳順模
《紅樓夢》的作者一直存在爭議。到現在為止,大多數學者已取得共識:前八十回的作者為曹雪芹,後四十回是由高鶚和程偉元整理而成,原作者究竟是誰不得而知。第八十回和第八十一回是不同作者的交接點。第八十回寫薛蟠的老婆夏金桂逼香菱改名,薛蟠與金桂丫環寶蟾有染,金桂把她賞給薛蟠。還有王道士對寶玉胡謅妒婦方,迎春訴說委曲等。這一集出場的金桂等一組人物是曹雪芹給出的最後一組人物,從第八十一回以後已極少新人物出場。就是說,後四十回的主要任務是對前八十回各式各樣的人物作收場處理。當然,由於作者不同,前八十回與後四十回的行文風格有較大差異,某些人物前後有些矛盾,是可以理解的,沒有必要去深究它。我只想談談後四十回是否體現了前八十回的主題思想?前八十回的主題思想是在第五回《賈寶玉神遊太虛境,警幻仙曲演紅樓夢》裡面集中體現的。該回中的《紅樓夢曲》共十四支,第一支曲是《紅樓夢引子》,「人人都圍這情字轉,因此上演出這悲金悼玉的紅樓夢。」「金」和「玉」從最寬泛的意義上來說,可以包括正、副、又副十二釵,甚至是整個賈府及與之相關的青春女性,但是從其特指意義上來說,可能是指兩對金玉,即寶釵、黛玉和湘雲、妙玉這四個代表性人物,「懷」和「悼」的差別正說明四人結局的差異,也就是寶釵、湘雲健在,而黛玉、妙玉早亡。第十四支曲《飛烏各投林》是寫結局或歸宿的。有人將這支曲子與金陵十二釵匹配:為官的,家業凋零——賈元春;富貴的,金銀散盡——史湘雲;有恩的,死裡逃生——巧姐;無情的,分明報應——薛寶釵;欠命的,命已還——秦可卿;欠淚的,淚已盡——林黛王;冤冤相報自非輕——王熙鳳;分離聚合皆前定——賈探春;欲知命短問前生——賈迎春;老來富貴也真僥倖——李紈;看破的,遁入空門——賈惜春;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妙玉。把收尾曲名《飛鳥各投林》及末句「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看作是哀悼十二釵的個人悲劇,而非家族悲劇或社會悲劇,我認為這種「匹配」是的很牽強附會的,與曹雪芹的創作思想是不相符的。因為這「十二釵」已分別在第二至第十三支曲子中作了描寫,她們個人的命運已在這些曲子中描繪得淋漓盡致了,作者沒有必要對她們重複一遍。所以,我認為第十四曲並非指某個個人,而是指整個家族,甚至引伸到整個社會。我根據曹雪芹「本來是漢人,後來成為滿洲正白旗「包衣」。康熙年間,從曾祖父曹璽起,三代四人世襲江寧織造60年,成了顯赫一時的貴族世家。後因清宮內部鬥爭激烈,其父被株連,獲罪削官,家產被抄,家道日漸衰微。曹雪芹一生恰值曹家由盛極而衰的時期。曹雪芹晚年移居北京西郊,生活更加貧困。1762年他的小兒子夭亡,曹雪芹悲痛欲絕,一病不起。1763年2月12日終因貧病無醫而去世」的這種經歷和處境,絕不可能把此曲的內容僅僅局限在這十二個人身上。我認為,如果是曹雪芹寫後四十回的話,一定會把以賈府為代表的四大家族「為官的,家業凋零,富貴的,金銀散盡」,其他的,不論是誰,都將「惡有惡報,善有善報」,「時候未到的,以後也必定要報」。而絕不會像續作者程、高那樣寫惡人賈赦、賈珍、賈蓉、薛蟠等都赦免回家,被抄財物一律奉還,搞一個賈府「小團圓」。所以,我認為後四十回在總體思路上是違背曹雪芹意願的。對個人命運結局的處理上,也有許多違背曹雪芹原意的地方,特別是對王熙鳳結局的處理更是如此。王熙鳳是賈府的實際當權派。她主持榮國府,協理寧國府,而且交通官府,為所欲為。這是個政治性很強的人物,不是普通的貴族家庭的管家婆。她的顯著特點就是「弄權」,一手抓權,一手抓錢。王熙鳳是四大家族中首屈一指的「末世之才」,在幾年掌權中,她極盡權術機變、殘忍陰毒之能事,手上沾有多人的鮮血。為了賈府耗盡心力還是沒能挽回敗局。按照曹雪芹的原意,這個賈門女霸的結局是很慘烈的。脂硯齋批語講王熙鳳獲罪離家,與賈寶玉一同淹留於獄神廟(待罪候命處);重返賈府後,在大觀園執帚掃雪;被丈夫休棄,「哭向金陵」娘家;回首慘痛,短命而死。王熙鳳這個脂粉堆里的「英雄」之所以會落得這樣的悲慘結局,是她罪有應得!但在程、高寫的後面幾回中,對王熙鳳的描寫完全違背了曹氏的原意。把她的死寫得與賈母的死沒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還特地安排受她愚弄,恥笑的劉姥姥來感謝她,為她禱告等,實際上是高抬了王熙鳳這個惡婆(第113回),是全書的最大敗筆!(201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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