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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當棄絕毀謗的言語說造就人的話

三 當棄絕毀謗的言語說造就人的話  "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弗四章三十一節)。    "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多三章二節)。    毀謗的言語,在神眼中也是極可憎惡的。他對惡人說,「你怎敢傳說我的律例,口中題到我的約呢?其實你恨惡管教,將我的言語丟在背後。……你口任說惡言,你舌編造詭詐。你坐著毀謗你的弟兄,讒毀你親母的兒子。……我要責備你,將這些事擺在你眼前。」(詩五十篇十六至二十一節)他因為猶大的百姓說謊言,行欺詐,「往來讒謗人」,所以討他們的罪。(耶九章四至九節)惟有「不以舌頭讒謗人,不惡待朋友,也不隨夥毀謗鄰里」的人,方能寄居他的帳幕,住在他的聖山。(詩十五篇一至三節)他所以這樣恨惡毀謗的言語,就是因為這種言語的害處有時遠超過利刃與毒箭。他恨惡殺人的兇犯,所以他也恨惡毀謗人的人。    毀謗的言語所加給人的害處真是不可勝數:它能敗壞人的事業、地位、名譽、財產、交誼、友情、幸福、平安;它能使一家中的手足骨肉互相反目;它能使多年親密的朋友變成仇敵;它能使一個有衣有食的人變成餓殍;它能使無憂無慮的人流淚傷心;它能挑啟爭端;它能擾亂和平。無論什麼地方,只要有一兩個好毀謗人的人住在那裡,就會使那裡的人甲輕看乙,丙恨惡丁,以致化日光天之下,充滿了惡雲密霧。毀謗的話可惡,說毀謗話的人真罪大惡極了。或者有人未曾想到毀謗的話是這樣有害,是這樣可惡,及至他自己因受別人的毀謗遭遇了損失,感受了苦痛,他便可以明白毀謗的話害人確是不亞於毒箭入骨了。    我們的嘴是何等敗壞!只要我不喜歡某人,或是他得罪了我,或是因為什麼事我與他發生了一些意見,遺留了一點嫌隙,便逢人就聲述他的劣跡,連真帶假,只要是壞事情就往他的身上堆。等到他因著我所說的話遭了眾人的唾罵輕看,在事業和前途上受了無窮的損失,因此傷心飲泣,卧病在床,我便在這裡撫掌稱快。請問這種殘忍的言行與用刀殺人有什麼分別?好說毀謗話語的人,還不快些認罪悔改么?    在這裡有一件事我們應當特別注意,就是毀謗的河流是從嫉恨的泉源發出來的。因為我們對某人存了嫉妒和怨恨的心,所以對別人毀謗他,藉此好敗壞他,以解我們心頭的嫉恨。總沒有人毀謗他所愛的人。既是這樣,要棄絕毀謗的話,正本清源的良法乃是求神先除掉我們裡面一切嫉妒和怨恨。將他的大愛充滿我們的心。當我們以神的愛愛弟兄、愛眾人、愛仇敵的時候,毀謗的言語自然就會從我們口中絕了蹤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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