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遇到煩心事:水費每噸從1.85元「變」成3.6元無處停車,還要三天兩頭「吃」罰單·每日...
租房遇到煩心事:水費每噸從1.85元「變」成3.6元無處停車,還要三天兩頭「吃」罰單 |
2012-12-19 |
郭女士向本報維權熱線85188518聯動的12345市長熱線反映:8月8日,我通過中介公司租了仙林福座的一套房子,協議註明水費為1.85元/噸,但物業來收水費時,我發現水費實際是3.6元/噸,且中介公司給我解決停車問題的承諾也未兌現。我於近日向該店提出轉租,對方也表示應允,但至今未果,請相關部門幫助協調處理。 商報記者 陳伊麗 維權報道 租下房子後,發現水費幾乎翻倍,停車位沒戲 郭女士說,8月8日,她通過房產中介租下了仙林福座的一套房子,月租金3050元,租期至明年4月7日,房子還不錯,就是沒有停車位,而且水費要收3.6元/噸,也出乎她的意料。 「房子是房東全權委託中介出租的,經辦人是一位姓高的先生,我們的協議中寫明水費是1.85元/噸。決定租下來前,我提到沒停車位的顧慮,他說會幫我解決的,好像還當場給物業打了個電話,然後跟我說過幾天可以去辦。」 郭女士說,她搬到新租下的房子後過了十來天,去找高先生處理停車位的事,但對方一直不肯陪她去,拖了一段時間,才給了她一張單子,讓她去找物業,但物業告訴她,根本沒有停車位。「這幾個月,我沒地方停車,罰單都不知道吃了多少了。」 而水費的收取標準,郭女士是在物業上門來收取時才知道的,「原來我租的房子是商住兩用的性質,水費幾乎是民用住宅的2倍,要3.6元/噸。」郭女士向中介公司討說法,但對方並未給出讓她滿意的答覆。 顧客想要轉租,中介應允卻沒有迴音 既然水費、停車等問題沒有解決好,郭女士便向中介提出了退租的想法,而對方也表示可以幫她找下一任租客轉租,但轉租前的房租費用和中介費用,都要她自己承擔。郭女士也接受,但眼看好些天過去了,中介都沒有反饋轉租的信息,就有些著急了:「越拖下去,我的損失就越大。」 而這時,中介公司告訴她,要轉租還得她去簽一份「轉租協議」,而且他們也不能保證一定能租掉、什麼時候租掉。如果她想要立即從這處房子「脫身」,也可以直接退租,但要額外支付一個半月的房租費,算作違約金。 郭女士感到自己處於進退兩難的境地:「如果我不退租,而中介又一直不幫我租出去,那房租費就在白白流失;如果我退租了,明明不是我的錯,卻要我額外承擔幾千元『違約金』,我也不能接受。」 郭女士還說,在她還沒決定租下這套房子時,中介的業務員格外殷勤,什麼都承諾得好好的,現在她已經租下了房子,出現了一點問題,對方就表現冷淡,這樣的服務態度也讓她很不滿意。 房產中介:公司從不承諾給租客解決停車問題 記者聯繫了該中介公司的客服部,反映了郭女士所說的情況。接聽電話的客服人員孫女士說,他們也接到了郭女士的這項投訴,正準備和該門店核實情況,作出處理。 孫女士說,據她所知,仙林福座這處物業是商住兩用性質的,水費與民用住宅不同,如果顧客在租房時,業務員未準確告知,可能是他不熟悉業務的緣故。但他們公司向來不負責給客戶解決停車問題,門店業務員按理也不會作出這樣的承諾。 昨天下午,一位自稱是該中介公司客服主管的黃女士聯繫了記者,反饋了他們對此事的了解和解釋:「我們從業務員處核實的情況是,業務員跟郭女士說,停車位有路邊的和地下的兩種,路邊的停車位是100元/月,地下停車位是680元/月,如果她要辦理的話,他可以幫她去向物業打聽下,能辦就幫她辦,後來打聽的結果是路邊的停車位已經沒了,但680元/月的地下停車位還有,可以馬上辦理,而郭女士沒有明確表示是否要辦理。」 關於水費問題,黃女士表示,中介的業務員應該都知道仙林福座是商住兩用的,水費要3.6元/噸,不太可能弄錯,而且水費是物業代收的,和中介並無直接關係,但協議上有沒有寫1.85元/噸,她沒看過也不知道,「如果說真是我們弄錯的,那多出來的水費,我們可以補貼給她。」 黃女士還說,郭女士的轉租要求他們也接到了,但是按照正常流程,客戶必須簽一份「轉租協議」,委託才算生效,這所房子才能在他們各個門店公開接受轉租,但她不清楚黃女士為什麼遲遲不肯來簽協議。「而且轉租也有風險,現在年底是租房淡季,退租的人多,租房的人少,我們也不能保證能不能租掉,什麼時候租掉。」 最後,黃女士表示希望再和郭女士好好溝通一下,能解決的問題盡量解決掉。 記者手記 房產中介,請不要做「一鎚子」買賣 雖然按照中介公司說法,最近是「租房淡季」,但關於租房糾紛的投訴,卻不見得消停。一位李先生近日也向市長熱線反映,說他在9月份租了套房子,中介公司原本承諾得很好,保證他「安全正常使用」。「但實際上完全不一樣,開始我被關在大門外,因沒有大門鑰匙;現在自來水很不正常,因閥門銹死了。反映了好幾回,他們無動於衷,一開始說三天解決問題,也拖著沒解決。中介能不能誠信經營,不要忽悠消費者啊?」 在成交前對顧客百般殷勤,成交後就不聞不問,甚至對求助、投訴置若罔聞;在成交前把各項硬體軟體說得天花亂墜,成交後卻丟給顧客一處存在種種瑕疵的房子,或一堆不易解決的麻煩……這樣的房產中介,您遇到過嗎? 一位杭州消費者的親身體驗是:某中介公司帶她看了一處傢具、電器齊備的房子,她覺得滿意後便與對方簽下合同租了下來,到入住時卻傻眼了——原本可「拎包入住」的房子成了一所空宅,所有的傢具、電器都被搬走了。最後她只好自己再花錢置辦這些東西,才住得下去。 看來,有些中介公司的做法總像在做「一鎚子」買賣,成交了便是賺到了,不管「售後」服務,不顧客人的消費體驗如何、還會不會成為「回頭客」。哪怕在正面應對客人的消費維權時,也是盡量撇清自己的責任,不願吃一點虧,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老是聽聞租客被中介扣押金、收違約金,而很少聽說中介為沒有兌現承諾而付出了什麼代價。 而在這個時代,商品競爭、行業競爭如此激烈,在有更多選擇的情況下,消費者也越來越關注服務,口碑效應日益顯現。房產中介,也是服務性行業,如果只追求經濟效益,而不管服務品質,想必最終也會漸漸失去消費者,失去它原引以為傲的業績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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