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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服飾大全 八

明時期   時代背景   公元1368年明王朝建立後,朱元璋吸取元末農民起事的教訓,對農民做出讓步,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使社會經濟很快得到恢復和發展。特別是明王朝初期大力提倡種植棉花,由此帶動了棉紡織技術的發展和提高。至明代中葉以後,棉花和棉布已成為人們普遍制衣禦寒的服裝材料。以往人們所穿用舊絲麻絮裝的「縕袍」,已為絮棉裝的「胖襖」所代替,過去人們所說的「布衣」,也由麻布轉指棉布了。 與此同時,朱元璋在政治上實行專制的中央集權統治,採取各種措施加強全國的集中統一,服飾制度的制定也是其中一項。朱元璋一做皇帝,即貫徹他「復漢官之威儀」的主張,下詔將元代遺留的辮髮、椎髻、胡帽、男子的褲褶窄袖及辮線腰褶、婦女的窄袖短衣、裙裳等一律禁止。又參照周漢,取法唐宋,對服飾制度做了大規模調整。這套服制先後用了二十多年時間,直至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才算基本確定。永樂、嘉靖時又做了些更改,使各項規定更加具體。 明代首創的補子不但是身份的象徵,同時也反映出織綉技術的高超   男子服飾   官服明代官服恢復唐制,但較唐代的「品色衣」等級差別更加明顯。這與朱元璋獲取政權後,大量接受儒家思想有關。官服中的冕服只限於皇帝、皇太子、親王等皇室成員於祭祀或朝會等大典時服用。明初冕服一如傳統形制,洪武初至嘉靖年間,曾有幾次變更,僅在質料、花紋位置上做些調整。歷次改變,都使規定越加具體,製作也更為考究。皇室冠服,除冕服外,還有皮弁服、武弁服、通天冠服、常服、燕弁服等,用於不同的場合。幾種冠服中用途最多的是常服,常服為折角向上的烏紗帽,盤領窄袖黃袍,袍的前後及雙肩各綉金織盤龍,金、玉、琥珀束帶。因烏紗帽折角向上加「善」字,後名「翼善冠」。與唐代相較,明代「翼善冠」要簡化得多,今天我們還能看到的唯一實物,是萬曆帝朱翊鈞的金制翼善冠。全冠用極細的金絲編織而成,上面鑲嵌著兩條金龍戲珠,姿態生動,製作精緻,體現著皇帝的特殊地位。明代的文武官服,有祭服、朝服、公服、常服等。朝服用於國家大典,戴梁冠,穿赤羅衣、裳,佩大帶,以冠上的梁數及所佩的帶、綬區分品級等差。公服用於早晚朝奏事、侍班、謝恩、見辭等,後改為常朝時穿便服,只在初一、十五穿公服。穿公服時,頭上須戴襆頭,笏板與朝服定製相同。常服用於常年理事,也是公服,形制比較簡便,由烏紗帽、團領衫、束帶三部分組成。烏紗帽,樣式前低後高,兩旁各插一翅,通體圓形,外表用黑縐紗,帽里為漆藤絲或麻,輕而牢固。明代開始以烏紗帽作為官帽。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定職官常服使用補子,文官綉禽,武官綉獸,公、侯、伯及各品官各不相同。明代這一創製,延續至清代,成為區別官階的又一顯著標志。(看看官服補子的具體規定)。除規定外,還有葫蘆、燈景、艾虎、鵲橋、菊花等品服之外的一些補子,多是內臣觸景生情,自己置辦的。明代在本色官服之外尚有賜服,大多由皇帝特別恩准,賜予有功勛的官員。   《明英宗像》戴翼善冠、穿十二章袞服 金絲翼善冠 武五品熊羆方補   一般男服明初規定平民結婚可以借穿九品官服。平時百姓服飾限制頗多。男女衣服不許用黃色,不得僭用金綉、錦綺、紵絲、綾羅。靴不得裁製花樣,不得用金線裝飾。飾物不得用金玉、珠翠。平民百姓的帽子不得用頂,帽珠只許用水晶、香木,不許用金玉等。農民可以穿綢、紗、絹、布,而商人只准用絹、布。對衣服的身長、袖的長、寬都規定了尺寸。這些限制,至明中、後期,多已禁而不止了。明代男子便服一般用袍衫,大襟、右衽、寬袖,下長過膝。平民百姓上身著襖,下身著褲,裹以布裙。儒士、生員、監生等讀書人大多穿襕衫或直裰。直裰也叫「直身」,斜領大袖,因背之中縫直通下面,故名。此外,還有程子衣,以及褡護、罩甲的。褡護是一種比掛略長的短袖衣。罩甲有兩種:一種是對襟的,為騎馬者的服裝,一般軍民步卒不準穿;一種不是對襟的,士大夫都可服用。明代男女都束裙子。成化時流行一種馬尾裙,據說來自朝鮮,裙式蓬大,京都人士都喜穿著。巾帽 明代盤領大袖衫   明代巾帽形制繁多,勝於歷代。最常用的是網巾,網巾編結如漁網,是一種系束髮、髻的網罩,多以黑色細繩、馬尾、棕絲編織而成。戴網巾,除約發外,又是男子成年的一個標誌,一般襯在冠帽內,也可以單獨使用,露在外面。另有儒巾和四方平定巾,是士人所戴。平頂巾,是皂隸、公使等下層小吏戴的。軟巾也稱唐巾,用軟絹紗製作,有帶縛於後,垂兩旁,比較普及。此外,還有吏巾、漢巾、田字巾、卍字巾、諸葛巾等。帽有棕結草帽、遮陽大帽、圓帽、堂帽(在職官員朝堂戴的)、瓦楞棕帽,以及衙門中執役人戴的紅黑高帽等。軍戎服明代軍戎服飾有兩種:一種是將士所穿的盔甲、戰襖、戰衣或戰袍;一種是儀衛與儀仗隊所穿的服飾。明代軍人的護身武裝,包括鐵盔、身甲、遮臂、下裙及衛足等幾個部分。同宋、元大體相似,但比較先進,多數用鋼鐵製作。   女子服飾   明代梳妝明初婦女髮式基本保持宋、元時樣式。嘉靖後,花樣日多。除小姑娘梳三小髻、婢女挽高頂髻、小婢挽雙髻外,尚有其它多種樣式。有將髮髻梳成扁圓形,頂部簪寶石花朵的「挑心髻」;有仿漢代墮馬髻而稍做變動,將側垂梳成後垂狀的,也有將髮髻梳高,以金銀絲挽結,頂上裝點珠翠如紗帽般的高髻。此外,還有一種假髻,戴時罩在髻上,用簪挽住頭髮。到明末,髮式更加繁多,有「羅漢髻」、「懶梳頭」、「雙飛燕」等等。婦女發上的飾物,當時盛行一種「額帕」,也叫「包頭」,裹於額上,另有珠箍,也是明代婦女發上的特殊裝飾。原是富貴人家婦女所戴,後來流行至一般婦女。年輕婦女還有帶頭箍的風尚,樣式時有變化,開始較寬,以後又窄。到清初時只有一條窄邊,繫於額眉之上。用鮮花繞髻,也是明代婦女的時興裝飾。 明代女服明代命婦冠服分禮服與常服兩種。皇后禮服用於受冊、謁廟、朝會等大典。皇后於大典時戴的帽子稱鳳冠。每頂鳳冠上鑲有珍珠五千多顆、寶石一百多塊。據說當時有些寶石是從錫蘭、印度買來的。皇后常服除鳳冠外,尚有真紅大袖衣、霞帔、紅羅長裙、紅褙子。永樂時,衣服改用黃色大衫,深青霞帔,上飾珠玉等各種飾物。另有襖子、鞠衣、緣裙等,顏色、質料、花紋等都有規定。明代授有封號官員的祖母、母親、妻子的服飾也有嚴格規定。其禮服用於朝見君後、參與祭祀等大典。主要有鳳冠、霞帔、大袖衫、褙子等。鳳冠上的珠翟及各種珠翠飾物,依品級而有所增減。明代一般婦女的服裝,基本沿襲唐、宋式樣。恢復了漢族習俗,主要有袍衫、換、霞帔、褙子、比甲、裙子等。按照規定,民間婦女只能用紫色絁(一種類似於布的粗綢),不能用金綉。如穿袍衫,只能用紫、綠、桃紅及淺淡顏色,不能用大紅、鴉青、黃色。士庶妻所穿團衫,可以用紵絲、綾羅、綢絹,但須淺色。至明代後期,禁令廢弛,民間富有者也穿紅袍,甚或有穿百花袍的。褙子,是婦女的常用服飾,樣式和宋代的相仿,以對襟為主,下長過膝,也可當做禮服穿用。比甲,是一種無領無袖的對襟馬甲,較後來的馬甲為長,據說產生於元代,是皇帝的服裝,後來普及於民間,成為婦女們的服飾,直至清代仍盛行。另有一種水田衣,是用各色零星綢緞拼湊而成的,因各種色彩相互交錯形同水田而得名,簡單別緻,深得當時婦女的喜愛。明代婦女一改過去的衣著樸素,而競相追逐華麗、漂亮。至明代晚期,裙子花樣繁多,裙幅有增至十幅的。腰間褶襉越密,有的每褶用一種顏色,色如月華,稱「月華裙」;還有用綢緞裁成各式條子,上繡花紋的「鳳尾裙」,以及用整幅緞料折成的「百褶裙」。各時都有不同的流行顏色。明初淺淡,明末多用素白加各種綉飾、花邊。   飾品紋樣   織品紋樣明代貴族人家便服多用綢絹、織錦緞,上綉各種花紋。這些花紋大多含有吉祥之意,常見的是在團雲和蝙蝠間嵌一圓形「壽」字,取意「五蝠捧壽」。另有一些牡丹、蓮花等變形、誇張的圖案,其間穿插一些枝葉、花苞,也很別緻,深受時人喜愛。 節日時也有許多應景花紋。   明代飾品出土的明代飾品做工都非常精細華麗,所得到的出土實物在數量上也比過去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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