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民俗之蒙古族風情
1961年阿拉善旗分設為阿拉善右旗、阿拉善左旗時,阿拉善部分蒙古族定居阿拉善右旗,現分布全旗。阿拉善右旗現共有近8000名蒙古族。其中,主要有阿拉善右碩特部和喀爾部等兩部分,各占近百分之一半。這兩部分蒙古族雖有風俗各異,但在長期的共同生活中大部分習俗相互吸收,趨於一致。因此,對阿拉善左旗和碩特蒙古族和額濟納旗土爾扈特蒙古族相比來看也有獨特的風格。
1、服飾
新中國成立前,蒙古族男、女均穿蒙古袍,腰間系有腰帶。男式蒙古袍多為藍、黑、黃色;王公貴族多黑色;喇嘛均為紅、黃色。女式蒙古袍多為綠、藍色,坎肩為黑、藍色。男女皆赤足穿長統氈制或皮製之靴子,谷稱為「馬鞋」。腰帶上系以刀、筷、毛巾,旱煙桿及放鼻煙壺之花搭連等應用品。王公貴族有時依宮爵大小常穿宮服,其帽為頂戴,分紅、藍、白等色頂子,後插花翎。喇嘛誦經布法時,肩上加披黃布襯衫,頭戴雞冠式高帽。一般平民男子則戴狐皮、羔皮、氈帽等。女子頭髮梳兩條長辮,外用發套包裹。結婚時戴有鑲嵌珊瑚、金、銀等珍貴珠寶的發套。本地區蒙古族也有衣著具有明顯的季節性,夏天穿單褂,春秋穿夾袍或薄棉袍,冬季穿羊皮袍、羔皮袍外披長毛羔皮大衣。80年代後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逐步使用現代服裝,只是在節日或招待客人時穿著民族服裝。
2、飲食
阿拉善右旗蒙古族日常食品以牛、羊肉、乳製品、炒米、面為主,炒米系將當地出產之糜米炒熟,隨時用乳茶沖食。平時皆將生肉晒乾,稱「干肉」,可隨時供食。牛、羊乳製成食品甚多,有奶、奶皮子、酪丹子、奶豆腐及酥油等,皆極富滋養。牛、羊肉視為珍品,有客來時始宰牛、羊招待,而以羊背子、烤全羊為招待貴客之盛宴。
奶茶主要成分是奶、磚茶等。煮奶茶之法是,先沸水一鍋,將茶搗碎放入鍋內,再加些鹽,煮成後裝於銅壺中,再加入牛、羊奶乳即成奶茶,其味甜美、營養豐富。
烤全羊是我們阿拉善地區普遍特有的具有濃郁傳統的最大的一道菜肴,是待客中最高禮儀。烤全羊歷史悠久,相傳自清康熙年間,由阿拉善第一代王和羅理率部自新疆移居阿拉善時帶來。後經第三代王羅布桑多爾濟吸取北京烤鴨的烹飪特點,再經過200多年各名家的不斷改進,形成今日阿拉善獨特地方風味——烤全羊。烤全羊精選阿拉善戈壁草原綿羊作原料,此種羊個大、尾大、肥、肉質鮮嫩、精美、無腥膻味。經過屠宰、燙毛、整理、填配料等十幾道工序後進行烘烤。烘烤採用特製的烤爐,爐高2米,內徑2—3米,形狀似蒙古包。選用當地特有的干梭梭為燃料,反覆烘烤、整理。烤出的全羊成卧姿、皮黃中泛紅、色如北京烤鴨、香味撲鼻、外酥脆適口、內鬆軟鮮嫩、肥而不膩。烤羊的吃法頗有講究。先將烤好的全羊成卧姿盛放大盤內,頭披哈達,口含青蔥,端出經客人過目,然後按照皮、內、骨的順序依次分解裝盤,端出由客人食用,食用時配以荷葉餅、小蔥、面醬等,最後吃烤羊原汁調配的清淡適品的柳葉面。
羊背子,蒙古語稱《烏叉》,亦稱全羊。是將綿羊的尾巴部分、肋骨及後腿的肉取為一整塊,頭、蹄、五臟、羊脖子與其相連的兩根小肋骨,先板上的脆骨均要去除,其餘部分全部放入鍋中煮熟,肋骨按照羊體原來的位置依次放至羊背下,用特製的木盆或銅盤端上,即可食用。食用羊背子時,講究吸羊尾,將羊尾切成細長條後,由客人一口咽下,羊尾肥而不膩,有利於解酒消化。羊背子用來招待尊貴的客人、在節目、婚宴、小孩剪額發時食用。一般客人或平時來人,煮羊的前腿和部分肋骨招待,稱之為「哈」。
手抓肉一般為宴請客人時食用或者作為平時飯食。今羊肉吃法更多,有炸羊肉塊、清燉、紅燒、黃燜等。
燒駝峰是阿拉善的一道名貴菜。駝峰為駱駝身上最豐富營養的部位,為脂肪纖維狀組織。它既不同於一般的純性脂肪,又不同於單一的肌肉纖維,因而製成菜肴後,口感爽脆、脆而不膩。烤駝峰採用剝好的鮮駝峰,先切成小方塊用油炸再放各種佐料拌勻,在油中炒,裝盤後色、香、味俱全,初食者只知味美,而不知為何物。
駝肉也是上等的食品,尤其是駝掌最名貴,也是阿拉善地區的一道特色名貴菜。駱駝蹄黃即駝蹄掌心鵝卵大小的兩塊纖維組織,因它是駱駝身上能活動的組織,因此,它肉質異常細膩而富有彈性,它似筋而比筋更柔軟,它似駝峰而較駝峰更富纖維組織用它作的涼拌蹄黃清脆可口,滑爽鮮嫩,是不可多得的烹飪上品,可與熊掌相媲美。駝掌用文火慢燉,最後拌上青菜,清清白白、晶亮爽目、色味俱佳。駝掌菜是中國「四大名菜」之一,古代宮廷御膳用的「北八珍」、「駝掌」即為其中一珍。
奶製品有鮮奶、酸奶、酥油、白油、奶皮子、奶豆腐、奶茶等品種,羊奶、牛奶、駝奶均可製作,奶食品是歷來蒙古族平時食用的主要食品。阿拉善駝奶乳品也是地方性特產,它有豐富營養而解毒、抗癌、開胃等作用的康復食品。駝、牛、羊乳等奶擠完後用鍋煮之,取其上面凝結的脂肪皮,余乳移置缸內,把取出的乳皮貯起來,稱之「奶皮子」,可直接吃亦可用沸水沖食,味美香甜、營養價值高。
酥油:將鮮奶盛於木桶中使之發酵,用一木棒(下端釘一木板,略小於木桶)放入桶內,手持木棒不時地上下衝擊,奶起泡後奶油分離,奶油漸漸浮於上層,即可取出,稱之為「白油」。把白油炸製成「酥油」,蒙古族廣稱「黃油」。酥油營養價值遠遠高於其它奶乳食品,味美香甜。
酸奶:將鮮奶盛於木桶中自然發酵,可直接飲食,也可對水喝之,是牧民的主要飲食之一。
乳酪:也稱酪蛋子、酪旦子、酥酪,把做奶油之後的酸奶用鍋熬煮後,置於日光下,蒸發水分或裝袋內,用石塊等擠壓水分,使之成豆腐狀,有的晒乾後隨時取食,為牧民主要食品之一。
奶酒:蒙語稱「薩林阿日喀」,漢語又稱之為「蒙古酒」。它是馬、牛、羊奶用蒸餾法或發酵法製成奶酒。奶酒似清水,無色透明、味酸、微辣,含酒精量頗少,不善飲酒者,也可飲半斤至一斤不醉。能飲酒者常可飲三四斤不醉。奶酒是整個蒙古族悠久流傳來的名貴飲食。其中馬奶酒名貴,它有滋補強身,健胃補腎和治療肺結核的功能。
3、居住
阿拉善右旗蒙古族的住房,以前為便於游牧移動生活之故,皆就水草適宜地帶搭設帳幕,其由來甚久,主要住蒙古包,車金格日(簡易蒙古包)帳篷。
蒙古包也稱氈房。蒙語稱「蒙古勒格日」。主要由木製支架和圍氈組成。支架分哈那「圍壁」,烏尼(撐桿)、陶努(頂蓋)三部分組成,摺疊極為方便。陶努開有天窗,以便通光、透氣。外壁用白色毛氈覆蓋,以繩索固定在支架上。內壁設牆圍布簾,普通選用線毯,毛氈或帶有民族特色圖案的花布。地下鋪設地毯或毛毯。蒙古包的大小由哈那的多少決定,有4個、6個8個、12個,一般家庭用4個哈那,可居住6人左右。大的蒙古包用12個哈那50—60人。蒙古包食宿很方便。
車金格日是無哈那的簡易蒙古包,由蒙古包的烏尼、陶努組成。一般在移牧過程中使用,其摺疊、馱運比蒙古包更為方便。
改革開放以來大部分蒙古族牧民已定居,紅磚大瓦的房舍已經普及,但蒙古包好有在民族大型節和文化旅遊上仍然發揮它的優點。
阿拉善右旗蒙古族以熱情好客著稱。凡來客,不論相識與否,全家老少出門迎接。賓主互相問候,主人熱情謙讓客人入室入坐。取出鼻煙壺互換,舉到鼻端聞鼻煙之後互還。彼此問好,首問身體好、家中老幼好,再問草場、牲畜好。禮畢,請客人坐,擺上油餅、炒米、穌油,乳酪、奶茶等食品供客人食用。如拜見父母、長輩或逢喜慶場合時,獻哈達,以表主人敬重之意,此禮節仍保留著。上奶茶,客人則用右手接過奶茶,對主人的敬獻不可推讓。茶後,主人便給客人敬酒,客人用雙手接過喝完後,要回敬主人。席間常用歌聲伴酒,氣氛十分熱烈。客人告別時,全家相送,並相互道別。
4、婚禮
舊時阿拉善右旗蒙古族婚嫁禮節繁多。大致程序如下:
媒約——過去青年男、女問婚事由父母包辦。結婚需得家長同意。初由男方請一媒人帶著禮品哈達前往女家商談,經媒妁之言而成者,定日子後男方父母親自去商談。
定親——男方邀請4—8人多次攜「哈達」、酒、茶,等禮物到女方家提親,問安行禮後,說明來意。給女家中每人一份禮物,女婿拜各位親長並敬酒,由女方擺羊背子招待。即經談妥,來提親人必須當日返回。男方家長請喇嘛擇定吉日,再去告知女方。雙方開始迎娶準備。
迎娶——迎娶之日新郎與父母及娶親之多人前往女家,一般娶親所去人為單數,娶回新娘成雙數,以圖吉利。必須在婚日前一天的日落時到女家,不能早,亦不能遲。女家閉門伴作不納之狀,男方門祠遞哈薩克達,女方始開門迎眾人入包。就坐後,女方獻奶茶,新郎遞哈達叩見岳父、岳母及親戚。喝完茶後男方代表拿出鼻煙壺請安問候,說明來意並向女方親朋敬酒,每人贈送一分禮物。雙方各唱3支歌后,喝喜茶。女方以羊背子款待客人。此後唱歌、喝酒直到天亮。此時新娘避居另一蒙古包,由其姐妹或親戚陪伴。
離家——翌晨,新郎叩見岳父、岳母后,新郎、新娘品嘗羊背子,岳父、岳母送給禮物,女兒開始告別父母,唱《離別苦》、《辭行》等歌曲。迎親的嫂子替母親唱《嫁女歌》,歌聲一落,新娘的兄長將新娘抱於馬或駱駝上,送親婦女亦上騎乘,承帶陪嫁牲畜,繞蒙古包一周後,先在前策鞭疾行,此後新郎等人急出門追逐,馳至男家。男方派人在路上迎接女方,端出潔白的奶食品讓客人品嘗。
迎接新娘——新娘到達時,由男方的一個騎手拿著纏著紅綢子的羊棒,到新娘隊前,繞羊棒轉一圈,這時女方的騎手來奪,男方騎手跑向新房,把羊棒從馬脖子底下扔進新房的哈那裡,以示吉祥。新郎、父母點燃新房的火後出門,在新房門前鋪氈,讓新郎、新娘握著羊棒兩頭,向東方三拜天地。
新房禮——未入新房前,新娘被拉展的彩帳遮住,亦如前佯作閉門不納之狀,要雙方能說會道的人對詞,經再三問答後始開門迎入新房。新娘拜見公婆及長老,敬酒獻哈達。男方亦擺羊背子待客。新郎揭開新娘的蓋頭就算入洞房。次日清晨,嫂子請兩家客人到新房喝茶,父母、親戚、朋友攜帶禮物到新房祝賀。新郎、新娘問安、敬酒並設宴擺羊背子款待眾人,喝酒唱歌極為歡快。待新房宴席過後,客人返回設宴房後,女方主婚人當眾宣讀嫁妝書(記有陪嫁物品及牲畜),然後交給男方主婚人,交給新郎。然後每人滿滿吃一碗特做的「肉粥」,蒙語稱「夏布爾布達」。吃過後,女方客人辭行,這時時父母送給每人一份禮物,為報答母親養育之恩,送新娘母親一峰駱駝或一匹馬。男方重新設宴待客,答謝親朋好友,並送禮物。客散後,婚禮結束。女方家返回後,設宴致謝親朋好友,送禮。
解放後,隨著婚姻法的貫徹執行,青年男女婚姻自主,部分婚姻習俗在逐漸改變,如叩拜天地,一些繁瑣的舊俗語逐漸減少,也有部分青年仍保持著濃濃的阿拉善民族特色,婚禮儀程仍按婚姻習俗進行,但逐步向簡樸的方向發展。
5、節慶
春節蒙古族稱之為「白節」,蒙語「查干薩日」。節日前家家置備糖酒、各類奶食品和麵食品,以待來訪之客。節日期間,牧民穿著節日服飾,相約數十人攜帶白酒、哈達。騎馬、駱駝走群訪戶,相互拜年。從初一開始設酒宴娛樂,擺羊背子。斷斷續續直到月底,此習俗保留至今。城鎮居民春節習俗與漢族趨於一致。
那達慕「那達慕」意為「娛樂」之意,為傳統集會。多在草場好、牲畜肥壯之年的夏、秋季舉行。解放後,全旗舉辦的那達慕加進了文藝演出、電影放映、文體表演、成就展覽等新的內容,同時保留了傳統的射箭、賽駱駝、摔跤等體育項目。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牧民生活富裕,個人舉辦的那達慕屢見不鮮。
敖包會牧民在空曠的高地,堆積石塊,作為祭天地的地方,稱之為「敖包」。祭祀時下埋符咒,上置高桿,懸掛布幡。每年農曆六月初三,四方牧民會集敖包,焚香叩拜,獻哈達,挂彩旗,在木架上拴掛各類牲畜連繩。祭畢舉行傳統的體育活動。祭敖包即是一種宗教活動,又是一種娛樂活動。「文化大革命」中敖包會被迫停止。70年代後期,逐步恢復。如今,不但保留傳統項目,還增加賽歌、放電影、錄像、物資交流等內容。
6、喪葬
阿拉善右旗蒙古族喪葬儀式極簡,最流行之葬法有二種,即野葬與火葬,多行火葬。凡是死者屍體先移至臨時搭設房屋後請一、二名喇嘛一便念經,一便尋找合適的喪葬地方,並選一個喪葬方式。如果火葬把死者屍體送到預定地處,堆集柴木,上面放屍體進行火化,等屍體焚毀後,揀出剩骨,盛入小布包或小木箱,埋在土內。野葬時即脫去死者衣服,盛入白布袋,用駝、馬等馱之,送到原定地處委棄即可,這樣方式很少。
7、禁忌
阿拉善旗蒙古族諱忌較多。解放以後,隨著社會的進步發展,一些諱忌已逐步消失和改變。婦女迎接客人的時候須戴帽子和圍頭巾。向別人敬酒和接收別人的敬酒須扣好衣扣,放個袖口。媳婦在公婆、大伯和夫面前,不能隨便坐,也不能呼喚他們的名字。子女也諱稱父母的名字。兄長不能和弟媳開玩笑。媳婦在公公和大伯面前不能光著頭,露著腳。守孝期間不問安、不問好。父母或兄長的忌日不向外借東西。兒子不能給父親剃頭。婦女忌諱乘騎兒駝、兒馬。懷孕期間不能上敖包,不能在有佛爺和火的屋子裡生產。小孩在3歲或5歲剪髮,諱忌在雙歲剪。人們不能從小孩的衣服上跨過。來客人或客人走後不能扔灰塵、垃圾,不能掃打氈土。家中有人外出,在尚未走遠時,也不能在家打掃灰塵。家人在旅途中忌用棍打蒙古包的哈那。閹割牲畜和火之後的3日內,不能向別人或借給別人東西。鹽、蔥、蒜、辣椒等物,相互不能直接過手,否則會結仇.兒媳婦不許從佛前面過,以示對佛爺的尊重。舉行婚禮時,被請來的喇嘛不能坐席吃宴。不請的喇嘛和寡婦不能參加婚禮。移居新址後,在一切還未安排好之前,諱忌來喇嘛和寡婦。禁忌往火里扔髒東西和有生靈的東西。諱忌從火、鍋蓋、盆子上跨過。不能無故空剪剪刀,否則狼要猖獗,剪子不能張著放,也不能碰門,因這樣會招凶。忌諱客人一手接碗,也諱忌主人一手遞飲、遞茶。留客人吃飯在未走之前,不能把飯收藏起來,茶壺必須蓋好蓋子。燒火做飯時,鍋不能斜放。鍋里不能放刀、叉之類的東西。羊「先板子」(胛骨肉)和羊「色勒」(脊椎肉)不能一人吃,要分在座的每一個人。吃肉時刀尖不能對著客人放,也不能把刀子放反。不能用刀子給客人遞肉。請人吃飯,不能把羊脖子端上。擺好的「羊背子」絕對不能從上跨越。禁忌帶馬鞭、繩子、木棍進蒙古包,不許用指頭戳人的頭。不許騎牲畜靠近蒙古包。
8、方言
阿拉善右旗蒙古族多屬額魯特蒙古和碩特部落。由新疆、青海遷入定居,雖鄰近蒙古國喀爾喀部,但在語言方面受影響不多,仍保持著本部落語言特點。阿拉善和碩特方言(以下簡稱阿方言),是阿拉善右旗蒙古族普遍使用的語言。它經過幾百年的發展,形成了獨特的地方特色。另外,喀爾喀蒙古語也是阿拉善右旗的主要語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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