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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脈疏卷第五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脈疏卷第五

京都西湖沙門 交光真鑒述

  △二證釋別有結元疑。證釋者。照現諸佛同證以釋也。舊注謂。此牒前不見所結云何知解而重問。若是則無味之甚。良以。上文明說。六為賊媒自劫家寶。具詳示根結之由解根之法。又擊鐘驗過。何阿難忽又不知六根是結。而又勞佛重答。甚無謂也。當知。阿難已領六根是結。而今更請之。結元即下諸佛所說俱生無明生死結根也。不知六根當體即是離此別無。故佛下答。汝欲識知俱生無明生死結根。惟汝六根。更無他物。是也。分二。一阿難別求結元。又三。一就喻索元。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來雖說第二義門。今觀世間解結之人。若不知其所結之元。我信是人終不能解。

  所結之元。意謂。離此六根。向上別有深根。以為結之本元也。此特阿難妄生擬意。必有此元。而謂不知者。必不能解耳。

  △二引人合喻。又為二。一先與合定。

  世尊。我及會中有學聲聞。亦復如是。

  △二詳開合文。又三。一遠敘妄纏。

  從無始際。與諸無明。俱滅俱生。雖得如是多聞善根名為出家。猶隔日瘧。

  此敘皆為不知結元。終不能解也。諸無明。即五住地也。俱滅生者。常淪生死也。阿難正以此俱生無明。方為生死結根。所謂結元也。豈知六根即是哉。得善根名出家者。謂所得有學小果也。隔日瘧者。謂得果時。暫似解脫。而入生死時。依舊被縛也。理實不止有學。雖彼無學羅漢。不涉生死則已。涉則成縛。正由不達結處。不關識心。雖伏斷之。終不得脫。

  △二願佛愍示。

  惟願大慈。哀愍淪溺。今日身心。云何是結。從何名解。

  云何是結者。云何是結之本元也。從何名解者。言作何法以解之也。經文語略故。人多未明耳。

  △三兼被未來。

  亦令未來苦難眾生得免輪迴。不落三有。

  △三哀求指示。

  作是語已。普及大眾。五體投地。雨淚翹誠。佇佛如來無上開示。

  翹者如鳥張翼而望哺也。阿難別求結元已竟。

  △二如來證無他物。大約明六根外更無物為結元也。分三。一諸佛同證。蓋不離六根。即是妙性。此為難信難解之法。阿難自經初至此。重重蒙示。猶不委信深解。而舍易求難。故佛恐自言。不能令其確信。而照現諸佛。同以證信也。分四。一愍眾摩頂。又為三。一愍念現在。

  爾時世尊。憐愍阿難及諸會中諸有學者。

  此或上示無學已解。斯但有學所疑。故偏憐之。

  △二愍念未來。

  亦為未來一切眾生。為出世因。作將來眼。

  未來。去聖愈遠。信解愈難。故普愍念之。為出世因者。修證有賴也。作將來眼者。信解不迷也。

  △三摩當機頂。

  以閻浮檀紫金光手。摩阿難頂。

  摩頂惟作哀憫攝受之意。愍眾摩頂已竟。

  △二動十方界。

  即時。十方普佛世界。六種震動。

  表六根將必解除也。

  △三感諸佛瑞。分二。一各放頂光。

  微塵如來。住世界者。各有寶光。從其頂出。

  表此根中妙性。乃尊而無上。密而無見之法也。

  △二來灌佛頂。

  其光同時。於彼世界來祇陀林。灌如來頂。

  示同證此性無別性也。

  △三大眾喜慶。

  是諸大眾。得未曾有。

  固是見瑞希有。然亦表眾生同具致感同喜也。

  △四聞諸佛言。分二。一標普聞同音。

  於是阿難及諸大眾。俱聞十方微塵如來異口同音告阿難言。

  異口同音者。示諸佛同宣斯教。非一佛獨說之言。足可深信。彌陀經雲。汝等當信受我語及諸佛所說。即此意也。亦即蓮經法說諸佛道同。此經光中親令見聞。尤當信受。

  △二述諸佛教言。又二。一告結無他物。

  善哉阿難。汝欲識知俱生無明。使汝輪轉。生死結根。惟汝六根。更無他物。

  俱生無明。即同體別惑。最為生死深源。而稱其為結根者。結表固而不開。根表續而不斷。更無他物。言此根性。即是俱生無明之元首。固結生死之深根。離此六根。更無結元也。

  △二告解無他物。

  汝復欲知無上菩提。令汝速證安樂解脫寂靜妙常。亦汝六根。更非他物。

  此復言其不但只是妄元。仍是真元。蓋罪之魁而功之首也。無上菩提。屬智果。即能證如如智也。安樂等。屬四德斷果。即所證如如理也。安樂即樂德。解脫即我德。我以自在為義故也。寂靜即凈德。妙常即常德。更非他物者。言離此根性。無別真元矣。良以。根性本即菩提涅槃元清凈體。經初佛早判為真本。彼處人多不識。我曾引此釋之。諸佛同證已竟。

  △二如來解釋。分為二。一阿難未悟而述問。

  阿難雖聞如是法音。心猶未明。稽首白佛。云何令我生死輪迴安樂妙常。同是六根。更非他物。

  意疑。如來常說法相。最要略者。亦有十八界等。今何惟是六根。而六塵六識皆不與耶。

  △二如來詳釋以除疑。分為二。一長行。分三。一直以標檢。又分為二。一標處一體。

  佛告阿難。根塵同源。縛脫無二。

  科言處者。謂經之根塵。攝十二處也。阿難意中疑雲。若惟六根。豈不遺乎六塵。故此首句。標告之雲。根之與塵。執相而觀。則根為內身。而屬有情。塵為外器。而屬無情。似永異也。而不知本惟一心。妄分情器。溯流窮源。仍惟一體。豈真有十二處之各體耶。斯即唯識宗。相見皆依自證起矣。次承上言。由此根塵同源之故。舉根而即以攝塵。是以縛為凡流而受淪。固此六根。以為結縛之本。脫為聖侶而自在。亦此六根。以為解脫之源。豈有二物哉。

  △二檢識虛妄。

  識性虛妄。猶如空華。

  阿難意中。當復疑雲。根塵同源。故舉根即以攝塵。而六識何以不言。故此複檢雲。識乃前塵虛妄相想。猶若空華。了無實體。既非縛結之本。又非解脫之要。故結解惟根。而並不繫於識也。此處仍總結雲。六塵既無別體。六識又極虛無。故諸佛同言。結解惟是六根也。理實只此標檢之科。所以釋諸佛之言者。義盡無餘。下文重釋重頌。令其增明而已。

  △二重以釋成。理本玄微。而標文隱略。恐未徹了。故重以釋明。然此中但釋所標。而不釋所檢者。以既檢去不用故也。分二。一重釋根塵同源。

  阿難。由塵發知因根有相。相見無性。同於交蘆。

  由塵發知者。即由六塵而後發六根之知也。此句見六根要須托六塵而後立。因根有相者。即因六根而後有六塵之相也。此句見六塵要須托六根而後有。相見無性者。言塵離根而固無獨立之自性。根離塵而亦無獨立之自性也。交蘆。別是一種。粗大過於常蘆。生必二莖。交抱而立。二根盤結而連。單則撲地。不能自立。又其體外實內空。今言猶如交蘆者。據長行。似惟取於交倚。不能自立。亦如根塵。各無自性。同源一體。所以引下文縛脫惟根而已。據偈頌。則仍取外實內空。以喻根塵空有俱非也。故今長行雖未顯章空有之義。亦應暗含雙非之旨。庶見下文立知無見。甚有來歷矣。

  △二重釋縛脫無二。

  是故。汝今知見立知即無明本。知見無見斯即涅槃無漏真凈。

  是故二字。雖顯承上言根塵既無兩體是以縛脫但惟在根。然亦暗承空有俱非而來。更有意味。知見即該六根之性。立知者。立空有二知也。凡夫迷六根之性為有。二乘晦六根之性為空。俱不達空有俱非之旨也。即無明本者。凡夫。即具足五住。而長淪分段。皆迷有以為之本也。二乘。即尚余第五。而未出變易。皆晦空以為之本也。無見者。無空有二見也。凡夫於根性除執有之見。二乘於根性除偏空之見也。涅槃即番上二種生死。無漏真凈。即離上五住無明。斯即雲者。蓋凡夫除前四住。先得有餘涅槃。無漏真凈。所謂此根初解。先得人空也。二乘除第五住。究竟無餘涅槃無漏真凈也。因此經凡小當機。故作是說。若本來大根。不必分約二人矣(舊注二解俱非。前解撥有取空。不顧偈中空有俱非之語。後解立真排妄。不顧偈中妄真同妄之言。夫重頌不遠。居然抗違。猶雲並符佛旨。註疏豈易能哉。學者宜慎重之。問此之知見。與法華知見及此經圓彰三藏之後所說知見。同耶異耶。答更無別法。但說示泛切不同耳。法華標名未及釋義。解家隨情。於經無證泛之甚也。斯經金口自釋。圓彰三藏。即佛知見。亦取眾生藏心本具。非取修證所成。然於眾生現前未曾指其具於何處。是猶未的切也。今此處於眾生現具六根中性。指出如來知見。方甚為的切。而非泛也。蓋以知即內之意根。見即外之五根。而此根性既周遍常住。為菩提涅槃元清凈體。而三藏圓具。非如來知見。而何單傳。直指。亦密指於此而已。而顧謂之教外者。欲其離文字回光親見耳。若即隨言。作教外想。是痴人前不得說夢也。珍重之)重以釋成已竟。

  △三總以結歸。

  云何是中。更容他物。

  此即結歸諸佛本語也。是中即結中與解中也。意言。結中惟是根結。而更無他物能為結元。解中惟是根解。而亦無他物能為解元。此諸佛所以同言更無他物也。長行竟。

  △二偈頌。分二。一標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意。而說偈言。

  △二偈文。分二科。一祇夜頌前二。一頌直以標檢二。一超頌檢識虛妄。法相宗。五位唯識。前四有為。第五無為。今偈文顯然雙破。故知乃是超頌識性虛妄猶如空華。蓋佛頌長行。多變文顛倒。不次頌之。天台解法華。以超頌追頌科之。是也。前人不達超頌識性。強作根塵同源等釋之。文甚不類。義豈得通。不能闕疑故也。今請別釋。智者辯之。又復分二。一揀有為。

  真性有為空。緣生故如幻。

  掌珍論偈。義意全同(全破唯識。故與經同)文辭小異。上二句雲。真性有為空如幻緣生故。第一句與經全同。清涼謂。其語倒。應雲有為真性空。蓋言有為之識(有為無為經意別指前六有漏無漏)無真自性。故云空也。此說極是。至於次句。若按比量。則論偈仍倒(謂因喻顛倒也)經偈乃正。蓋上句是所立決定之宗。下句緣生故三字。推上立宗之因也。蓋言因其皆托緣生所以決定空無性也。如幻二字是同喻(彼鈔立量雲。有為是有法。定空無性是宗法。因雲從緣生故。同喻雲如幻。良以。幻法從緣生。幻法空無性。有為從緣生。有為空無性)。

  △二揀無為。

  無為無起滅。不實如空華。

  論偈雲。無為無有實。不起如空華。此則經偈不順比量(謂宗因顛倒也)論偈乃順。蓋經之上句無為。合下句不實。即論之無為無有實也。是所立決定之宗。經之無起滅。即論之不起。是推上立宗之因也。蓋言因其對起滅而立無起滅。所以決定不實也(當知。即起滅而本無起滅。則二義齊銷。圓實義也。對起滅而立無起滅。則二皆非實。權小義也。以小則相外取空。權則真須離妄故耳。故彼鈔立量雲。無為是有法。不實是宗法。因雲不起故。同喻如空華。良以。空華無有起。空華無有實無為無有起。無為亦無實。論又雲。若有有為法。則有無為法。既無有有為。何得有無為耶)末當結雲。識之有為。與識之無為。二皆非實。我故曰識性虛妄猶如空華也(問。佛破識心。何以知其並無為而亦破耶答經初佛破識心。破至深處。一則曰縱滅見聞覺知。猶為分別影事。二則曰。非色非空。昧為冥諦。離諸法緣。無分別性。三則曰。現前雖成九次第定。不得漏盡。皆由執此妄想。誤為真實誰謂但破有為而不破無為乎)。

  △二追頌標處一體。又二。一頌根塵同源。又曲分二。一先以況顯。

  言妄顯諸真。妄真同二妄。猶非真非真。云何見所見。

  此以真妄尚無二體。況顯根塵豈有異源。言妄顯諸真者。泛言凡對妄所顯諸真也。妄真同二妄者。言二俱成妄。畢竟非真也。以妄居真外。則妄實有體。反乃不成妄義。如影有實體影義不成也。真居妄外。則理不攝事。反乃不成真義。如鏡不現影鏡義不成也。二義不成故。二俱同妄矣。猶非真非真者。以猶非二字。雙貫下真與非真。即雙非真與妄也。蓋非真非妄。正明真妄尚無二體矣。云何見所見者。見即根也(舉眼根。以攝餘五也)所見即塵也(舉色塵。以攝餘五也)正以況能見之根與所見之塵豈有異源乎。決定非二體矣。由是下科遂結定之。

  △二後以結定。

  中間無實性。是故若交蘆。

  是故二字。意當在中間上。承前況顯意。雲所以根塵相倚而立。中間無有各自實性。但如交蘆有二相而無二體矣。

  △二頌縛脫無二。

  結解同所因。聖凡無二路。

  結解約法。聖凡約人。結解即縛脫也。同所因者。同因六根也。無二路者。離根性。更別無路也。此亦承上而言。根塵既無二體。所以縛脫惟是六根。離六根。豈復別有結元哉。頌直以標檢已竟。

  △二頌重以釋成。又分二。一頌重釋根塵同源。

  汝觀交中性。空有二俱非。

  此須法喻雙釋。喻中交蘆。適言其有。其中元空。適言其空。則其外元實。法中根塵。適言其有。則其體空廓。自在無系。適言其空。則其用圓融。周遍法界。故曰空有二俱非也。此長行缺略。而偈頌詳具者耳。

  △二頌重釋縛脫無二。

  迷晦即無明。發明便解脫。

  首句。頌知見立知即無明本也。言凡夫迷六根為有。則失其自在無系之體。二乘晦六根為空。則失其遍現互融之用。故俱墮無明生死。即五住二死解現長行。次句頌知見無見等三句也。發謂番迷發悟。不復著有也。明謂轉晦成明。不復沉空也。解脫謂遠離五住二死。合前長行觀之義無不盡矣。祇夜頌前已竟。

  △二伽陀開後。分二。一正以開後。

  解結因次第。六解一亦亡。根選擇圓通。入流成正覺。

  首二句。開後綰巾示倫科也。解結因次第者。如後文雲。此根初解乃至俱空不生。是也(此因解字在上。故作是說。據後文。理實結之與解俱有次第。依彼即應結字在上矣。詳之)六解一亦亡者。如後文雲。若總解除。尚不名一。六云何成。是也。末二句。開後冥授選根科也。根選擇圓通者。即後文遍選諸聖偏擇耳根。是也。入流成正覺者。即入流亡所。乃至寂滅現前等文。是也。

  △二別彰五勝。此備五種殊勝。即是五章。皆依根性發揮。意顯此經正因其為根性法門以致五章俱勝。豈可不委信之而別求結元乎。此以體宗名用教相為序。就分為五。一體性精密。

  陀那微細識。習氣成暴流。真非真恐迷。我常不開演。

  首句。明其即妄而真。陀那此雲執持。第八識受轉之別名。佛前判二種根本時。即呼根性。為識精明元。今復呼為陀那。則根性為八識無疑。然此經以如來藏性為體。而八識即是藏性。所以舉此以彰體勝也。又權小欽仰陀那。而忽慢六根。不知根性即陀那體。故示之令信重根性也。深隱而非淺顯曰微。精妙而非粗浮曰細。當知。經初十番所示。即曲盡其微細矣。次句。明其即真而妄。習氣即陀那所持種子也。深密經雲。阿陀那識甚微細。一切種子成暴流。以此習種。能引生諸趣根身器界。流轉無停。故如瀑流。當知。經初所說二種顛倒見妄為輪迴本者。即此習氣矣。末二句。雙承上二句而言。由其即是陀那細識故真。由其帶持瀑流習氣故非真。恐迷者言。我若說其為真。其奈帶持種子。妄習不除。眾生將迷妄為真。未免瀑流漂轉也。我若說其為非真。其奈體即細識。離此無真。眾生將棄真為妄。未免向外馳求也。我常不開演者。言由此真與非真二俱難言。是故非時非機。寧常密之而不言。不令眾生墮彼二種之迷也。經又雲。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謂恐其執為真我也。此但偏恐迷真。而遺非真之迷。不如本經義全矣。問時機若對。何以不迷。答自然知其即真。而不外覓。又知其帶妄。而不廢修。何迷之有。是知此法秘密。時乃說之。非輕易常說之法。珍重珍重。

  △二宗趣簡要。

  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不取無非幻。非幻尚不生。幻法云何立。

  承上科真與非真二俱易迷如此故。此科憫其迷而示以出迷之要也。即是宗趣。首二句。言起妄本無多法也。意言。迷雖易迷。悟亦甚要。原其最初。但因不悟見相二分惟一自心。而乃誤以能見之心。妄取所見之境。由是從無人無法非幻境中(即無明業識中)攬塵結根(即見精映色結色成根等)幻生法相人相。所謂從非幻而成幻法也。末三句。言苟能了此。則破妄亦其簡要也。不取二字。便是最簡最要處。言前既妄見攬塵。橫生幻法。今乃旋根脫塵。不復取著而已。當知。即是後圓通中。入流亡所等功夫也。無非幻者。言此不取工夫極。則必至人法俱空。非幻之境。亦迥然脫矣。末二句。以深況淺之詞。言人法俱空之境(理實即是無明業識中也)尚亦不生。而法相人相。豈能存立乎。若圖明白。當雲。不取無俱空。俱空尚不生。人法云何立。妙不可言。是則以不取為宗。以了幻為趣。而簡要無以加矣。此皆具取佛意。非胸臆別說也。

  △三名稱尊勝。

  是名妙蓮華。金剛王寶覺。

  妙蓮華者。即妙法蓮華。法喻雙舉也。然妙法即指根中藏性。眾生現具。如蓮之方華即果也。又根性即佛知見。即實相體。故知此經為法華堂奧也。金剛王寶覺。亦喻法雙舉也。金剛王即最堅最利之至寶。寶覺雙含實相觀照二種般若。所謂如如智如如理也。喻以金剛王。顯其照法無有不空也。故知此經為甚深般若也。然前名詮顯一真本有。後名詮顯萬妄本空。而此根性法門。亦即法華金剛二經之體。是故名稱兼備二經之尊勝。為諸經王。

  △四力用超越。

  如幻三摩提。彈指超無學。

  三摩提。此雲等持。謂定慧平等任持。默指圓通中入流即照理之慧忘所即息妄之定等也。而言如幻者。圓人知真本有。達妄本空。無修而修。無斷而斷。故云如幻。非如權小染實之修也。又已悟本惟一心。遠離能所。而方便建立能聞所聞。直至生滅既滅寂滅現前。方將三重能所如幻之修。次第脫盡。所謂諸幻既消。非幻不滅也。彈指明最速也。超無學者。由其如幻故。一修一切修。一斷一切斷。而此根初解。先得人空。已與無學齊力。空性圓明成法解脫。即超無學遠矣。何況俱空不生。乃至於無上知覺乎。

  △五教相究竟。

  此阿毗達摩。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門。

  阿毗達摩。此雲無比法。即稱此根性教法。非他教法可比。雖雲十方。亦該三世。薄伽梵。於十號中。與世尊互換出沒。具足六義。謂自在。熾盛。端嚴。名稱。吉祥。尊貴。多義故不番也。一路者。三世十方諸佛共由之達道也。涅槃獨取萬德周圓五住永寂為義。所謂無餘大涅槃究竟極樂之果地也。然須以根中圓湛不生滅性為因地門戶故。即以為入涅槃之門也。夫既為無比教法。而又與涅槃為門戶。足顯斯經以無上醍醐為教相。非酥酪之可及矣。如來解釋已竟。

  △三大眾開悟。

  於是。阿難及諸大眾。聞佛如來無上慈誨。祇夜伽陀。雜糅精瑩。妙理清徹。心目開明。嘆未曾有。

  吳興曰。祇夜此雲應頌。又雲重頌。即頌上長行也。伽陀。此雲諷頌。亦略曰偈。不因長行。但諷美而頌之。二頌合明。故云雜糅精瑩。此指能詮也。妙理清徹。此謂所詮也。

  ○精者。其詞微妙。瑩者其語明透。妙理。如說根性即是藏性。乃至菩提涅槃。喻以蓮華金剛。可謂理竅妙極矣。絕無纖塵曰清。盡其底源曰徹。心目開明者。謂心眼洞開。徹見根性。即如來藏。頓息馳求。無復狐疑矣。阿難自此方以委信根性為修證之門。不復致疑。向下但論倫次及擇一門而已。非是更疑也。驗證以釋二疑已竟。

  △三綰巾以示倫次。前偈雲。解結因次第。六解一亦亡。正開此科。故此承彼而來。然佛以六結而喻六根。前人見其結數偶同於根數。遂謂六結即喻眼耳等六。以致喻中六結實有次第。法中六根本無次第。宛有法喻不齊之過。卻又不敢以過歸佛。而強教後人。不可以喻難法。是何言歟。佛號一切智人。而說法先以帶過。其何以折伏魔外。而垂範人天哉。決不然也。蓋佛說六結。本非即喻眼等橫列之六。元是豎推。其由真起妄。從細向粗。展轉六層。而後根相備著。及其反妄歸真。從粗向細。亦展轉六層。而後根相解除。且經文中。結之次第與解之次第。皆叮嚀具載。俱不拘六層。而文辭含攝。不甚開顯。至後觀音圓通。逆次解之。六結宛然。取彼釋此。何有法喻不齊之過。智者詳之。分三。一阿難敘請。又分三。一敘已領。

  阿難合掌頂禮白佛。我今聞佛無遮大悲性凈妙常真實法句。

  無遮有二。一人無遮。不擇下劣。同施上法。二法無遮。不慳秘密。闡露無餘。皆以大悲愍念為本。故能如此也。性即根性。此一字屬體。下三字皆體中所具義相。在染無染曰凈。居縛不縛曰妙。隨流不變曰常。此句屬所詮。了義曰真。無虛曰實。法句即前偈頌。此句屬能詮。已皆領悟。故敘謝之。

  △二敘未明。

  心猶未達六解一亡舒結倫次。

  此作兩節而問。故佛下亦作兩節答之。六解一亡者。六結既解。一亦不存也。舒結倫次者。謂舒之與結。皆有倫次也。

  △三請垂示。

  惟垂大慈。再愍斯會及與將來。施以法音。洗滌沉垢。

  沉垢者。即二執與俱空諸細惑也。

  △二如來巧示。此中取喻。非是但憑言說而。綰巾示結。言相併彰。令人易省。誠至巧也。分二。一巧立喻本又二。一元依一巾。

  即時如來。於師子座。整涅槃僧。斂僧伽梨。攬七寶幾。引手於幾。取劫波羅天所奉華巾。

  溫陵曰。涅槃僧裡衣也。僧伽梨大衣也。劫波羅。此雲時分。即夜摩天。

  △二綰成六結。又二。一歷問以顯次第。

  於大眾前。綰成一結。示阿難言。此名何等。阿難大眾俱白佛言。此名為結。於是。如來綰迭華巾。又成一結。重問阿難。此名何等。阿難大眾又白佛言。此亦名結。如是倫次。綰迭華巾。總成六結。一一結成。皆取手中所成之結。持問阿難。此名何等。阿難大眾。亦復如是次第酬佛。此名為結。

  迭華。西天之帛。價直無量。今天獻尤為貴重。可知。一一問答而結。即示結時。元有倫次。顯然不是橫喻眼耳等六。以彼根結元非先眼後耳等也。

  △二故問以示結同。

  佛告阿難。我初綰巾。汝名為結。此迭華巾。先實一條。第二第三。云何汝曹複名為結。阿難白佛言。世尊。此寶迭華。緝績成巾。雖本一體。如我思惟。如來一綰。得一結名。若百綰成。終名百結。何況此巾。秪有六結。終不至七。亦不停五。云何如來只許初時。第二第三不名為結。

  首五句。經文稍以倒亂。此迭華巾。先實一條。當為首二句。下接我初綰巾等。則文理不倒。而意不隔矣。此譯寫之誤也。此科辯定文長。似乎淡無情謂。細詳實有關要。按後圓通所解六重結相。一動二靜三聞四覺五空六滅。由前而後。則疏親有異。由後而前。則細粗不同。若不與之顯示結同。則初心者。或忽於疏。而始無入門。中途者。或住於細。而終無究竟。故示一六結同。正欲始終解盡矣。誠哉須信佛語深也。然不直說。而乃故意反問。以激阿難自說者。將使因喻以詳法矣。巧立喻本已竟。

  △二分答二問。就分二。一答六解一亡。又二。一示從至同而遂成至異。此即先示從一成六也。蓋言未結之先。一相不立。六相何有。所謂至同也。既結之後六相定別。一相奚存。所謂至異也。又二。一就喻辯定。又四。一按定同異。

  佛告阿難。此寶華巾。汝知此巾元止一條。我六綰時。名有六結。汝審觀察。巾體是同。因結有異。

  △二強異為同。

  於意云何。初綰結成。名為第一。如是乃至第六結生。吾今欲將第六結名成第一不。

  此亦故問反激。令其自辯可否也。前五句。猶是牒成一定次第。吾今下。方是故問可否也。

  △三阿難不計。

  不也世尊。六結若存。斯第六名。終非第一。縱我歷生盡其明辯。如何令是六結亂名。

  △四如來印定。

  佛言如是。六結不同。循顧本因。一巾所造。令其雜亂。終不得成。

  意言。六雖本於一。成六在而序。尚不可少亂。一相豈能復見哉。一相尚不可見。豈復望其忘一哉。就喻辯定已竟。

  △二以法合喻。

  則汝六根。亦復如是。畢竟同中。生畢竟異。

  蓋言真心本體。一相尚不可得。六結豈可得哉。所謂畢竟同也。及其從真起妄。而六結已成。則其序尚不可亂。而其六豈能暫忘哉。所謂成畢竟異也。示從至同而遂成至異一科已竟。

  △二示除至異而仍成至同。此即正示六解一亡也。番轉上科其意可省。分二。一就喻辯定。

  佛告阿難。汝必嫌此六結不成。願樂一成。復云何得。阿難言。此結若存。是非鋒起。於中自生此結非彼彼結非此。如來今日。若總解除。結若不生。則無彼此。尚不名一。六云何成。

  嫌六不成者。嫌之而不欲其成六結也。願樂一成者。惟願其還成一巾也。鋒起者。諍論紛然。如兵戈競鬥也。尚不名一者。蓋言既不對於六結。亦不起乎一想也。六云何成者。言一想尚無。六相安在哉。

  △二以法合喻。

  佛言。六解一亡。亦復如是。

  法中六固同名六結一。乃轉名一真。然一亡亦非。並其真體俱失。但是既不對乎六結自不立乎一真而已。答六解一亡竟。

  △二答舒結倫次。分二。一結之倫次。又三。一順次成結。

  由汝無始心性狂亂。知見妄發。發妄不息。勞見發塵。

  心性。即所依妙明本覺。依此橫起無明為狂本。經以演若狂性。喻於無明故也。無明所生三細為亂本。經以如是擾亂指於三細故也。此即第一結成。圓通中當於滅結。知見妄發。即見法實有。乃法執位。即二三結成。圓通中。當於空覺二結。二乘涅槃。彷彿在茲。勞見發塵。即見我及我所。乃人執位。餘三結成。圓通中。勞見即當根結。發塵即當靜動二結。三界生死寧能外此。此固從真起妄。自細向粗。結之倫次。歷然可見矣。

  △二更以喻明。

  如勞目精。則有狂華。於湛精明。無因亂起。

  湛精明即凈眼界也。目睛與湛精明。皆喻上之心性。勞喻無明業識。狂華喻法我二執境界。即涅槃與生死也。於湛精明無因亂起者。喻於無法無人凈心中橫生諸結也。三逆次合喻。

  一切世間山河大地。生死涅槃。皆即狂勞顛倒華相。

  上之法喻。當從細漸粗。以成諸結。故名順次。今此合文。從粗向細。故為逆次。首二句。即六塵境界。正當動靜二結。生死須依根身。正當根之一結。以上攝於人執。涅槃全是法執。正當覺空二結。末二句。攝歸無明業識。而指同前喻也。狂勞顛倒。即無明業識。正當滅結也。華相雖合前喻。然亦非說眼中空華。乃言無明業識。所發華相。即指生死涅槃之妄境耳。同前所謂菩提瞪發勞相。但前顯依真。此顯依妄。張拙謂涅槃生死等空華者此也。此雖逆於生起倫次。而實順於。解結倫次。到下舒之倫次。其義自明。

  △二舒之倫次。分二。一阿難求解倫次。

  阿難言。此勞同結。云何解除。

  夫勞兼山河大地生死涅槃。阿難乃謂此勞同結。足知六結不即指於眼耳等六。明矣。此則不惟顯舊注分明錯誤。亦可驗我所分析之六結非鑿也。

  △二如來因問發明。分二。一先授舒之方法。又分四。一就喻巧示。又三。一引悟二邊不解。

  如來以手。將所結巾。偏掣其左。問阿難言。如是解不。不也世尊。旋復以手。偏牽右邊。又問阿難。如是解不。不也世尊。

  左掣。譬觀六根為有。則同凡夫之滯有而長淪生死。豈能解根乎。右牽。譬觀六根為空。則同二乘之斷空而永晦涅槃。安得圓通乎。所謂空有二俱非也。當知。上科生死涅槃。正為此空有二非張本矣。

  △二引悟中道方解。

  佛告阿難。吾今以手。左右各牽。竟不能解。汝設方便。云何解成。阿難白佛言。世尊。當於結心解即分散。

  △三印定必用中道。

  佛告阿難。如是如是。若欲除結。當於結心。

  結心雖譬中道。然非兼彼空有合成中道。亦非離彼空有別立中道。乃是悟此根性體自在而無系。本不屬有。不迷為有而已。更不勞於觀空破有也。達此根性用遍現而互融。本不屬空。不晦為空而已。更不勞於觀有破空也。如後耳根圓通。既不執有。亦不觀空。惟一反聞。忘塵頓入。由是而二空漸證。妙體現而有自破也。俱空不生。大用起而空自離也。是則反聞自性。即是結心。雙超空有之中道也。前人不達。強以別安三觀。其說支離。真為蛇添足也。又二邊不解。合前知見立知即無明本。中道方解。合前知見無見斯即涅槃。以此雙非空有之中道故。即無見之謂也。問雙非而不雙即恐非極中。答佛既但言空有俱非。固當惟奉佛語。且體既非有。何嘗不即空。用既非空。何嘗不即有乎。就喻巧示已竟。

  △二明法精微。

  阿難。我說佛法從因緣生。非取世間和合粗相。

  佛說入道因緣。隨機淺深粗細。不出二種。一者頓見本心。但離妄緣。回光性地。不假識心緣慮。諸境自然雙融。體用迥超有空。由此而登妙覺。所謂微細因緣也。二者未獲本心。依託意識。生心立境。互破有空。假三昧力。取證非真。終無實果。皆所謂世間心境和合粗因緣也。以權小權許出世。而圓乘律之。仍屬世間故也。今此解根法門正教。不託識心。而旋根即是回光忘塵。即是離緣。由是乃至寂滅現前。浚發大用。真微細因緣也。

  △三示說不謬。此科所以勸莫疑也。分為二。一統知染凈因緣。

  如來發明世出世法。知其本因。隨所緣出。

  孤山曰。世謂六凡。出世謂四聖。

  ○六凡為染。四聖番染俱凈。然六凡以善惡不動業為因。以趣生時各所見憎愛境界為緣。四聖以多生積薰諸乘教理為因。以新遇善知識聞法觸境為緣。但權小比現二量多惟得其總相知之。未盡如來現量一一別知其詳也。

  △二懸知極遠極細。

  如是乃至恆沙界外一滴之雨。亦知頭數。現前種種松直棘曲鵠白烏玄。皆了元由。

  懸知有二。一地遠懸知。如界外雨滴。二時遠懸知。如松等元由。元由指多劫遠由。問無情何有多劫感招。答無情勝劣。皆有情共業罪福所感。如佛對松棘。必知此方眾生從無始來為有何等業感生此直松曲棘也。余可類知。

  △四勸修必證。

  是故。阿難。隨汝心中。選擇六根。根結若除。塵相自滅。諸妄銷亡。不真何待。

  是故。承上言。佛智如此。則所說解法。決無差謬。所許證取。決不賺誤。是故。汝當確信選根也。諸妄銷亡者。即想相為塵。識情為垢。二俱遠離也。先授舒結方法已竟。

  △二後示舒之倫次。舒法既得。則結必將舒。不明示以舒之倫次。則何以驗其淺深。而抵於成功耶。故此方示以倫次矣。分三。一如來反問引悟。

  阿難。吾今問汝。此劫波羅巾。六結現前。同時解縈。得同除不。

  此以無次第故。問令自辯也。

  △二阿難悟喻次第。

  不也世尊。是結本以次第綰生。今日當須次第而解。六結同體。結不同時。則結解時。云何同除。

  六結同體者。如雲雖同一巾所造也。觀此問答。則似如來惟恐眾生迷誤成無次第。故激其朗然陳說。令知決有次第。後人何得仍以一根返源六根解脫之證而抗其決無次第耶。大抵秪因錯謂六結橫喻六根。而不達豎推之義。故差謬亦至於此耳。

  △三如來乘悟合明。分三。一總與合定。

  佛言。六根解除。亦復如是。

  △二別開合文。又三。一先除我執。

  此根初解。先得人空。

  按後圓通逆斷之次。則此層中含攝三結。謂一動二靜三聞也。入流忘所。是初忘動塵。為除第一結。動靜不生。是次忘靜塵。除第二結。此當須陀還果。斷於我執分別。即見惑也。次盡聞根。除第三結。此當後三果。斷於我執俱生。即思惑也。所謂此根初解先得人空也。以圓教菩薩常途。則當七信。此即解前勞見發塵。盡世間山河生死也。

  △二次除法執。

  空性圓明。成法解脫。

  按後圓通。則此層中。含攝二結。覺所覺空。先舍智愛。即斷法執分別。為除第四結。空所空滅。次舍理愛。即斷法執俱生。為除第五結。所謂空性圓明成法解脫位也。蓋空人而不空法。但得空性之少分。而非圓明。故法解脫位。方得圓明。且法執粗細有異。執諸法心外實有。粗法執也。愛所修證勝法。不能舍離。細法執也。今菩薩任運雙斷。於忘所時。粗執已盡。而此二位。盡其細執而已。以圓教菩薩常途。則當八九信。此即解前知見妄發。盡出世間涅槃也。

  △三後除空執。

  解脫法已。俱空不生。

  按圓通。此惟當於一結。謂生滅既滅。寂滅現前。即脫俱空之境。為除第六結也。蓋解脫法已。即生滅既滅。俱空不生。即寂滅現前。夫寂滅不是空境。乃本有一真心體。即理法界。真如實相。所謂山河大地。應念化為無上知覺時也。此若現前。萬用齊發。豈尚滯於空耶。良以。生滅既滅。雖離前空相。而滅相猶存。若真寂滅不現前時。則住俱空境。永為滅相所覆。名頂墮位。故知寂滅現前。方得俱空不生。俱空不生。方得寂滅現前。更互資發如此。此即解前心性狂亂。盡狂勞顛倒過。菩薩干慧境也(問前言空有俱非。又言當用中道。今何人法二空以破有。俱空不生以破空耶。答此葯病不分。混濫之問難也。譬如有人。本因元氣受傷。標現寒熱二病。愚者或服熱葯。或服寒葯。皆不能愈。智者不用熱葯。亦不用寒葯。但用直扶元氣之葯。則此病初愈。先退熱病。熱病平復。寒病亦除。寒熱除已。調理亦忘。法中根性被縛。如元氣受傷也。有空二執俱結。如標現寒熱二病也。凡小用空有二邊皆不能解。如愚人服寒熱二葯皆不能愈也。今經令不著空有。如不用寒熱二葯也。惟令旋根。脫塵。如惟用直扶元氣之葯也。此根初解。先得人空。如此病初愈先除熱症也。空性圓明。成法解脫。如熱病平復寒病亦除也。解脫法已。俱空不生。如寒熱除已調理亦忘也。是喻中雖得寒熱二病俱除。而智者初未嘗用寒熱二葯。而所用者。惟直扶元氣之葯也。法中雖得有空俱破。而行者初未嘗用有空之觀。而所用者惟旋根脫塵之法也。今乃因其所破之執。而錯責所用之法。誣其著於空有。何異因其所愈之病而錯怪所用之葯。誣其用於寒熱乎。且人法二執。圓教獨不當空乎。豈可見圓人之證二空而遂責其偏空乎。此固因果未別。葯病不分之濫。而舊注紛紛之辯。皆此過矣)別開合文已竟。

  △三出名顯證。

  是名菩薩從三摩地得無生忍。

  三摩地。即如幻三摩提。此屬妙因。無生忍者。華嚴第三忍。言菩薩住此忍中。不見有少法生。不見有少法滅。今經示見不分。文雲。菩薩於其自住三摩地中。見與見緣。並所想相。如虛空華。本無所有。此見及緣。元是菩提妙凈明體。此雖正示因地。實與無生果地。一如此屬妙果。攝位雖寬。今且目於初住位中。如來巧示已竟。

  △三大眾悟明。

  阿難及諸大眾。蒙佛開示。慧覺圓通。得無疑惑。

  慧即始覺。乃照根性了倫次之妙智。所謂道眼也。覺即本覺。乃根中圓湛之性。所謂妙明心也。圓通即六根互用。周遍圓融之果。初住向去分真之位也。今雖未依次而解。豁然而證。實亦決定分明。了無疑惑矣。綰巾以示倫次竟。

  △四冥授以選本根。前三大科。皆惟教其決定從根解結。且示以根結之由解根之法。亦言當從一門而入。但未分明指示何根可入。故阿難至此。方以求佛指明也。分三。

  △一阿難請示本根。又三。一領前拜謝。

  一時合掌頂禮雙足。而白佛言。我等今日。身心皎然。快得無礙。

  身心皎然者。即心目開明也。快得無礙者。即暢達而無所障隔也。

  △二正請開示。分為四。一自述迷悟以請。

  雖復悟知一六亡義。然猶未達圓通本根。

  一六亡義。即六解一亡之義。是其所已悟也。未達者。即尚迷而未悟者也。本根。即此方對機之根也。唯此科末二句。是請中要語。以後但是哀懇之辭。

  △二慶幸遭遇如來。

  世尊。我輩飄零。積劫孤露。何心何慮。預佛天倫。如失乳兒忽遇慈母。

  飄零。即諸趣流轉。出無聖眷之濟拔曰孤。入無涅槃之退藏曰露。何心何慮。蓋當孤露之時。慶其出於望外也。預在也。父子兄弟以天合者曰天倫。君臣朋友以義合者曰人倫。今為佛堂弟。故在佛天倫中也。於流轉時。久無沾於法乳。故如失乳兒。蒙佛法乳無量。故如忽遇慈母也。

  △三反言不可無進。

  若復因此際會道成。所得密言。還同本悟。則與未聞無有差別。

  際會道成。即師資道合也。所得密言。即前開示也。還同本悟者。反言惟守知解不加行證也。末二句言徒聞無益也。正表須加行證也。

  △四正求垂示秘嚴。

  惟垂大悲。惠我秘嚴。成就如來最後開示。

  惠秘嚴者。求其恩施行證從入之妙門也。最後開示者。究竟全分之慈誨也。

  △三請後拜懇。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退藏密機。冀佛冥授。

  末二句。以阿難大權備曉。諸聖各具妙門。卻不顯然請。佛敕眾各說。但求佛禮畢。即起默聽。故曰退藏密機。然意中望佛。不勞自說。但敕諸聖各說。則當機自可因言默契。故曰冀佛冥授。蓋上句不欲言請。而下句乃以意請。是則大權施設之宜。師資簧鼓之意。於茲備見之矣。

  △二佛敕諸聖各說。此固順前意請。然必令各說者。一顯二十五門。遍該諸法。頭頭可入。但取一門。當此方機非謂聖性惟通一門也。二取諸聖各皆親修現證。非空談無驗之法也。分三科。一佛問諸聖。為二。一標所告之眾。

  爾時世尊。普告眾中諸大菩薩及諸漏盡大阿羅漢。

  惟憑後文。佛言彼等修行無優劣差別。則此諸聖名位大小法門偏圓。皆同一味圓實。更不須疑。何勞多辯。若仍有大小偏圓。則佛之後言。乃成誑妄。安有此理。當知。此經實在法華之後。故經中直許二事修於菩提。而曾無驚怪。若在法華之前。則此經已談實相及佛知見。而聽眾各各自知心遍十方。乃至獲心常住。是其二執蕩然。成佛無疑。法華更何開顯。縱令重說。又何驚怪之甚哉。且孤山謂教已開顯。又雲。既經發跡。皆指法華佛所顯發。而吳興謬辯其非。似謂孤山說諸聖各自開顯冤哉斯言孤山之屈何所伸乎。且吳興執拗。強引不了義經。橫分大小。而優劣差別。宛然不混。是已公抗佛旨。末卻又引佛言並偈。乃謂開權顯實之正文。殊不知汝分優劣差別。若是佛言則非。佛言若是。則汝分優劣差別則非。豈得二俱成是乎。是始而橫說人非。終亦自無決定。其言類多如此。智者當察。孤山之言。元順佛旨。本無過差也。

  △二述告敕之言。又分二。一先按所成之果。

  汝等菩薩及阿羅漢。生我法中。得成無學。

  菩薩羅漢。並稱無學者。正以地上既通羅漢之名。菩薩豈避無學之號。何況達真了妄。修即無修。永嘉雲。絕學無為閑道人。不除妄想不求真。志公雲。不起絲毫修學心。無相光中常自在。是菩薩無學之明證也。

  △二後問入圓方便。

  吾今問汝。最初發心。悟十八界。誰為圓通。從何方便。入三摩地。

  顯然不問現今深果。但問最初方便。不言七大攝入十八界中。六塵攝前五大。根識攝後二大。

  △二眾說本因二。一眾聖略說。以其均是入圓方便。故須遍說。可以擴人圓融見解。又以其不當此方根性。故但略說。不欲行人亂修也。分四。一六塵圓通。相宗謂塵是賴耶相分。斯經謂是如來藏心。行人能於一塵發悟。則藏性現前故。即六塵圓通。問此與宗門見色聞聲入道者。同耶異耶。答不盡同。而亦不盡異也。宗門人。據現生悟處。未必是彼修習法門。如靈雲。豈以桃華為修門耶。但是參究疑情。逼拶功極。忽於見色處。瞥的透露而已。今四諦不凈嘗葯觀法。多是所修法門。功久證入。若此則未敢言同也。然宗門人。亦有差別因緣。具眼師家。能預知之。如緣在聲處。決不於色處悟。乃至於人於經棒喝言句等。皆各一定。不得錯亂。推其過去。未必不是彼熟習使然也。不然則師家何預知之。若此則與諸聖。亦未敢言異也。惟香嚴跋陀等。聞香覺觸等。似一時忽然之事。則與宗門現生之悟相似耳。智者審之。就分六。一陳那聲塵。分三科。一作禮陳白。

  憍陳那五比丘。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五比丘解現初卷。

  △二陳白之言。分三。一敘悟聲教。

  我在鹿苑及於雞園。觀見如來最初成道。於佛音聲。悟明四諦。

  鹿苑雞園。皆古帝王養畜之地。五人棄佛。於此自修。佛成道日。先尋度之。故曰觀見如來最初成道也。佛為五人。三轉四諦。而陳那先悟。成阿羅漢。故曰於佛音聲悟明四諦也。

  △二蒙印命名。

  佛問比丘。我初稱解。如來印我名阿若多。

  初稱解者。最先解悟也。阿若多。此雲解。名實相孚。解悟第一者也。然最先得度。亦前因也。

  △三音圓得證。

  妙音密圓。我於音聲。得阿羅漢。

  妙音密圓者。蓋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當說四諦時。實行聲聞。但領生滅之旨。而妙音密圓。徹於無作四諦。達於如來藏心。陳那密發深解。證圓實理。若大齊小。借小果名。位當七信以上。蓋大證相似。永不稱於信名。借所齊小果為名。諸經皆然。若名實全取。則他經以十地為羅漢。而圓人住位。全與別地齊平。故圓通位。亦即是大乘羅漢。此說尤妙。後皆放此。

  △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音聲為上。

  音聲為上者。此方真教體清凈在音聞。是音聞二字。皆為教體。聞根乃觀音所證。今聲塵是陳那所證。蓋於聲教。得力發悟者也。領佛四諦圓旨。尋於名句開悟藏心者也。蓋法華開顯之後。人天大眾誰不知佛諸大弟子內秘外現皆大菩薩。且楞嚴會上。無數大人。論量圓通。豈有實行聲聞。不自忖量。妄以偏劣淺悟。敢自濫齊於大乘圓通乎。縱彼狂妄。而如來何緣妄許其無有優劣差別乎。由是觀之。並依大乘圓悟無疑。而諸不了經。皆不必泥也。陳那聲塵已竟。

  △二優波色塵。分三。一作禮陳白。

  優波尼沙陀。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二陳白之言。又分為三科。一敘悟色性。

  我亦觀佛最初成道。觀不凈相。生大厭離。悟諸色性。以從不凈白骨微塵。歸於虛空。空色二無。成無學道。

  觀不凈相生大厭離等者。因多貪慾。佛令作九想觀。以對治之。即五停心之一也。蓋佛所設觀門。有共不共。此大小乘共用之法。且根之利鈍。與煩惱輕重。錯落四句。此屬根利。而煩惱重者。由以圓根而多貪色慾。故觀不凈。以對治時。仍發圓悟。即長水所謂。因觀色塵本如來藏也。以從下超略九想觀耳。空色二無者。病癒葯除。相無不盡也。無學准前。

  △二蒙印命名。

  如來印我。名尼沙陀。

  溫陵曰。優波尼沙陀。此翻近少。亦云塵性。謂微塵是色之少分也。

  △三色圓得果。

  塵色既盡。妙色密圓。我從色相。得阿羅漢。

  前言空色二無。但是相盡。此言塵色既盡妙色密圓。相盡性現也。然仍稱妙色者。則色仍不壞。而普觀諸色。皆即如來藏心。周遍法界也。羅漢准前可知。

  △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色因為上。

  以觀色為入圓之因也。優波色塵已竟。

  △三香嚴香塵。分三。一作禮陳白。

  香嚴童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二陳白之言。分三。一敘悟香塵。又三。一因觀有為。

  我聞如來教我諦觀諸有為相。

  諦觀者。審實而觀也。諸有為相。解現前偈。謂根塵識等也。

  △二靜處聞香。

  我時辭佛。宴晦清齋。見諸比丘燒沉水香。香氣寂然。來入鼻中。

  攜李曰。晏安息也。晦冥寂也。清凈之室。謂之清齋。

  ○香乃有為中一法。寂然者無相也。

  △三即香發明。

  我觀此氣。非木非空。非煙非火。去無所著。來無所從。由是意銷。發明無漏。

  吳興曰。凡言性空。必推四性。今當以木為自。煙火為他。和合為共。空為無因。此似衍門觀幻有即空之相。

  ○此觀四性。達香塵生體。了不可得。而香之相盡。其義頗通。准佛破法。如雲。徒木無火不香故曰非木。香氣不同空性故曰非空。燒於別物不香故曰非煙非火也。香體既不可得故。去無所著。而來無所從。由是意銷者。入無分別也。發明無漏者。達熾然香體。即如來藏心也。

  △二蒙印命名。

  如來印我。得香嚴號。

  △三香圓得果。

  塵氣倏滅。妙香密圓。我從香嚴。得阿羅漢。

  香嚴以妙香莊嚴法身也。塵氣二句。亦相盡性現也。羅漢准上。

  △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香嚴為上。

  此與跋陀。雖酷似宗門悟處。而尚多假於分別。以為入處。宗家未必若是多。惟功夫極。則觸處洞然而已。然彼於悟後。見諦雖同。而證之淺深。隨於宿根。實不可定。而此之諸聖。洞見藏心。亦無不同。而初心證位。定在七信以上。通於初住。是證亦同也。不然則不可同語圓通位矣。後皆放此。香嚴香塵已竟。

  △四藥王味塵。分三。一作禮陳白。

  藥王葯上二法王子。並在會中五百梵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五百梵天。同行眷屬也。

  △二陳白之言。又分三。一敘悟味塵。分三。一宿因嘗葯。

  我無始劫。為世良醫。口中嘗此娑婆世界草木金石。名數凡有十萬八千。

  △二備達藥性。

  如是悉知苦酢鹹淡甘辛等味。並諸和合俱生變異。是冷是熱。有毒無毒。悉能遍知。

  孤山曰。眾味共成名和合。直爾採用名俱生。修鍊炮炙名變異。

  △三即味開悟。

  承事如來。了知味性。非空非有。非即身心。非離身心。分別味因。從是開悟。

  舌與葯觸。熾然味現。故非空。雖觸舌現。實無形相。故非有。又味是不可見有對色。以有對故非空。以不見故非有也。身即舌也。心即舌識也。諸葯不來。則舌與識不自現於苦等。故非即身心。舌識不嘗諸葯。豈能自現苦等。故非離身心。分別味因。一一追究。味因何有。從是開悟者。忽爾悟得。熾然諸味。元不從於諸葯及與身心。本如來藏真如性也。

  △二蒙印命名。

  蒙佛如來印我昆季藥王葯上二菩薩名。今於會中。為法王子。

  蒙佛無別號者。即指釋迦塵劫為其導師也。約初發悟時所證菩薩。應亦七信以上。通於初住也。末二句。明其今雖高證深位不改初名。

  △三覺味得果。

  因味覺明。位登菩薩。

  覺明。即藏心開悟也。此仍結其最初方便因味得果而已。

  △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味因為上。

  藥王味塵已竟。

  △五跋陀觸塵。分三。一作禮陳白。

  跋陀婆羅。並其同伴十六開士。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孤山曰。跋陀婆羅。此雲賢守。亦云賢護。自守護賢德。亦守護眾生。

  ○開士菩薩別名。自開悟而復能開悟眾生者之號也。

  △二陳白之言。又三。一敘悟觸塵。又三。一宿因入室。

  我等先於威音王佛。聞法出家。於浴僧時。隨例入室。

  此即與常不輕。同時增上慢之流也。

  △二即觸發悟。

  忽悟水因。既不洗塵。亦不洗體。中間安然。得無所有。

  水因者。即水為導悟之因也。此科當勿迷於論觸。蓋觸之為塵。以身根而合色塵。中間熾然。覺其冷暖澀滑者。是其相也。今因沐浴時。以身觸水。以水合身。中間熾然。冷暖觸現。由是追究此觸。因何而有。若言因洗塵垢而有耶。則塵本無情。何能現觸。故經雲。既不洗塵者。言既不因洗塵而現觸也。若言因洗勝義根之覺體而有耶。則覺知之體。非洗可著。故經雲。亦不洗體者。言亦不因洗體而現觸也。中間者。推塵推體。兩楹中間。安然者。即徹悟自在之相也。得無所有者。達此觸塵。杳無來處。相盡性現。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也。

  △三習留今證。

  宿習無忘。乃至今時。從佛出家。令得無學。

  威音見諦。是為初心。今從釋迦。證於深位。

  △二蒙印命名。

  彼佛名我跋陀婆羅。

  △三觸明得果。

  妙觸宣明。成佛子住。

  即觸塵而悟入藏性。所謂妙觸宣明也。佛子住。即是證於初住也。

  △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觸因為上。

  跋陀觸塵已竟。

  △六迦葉法塵。又分為三。一作禮陳白。

  摩訶迦葉。及紫金光比丘尼等。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摩訶迦葉。雲大飲光。檢三迦葉。尼等自明。

  △二陳白之言。分三。一敘悟法塵。又三。一宿因感報。

  我於往劫。於此界中。有佛出世。名日月燈。我得親近聞法修學。佛滅度後。供養舍利。然燈續明。以紫光金。塗佛形像。自爾以來。世世生生。身常圓滿紫金光聚。

  以然燈塗佛二種勝因故。感歷劫紫金身光。袒衣吞日。

  △二兼同眷屬。

  此紫金光比丘尼等。即我眷屬。同時發心。

  尼兼身同。余惟果同。

  △三觀法得果。

  我觀世間。六塵變壞。惟以空寂。修於滅盡。身心乃能度百千劫。猶如彈指。我以空法。成阿羅漢。

  觀六塵者。正觀法塵為總。前五為別。蓋觀前五塵謝落影子兼總別而稱六也。變壞者。蓋法塵托意識。暫現即過。剎那剎那。念念生滅。厭此變壞。加修空觀。入滅盡定。此定能滅意根。空法塵也。定深故能度劫甚久同暫。溫陵謂今在雞足山。待彌勒入此定也。我以空法者。觀破法塵。相盡性現。悟入藏心矣。羅漢准前。

  △二蒙佛印可。

  世尊說我。頭陀為最。

  溫陵曰。頭陀。新雲杜多。此翻抖擻。以能抖擻法塵為號也。

  △三法明滅漏。

  妙法開明。銷滅諸漏。

  法融藏心。故妙開明。藏心既入。永無漏落。故言銷滅果之實也。

  △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法因為上。

  六塵圓通已竟。

  △二五根圓通。六根缺一者。留耳根為殿後。所以當此方之機也。參詳五根。四中俱有旋反字面。以根性法門均是旋根脫塵之旨。塵識不然。細玩可見。就分為五科。一那律眼根。分三。一作禮陳白。

  阿那律陀。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長水曰。那律即阿[少/兔]樓馱。此雲無貧。亦云如意。乃白飯王子也。過去世。以一食施辟支。感九十一劫受如意樂。

  △二陳白之言。分四。一因訶失目。

  我初出家。常樂睡眠。如來訶我為畜生類。我聞佛訶。啼泣自責。七日不眠。失其雙目。

  孤山曰。增一阿含雲。佛在給孤園。為眾說法。那律於中眼睡。佛說偈訶雲。咄咄何為睡。螺螄蚌蛤類。一睡一千年。不聞佛名字。那律於是達曉不眠。眼根便失。

  △二承示三昧。

  世尊。示我樂見照明金剛三昧。

  樂見。即旋見忘塵。照明即發本明耀也。准耳根圓通。乃是反見見自性之功夫也。謂之金剛三昧者。表心眼現前。如金剛堅固。不可破壞。非如肉眼易破壞也。

  △三遂得心眼。

  我不因眼。觀見十方。精真洞然。如觀掌果。

  不因眼者。不因肉眼也。精真洞然者。即如來藏心。發本明耀。心眼洞開也。准耳門應雲。初於見中。入流忘所。所入既寂。明暗二相瞭然不生。此則位齊初果。即應心光漸發。如是漸增。見所見盡。此則位齊七信四果。即應大發本明。徹見十方也。然既同於圓證。則盡見不住。乃至寂滅現前。亦應齊等也。舊注較量阿含。諍分大小。皆不必然。以佛既開本。均屬內秘。凡所修證。何法不圓。

  △四蒙佛印證。

  如來印我。成阿羅漢。

  准前。

  △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旋見循元。斯為第一。

  旋見。即反見見自性。循元。即證入圓通也。那律眼根已竟。

  △二周利鼻根。分三。一作禮陳白。

  周利槃特迦。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溫陵曰。槃特此雲繼道。長水曰。特迦亦云蛇奴。於路所生。

  △二陳白之言。分四。一因闕誦持。

  我闕誦持。無多聞性。最初值佛。聞法出家。憶持如來一句伽陀。於一百日。得前遺後。得後遺前。

  長水曰。過去為大法師。秘吝佛法。不常教人。後感愚鈍。以宿善故遇佛出家。五百比丘。同教一偈。經九十日不成。

  ○別經有言。教誦條帚。則得條忘帚。得帚忘條。

  △二奉教調息。

  佛愍我愚。教我安居。調出入息。我時觀息。微細窮盡生住異滅諸行剎那。

  長水曰。佛令數息攝心。因而了悟。

  ○經雖雲調。即兼數意調者。按天台止觀。當離風氣喘等。而幽綿自在也。數則從一至十。或至百而後。逆數至一。良以。暗鈍遠因。雖本愚痴。近緣亦由雜亂。故令數息攝住。不雜余緣。然數出不數入。雙數則病。我時下觀息盡詳也。得定則微細定深。則窮盡四相。出息入息皆具。初起曰生。不斷曰住。漸微曰異。已斷曰滅。諸行即生等遷流。剎那最短一念。即具九十剎那。言至微細也。調息似六妙門數隨止。余似觀。還凈在下科。

  △三開悟得果。

  其心豁然。得大無礙。乃至漏盡。成阿羅漢。

  豁然無礙者。即就鼻息窮盡處豁悟。鼻根通於藏性。所謂聖性無不通也。然藏性澄清。萬法朗鑒。無復障隔。豈有憶忘乎。故曰得大無礙。漏盡羅漢。並以准前。

  △四蒙佛印證。

  住佛座下。印成無學。

  准前。

  △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反息循空。斯為第一。

  反息循空者。只是觀息反歸空滅。即悟入藏性。以成圓通果也。問鼻以嗅為用。今於旋根。而不取反嗅。乃取反息。何也。答嗅性正托於息。所謂出息取香。入息聞香也。但此攝心。何須反嗅。及其發悟。終因息盡。故屬鼻根圓通。周利鼻根已竟。

  △三憍梵舌根。分三。一作禮陳白。

  憍梵缽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溫陵曰。憍梵缽提。此雲牛呞。牛凡不食。亦事虛哨。此人口如牛之哨。乃輕弄報也。

  △二陳白之言。又分四。一口業招報。

  我有口業。於過去劫。輕弄沙門。世世生生。有牛呞病。

  見老僧無齒而食。笑之說其似牛。故世世感生牛舌。常如牛呞。口業可畏如此。

  △二奉教止觀。

  如來示我一味清凈心地法門。我得滅心。入三摩地。觀味之知。非體非物。

  此佛本欲教以舌根圓通。乃先令其止散入寂。後教其從寂起照。觀察嘗性也。故此首三句。即先賜以數珠。令其念佛也。而謂之一味清凈心地法門者。蓋念佛時。止諸雜緣。純一凈念故也。次二句。即止散入寂。先成念佛三昧也。末二句。即後教其從寂起照。觀寂嘗味。知性非從根體。亦非從物味也。良以。外味不來。根不自嘗。故非體。舌不觸知。物不自味。故非物也。當知。念佛非但遮謗。而遮謗乃余益耳。

  △二超離得果。

  應念得超世間諸漏。內脫身心。外遺世界。遠雖三有。如鳥出籠。離垢銷塵。法眼清凈。成阿羅漢。

  了達嘗性。既不從根。又不從味。豁然悟其本是藏性。然性現如日出。漏盡如霜消。故諸漏頓盡。內脫身心。即解根脫縛也。外遺世界。即超越器界也。達三有本空。方為遠離。更無依正纏縛。故如鳥出籠。此即齊於四果七信。方同四卷末文所謂根塵識心應念銷落也。今言離垢銷塵法眼清凈者。即彼文所謂想相為塵。識情為垢。二俱遠離。則汝法眼應時清明也。文全相似。請詳彼解。自知此證。非是小乘之果。宛然信滿入住矣。

  △四蒙佛印證。

  如來親印。登無學道。

  准前。

  △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還味旋知。斯為第一。

  還味旋知者。即反觀嘗味知性悟入藏心也。矯梵舌根已竟。

  △四畢陵身根。又分為三。一作禮陳白。

  畢陵伽婆蹉。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孤山曰。名番余習。昔為婆羅門故。余習多慢。如罵河神為婢。非彼實心。蓋習氣也。

  △二陳白之言。分五。一聞談苦諦。

  我初發心。從佛入道。數聞如來說諸世間不可樂事。

  發心即出家也。世間不可樂事。即四諦中苦諦也。如三苦四苦八苦等也。

  △二注思傷足。

  乞食城中。心思法門。不覺路中毒刺傷足。舉身疼痛。

  法門即苦諦也。奉教思苦。而適遇苦事。實發悟之機也。

  △三研窮身覺。又二。一敘述二覺。

  我念有知。知此深痛。雖覺覺痛。覺清凈心。無痛痛覺。

  首二句。敘知痛之妄覺。即身識也。次三句。敘無痛之真覺。即身根。覺性與見聞同等者也。雖覺覺痛者。言據上雖有能覺之心與所覺之痛。而身根中無分別。清凈覺心。本無所覺之痛與能覺之痛覺也。

  △二研窮無二。

  我又思惟。如是一身。寧有雙覺。

  雙覺。謂知痛之覺與覺清凈心也。此起智轉思。身既是一。覺豈有二。所謂一則真。二則妄也。

  △四入空得果。

  攝念未久。身心忽空。三七日中。諸漏虛盡。成阿羅漢。

  攝念者。即惟隨順無痛清凈之真覺。而不復隨順知痛之妄覺也。未久之間。身心忽空者。蓋攝心之極。真純妄絕。身心豁然。同虛空矣。諸漏虛盡者。真覺藏性現前。而欲有無明。了不可得焉。羅漢同前。

  △五蒙佛印證。

  得親印記。發明無學。

  無學准前。

  △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純覺遺身。斯為第一。

  純覺。純一真覺也。遺身。身心忽空也。一遺一純。亦含旋意矣。畢陵身根已竟。

  △五空生意根。分三。一作禮陳白。

  須菩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二陳白之言。分三。一宿命知空。又二。一遠通宿命不忘。

  我曠劫來。心得無礙。自憶受生。如恆河沙。

  心得無礙者。即無隔陰之昏出胎之昧也。

  △二依正自他皆空。

  初在母胎。即知空寂。如是乃至十方成空。亦令眾生證得空性。

  首二句。正報空也。在胎則能隨相受生。知空則能達理。不昧空寂者。五蘊皆空。生體了不可得也。次二句。依報空也。自母身外。洎山河大地。悉同空寂也。此即深心菩薩。人法雙空。境界以上。總屬於自空。末二句。即出胎。廣化眾生。同悟空理。空性且作人法二空真如。未是顯了藏性。以下文方顯了故。夫處胎不昧。人法雙空。自是二乘。及初心菩薩。皆所不能。何況具足二利大乘深位。復何疑乎。約談初心方便。且在十信滿心。

  △二承教證入。又為二。一悟證自果。

  蒙如來發性覺真空空性圓明。得阿羅漢。

  發者。與之發明也。性覺真空。影性空真覺。即如來藏心。清凈本然。周遍法界。空性圓明。即色空無礙。所謂全體圓融。大用無限。若此而阿羅漢之證。於十地大人。復何所歉。科言自果。對下佛知見言。非對眾生也。

  △二同佛知見。

  頓入如來寶明空海。同佛知見。

  此似超入後心。故言頓入。寶明空海。即所謂一真法界。第一義空。又曰畢竟空也。此則寂同於佛矣。佛知見。即前圓彰三藏。所謂大智慧光明義也。此則照同於佛矣。別經明。須菩提。乃過去青龍如來。觀此則上句似同涅槃。下句似同菩提。此蓋良由已經如來開顯。故自說深心。無復隱秘耳。顯文明證如此。而舊雲皆作小宗分別無咎。殊不知解深為淺。抗佛誣聖。烏得無罪。幸戒之。

  △三蒙佛印許。

  印成無學。解脫性空。我為無上。

  小乘。證空空縛非真解脫。又是三昧非本性空。斯則人法及與俱空。一切解脫所證空理。乃一真本有。真空不空之性體也。我為無上者。窮盡空理。更無加尚也。陳白之言竟。

  △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諸相入非。非所非盡。旋法歸無。斯為第一。

  諸相。所謂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及與法相也。非空也。諸相入非。即人法雙空也。非所非盡者。即能非與所非俱盡也。所非即上諸相。能非即上諸非。所謂非法相也。是即空所空滅葯病雙除之意也。旋法之法。指一心法。即意根中知性。非謂法塵也。旋法歸無者。即旋知性歸於畢竟空也。永嘉雲。有無俱遣不空空。又雲諸行無常一切空。即是如來大圓覺。此之謂也。與耳根圓通較之。此多顯體。彼多顯用。而宗家悟處。雖於諸門遍有。而主於此門者。為尤多。良以。或明或暗。多惟取於知之一字故也。五根圓通已竟。

  △三六識圓通(夫經初。征破識心。呵為生死根本。眾生誤認枉入輪迴權小依修竟無實果。何今復可入圓通乎。蓋前於識大遍周中。已申斯辯。今請重申。夫識雖塵影虛妄之極。而離一真見分。無別自體。譬影之於水雖極虛妄。而離水無別自體。但迷執者。認識忘真。而橫成流轉。譬痴人認影。忘水。而誤遭淪溺。利害非細。不得不呵也。倘悟者。即識見真。而識非真外。圓通何疑。如智者觀影知水。而影非水外。尚可得水之用。豈遭其淪溺乎。故此六聖。並後彌勒。皆能即識見真。故皆證於圓通而無礙也。宗門雲。起滅紛紛是何物。此之謂也。問如來何不直令人即識見真。何必呵之。而必教人依根入乎。答偈雲。聖性無不通。順逆皆方便。初心入正定。遲速不同倫。正以塵識皆遲。而惟根最速故也。譬呵二乘。豈是終不成佛。但劫經塵點。遲純之極。故呵初學勿發是心也)就分為六科。一鶖子眼識。前五識有二種難辯。一者與前五根。混以其難分別。而隨念粗略。頗似無分別之根性。愚法聲聞。罔不迷之。故規矩雲。愚者難分識與根是也。二者與五俱意識混。以其雖粗略。而隨念分別。頗似意識之計度。故小教不知前五非意識而心法惟一也。吳興說。識率多混濫。亦是此迷。然則性宗學者。當勿忽於法相。可也。今請略明眼識之相。餘四准知。如眼照境時。一念不動。但如鏡中無別分析。此眼根之見性也。於中用目。循歷黑白大小多少善惡等相。歷然不混。此不帶名言隨念粗略分別。即眼識也。由是次第標指追究分析無量差別。此遍執名言計度詳細分別。即眼傢俱意識也。又名明了意識。今但取於第二眼識。而根性與俱意。但不得混濫之。分三。一作禮陳白。

  舍利弗。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二陳白之言。又分為三科。一眼識夙利。

  我曠劫來。心見清凈。如是受生。如恆河沙。世出世間。種種變化。一見則通。獲無障礙。

  此亦敘多生眼識久利也。心見即眼識。清凈即無障礙。世出世間即一切凡聖境界。種種變化。即差別幻妄。如事業法門因果等相。一見二句。謂不勞多力。惟眼識隨念粗略分別。即表裡洞徹。此正顯其是眼識利也。

  △二逢教增悟。

  我於路中。逢迦葉波兄弟相逐。宣說因緣。悟心無際。

  此迦葉即兄弟三人者。名現目連通中。別經謂逢馬勝者。但取則師所云。宣非一人彼此互出。是也。因緣當依上乘圓義。而解如佛偈雲。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名中道義。此四句依次。即藏通別圓四教。或每教俱該四句。而鶖子所解。決徹圓理。故悟藏心周遍法界也。

  △三從佛高證。

  從佛出家。見覺明圓。得大無畏。成阿羅漢。為佛長子。從佛口生。從法化生。

  見覺即眼識。明圓即證極。得大無畏。即說法具四無所畏。以見之徹故。說之無歉耳。羅漢准前。身子智慧第一。聲德居長。故稱長子。從是而知。身子智慧。皆眼識利也。次二句。即釋成長子。亦檢別於羅候聞佛說而悟法身。故云從佛口生。在教法中。長養聖胎。由是法身從微而著。故曰從法化生。別經言。身子乃過去金龍如來。則知七日達法半月證果。皆示現而已。總非真實。何必諍其從人聞法之殊。

  △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心見發光。光極知見。斯為第一。

  心見發光。即眼識證徹也。同於靜極光通達。光極知見。同於寂照含虛空。其朗鑒萬法之勝用。可以知其源矣。鶖子眼識已竟。

  △二普賢耳識。分三。一作禮陳白。

  普賢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攜李曰。行彌法界曰普。位鄰極聖曰賢。此非地前。乃金剛喻定。居眾伏頂。名之為賢。

  ○與文殊皆古佛影響。大鈔中名位義多。今但從要。

  △二陳白之言。分三。一輔化垂範。

  我已曾與恆沙如來。為法王子。十方如來。教其弟子菩薩根者。修普賢行。從我立名。

  紹佛家業故。為法王之子。菩薩根者。圓頓根也。普賢行。即十願王。舉一色一香俱周法界者也。沙界十方。凡修普賢行者。皆從立名。可謂垂範之極矣。

  △二耳識鑒機。

  世尊。我用心聞。分別眾生所有知見。

  溫陵曰。心聞耳識也。分別眾生知見者。擇普賢行。而成就之。

  △三普護行人。

  若於他方恆沙界外。有一眾生心中發明普賢行者。我於爾時。乘六牙象。分身百千。皆至其處。縱彼障深。未得見我。我於其人暗中摩頂。擁護安慰。令其成就。

  有一眾生者。極言其不遺一人。非謂止論一眾生也。界以沙記。則界中眾生益無量無數。分身百千。極言其多非局數也。先於障輕者。顯然加被。次於縱彼下。並言障重者冥中加被也。末二句。雙承冥顯二加。言擁護令無魔障。而速開發也。安慰令無退墮。而益精進也。成就者。淺位則普賢根成。深位則等覺行成。

  △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我說本因。心聞發明。分別自在。斯為第一。

  雖古佛久證。而亦有最初本因。故表其元從耳識而入也。惟用耳識。隨念分別。普照群機。得大自在也。普賢耳識已竟。

  △三孫陀鼻識。分三。一作禮陳白。

  孫陀羅難陀。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二陳白之言。又分為四科。一出家心散。

  我初出家。從佛入道。雖具戒律。於三摩地。心常散動。未獲無漏。

  定心不成。難以破惑。故未克果。

  △二奉教觀鼻。

  世尊教我及拘絺羅觀鼻端白。

  拘絺羅。共稟鼻識法門。同行者也。鼻端即鼻尖也。白乃注目諦觀鼻尖微有白相也。因其散亂心多不成三昧。教其惟觀此白。住心不散。

  △三從鼻悟證。又二。一初見息煙而悟徹。

  我初諦觀。經三七日。見鼻中氣出入如煙。身心內明。圓洞世界。遍成虛凈。猶如琉璃。煙相漸銷。鼻息成白。

  溫陵曰。息由風火而起。鼓煩惱濁故。其狀如煙。昧者不覺。惟諦觀能見六交。見火燒息能為黑煙紫焰。皆煩惱所發也。凈觀發明。則煩惱漸消。故內明外虛。而煙消成白。

  ○身心下即定成之相。上二句。分言內外各明。即內徹五臟。外徹大千。次二句。總言明透。而喻以琉璃。末二句。黑煙變白。驗知煩惱銷也。

  △二次化息光而證果。

  心開漏盡。諸出入息。化為光明。照十方界。得阿羅漢。

  首句。即藏心顯現。煩惱無餘。已轉煩惱。而成菩提。故息化為光。合心境而一如。故照十方界。

  △四蒙佛授記。

  世尊記我。當得菩提。

  即當來成佛也。

  △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我以銷息。息久發明。明圓滅漏。斯為第一。

  此亦不取嗅香時鼻識分別。而但取觀息之意。准前鼻根可知。余皆意在上文可了。孫陀鼻識已竟。

  △四滿慈舌識。分三。一作禮陳白。

  富樓那彌多羅尼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二陳白之言。分三。一宿辯說法。此科先敘曠劫諸佛會下之事。同法華經。又二。一久弘權實。

  我曠劫來。辯才無礙。宣說苦空。深達實相。

  辯才即四無礙。苦空二乘權義。實相一乘實義。

  △二廣衍微妙。

  如是乃至恆沙如來秘密法門。我於眾中。微妙開示。得無所畏。

  乃至者。從一佛法藏。乃至無量諸佛法藏。秘密者。盡其深玄也。微妙者。極其善巧也。無畏者。亦即四無所畏也。

  △二承教得果。此科下方敘本尊釋迦會中之事。又分二。一承教音輪。

  世尊。知我有大辯才。以音聲輪。教我發揚。

  知有大辯者。即知前科曠劫大本也。溫陵曰。佛以身口意三輪。應物無滯。音聲即口輪也。

  ○佛因材而篤。復授以如來音輪。益以輔揚大教。所謂矢上加尖也。

  △二輔化得果。

  我於佛前。助佛轉輪。因師子吼。成阿羅漢。

  助輪。則上輔佛教。師吼。則下化眾生。皆顯利他。而成阿羅漢。亦顯其不失自利。據前自敘。及法華佛敘其大本莫測。豈止十地。今就敘述圓通。其果位且同眾例。

  △二蒙佛印許。

  世尊印我。說法無上。

  此惟證其說法第一。如法華經所敘。是也。

  △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我以法音。降伏魔冤。銷滅諸漏。斯為第一。

  魔冤應通內外。內則心魔冤尤。因說破而除滅。外則天魔冤害。因顯發而退藏。銷漏即入圓通也。問此何不取別味。而獨取於說法乎。答二俱舌識功能。而說法為勝。故偏取之。然說法似須意識深細分別。而今獨用舌識。亦見說法自在。但用隨念。不勞計度。而發無不盡也。滿慈舌識已竟。

  △五波離身識。分三。一作禮陳白。

  優波離。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孤山曰。優波離雲上首。以持律為眾綱紀故。或雲近執。佛為太子。彼為親近執事臣故。

  △二陳白之言。分三。一親見成佛。

  我親隨佛。逾城出家。親觀如來六年勤苦。親見如來降伏諸魔。制諸外道。解脫世間貪慾諸漏。

  先言貪慾者。首舉欲漏也。復言諸漏者。撮略有漏及無明漏等耳。此但初敘來由。尚未乾於身識也。

  △二秉戒得果。

  承佛教戒。如是乃至三千威儀。八萬微細。性業遮業。悉皆清凈。身心寂滅。成阿羅漢。

  承佛教戒。即授二百五十條聲聞戒也。如是下即菩薩戒。人知波離位居聲聞但秉粗戒。今自敘乃極至菩薩八萬微細戒品。足知是大菩薩示現也。溫陵曰。行住坐卧律儀各二百五十。對三聚成三千。復以三千配身口七支。成二萬一千。復配四分煩惱。成八萬四千。

  ○三聚者。謂攝善法。攝律儀。攝眾生也。四分煩惱。謂多貪多嗔多痴及等分也。性業者。謂所戒之法。體性即惡。如殺盜淫等也。遮業。謂所戒之法。體性非惡。但能開諸惡門。為前方便。故止絕以遮諸惡。如酒等是也。末二句。雖言所證之果。而單戒豈能克果。當知身心寂滅。即因戒所生之定。成阿羅漢。即因定所生之慧。約外現。即滅盡定與人空慧。約內秘。即楞嚴大定與圓通慧。而羅漢亦准前矣。

  △三蒙佛印許。

  我是如來眾中綱紀。親印我心。持戒修身。眾推無上。

  此印與名相孚。為眾綱紀者。實用稽察持犯功過也。印心者。印其持戒修身之清凈心也。末句正明其為眾上首也。

  △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我以執身。身得自在。次第執心。心得通達。然後身心一切通利。斯為第一。

  初且執身者。蓋因身犯尚多。不暇細究心品也。自在者。即無毀犯也。次第執心者。蓋因身已無犯。不勞檢制。然後細檢心品。以至八萬也。通達者。當依圓師作所發之定慧無差。以末二句即當歸結身識圓通故。通利二字。即是從身識而證入圓通之境也。本文制身制心。元無分於大小。且不必辯。至經後臨文。再當辯之。問此何不取覺觸之用。而但取持戒功能。答此亦以覺觸之用劣於持戒故爾也。波離身識已竟。

  △六目連意識。分三。一作禮陳白。

  大目犍連。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二陳白之言。又分為三。一遇教發心。

  我初於路乞食。逢遇優樓頻螺伽耶那提三迦葉波。宣說如來因緣深義。我頓發心。得大通達。

  孤山曰。優樓頻螺。此雲木瓜癃。胸前有癃。如木瓜故。伽耶。山名。即象頭山也。亦云城。城近此山故。兄弟三人故。身子云逢迦葉波兄弟。即其人也。溫陵曰。因緣深義。謂非世間和合粗相。

  ○亦當準前身子圓通中。即彼圓義也。發心即意識圓通。大通達即至圓通境也。問前言意識起滅無端。今言圓通。何以致然。答了見意識起於藏心。離藏心無別意識。由是即入藏心而圓證也。

  △二蒙度證通。

  如來惠我。袈裟著身。鬚髮自落。我游十方。得無掛礙。神通發明。推為無上。成阿羅漢。

  首三句。度之為僧。下五句。證之成果。著身自落。皆佛神力。隨言成就也。我游二句。神境通也。次二句。總言神通第一也。上科已得意識圓通之體。此四句大發意識圓通之用。證果准上。

  △三諸佛印許。

  寧惟世尊。十方如來。嘆我神力。圓明清凈。自在無畏。

  首句。明不惟釋迦印其神通第一。次四句。明諸佛同許也。全發性真故圓明。遠離依業故清凈。無不如意故自在。無能摧制故無畏。

  △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我以旋湛。心光發宣。如澄濁流久成清瑩。斯為第一。

  溫陵曰。旋湛者。旋意識而復妙湛也。

  ○即轉意識。而證如來藏心耳。心光發宣。即發神通妙用也。次二句。復以喻明也。清瑩者。水澄而萬象影現也。澄濁喻旋意識。久清喻發神通。問此何不取緣慮法塵之用。答作意運通。正緣法塵之妙用也。六識圓通已竟。

  △四七大圓通。前五大即塵。後二大即識與根。雖不出前根塵識三。而特具用遍廣大之象故。別得大名。就分為七。一烏芻火大。分為三科。一作禮陳白。

  烏芻瑟摩。於如來前。合掌頂禮佛之雙足。而白佛言。

  溫陵曰。烏芻瑟摩。此雲火頭。即火頭金剛。

  △二陳白之言。又三。一因欲得觀。又二。一宿生多欲。

  我常先憶久遠劫前。性多貪慾。

  欲即淫慾。諸聖遠劫俱有。在凡實因。不可作別端回互而釋。

  △二遇佛授觀。

  有佛出世。名曰空王。說多淫人成猛火聚。教我遍觀百骸四支諸冷暖氣。

  溫陵曰。多淫之人。本由暖觸迫發。生為慾火。死為業火。業力增熾故。成猛火聚也。

  ○教我下。即令觀身火大也。末句冷字譯文誤耳。應雲。諸暖觸氣。方順火大。而且合結文。蓋多淫之人。既火大增熾。而業火將起。故令遍觀百骸四支中火大。先欲其知懼而頓息淫心。然後將錯就錯。可成妙觀。

  △二觀成得名。

  神光內凝。化多淫心。成智慧火。從是諸佛。皆呼召我。名為火頭。

  禪觀中。遍見身中。惟一火聚。既怖且厭。而遠離慾念。然火雖熱腦。而體具光明。今淫心息。而無復熱腦。惟見光明。即智慧火。故曰神光內凝等也。末三句。雖表得名。亦顯其為諸佛同印許矣。

  △三證果發心。

  我以火光三昧力故。成阿羅漢。心發大願。諸佛成道。我為力士。親伏魔冤。

  住火光三昧者。遍十方界。惟一火光。從此三昧成阿羅漢者。由此正受。發如來藏性火真空性空真火。成因地心。證七信以去。入於住位也。末三句。發心護法者。良以火光三昧。雖是內境。能現外相。溫陵曰。佛陀本傳雲。師入火光定。其室如焚。

  ○近世亦有梵僧至京師。住是三昧。人於夜見火光滿寺。遠近奔救。足知威力能怖魔冤。

  △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我以諦觀。身心暖觸。無礙流通。諸漏既銷。生大寶焰。登無上覺。斯為第一。

  觀百骸四支中火大。即是觀身。察其皆由淫心熾盛所發。即是觀心。暖觸總目火大也。淫心已息。而不成業火。故無礙也。神光智火。融於藏心。周遍法界故。流通漏銷者。以智慧火。燒煩惱薪。何所不盡。生大寶焰者。火大圓通之妙用。摧魔護法。無量威力也。登無上覺。則顯明大本齊佛。而示居輔化之位矣。大抵諸聖德位相侔。而跡有權實。言有隱顯。學者當略跡取本。得意忘言。不可妄分大小。而岳師。必待如此文明說。方成半許。何執泥之深乎。且解中為一冷字所誤。平釋四大觸塵。濫五圓通。安有此理。火大圓通已竟。

  △二持地地大。分為三科。一作禮陳白。

  持地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先平外地。因了心地。遂持本悟。圓證藏心。故名持地。

  △二陳白之言。又三。一積平地行。此科全敘平外地也。又分為二。一正取平地之行。又三。一從古佛世。

  我念往昔。普光如來。出現於世。

  △二出家平地。

  我為比丘。常於一切要路津口田地險隘。有不如法。妨損車馬。我皆平填。或作橋樑。或負沙土。

  要路指陸地。言眾所必由之路也。津口指水處。言即渡頭也。田地不取種植。但重行路。俯仰高深曰險。左右迫狹曰隘。不如法者。不寬平也。隘則必妨。險則多損。高則平之。下則填之。橋樑以利津口。沙石以治要路。

  △三經多佛世。

  如是勤苦。經無量佛出現於世。

  正取平地之行一科已竟。

  △二兼敘效力之行。又分三。一豐時全舍。

  或有眾生。於闤闠處。要人擎物。我先為擎。至其所詣。放物即行。不取其直。

  闤市垣也。闠市門也。詣往也。不取其直不受顧價。蓋別希勝報。不邪命活也。

  △二飢年節取。

  毗舍浮佛現在世時。世多饑荒。我為負人。無問遠近。惟取一錢。

  吳興曰。毗舍浮。此雲遍一切自在。

  ○意以飢世乞食則難。略取存命。不多貪也。

  △三神力拔苦。

  或有車牛。被於泥溺。我有神力。為其推輪。拔其苦惱。

  願行所在。而助以積劫福報。故感具神力。遂其願行耳。積平地行已竟。

  △二蒙平心教。夫平地之行。志在普利。效力之行。不檢親疏。其心亦久平矣。何至此而方蒙平心之教乎。蓋前屬事相平心。未能悟理。今令悟知內心外地本惟一體。故惟務平心。不分情器。則境隨心轉。無有不平。較前豈不天淵乎。又分二。一因平地待佛。

  時國大王。延佛設齋。我於爾時。平地待佛。

  時。即佛在世時。平地者。即修佛過之路也。

  △二領平心之教。

  毗舍如來。摩頂謂我。當平心地。則世界地。一切皆平。

  摩頂者。憫其事行久勞。攝受加持。令其歸理也。平心地者。通達有情無情俱為一體。正報依報無分自他。乃至凡聖因果等。一切皆如。是也。世界地平者。外由內感。物隨心變也。天台雲。心分垢凈。見兩土之升沉。故知。娑婆心險。感陵谷之高深。極樂心平。致地平之如掌。此其驗也。故如來因其惟務平地。而特教平心。令知要也。

  △三權實雙證。因其文中有回心故。知由權入實。以漸而入。蓋不定性中聲聞菩薩不定者也。良由多劫願行便主利人。非純求自利之輩。分二。一悟取權乘。先取小果也。又三。一悟內外地同。

  我即心開。見身微塵與造世界所有微塵。等無差別。

  此之心開。便與聲聞不同。既達地大平等。非惟不復執身為我。亦將達法唯心矣。

  △二於諸觸自在。

  微塵自性。不相觸摩。乃至刀兵。亦無所觸。

  此即分達法空。知微塵自性空無所有。則知能觸地大與所觸地大一切皆然。故刀兵為外地大。身為內地大。以身觸刀。如斬光截影。了無所傷也。肇法師雲。將身臨白刃。猶若斬春風。彼但證性無傷。六祖延頸。刺客三揮利刃。俱如斬影。是也。

  △三悟無生證果。

  我於法性。悟無生忍。成阿羅漢。

  此無生忍。且取生空。達蘊中畢竟無我也。譬如打鐵。粗垢先落耳。以分達法空時。尚悟地大了不可得。況地大中我豈不速空乎。此阿羅漢。實證四果。悟取權乘竟。

  △二回證知見。

  回心今入菩薩位中。聞諸如來宣妙蓮華佛知見地。我先證明。而為上首。

  蓋雖暫取生空。而利人習性。惟樂菩薩願行。是以速即回心也。言今入者。蓋指賢劫為今。未必獨指釋迦會中。蓋曠劫為事行菩薩。至莊嚴劫尾。方斷見思。成阿羅漢。賢劫初即迴向真乘。諸如來。意指賢劫四佛及十方現在如來也。法華會上聞知見地者。蓋法華知見。即此經如來藏性。悟此為地。所謂一乘寂滅場地。首先證明者。由其從凡入聖。自權向實。皆持地大。為起行入理之門。而今復聞此究竟性地。機緣契合。是以為法華證明上首也。

  △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我以諦觀身界二塵。等無差別。本如來藏。虛妄發塵。塵銷智圓。成無上道。斯為第一。

  此備敘前悟而已。二塵即內外二地大也。虛妄發塵者。蓋悟地大相妄。而其性但是如來藏性。循業妄現而已。人知持地為法華上首。而不知如來知見契彼究竟地大。此經方以顯其大本矣。塵銷智圓者。相盡性現。理智一如也。成無上道者。已入最上一乘之知見也。持地地大已竟。

  △三月光水大。分三。一作禮陳白。

  月光童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童子乃菩薩別名。表童真德也(世人即作幼童之想。如塑畫善財。是也。又儒者聞大權經說孔子為定光童子。則怒其畀小。不知文殊為釋迦九世師祖而亦稱童子。何有畀小之意乎)月為水摩尼所成。故號月光。

  △二陳白之言。又三。一古佛授觀。

  我憶往昔恆河沙劫。有佛出世。名為水天。教諸菩薩修習水觀入三摩地。

  水天者。證水大徹於性天也。或此佛亦從此大入圓。或佛具萬德。而但觀時機當從此入。故示號與觀相應耳。末三句。總示所授觀法。其詳在下修習中。當自見之。

  △二依觀久修。又二。一習觀初後。初身後界。以漸而入。觀之序也。分二。一初觀身中。

  觀於身中。水性無奪。初從涕唾。如是窮盡。津液精血。大小便利。身中旋復。水性一同。

  首二句。總一略標。無奪二字。作不相乖異釋之。與下一同二字。相為叫應。初從以下釋成無奪之意。涕唾便利。近外水相。浸液精血。涉內水相。由外及內。自內而外。故曰身中旋復。又涕唾津液。水之清相。精血便利。水之濁相。清濁雖異。水性無別。故曰水性一同。即無奪之謂也。然發解入觀。必始身中者。欲其深觀成時則我法二執俱空。

  △二後合界外。

  見水身中。與世界外浮幢王剎諸香水海。等無差別。

  觀內既熟。引伸外廣。資中曰。准華嚴經。華藏海中有大蓮華。其蓮華中。有諸香水。一一香水海。為諸佛剎世界之種。華藏世界。在香水中故云浮幢王剎。華藏二十重。累高如幢。最為高大。故稱王。今觀身水與彼海同。故曰浮幢王剎諸香水海也。

  ○須更知。華藏是總一大香水海。其大蓮華。是總蓮華。其蓮華中。有無量香水海。一一海中。各有一華。上擎二十重剎種。每重世界。皆以剎塵。增數紀之。今觀水大。惟論于海幢剎。但帶言耳。即此觀境大不思議。誠非凡小權乘可及。然充擴至此者。欲其深觀成時。則了達性水真空(云云)。乃至周遍法界。則我法二空。不待言矣。

  △二觀成淺深。上方領旨習觀。此科乃觀成之相。然先淺後深。亦成之序也。就分二。一初成未得忘身二。一標身未忘。

  我於是時。初成此觀。但見其水。未得無身。

  是時。即初授習時。成此觀者。即成身中水性一同之觀也。但見其水者。蓋入定之時。不見一物。但見湛水。遍十方界。此句便是觀成之相。末句。正表初成尚淺未至空身也。

  △二即事以證。證其尚為身累也。又三。一定中現水。

  當為比丘室中安禪。我有弟子窺窗觀室。惟見清水遍在室中。了無所見。

  首句時也。次句即作水觀入正受也。滿室現水。資中謂為定果色。然此色系獨影境。惟自見之。而前之火觀。今之水觀。皆能令他人見之。亦觀力殊勝不思議境也。

  △二投物心痛。又二。一正敘痛由。

  童稚無知。取一瓦礫投於水內。激水作聲。顧盻而去。我出定後。頓覺心痛。如舍利弗遭違害鬼。

  舍利弗。水邊入定。由宿冤故。被違害鬼一掌。出定頭痛。今出定心痛。故言同彼。

  △二無知起惑。

  我自思惟。今我已得阿羅漢道。久離病緣。云何今日忽生心痛。將無退失。

  欲知羅漢有病無病。當明子果二縛。夫宿種今種應召來果。而尚未受身者。謂之子縛。宿種所召。今已受身。即身應受。謂之果縛。若實行聲聞。新證四果。已將子縛斷盡不受後有。然現身尚未灰滅。則果縛猶存。所有病苦。即身應受故。舍利頭痛。畢陵眼痛。皆斯類也。問前言舍利古佛。豈有果縛。答既示同實行。但依實行論耳。若入滅後。悲願再來。則二縛俱無。更無實病苦矣。今此菩薩。久證再來。正同此類。故起斯疑。

  △三除去如初。如初謂無痛也。分四。一童子具陳。

  爾時童子。捷來我前。說如上事。

  捷速也。

  △二教以除去。

  我則告言。汝更見水。可即開門。入此水中。除去瓦礫。

  △三複見依除。

  童子奉教。後入定時。還復見水。瓦礫宛然。開門除出。

  △四齣定無恙。

  我後出定。身質如初。

  溫陵曰。漢州綿竹縣。水觀和尚。跡同月光。

  △二後方亡身合界。

  逢無量佛。如是至於山海自在通王如來。方得亡身。與十方界諸香水海。性合真空。無二無別。

  逢無量佛。則所經多劫。可知住於淺定。經時甚久。而上敘久得羅漢。則知羅漢果位。雖具神通。而受身不免身累。且在定痴暗進退遲鈍悉可見矣。如是乃至下。明深觀方成之時也。亡身合界真空無二者。觀境極深且大。性合真空。所謂性水真空。性空真水。周遍法界。回視此身。如巨海一漚。豈不易忘而得自在乎。夫論觀行位中。淺觀深觀。皆難定於果位。今約前淺觀。已言久證羅漢。則斯深觀成時。合是超過七信而證於初住。圓通之境。大抵詳此菩薩。亦是先權後實。以漸次而入者也。

  △三今證菩薩。

  今於如來。得童真名。預菩薩會。

  如來指釋迦。預在也。菩薩會。蓋是深位。非前信住可局也。

  △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我以水性一味流通。得無生忍。圓滿菩提。斯為第一。

  一味。即身中水性一同。流通。即界外剎海無二。得無生忍。即性合真空。是因地心。圓滿菩提。即證徹法界。是果地證也。似與佛位齊矣。月光水大已竟。

  △四琉璃風大。又分三。一作禮陳白。

  琉璃光法王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取後所悟洞徹。得琉璃號。

  △二陳白之言。又三。一古佛示觀。又分為三。一標遠劫佛名。

  我憶往昔。經恆沙劫。有佛出世。名無量聲。

  聲乃臍輪風起鼓之而出。此亦名合風大。

  △二示能觀本智。

  開示菩薩本覺妙明。

  本覺妙用。具含三德。本覺即法身。妙即解脫。明即般若。據此科。但是本智。望下科所觀。故此作能觀。為發照之源也。

  △三示所觀風力。

  觀此世界及眾生身。皆是妄緣風力所轉。

  此科尚是佛所示觀。總言依正皆屬風力所轉。詳在下科別示。妄緣二字。發風之端。人知世間有風。不知妄心緣動所感。所謂搖明風出是也。

  △二觀破群動。即從本覺妙明發照而觀故。此為所觀之妄境也。又三。一歷觀動同。

  我於爾時。觀界安立。觀世動時。觀身動止。觀心動念。諸動無二。等無差別。

  吳興曰。界為方位故安立。世為遷流故動時。

  ○界之安立。風輪執持。時之遷流。風氣宣使。身之動靜。風力所轉。心之動念。風起之源。諸動總該界等。無有差別。原歸上文通一風力。

  △二了動虛妄。

  我時了覺。此群動性。來無所從。去無所至。十方微塵。顛倒眾生。同一虛妄。

  首四句。自覺妄也。來無二句。同空華也。若實有從有至。即非虛妄。末三句。覺他同妄也。十方微塵者。且舉廣多眾生同一妄也。

  △三閱世喻狂。

  如是乃至三千大千一世界內。所有眾生。如一器中貯百蚊蚋。[蟲*秋][蟲*秋]亂鳴。於分寸中。鼓發狂鬧。

  上科是法。此科是喻。如是乃至者。擴充極盡之辭。三千下盡一世界。喻意有二。一喻其小而非大。二喻其妄而非真。良由以本覺妙明為體故。空生大覺如海一漚。極大成小也。微塵國土。漚滅本無。諸有虛妄也。觀心境同。但偏風大耳。觀破群, 動已竟。

  △三頓證徹悟。上科總是觀行。此科是彼觀行所證也。又三。一逢佛速證。

  逢佛未幾。得無生忍。

  逢佛。即逢無量聲如來也。未幾。明取證之速也。既了來無所從去無所至。萬法當體。皆無生滅。即本覺體故。速入無生忍位矣。

  △二心開事佛。

  爾時心開。乃見東方不動佛國。為法王子。事十方佛。

  已悟無生故。本覺心開。見動中不動。而親於東方不動如來。為法王子。乃至遍事。克肖諸佛。

  △三身心無礙。

  身心發光。洞徹無礙。

  此得名之由也。了妄身心。皆屬風力。見法身真心洞徹。如凈琉璃也。

  △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我以觀察風力無依。悟菩提心。入三摩地。合十方佛。傳一妙心。斯為第一。

  觀察風力。了妄也。悟菩提心。達真也。入三摩地。證圓通也。合十方佛。同佛果也。傳一妙心。化眾生也。妙心。即性空真風性風真空心也。琉璃風大已竟。

  △五空藏空大。分三。一作禮陳白。

  虛空藏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二陳白之言。又三。一標同佛證。

  我與如來。定光佛所。得無邊身。

  無邊身。即佛十身中虛空身也。與法雖無異體。而義相須別。法身離一切相。而偏融一切。此虛空身。帶目前空一顯色。而偏融空大。清涼雲。混虛空為體性。是也。此科略以標盡。下乃詳明。

  △二詳明神力由。後文總結雲。此大神力故。取為科名。亦明所證無邊身相非同凡小所取頑斷沉冥無用之境也。又二。一空色無礙。又為二。一會色歸空。

  爾時。手執四大寶珠。照明十方。微塵佛剎。化成虛空。

  四大寶珠。舊注誤因後文四大無依之句。而斷四大二字。作地水火風。即以此為四珠。不知四大是所觀之境。須取能觀之智。方有珠義。按華嚴。取海中有四寶珠。能消海水。喻菩薩有四智珠以消散善法愛等性海中波浪也。今此約照空塵剎之智應是人空法空俱空真空四珠也。當以大寶二字連珠字讀之。大者表其稱性洪廣。寶者彰其利用可珍也。手執者。明授持有自也。然前三破迷。第四證體。下十方塵剎。方是統言四大成空也。塵剎具足依正。即內外四大也。虛空兼含遮表。遮謂遮惑空無。表謂表性空凈。問所表真性。何亦言空。答妄盡真純。成第一義空。所謂彌滿清凈中不容他。非謂真體。亦斷滅也。

  △二融空即色。

  又於自心現大圓鏡。內放十種微妙寶光。流灌十方盡虛空際。

  此科。於三大中。次得相大。證般若德。如珠之光。亦如將前凈金成諸妙相也。大圓鏡。即大圓鏡智。內放十光者。從一鏡智。而現十智。同真如華嚴二世智。乃至知無邊諸佛智。或即十力。亦可以十力元即十智。況經明言神力。問與前四智何別。答前屬趨體智。此屬起用智。而大圓鏡乃總智體也。灌十方空者。照十法界。窮極空理。悉成嚴妙。所謂大智慧光明。遍一切處矣。

  △二依正無礙。此科。於三大中。後得用大。證解脫德。如珠之影。亦如將前金相種種運用成妙莊嚴也。問前言十智已屬起用與此何別。答十智雙屬體用。望上科真空之體。乃為照用。望此科運為之用。復為照體。又與此科。並稱為用。亦無不可。蓋彼是鑒照之用。了因所成。如燈照物也。此是辦事之用。緣因所成。如燈下作為也。分二。一攝剎入身。

  諸幢王剎。來入鏡內。涉入我身。身同虛空。不相妨礙。

  首三句。剎入身也。圓鏡智。即稱法身智體故。能攝諸剎海。悉入其中。由理攝故。事亦能攝故。下言涉入我身。此身即色身。所謂菩薩於一毛孔中。不可說剎次第入也。末二句。身包剎也。所謂毛孔能受彼諸剎。諸剎不能遍毛孔也。一毛尚然。況全身乎。極小同大。優有餘地。故不妨礙也。總顯能包之用。

  △二分身入剎。

  身能善入微塵國土。廣行佛事。得大隨順。

  上科雖有入有包。而獨顯身之能包。此科更顯身之能遍也。所謂無剎不現身也。於一一剎。隨機普應。現十法界身雲。彌滿無盡也。廣行佛事者。於一一身。上弘下化。遍行無量諸利益事也。得隨順意兼自他。隨自即如意神通得大自在。隨他即恆順眾生無量機緣也。詳明神力已竟。

  △三總由觀空。

  此大神力。由我諦觀四大無依。妄想生滅。虛空無二。佛國本同。於同發明。得無生忍。

  神力。總收上會色融空攝剎分身四科也。由我下。出神力之本。蓋凡外小乘。執四大心外實有。成大障礙。此菩薩。觀四大離自心性無體可得。故曰無依。妄想生滅者。所謂諸法不牢固。常在於念中。念起似有。念息全無也。虛空無二者。言四大既同虛空。虛空豈有差別。佛國本同者。蓋四大為能成。佛剎為所成。四大既空無二相。佛剎亦平等皆空。所謂虛空為同。同即空也。於同發明者。即悟性覺真空性空真覺。清凈本然。周遍法界也。末句。即寂滅現前。入圓通境也。

  △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我以觀察虛空無邊。入三摩地。妙力圓明。斯為第一。

  我以三句。即空色無礙科。妙力圓明。即依正無礙科。圓通極境也。空藏空大已竟。

  △六彌勒識大。分三。一作禮陳白。

  彌勒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溫陵曰。彌勒。正雲梅怛利曳那。此翻慈氏。為慈隆即世。悲臻後劫。愍物迷識故。示跡發明也。

  △二陳白之言。分三。一上古得定。分四。一上古佛世。

  我憶往昔。經微塵劫。有佛出世。名日月燈明。

  △二出家求名。

  我從彼佛。而得出家。心重世名。好游族姓。

  此蓋敘古在凡夫地。內輕外重。身雖出家。心慕豪貴。好游族姓者。喜親近國王大臣也。此遠因實事。不必回互解為貪著名相等意。且前之多淫。復作何意回互之乎。況唯識正是名相。豈不增病。

  △三教修惟識。

  爾時世尊。教我修習惟心識定。入三摩地。

  因其重世名族外求馳散故。授以惟心識定。令其通達萬境。惟我心識變現。一如夢幻。生滅非實。豈可不究明心識。而反重其所變之境乎。由是但自觀察惟識。止其外慕馳散。而定心成就。所謂因病而葯者也。

  △四久習忘名。

  歷劫以來。以此三昧。事恆沙佛。求世名心。歇滅無有。

  惟識定深。萬境如電。外輕內重。無復馳求。故求名心滅。此先顯對治悉檀破惡益也。

  △二中古定成。分三。一確指佛世。

  至然燈佛出現於世。

  △二惟識極成。

  我乃得成無上妙圓識心三昧。

  積功雖歷多劫。入理在一剎那。蓋前所習者。不離五位惟識。尚屬權宗。至此窮極識理。所謂性識明知。覺明真識。妙覺湛然。遍周法界融入如來藏性。故曰無上妙圓。此方顯第一義悉檀入理益也。

  △三一切惟識。上科方極惟識之體。此科乃極惟識之用。又為二。一世界惟識。

  乃至盡空如來國土凈穢有無。皆是我心變化所現。

  國土舉無情器界之總相。有無即成壞也。此雖以唯識為入門。上科既曰無上妙圓。則今所謂變化者。亦非同相宗但由妄發。乃達緣起即是性起。種種變化。皆生於妙圓真心矣。

  △二諸佛惟識。

  世尊。我了如是惟心識故。識性流出無量如來。

  吳興曰。流出如來者。從法身識性。流出報應佛身也。

  ○此說妙圓識性。即為法身。從法身而起應化。其身無量。雖理趨頗通。然此但約自己。不盡他佛。似是無量身。而非無量如來。又須極果方能。非是本具頓悟之境。今解如來者有情根身之總相。首句了即悟也。承上結定轉起下文。言我悟達惟識。至於窮界。萬法如此。由是不但秪見世界惟識。乃見藏識海中三世十方無量諸佛皆從流出。所謂眾生心內諸佛時時成道。是也。又如華嚴中。菩薩證真見佛無邊皆在身心出沒。末當雲。如來尚惟識性流出。況餘九界眾生流出可知。

  △三得補處記。

  今得授記。次補佛處。

  夫窮極唯識。圓證法界。既見諸佛依正皆是自心。而自心豈不成佛。故得授補處記。即補釋迦佛位。次當作佛也。

  △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我以諦觀。十方惟識。識心圓明。入圓成實。遠離依他。及遍計執。得無生忍。斯為第一。

  清涼。引護法釋三性雲。一切心及心所。由薰習力所變。二分從緣生。故皆依他起遍計。依斯妄執。定實有無一異俱不俱等。此二方名遍計所執。二空所顯。圓滿成就諸法實性。名圓成實。資中引喻。圓成如麻。依他如繩。遍計如蛇。

  ○遍計有名無體。依他有相無性。惟圓成實是彼體性。今言入後一者。悟證真實體性也。遠離前二者。不復為名相所迷也。此經圓成實性。即如來藏心。所以結入圓通。彌勒識大已竟。

  △七勢至根大。又復分為三。一作禮陳白。

  大勢至法王子。與其同倫五十二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溫陵曰。觀經雲。以智慧光。普照一切。令離三塗。得無上力。名大勢至。

  ○又言。此菩薩。舉足下足。皆動一切世界。震蕩三途。令成解脫。凡入諸佛會中。必先震動。故得是名。且悲華經言。往昔因中。彌陀作輪王時。觀音為長子。勢至乃其次子。今在極樂。居於彌陀左右。倫者類也。

  △二陳白之言。分四。一古佛親授念佛。

  我憶往昔恆河沙劫。有佛出世。名無量光。十二如來。相繼一劫。其最後佛。名超日月光。彼佛教我念佛三昧。

  大本。彌陀自具十三號中。有斯二名。詳彌陀勢至同時發心。所師佛號。乃古如來。非即彌陀。二號既同。餘十佛名。或亦多同十三佛號。以師資一道不異古今。如釋迦觀音之類。念佛三昧。據下文。即都攝六根。凈念相繼也。

  △二詳喻感應道交。此取天台觀經疏科名。以眾生對佛。此感彼應。不同解入相應生佛一體也。分二。一先以二人為喻。又分二。一單憶無益。

  譬如有人。一專為憶。一人專忘。如是二人。若逢不逢。或見非見。

  一專為憶。喻佛念眾生也。佛作菩薩時。自果未圓。尚於念念。不舍眾生。何況果後。更無餘事。惟念眾生。豈非專憶之至乎。一人專忘。喻眾生不念佛者也。以如來專念眾生之力故。若逢或見。如諸聖不違本願游化娑婆。故令眾生偶逢偶見之類。是也。以眾生無心念佛之力。則雖逢不逢。如佛在世時。亦來此國。住七日。而眾生冥然不知。良由不念業障佛亦無奈何矣。是冥中或逢。而顯中實不逢也。雖見不見。如見文殊者。但睹老人貧婆之類。是也。是聖豈作意詐隱。實由業覆。而妄見劣相耳。如薄福見寶為蛇為蛙。豈彼無情之寶。亦能變化詐隱其本相耶。吳興引舍衛九億家證此。略而未詳。嘗聞九億分三。三億見佛聞法。三億但聞名字。三億名亦不聞。不聞名者。不與此例。其但聞名字者。即逢而不逢者也。以但逢佛在世。與之同國。而未遭遇形聲也。其前三億若更分之。當亦有見佛而不聞法者。即是或見不見。以徒見不蒙法利故也。諸義皆通。取要言之。以如來專憶故。或逢若見。以眾生專忘故。不逢不見。不能成決定逢決定見。正意示人。不想念佛者。決無見佛往生之益。

  △二雙憶不離。

  二人相憶。二憶念深。如是乃至。從生至生。同於形影。不相乖異。

  二人相憶。喻生喻念同也。意言。眾生念佛。能如佛念眾生。非惟必成決定逢見。且如形影。常不相離。正意示人。想念佛者。決定獲見佛往生之益矣。

  △二後以母子合喻。又二。一合單憶無益。

  十方如來。憐念眾生。如母憶子。若子逃逝。雖憶何為。

  首三句。合一人專憶也。世間慈念最切者。莫過於母。然子若悖逆過甚者。母念或衰。佛念眾生。更過於母。逆惡愈甚者。佛念愈深。故佛大悲心相。常照阿鼻眾生。是以求往生者。不可思惟己惡而疑佛不來接引。此乃不達佛心。自生疑阻。殊可憐也。若子逃逝。合一人專忘也。雖憶何為。合若逢不逢雖見不見也。

  △二合雙憶不離。

  子若憶母。如母憶時。母子歷生。不相違遠。

  首二句。合二憶念深。末二句。合彼生至生等三句也。詳喻感應道交已竟。

  △三合喻顯示深益。合喻謂兼合前二喻。然但合雙憶。不離不合。單憶無益也。深益。即往生成佛二大利益。分二。一必定見佛益。

  若眾生心。憶佛念佛。現前當來。必定見佛。

  憶佛。兼事相圓融二種觀門。念佛。兼事一心及理一心二種三昧。現前見佛。謂不離現身。於定中見。或於夢中見也。當來見佛。謂報終陰壞。見佛接引。及彈指往生。華開見佛也。事相觀。謂注心一方。緣佛金身相好而已。圓融觀。謂以假空中三觀。觀佛法報化三身。舉一即三。言三即一。三一圓融也。詳在觀經疏中。事一心。謂專心念佛。無一毫雜緣而已。理一心。謂達法界一相。舉一聲佛。則全包法界圓住三身。詳在彌陀略解。所見之佛。亦隨觀念理事。而不無勝劣矣。問勢至敘古。今何全取西方法門證釋。答菩薩明說。此界攝人。歸於凈土。而所示觀念。豈非導人觀念極樂。應不必疑也。

  △二速得開心益。上益雖具理觀理念皆可開心。然且專說得見他佛。未及正明自心開發顯露自佛果體。故知。上科但論見他佛。此科乃說成自佛也。分三。一近佛故開。

  去佛不遠。不假方便。自得心開。

  去佛不遠。有二意。一者未獲往生。在觀念中。須取理觀理念。說其不遠。以全住三身圓持法界。與佛同身共命。故曰不遠。不假方便者。不用別門方便。但由悟達他佛三身。而本覺果體。豁然顯現。二者已得往生。常親近佛。不假方便。自然心開者。以近佛聞法及加被威力故。速令心開果體顯現也。所謂但得見彌陀。何愁不開悟也。又解。先見色身。而睹相佛。則將鄰法身。而真佛不遠矣。失本覺顯現。則顯是自佛彰明。奚止於惟見他佛耶。

  △二喻以香薰。

  如染香人。身有香氣。

  喻中。以近香故身亦成香。法中以近佛故心亦成佛。故知。心開非同淺淺。應即是本覺佛現也。

  △三出三昧名。

  此則名曰香光莊嚴。

  三昧名。亦法門名。不離觀佛念佛。以佛法身香光莊嚴自性佛也。

  △四述己自利利他。

  我本因地。以念佛心。入無生忍。今於此界。攝念佛人。歸於凈土。

  首三句。自利也。此之述己念佛便非用分別識心所念。乃攝根念也。其法以一念不生。六根湛寂。不妨圓照三身。洞徹四土。遂至信滿入住。證無生忍也。由此反觀。前之心開。正相似覺發耳。下三句。利他也。此界即娑婆界。凈土即極樂界。攝者以威力加持。令不退念。又臨終接引。令其必獲往生。

  △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我無選擇。都攝六根。凈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

  都攝六根者。令六根不動也。凈念相繼者。即圓照三身四土也。得三摩地。即三昧成。而證圓通境也。若約現位。跡在等覺。或本已齊佛。今追論初心一同眾之信滿入住矣。夫各攝一根。則屬六根圓通。都攝六根。則屬根大圓通。舊注釋為意根。當濫須菩薩所修矣。通論二十五門。尋常六塵。皆始於色。今始於聲。而復留耳根。在最後者。正以諸門雖均是教體。而不盡當此方之機。偈雲。此方真教體。清凈在音聞。故今始於音。而終於聞。所以為教體之綱領。而獨當此方之機。且權小入門。多循音教。圓實法要。直反聞根。故二聖示跡淺深不同也。又七大本先始於地大。而此中火大為先。以多淫召火合此經墮淫起教。所以警多聞人。先除欲漏也。又七大終於識大。而今終於根大者。以勢至念佛圓通稍次觀音。大本彌陀經雲。極樂清凈。次於泥洹。觀音所修。乃諸佛一路涅槃之門。正是泥洹極果。今令不能修自心泥洹者。其次莫若念佛求往生也。此固經文不終彌勒。而終於勢至之深意也。諸聖略說已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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