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0天內各地已連發8起校園性侵案
自5月8日海南萬寧發生「小學校長帶女生開房」事件到5月27日,20天內至少有8起校園內猥褻性侵幼女案被曝光。而這,還僅僅是被公開報道的案件。
實際中,又有多少孩子被傷害,我們不得而知。為什麼屢屢有為人師表者將魔爪伸向無力反抗的孩子?怎樣才能讓這些脆弱而無辜的孩子免受摧殘和侵害?類似這樣的沉重追問,像鞭子一樣抽打著人們的心。
20天至少8起校園猥褻性侵幼女案
5月8日 海南萬寧 校長帶著女生開房
當日,萬寧市一小學校長陳在鵬和房管局工作人員馮小松帶6名小學女生開房。目前兩人涉嫌強姦罪被提起公訴。【詳細】
5月15日 安徽潛山 校長12年性侵9女童
記者15日獲悉,潛山縣某小學校長楊某,在12年里先後性侵9名女童。日前,楊某涉嫌強姦猥褻兒童罪被提起公訴。【詳細】
5月18日 安徽舒城 男教師猥褻7歲女生
18日,發現7歲女兒內褲有異物並摻雜血跡,安徽省舒城縣湯女士報了警。目前,50多歲的數學老師王某某被刑拘,並承認犯罪事實。【詳細】
5月20日 山東青島 幼兒園保安猥褻兒童
20日,青島警方在處理一起治安糾紛時,獲悉嶗山區梅嶺西路283號一家幼兒園有保安員猥褻兒童,目前,兩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詳細】
5月21日 河南桐柏 54歲教師猥褻女生
21日,河南桐柏縣54歲小學教師楊某某在教室猥褻女生時被男生髮現。28日,楊某某因涉嫌猥褻兒童罪被批捕。他在2010年至2012年的師德考評中均為合格。【詳細】
5月21日 湖南嘉禾 小學老師猥褻多名女生
21日晚,湖南嘉禾縣普滿中心小學二(1)班數學老師曾星明被舉報猥褻多名女生。26日,縣公安局將曾星明刑拘。【詳細】
5月22日 廣東雷州 小學校長性侵2女生
家長報案後,雷州某小學校長鄭某於22日自首。今年5月以來,鄭某將該校六年級兩名女生多次誘騙至學校宿舍強姦,鄭某已被刑拘。【詳細】
5月27日 廣東深圳 老師猥褻4名學生
深圳市警方27日接到報案,4名學生在南山區弘基學校就讀期間被老師猥褻。當晚,警方將二年級老師吳某東抓獲,日前將其刑拘。【詳細】
……
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公布三起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犯罪典型案例,其中鮑某某強姦、猥褻兒童已被執行死刑。
最高法刑一庭副庭長薛淑蘭說,在鮑某某強姦、猥褻兒童案中,7名女童受害時都才9歲、10歲。出於對孩子們的保護,最高法發布案例時沒有寫明被告人姓名。最高人民法院今後將指導各級法院進一步加大對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犯罪的懲治力度,堅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護,該重判的堅決依法重判。對嚴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犯罪分子,依法應當判處死刑的,絕不能手軟。
案例1:老師強姦猥褻7女生
鮑某某強姦、猥褻兒童案中,被告人鮑某某從2009年4月至2011年6月,利用教師身份猥褻小學女生7人數十次,並將其中6人姦淫數十次,還拍攝該6名幼女的裸照及被強姦的照片、視頻。法院為此依法判處被告人鮑某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經最高人民法院複核核准,罪犯鮑某某已於近日被依法執行死刑。
案例2:繼母借「教育」打罵虐待繼女
山西平順縣人李艷勤故意傷害案中,被告人李艷勤借「教育」之名,經常對繼女申某某打罵虐待,並最終於2012年5月將其毆打致死。鑒於李艷勤有搶救被害人行為,認罪態度較好,法院為此依法判處被告人李艷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案例3:組織指使未成年人入戶盜竊
鄧家文組織指使未成年人入戶盜竊案中,被告人鄧家文在2010年8月至2011年2月,多次組織多名未成年人在廣東翁源縣入戶盜竊,情節嚴重,並犯有敲詐勒索罪,數額巨大。法院為此判處被告人鄧家文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三問校園「狼」出沒
1.性侵為何遲遲未發現?
近期曝光的校園性侵案中,許多學生都是長期、連續被猥褻。為什麼遲遲未能被發現?廣州市某小學負責人說,「我估計是大多數教育工作者對這類事件的警惕性不高,認為這樣的事情發生的概率太低了。」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 (微博)認為,長期以來我們的教育會引導學生選擇性地展示美好一面,而壞事卻不敢告訴父母。如果學生能夠懂得,在現實生活中如何不傷害別人,又如何保護自己,一旦遇到傷害可以檢舉、報警,也就不會拖這麼長的時間。
2.校園性侵緣何「井噴」?
20天里接連曝出校園性侵案,給人以「井噴」之感。熊丙奇認為,其實這些案件一直存在,並不是突然間增多,只是以前未能進入公眾視野。
熊丙奇特別提醒,每次校園猥褻事件後,都應該關注受害人的保護問題,救助最不應該缺位,否則會造成終身影響。但有些農村學校因條件簡陋、師資匱乏,在心理方面的救助也難以到位,建議公益組織介入。
3.如何從制度上防範?
有學者指出,發生校園性侵案說到底是「師德」問題。對此熊丙奇不認同。「這不是道德的問題,是法律的問題,說『師德』那是把這個詞矮化了。」熊丙奇認為,類似案件一旦發生就應移交司法處理,這是原則問題。但目前很多都是行政處理,也就是說當成內部問題來解決。而目前很多類似醜聞都是不了了之,並沒有走到法律程序。他認為當務之急是落實法規,如《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及完善法規。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綜合新華社、《南方都市報》等
專家解讀
判死案例很有導向性
法學家、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原所長王公義昨日說,此次最高法公布典型案例,做了長時間的調研和論證,選取的案例在案件類型、犯罪事實、判決結果方面都有代表性,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特別是教師強姦猥褻多名幼女被判死刑的案例,對近期發生的多起性侵幼女案的審判有很強的導向性,此類案件會被重判。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陳衛東說,最高法發布典型案例是指導各級法院審判的一種方式,代表了最高法的觀點和立場,其評判對各級法院審理類似案件提供了參照標準。不過,不同案件有不同的特點,典型案例只對審理起指引作用,這與英美等國具有法律效力、能作為審判依據的「判例」不同。
陳衛東說,與發布周期較長、批量公布的指導性案例不同,典型案例有針對性,是擇機發布,時間性較強,往往集中代表一類案件的特點或具有較大的社會影響。 本報記者劉苗
提醒家長
告訴孩子要敢說「不」
童年時期留下心理陰影,往往會影響一輩子,也可能會給未來埋下炸彈。作為家長,要隨時留意觀察孩子,一旦發現異常情況,比如回家比平時晚、晚上做噩夢、不願和異性接觸等,一定要和緩地詢問原因,耐心開解。更要教給孩子以下9個「守則」,盡量防止受到傷害:
1.凡背心褲衩覆蓋的地方,不許別人碰。
2.任何人的任何行為,只要讓你感到痛或不舒服,就立刻反抗,即使是老師或其他有權威的人,也要敢於說「不」。
3.孩子外出,應了解環境,盡量在安全路線行走,避開荒僻和陌生的地方。
4.晚上女孩外出時,應結伴而行,尤其是年幼女孩外出,家長一定要接送。
5.女孩外出要注意周圍動靜,不要和陌生人搭腔,如有人盯梢或糾纏,儘快向人多處靠近,必要時要呼叫。
6.女孩外出,隨時與家長聯繫,未得家長許可,不可在別人家夜宿。
7.應該避免單獨和男子在家裡或是寧靜、封閉的環境中會面,尤其是到男子家中。
8.不隨便喝陌生人給的飲料或食品。
9.獨自在家注意關門,拒絕陌生人進屋。發覺有陌生人進入應果斷開燈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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