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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溫亞當與夏娃的故事

重溫亞當與夏娃的故事

天地萬物都造齊了。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廠。神賜福給第

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神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廠,就安息了。

創造天地的來歷,在耶和華神造天地的日子,乃是這樣:野地還沒有草木,田間的菜蔬還沒長起來,因為

耶和華神還沒有降雨在地上,也沒有人耕地,但有霧氣從地上騰,滋潤遍地。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上造人

,將生氣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立伊甸園

耶和華神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裡。耶和華神使各樣的樹從地里長出來,可以

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有河從伊甸流出來滋潤那園子

,從那裡分為四道:"第一道名叫比遜,就是環繞哈脅拉全地的。在那裡有金子,並且那地的金子是好的;

在那裡又有珍珠和紅瑪瑙。第二道河名叫基訓,就是環繞古實全地的。第三道河名叫希底結,流在亞述的

東邊。第四道河就是伯拉河。

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為男人選配偶

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耶和華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

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

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

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說

:"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國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因此,人要離開父母

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始祖被誘惑

耶和華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

果子嗎?""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

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

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

違背主命

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

;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

,為自己編作裙子。

天起了涼風,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

面。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哪裡?"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

體,我便藏了。"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那人

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耶和華神對女人說:"你作的

是什麼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

耶和華神對蛇說:"你既作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我

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

你。"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

。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里得吃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黎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你必汗流滿面

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亞當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

,因為她是眾生之母。耶和華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

逐出伊甸

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

耶和華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

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

這是大家都熟悉的聖經故事。重溫了這個故事後,不僅有幾個問題要提出。一、上帝是用泥土捏的亞當。他為什麼不用自己的肋骨造一個亞當而要用泥土呢?是他自己的聖體不能被破還是有別的原因?二、夏娃是用亞當的肋骨造出來的。上帝為什麼不用泥土而要用泥人亞當的肋骨呢?或者是身體的其他部分呢?三、夏娃偷吃善惡之果,是受了蛇妖(撒旦)的誘惑、欺騙才吃的。而且給了一個亞當。那蛇妖又是上帝的天使,是他的左右手,是個值得依賴的心腹。給它的智慧要比亞當和夏娃多得多。它為什麼敢瞞著上帝勾引這兩個人上當呢?這其中有沒有上帝的暗示呢?四、禍闖出來了,亞當和夏娃有了性的認識和行為,結成了夫妻。能夠清楚看到對方的下體,也可以繁衍後代了,上帝卻發怒了。把這些不忠實履行自己職責的左右手、男人和女人打發到了失樂園(人世)。而他自己卻什麼事也沒有。說的過去嗎?五、上帝本人有沒有女人?有沒有性?如果沒有,他怎麼會想到要捏一個女人來與亞當配對呢?如果有,他算不算背叛他的上帝呢?天國的法規何在?六、我們這些亞當與夏娃的子子孫孫(泥捏的),無時不刻都在進行男女之間的結合。還是那兩個善惡果所起的作用嗎?或是那園子沒有人看守,可以盡情地偷?又或是上帝對我們這些泥男泥女的一種懲罰呢?七、上帝老兒:您嘗過那生命之果嗎?可是好吃??

附:

亞當與夏娃——第一對夫妻

  經文:(創2:20~25)

  聖經的前十一章是非常精簡的記錄。因為從亞當到亞伯拉罕。最少有兩千年的歷史,只用了十一章的

篇幅記載,可是在這麼寶貴的篇幅中,亞當夏娃的婚姻與家庭,佔了大約三章半的篇幅,把他們怎樣成為

配偶、怎樣失敗、怎樣發生家庭悲劇,都逐一說明。在精簡的記錄中,可算很詳細了。從以上一小段有關

亞當夏娃結合的經文中,可略窺聖經的婚姻觀。要點如下:

  一 婚姻的制度

  婚姻的制度、是神所創設的。神說:"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創 2:18)可見是神先看見人的需要而為人

預備的,但神是在亞當也覺得自己需要時,才為他預備。神把各種動物帶到亞當跟前,讓他為它們命名時

,聖經特別加上一句:"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這句話可有兩方面的領會:

  1.他從動物的雌雄相配中發覺自已有同樣需要。

  2.他似乎想在動物中找配偶,但找不到適合的。注意"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這話已說明他

所需要的是"配偶",非僅一般的"幫助"。所以這裡他所需要的"幫助",是不同性別的配偶之"幫助"。

  二 神的配合

  在完全沒有異性的世界中,神尚且能為亞當造一個配偶,何況今天充滿了男女的世界,豈沒有適合你

的配偶?在婚姻的事上信靠神、順服神,是青年基督徒重要的一課。倘若亞當自己喜歡一隻母狼、雌虎或是

花豹,明知不適合,卻又不肯放棄,神就不能開始為他造一個夏娃。基督徒青年要小心省察,在選擇配偶

時是否太偏重外貌與世俗觀念,或是太固執一些看似屬靈的事物。不要比自己的偏見使自己先誤了神的預

備(箴 19:14),然後又埋怨神沒有顧念你的終身大事!

  三 同性戀?

  本段經文顯示男女結合是神的旨意。所謂配偶,是指異性相配,因聖經明說神為男人造了個"女人"。

若神許可同性戀,何須造女人?而這男人和女人的結合就是"配偶",也是"夫妻"。但同性則不能成為夫妻。

所以不論新舊約聖經都明說,與同性發生類似夫妻的性關係,都是神所憎惡的罪:"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

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利 18:22)"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

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外,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恥的事……"(羅

1:26-27)

  四 "性"是污穢的嗎?

  "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創 2:25)聖經一開始就明白的表示"性"原本不是罪,所以也不

是羞恥的事。男女的結合既是神自己設立的制度,所以合法的男女關係不但不是污穢,且是聖潔的。神賜

福給亞當夏娃說"要生養眾多"時,已包括了正當的性行為,根本無需有犯罪感。這是聖經獨有的真理。基

督教沒有和尚尼姑,也沒有神父修女。其他宗教都或多或少含有隻要是性行為,就有罪的成份在內的觀念

。但這絕不是聖經的觀念。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七章,論及夫妻同居的生活時,不但不認為夫妻性行為

是污穢,倒認為夫妻的身子各為對方所專有,且不應無故分房(林前7:3-5),又明說"你若娶妻,並不是犯

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林前 7:28)

  反對基督真道的人常把一些別人對聖經真理的錯誤觀念加到聖經里,然後又加以批判。甚至有些一知

半解的"教內人",也有意無意的把外教人的錯誤觀念,當作是聖經的觀念,然後矯枉過正地把人帶到另一

種與罪惡妥協的主張里去。聖經卻以合法的夫妻關係為聖潔的,不合法的苟合與淫亂,才是神憎惡的罪。

  五 父母與妻子

  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

創2:23-24)為什麼神不像造亞當那樣,再用塵土造一個女人?卻要從亞當身上取一根肋骨造女人?這是要顯

明亞當與夏娃之親密關係。亞當既稱妻子為骨中的骨,肉中的肉,還有什麼能比這關係更親密?所以"人要

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這話的重點在人與配偶的關係將取代父母而較父母更親密。這句話不是說,結了

婚一定要離開父母,甚至有人當作是聖經許可不必照顧父母的根據,那完全誤解了聖經。因為:

  1.舊約聖經與猶太人強烈的家族觀念,可以證明古聖徒都不是照現代西方人那樣領會這句聖經。  2.挪亞是個孝子,照顧他父母親(創 5:29)。挪亞一家八口,同進方舟。  3.約瑟接雅各全家到埃及,照顧他們,直到父親死後,仍善待他的眾兄長(創46章,50:20-21)。  4.主耶穌責備法利賽人藉口奉獻而不奉養父母(可7:8-13)  5.使徒明訓要子孫"在家中學著行孝","報答親恩"(提前 5:4)  6.農業社會中的地價不像今日那麼昂貴:"家"不等於一所房子,可以住在不同的房子里卻仍在家中。

  六 一夫一妻

  "二人成為一體。"(創2:24下)

  雖然這"二人"在這段經文似乎只是敘述當時的事實,但在舊約的末卷瑪拉基書,以及在新約聖經中,

主耶穌都曾按這"二人"的意義說明一夫一妻是神設立婚姻制度的原意。瑪拉基書二章十五節說:"雖然神有

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

,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這"一人"指夏娃。神只為亞當造一個配偶,並沒有造兩個,神有能力

造許多個,卻只造一個,因為神的旨意是要一夫一妻"二人"成為一體。主耶穌跟法利賽人辯論時,也說:"

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太 19:5)

  二人就是二人,怎麼成為一體?因神故意從亞當"一體"中造成二人,所以夫妻身體的連合原是神的旨意

  七 基督與教會

  "二人成為一體"的真正的意義,是要說明基督與教會的合一。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5章22至33節講論夫

妻關係時,最後引用創世記的話,指出這二人成為一體,其實是為著表明基督與教會之關係的--"因我們是

他身上的肢體。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

基督和教會說的。"(弗5:30-32) 注意第30節的中文聖經小字作"就是他的骨他的肉"。這話顯然引創世記2

章22節,神從亞當身上取出肋骨造成女人,亞當稱她為"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那一件事說的,保羅引用

之後,在以弗所書5章32節解明,這是指基督與教會成為一體的奧秘說的。可見神為亞當配合夏娃,並非無

目的之偶發行動。男女婚約的神聖、夫妻相愛的家庭生活,都可以具體的幫助人了解基督與教會之合一的

奧秘。雖然這奧秘到將來才完全顯明,但神已在神聖的婚姻關係中,教導人從其中領悟基督如何愛教會。

現今人們輕忽婚約的神聖,以至人很難從夫妻神聖的愛中,領悟基督愛教會的真理。

  所以亞當與夏娃之關係可以表明基督與教會之關係:

  1,夏娃從亞當成為新造的--教會在基督里成為新造的 (林後5:17;弗2:15)  2.夏娃與亞當有同一生命--教會與基督有同一生命(西3:3;來2:11)  3,夏娃與亞當合而為一--教會與基督合而為一(約17:21-23)  4,夏娃與亞當同承受萬有--教會與基督同承受萬有為基業(弗1:10-l l、14;彼前1:4)  5.夏娃是亞當的配偶--教會是基督的新婦(啟19:7-8)  6.夏娃應順服亞當--教會應順服基督(弗 5:24)  7.夏娃與亞當同掌權--教會與基督同作王(啟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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