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與清初政局
軍政合一、兵民合一的八旗制度,既適應了滿族崛起的需要,又打上了傳統的烙印;在清初那一特定的歷史時期,這一頗具清朝特色的制度既影響著政局,也在政局的演變中改變著自身……
一 八旗與軍事民主制
清王朝的奠基人努爾哈赤在以父祖的十三副遺甲起兵後,便利用滿族社會所固有的狩獵組織——「牛錄」來統領、約束部眾。伴隨著對女真各部的統一,牛錄的數量也在迅速增加。到了明萬曆三十四年(1606),努爾哈赤把25個牛錄編為一個旗(又稱為固山),分別是黃旗、白旗、紅旗、藍旗,旗主也稱為固山額真。而在萬曆四十三年(1615),努爾哈赤又在黃、白、紅、藍四旗的基礎上增設鑲黃、鑲白、鑲藍、鑲紅四旗,原來的四旗稱為正黃旗、正白旗、正紅旗、正藍旗,八旗制度初具規模。
為了加強本民族的凝聚力、戰鬥力,努爾哈赤在八旗制度中大量保留了傳統的軍事民主制的內容。對狩獵物品及戰爭所掠財物、人口的分配,都是以旗為單位進行的,「令八家均分之」(《太祖高皇帝實錄》卷10)。用皇太極的話說就是:「我國……全賴兵馬出去搶些財物,若有得來,必同八家平分之,得些人來,必分八家平養之。」(《清太宗實錄》卷17)。八旗固山額真「若面君時,當聚眾共議國政,商國事,舉賢良,退讒佞,不可一二人至君前」(《太祖高皇帝實錄》卷8);任何一位旗主「若有違反、擾亂政治的惡行,其餘七位集會議處,該辱則辱之,可殺則殺之……縱使治國之汗出於一己私怨,欲罷黜降,其他七旗對汗可以不讓步」(《滿文老檔》第三函,第十四冊)。財物上的八旗均分以及旗主「對汗可以不讓步」,都折射出傳統對現實的影響。
受傳統制約的努爾哈赤,在接觸到漢族中央集權體制的影響後,也進行過類似的嘗試,而廢除推舉制、冊立繼承人就是一個重要的試點。
努爾哈赤所選擇的第一個繼承人,是長子禇英。明萬曆二十六年(1598),18歲的禇英在努爾哈赤開基創業的戰事中大顯身手,被賜號「洪巴圖魯」(最兇猛的勇士)。此後在同強大的烏拉部首領布占泰的戰事中,又因作戰勇猛被賜予「阿爾哈圖門」的稱號,翻譯成漢語就是「廣略」(頗具韜略)。
禇英因英勇善戰、戰功累累而得到努爾哈赤的器重,被立為繼承人,並讓他參與處理朝政。在負責分配戰利品時,由於禇英改變各旗均分的傳統,引起固山額真們的強烈不滿。掌管四旗的阿敏、莽古爾泰、皇太極、代善紛紛向努爾哈赤告發禇英「不恤諸弟」、多佔財物。旗主們的一再控告,不僅導致禇英失去繼承人的資格,還造成禇英在建國前的一年被父親處死。八旗體制對清開國時期政壇的影響,可略見一斑。
努爾哈赤所選擇的第二個繼承人是次子代善。代善是禇英的同母兄弟,比禇英小三歲,也是位洋溢著尚武精神的青年。1607年當他奉命去接應前來歸附的東海瓦爾喀部眾時,遭到烏拉部首領布占泰的截擊,代善奮不顧身,迎戰布占泰,不僅擊退了烏拉部,而且使得瓦爾喀部眾順利抵達努爾哈赤的轄區。因戰功煊赫,代善被賜予「古英巴圖魯」(無畏的勇士)的稱號。1613年,在同烏拉部的關鍵一戰中,代善亦因不畏強敵、作戰勇敢而得到努爾哈赤的賞識。
早在編旗之初,代善就被任命為掌旗貝勒,成為紅旗的旗主。在禇英失去繼承人的資格後,代善則成為繼承人。因而當1616年努爾哈赤稱汗建國、建元天命時,代善便被任命為大貝勒,並讓他與二貝勒阿敏、三貝勒莽古爾泰、四貝勒皇太極一起協助處理政務。努爾哈赤非常希望代善能同掌旗的三大貝勒關係融洽,得到他們的認可。
代善的繼承人地位一直保持到天命五年(1620)。這一年三月初,努爾哈赤的庶妃塔因查告發大福晉烏拉氏同代善關係密切,諸如「大福晉兩次備飯送給大貝勒」、「大福晉一天就二三次派人去大貝勒家,大概有什麼共同商議的事」、「大福晉本人有二三次黑夜出院去」(《滿文老檔》第三函,第十四冊)。努爾哈赤不想因此影響到代善的繼承人地位,遂出面解釋道:「我曾言,待我死後,要將我的幼子等以及大福晉,託大阿哥(即指大貝勒代善)照顧撫養。以有此言,大福晉傾心於大貝勒。」(同上)以期平息塔因查所掀起的軒然大波。
然而皇太極、阿敏、莽古爾泰卻不肯善罷甘休,一口咬定大福晉同代善有染:「每當大臣於汗屋聚筵會議時,大福晉即以金、珠妝身,獻媚於大貝勒。」(同上)儘管努爾哈赤不想讓代善成為第二個禇英,但皇太極、阿敏、莽古爾泰等人頗具蠱惑的言辭,已經動搖了代善在父汗心中的地位。此後不久,莽古爾泰又借代善第二子碩托企圖叛逃一案,大講「我輩諸弟、諸子及國內大臣都怕兄嫂」,以至努爾哈赤認為代善「因為妻的唆使便想除掉親子與諸弟」,取消了次子將來「當一國之君」的「資格」(《滿文老檔》「太祖」卷14)。
皇太極、阿敏、莽古爾泰這些掌旗貝勒同庶妃塔因查是否結盟,已經無從考證。塔因查的告髮帶來兩個相關聯的後果——她本人的地位提高到可以和努爾哈赤同桌吃飯;代善喪失了繼承人的資格,畢竟留下了蛛絲馬跡。
二 最高權力更迭與八旗推舉新君
在經歷了兩次立儲失敗的打擊後,努爾哈赤又回到傳統的推舉制的立場上,他在天命七年三月初的上諭中明確表示:「繼朕而嗣大位者,毋令強梁有力者為也……一人縱有知識,終不及眾人之諒(即「預料」)。今命爾八子為八和碩貝勒,同心謀國,庶幾無失。爾八和碩貝勒內擇其能受諫而有德者嗣朕登大位,其不能受諫所行非善,更擇善者立焉。」(《太祖高皇帝實錄》卷8)在努爾哈赤的汗國,八旗旗主不僅享有推舉汗位繼承人的權力,而且還有權廢黜「不能受諫所行非善」的「嗣大位者」,「更擇善者立焉」。
努爾哈赤所提出的「毋令強梁有力者」「嗣朕登大位」的推舉條件,同他晚年有立儲幼子多爾袞、多鐸的意向是吻合的,當時多爾袞9歲,多鐸7歲,絕非「強梁有力者」,尤其是多爾袞自幼身體多病,在增建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旗時,比多爾袞小兩歲的多鐸都成為鑲白旗的旗主,多爾袞卻沒有得到旗主的地位。隨著年齡的增長,他憑藉協助多鐸掌管鑲白旗,才躋身四小貝勒的行列。所謂「毋令強梁有力者」「嗣朕登大位」,很可能是在為多爾袞贏得旗主們的推舉所製造的輿論。
天命十一年(1626)八月十一日努爾哈赤病逝,他在去世前留有重要口諭:撥給多爾袞一個旗;讓15歲的多爾袞繼承汗位,由代善輔政。究竟是努爾哈赤又恢復了立儲的做法,還是以口諭的方式對旗主們即將進行的推舉予以引導,確實難以揣測。但結果卻是:多爾袞不僅未能繼承汗位,就連旗主的地位也未得到,旗主們否定了汗的遺囑。大貝勒代善在長子岳托、三子薩哈廉的勸說下,率先表態:推舉四貝勒皇太極繼承汗位。
皇太極在即位伊始,把本應撥給多爾袞的旗,分給了倡先擁立自己的岳托。新君此舉,堪稱是一箭雙鵰,既酬謝了擁立者,也削弱了對自己最具威脅的勢力。阿濟格、多爾袞、多鐸的生母大福晉烏拉氏,在經歷那次告發後雖然受到一定的打擊,但她的兒子分別掌握著正白旗與鑲白旗,如果按照努爾哈赤的遺命再撥給多爾袞一個旗,她的兒子就控制三個旗,實力不僅大於代善、阿敏、莽古爾泰,也超過了握有正黃、鑲黃兩旗的皇太極。雖然在天聰二年(1628)四月皇太極分給多爾袞一個旗,但那是對阿濟格剝奪的結果。阿濟格因為給多鐸主婚,遭到皇太極的嚴厲制裁,他的正白旗被分給了多爾袞。此舉又是一箭雙鵰,既兌現了努爾哈赤的遺命,也在阿濟格、多爾袞之間製造了難以彌合的裂痕。
在皇太極及三大貝勒的策划下,大福晉烏拉氏被迫為努爾哈赤殉葬,當年告發大福晉的庶妃塔因查也未能逃脫殉葬的厄運。隨著塔因查的香消玉隕,告發大福晉的內幕也就永遠被封存了。但人們依然可以從皇太極的即位、多爾袞被剝奪繼承權以及大福晉被逼死的一系列事變中,領略到旗主們對政壇所具有的舉足輕重的影響。
在皇太極繼承汗位十七年之後,八旗共議國主的一幕再次重演,只不過當年的被剝奪者多爾袞變成了強有力的競爭者,而皇太極的長子豪格則成為被剝奪者。崇德八年八月初八(1643.9.18),清太宗皇太極突然去世,兩黃旗擁立皇太極的長子肅親王豪格即位,公開表示:「先弟有子在,必立其一」,「若不立帝之子,寧從死於地下」(《清世祖實錄》卷37)。而兩白旗則是多爾袞的支持者,明確表態:「若立肅王,我等俱無生理。」(《清世祖實錄》卷22)皇太極去世已經五天,擇立繼承人的問題仍然沒有解決。因而在八月十四日,八旗旗主在崇政殿舉行擇立新君的會議。
此次推舉繼承人,氣氛空前緊張,就連八旗大臣也有不少人捲入權力之爭的漩渦。正黃旗固山額真譚泰、護軍統領圖賴、鑲黃旗固山額真拜音圖、護軍統領鰲拜以及索尼、圖爾格等兩黃旗大臣,去豪格家勸進;豪格所統領的正藍旗固山額真何洛會,則前往掌管鑲藍旗的鄭親王濟爾哈朗家,向其通報兩黃旗擁立豪格的意向,爭取鑲藍旗的支持。而在召開擇立新君會議時,兩黃旗大臣憑藉負責宮中警衛的有利條件,調動三個牛錄的兵力包圍了崇政殿,索尼、鰲拜甚至攜帶武器闖入崇政殿,以死相逼……
八旗共議國主已經走到了極限,相互對立的意見如果不能統一,清統治集團就面臨同室操戈的局面。劍拔弩張的形勢,迫使在崇政殿內參與議立新君的旗主們必須設法避免分裂。第一個打破僵持局面的是豪格,他以自己「福薄寡德、不堪為嗣」為由,退出競爭繼承人的行列。豪格的表態,使得多爾袞以及兩白旗大臣也被迫作出相應的讓步,接受兩黃旗大臣冊立皇太極之子的建議。激烈較量的雙方,終於擬出一個彼此都能接受的折中方案:以皇太極第九子、時年五歲的福臨為君,以多爾袞、濟爾哈朗共同攝政,改明年為順治元年。
濟爾哈朗作為皇太極的堂弟,在繼立問題上本來就沒有太多的發言權,兼之生性平和、謙讓,實際上不可能行使攝政的權力。因而福臨的即位,既滿足了兩黃旗「立帝之子」的意願,也使得多爾袞可以通過攝政成為事實上的君主。
三 集權趨勢與天子自將三旗
皇太極的即位典禮同漢族的天子即位迥然不同,他在接受阿巴泰(努爾哈赤第七子)、德格類(努爾哈赤第十子)、濟爾哈朗(阿敏之弟)、阿濟格、多爾袞、多鐸、杜度(禇英長子)、岳托、碩托、薩哈廉、豪格等兄弟子侄宣誓效忠後,即率領諸貝勒向代善、阿敏、莽古爾泰三位兄長行三拜之禮。皇太極只是名義上的首領,在一切朝會上都要與三大貝勒並排而坐,就像一字排開的四大金剛,同努爾哈赤時期的四大貝勒共同輔政並沒有太多的區別。
削弱旗主的勢力,是皇太極首當其衝要解決的。為此他在每個旗設總管旗務大臣一人,總管旗務大臣同掌旗貝勒在議政時享有同等的地位,在出征時率領本旗打仗;又在各旗設置佐管大臣二人、調遣大臣二人,協助總管旗務大臣處理旗務,佐管大臣負責處理本旗的刑事訴訟、民事糾紛,調遣大臣在出征時負責本旗的駐防;此外每旗還設議政大臣三人。總管旗務大臣、佐管大臣、調遣大臣、議政大臣的設置,使得旗主的許可權基本被架空。
為了提高汗權,皇太極利用一切機會改變三大貝勒與自己平起平坐的狀況,但這種改變必須要善於捕捉時機。
天聰三年初(1629),皇太極率領大軍突破明軍的長城防線,奪取並佔領遵化、永平、遷安、灤州關內四城,作為以後南下的橋頭堡。在襲擾明京畿重地數月後,皇太極率主力出塞,留一部分兵力駐守關內四城。負責駐守關內四城的阿敏,在天聰四年(1630)遭到明軍的襲擊後,未做任何反擊就放棄四城,倉皇出逃,而且在行前大開殺戒。阿敏的乖張之舉給加強汗權提供了一個難得的機會,皇太極不僅剝奪了阿敏所統領的鑲藍旗,還將其終身幽禁。雖然濟爾哈朗被任命為鑲藍旗旗主,卻不可能像阿敏那樣在朝賀時同皇太極並排而坐,三大貝勒已經變成了二大貝勒。在代善的倡議下:皇太極居中而坐,代善與莽古爾泰分列兩邊。儘管是三尊「菩薩」,汗的地位已經突出。
一年後(1631),在大凌河戰役中,皇太極與莽古爾泰發生口角。莽古爾泰天性暴烈,他的生母富察氏因隱匿財產而受到努爾哈赤的懲罰,莽古爾泰竟一怒之下殺死自己的母親。皇太極的指責令莽古爾泰怒火中燒,「遂舉佩刀之柄前向」,由於同母弟德格類「推之出」(《清太宗實錄》卷9),才避免更嚴重的事態發生。莽古爾泰因此被革去大貝勒的稱號,頗為知趣的代善便提出:「自今以後,上南面中坐,以昭至尊之禮。」(《清太宗實錄》卷10)從天聰六年(1632),在汗權獨尊的趨勢下,天子自將三旗的局面也漸露端倪。努爾哈赤是否有自己掌管的旗以及手中握有幾個旗,在史料中並無明確的記載,但從他對後事的安排中是可以捕捉到相關的信息的。努爾哈赤在臨終前提出撥給多爾袞一個旗,這本身就說明他有自己掌管的旗。而原本只掌握一個旗的皇太極,在繼承汗位後就成為正黃旗、鑲黃旗的擁有者,反映出新君也從努爾哈赤那裡繼承了一個旗。
在皇太極統治時期,天子自將兩旗不僅得到延續,而且開始向自將三旗演變。失去大貝勒稱號的莽古爾泰在兩年後(1633)去世,其生前統領的正藍旗由德格類掌管。此後兩年(1635)德格類病故,德格類與胞姐莽古濟謀立莽古爾泰為汗一事很快敗露。莽古濟被處死,正藍旗則由皇太極收回,「附入皇上旗分」(《清太宗實錄》卷26)。儘管正藍旗很快就被皇太極分配給長子豪格,實際上皇太極已經控制八旗中的三個旗,佔有絕對的優勢。
而多爾袞在當上攝政王后,極力打擊豪格。順治元年(1644)四月,把豪格廢為庶人,予以幽禁。接之而發生的甲申之變,為清軍大舉入關、逐鹿中原,提供了千載難逢的機遇。從入主中原的大局出發,多爾袞開釋並起用豪格。轉戰中原的豪格在順治三年初(1646)由陝入川,征討張獻忠。在擊斃張獻忠後,又乘勝追擊,平定四川、兵進遵義……當順治五年(1648)豪格從黔、川凱旋時,等待他的卻是被幽禁的厄運。豪格的正藍旗被多爾袞據為己有,多爾袞因此握有兩旗。此後一年(1649)多鐸因天花病逝,鑲白旗也由多爾袞代管,攝政王已經手握三旗。
然而到了順治八年二月(1651),權傾一時的多爾袞屍骨未寒,就被親政的順治帝沒收家產,多爾袞的正白旗被順治帝收回,正白旗同兩黃旗一樣成為天子自將的「上三旗」。八旗的形式雖然依舊存在,但當年的掌旗王爺只有濟爾哈朗一人還健在,更何況各旗事務在皇太極時期就已經由皇帝所任命的旗務大臣去治理。到順治十七年(1660)當改稱固山額真為都統、梅勒額真為副都統時,傳統印記已經泯滅殆盡,此八旗已非彼八旗!
2014.11.22
轉載自:文史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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