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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夢、中國夢

  創新是突破固有思維、規律、狀態、符合未來發展、擁有廣闊市場、具有巨大價值的體現!但創新一定要符合現代社會道德、不違反現有法律規定、新的行為活動。

  精彩生活的創新能否產生巨大價值?這個價值符不符合創新?讓我們深入展開研究一下,找到答案!

  精彩生活從2012年4月15日被指控傳銷後,為什麼那麼多老百姓不告公司和唐慶南,反而老百姓在竭盡全力來維護BMC這個模式呢?在精彩生活的模式下老百姓得到了什麼?

  作為消費者,隨時免費註冊,精彩生活網站有無限商品、保證專櫃正品、假一賠十、讓消費者得到實惠(例:幾十種直銷品牌的商品都可以2-6折買到)。它和直銷的區別在哪裡呢?直銷產品可以做到保證好的質量,但不可能做到產品豐富和價格的便宜,因為直銷分配的是商品利潤,是在商品上加價的結果,屬於暴利行業。而精彩生活網站可以做到擁有無限商品包括直銷產品,還能做到低價格,因為精彩生活的利潤是來自商家的返利、沒有商品加價的問題,屬於微利經營。所以精彩生活不是直銷而是直接消費,真正的做到了讓消費者消費省錢的同時還能得到返利。你是消費者在有質量保證的前提下你願意買貴的還是願意買便宜的呢?畢竟中國屬於發展中國家、省錢還是很重要的。精彩生活在正常經營時候每天上千萬的交易訂單而投訴幾乎為零就已經說明了消費者的喜愛!讓消費者滿意、維護消費者權益是商家的第一任務,也是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體現。

  做為一個賣貨的商人,精彩生活和淘寶、天貓、京東一樣,為買家提供公平的交易場所,嚴格掌控你的誠信。這時候你最需要的是什麼呢?消費者,推廣的成本是商家最大的成本!怎麼讓消費者知道你,並擁有消費群體,是最現實問題,我們為你找更多的消費者,因為我們有十二萬渠道商幫助推廣這個網站(而且推廣商在無限增加中)。網站的消費會員在一兩年里就達近千萬,並且消費會員及消費額以每年400%的速度在增長(公司的財務報表為依據),商品唯一的價值在於成交,在哪成交最快那就是最好的市場,你只要拿出很少的返利給網站就可以了,請問你是賣貨的商家、你願不願意在這賣貨呢?

  而渠道商呢?為什麼會有那麼多自願交幾十萬幾百萬甚至是上千萬的保證金?並且貸款反過來給精彩生活利息!誰能做到呢?要知道為什麼交保證金比交更重要!如果今天馬雲說:你交保證金,我就把淘寶整個商城代理權給你,只要你推廣消費者、以後這些消費者在淘寶所有的消費利潤就分給你!你願不願意呢?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建立一個網站,並擁有這些資源,而精彩生活BMC從一開始就能為你建立這個消費渠道,讓不懂互聯網的人參與經營互聯網,渠道商代理網站等於代理了網站上所有商家的商品,打通了可以經營360行的經營範圍,更重要的是渠道商沒有傳統經營中的進貨、屯貨、發貨。更不會發生傳統經營中的商品過期、淘汰、貶值,因為這些事情都是商城裡的賣家去做,根本不需要渠道商來做。渠道商只需要推廣,產生消費或消費訂單,就得到商家返利。完成消費PV量後保證金100%返還,最終渠道商達到無成本經營。這種創新是智慧的分工,這種低碳經營模式是未來的發展趨勢。精彩生活讓每個渠道商可以擁有整個互聯網資源,只要你願意推廣消費者,當千百萬個消費者的消費和你有關係時,你就有可能成為馬雲,一個馬雲就讓世界矚目、而千百萬個馬雲呢!!!!!這個巨大價值就是BMC的創新!精彩生活為了老百姓、老百姓才能為它而來,這就是為什麼這麼多的商人來交保證金。精彩生活既能保證消費者權益、又可以讓那商家輕鬆賣貨,更可以讓不懂IT的人掌控互聯網!這有什麼不好呢?

  老百姓相信銀行的誠信,願意把錢存進銀行,得到的是資金安全和利息,渠道商願意交保證金給精彩生活,相信也是精彩生活的誠信,更是這個商業模式的價值體現,因為只要有人存在、消費就會永無止境的循環,二十一世紀要麼電子商務、要麼無商可務。渠道商願意自己消費或者讓別人來消費,完成PV量再取回保證金。精彩生活既然得到了渠道商的消費訂單,就一定會有億萬消費者的到來,精彩生活就能把製造、生產放在全中國全世界、而消費訂單、消費會在精彩生活在中國!

  精彩生活模式中參與者的法律關係是關鍵問題,法律規定不能做的絕不能有,保證金的收取是很多傳統商家和電商的通用做法,是用來維護合作商家誠信的重要方式,不能說誰可以收、誰不可以收,因為只要是保證金就是要返還的。保證金是契約、是合同、這是法律關係,只要商家和電商在你履行合同後返還你的保證金,就不算違約!在精彩生活的經營活動中沒有發生一比違約、沒有返還保證金的,這是事實。

  精彩生活網站的商品涵蓋社會生活衣食住行,網站上的每件商品的下面都標註有PV,1PV等值於7元人民幣。是商家給網站的返利,商品真實存在PV就真實存在,消費者認可這個商品的價格後購買、PV自然產生。傳統生意通過省、市、縣、區代理建立渠道,而互聯網是廠家直接到消費者、沒有渠道。傳統生意是進來商品通過加價再賣掉商品獲得商品差價利潤,而推廣網站是不用進貨讓消費者到網站上消費沒有加價就獲得了商家的返利、回扣。傳統生意進貨量越大說明你賣的越多、那獲得的商品的折扣越大、利潤就越大,在精彩生活保證的PV量越大、就說明你能帶來的消費量越大,自然你得到的PV返利比例就越高,多勞多得。傳統生意可以通過的大量進貨然後批發轉移直接獲得商品差額利潤,最終零售商負責銷售商品。精彩生活可以通過保證大的消費責任合同轉移到小的消費責任合同,直接獲得商家PV的差額利潤,最終每個渠道商要保證消費1000PV、落在每件商品的成交上,這和傳統生意一樣最終服務的是消費者。拿不到手裡的東西不等於不存在、如Q幣、遊戲點卡、虛擬商品等等........這些都已經走進千家萬戶。

  渠道商和精彩生活公司,是經營主體之間的商業合作,公司只和擁有法人資格的商家合作,沒有法人資格的個人是無法成為渠道商的,這是合作合同的前提條件。每個渠道商都是和公司簽約,合同權利義務平等。渠道商之間沒有關聯性。消費者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就可以登錄網站自由消費,消費和經營是自由的選擇,保證金就不能說是入門費,因為只要是入門費就是必須交的,沒有消費者。保證金有最短15天最長45天的冷靜期,冷靜期內申請退還的無條件返還,精彩生活公司還要回訪電話並錄音,告知渠道商風險和義務,保證金的作用就是保證到網站消費購物,完成PV量,保證金100%退還。PV的分配和傳統經營中的省、市、縣代理的分配一樣,沒有多層次,PV利潤和消費量有關係和人頭沒有關係。因為1000PV有可能是1萬個人消費出來的、也有可能是1個人消費的。渠道商戶的利益只能從「精彩生活」公司獲得PV利潤差價,是商家的消費返利,不是其他渠道商的保證金,因為每個渠道商的保證金都是要100%返還的。渠道商戶的推廣是公開的,沒有隱瞞、欺騙、脅迫,一件好的事情,人們口碑相傳是生活中正常的信息交流,廣告就是服務。好的商品我們會推薦,好的商家我們會推薦,只要我們心存善念,沒有坑人、騙人的思想,推薦跟犯罪沒有直接的關係。

  精彩生活的經營中沒有傷害任何人的基本權利,過程是公開透明的公平、誠信,結果是符合法律法規的合同關係。精彩生活所有的保證金合同都是以銷售商品為目的的,精彩生活所有的利潤最終都來自商品的消費返利。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會長趙秉志等五位法學教授經過論證後認定精彩生活BMC模式和傳銷有著本質的區別。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著名法學家江平教授,全國律協知識產權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兼職教授、一級律師陳有西等多位法學專家、電子商務專家、2013年1月16日北京再次論證,結論依然是精彩生活BMC模式不構成傳銷。法無明文不為罪、我們期待公正的結果!!

  中國幾乎所有的商業模式都是模仿,更可怕的是中國互聯網市場外資控制85.5%;國家商務部2010跨國公司在中國的報告,中國28個主要產業21個被外資控制...........這些是觸目驚心的事實。

  精彩生活不需要建廠房、不生產任何產品、沒有污染。卻能擁有億萬消費訂單在手,解決了大量就業創業。創新是企業發展的靈魂,誠信是企業發展的基石。一家企業同時擁有這兩樣東西,必將進發無盡的能量。電子商務這一最具經濟活力的「主戰場」已經成為了推動未來經濟的主流力量,就在這麼一個時代拐點上,「精彩生活」作為我們國家自己的,一家從零起步並已經迅速成長為一家資產增長最快,現金流巨大的電商企業。必將強勁帶動消費、擴大零售、真正的用消費拉動國內經濟增長,實現精彩夢、中國夢。

  精彩生活渠道商:魯登峰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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