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婚假產假怎麼休?看北上廣是怎麼規定的
去年 12 月 27 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明確 " 全面二孩 " 於今年 1 月 1 日起實施。為了與新法的規定相適應,目前,全國多地都在加快修訂各自版本的地方計生條例。
新計生法出台之時,刪掉了有關鼓勵晚婚晚育的規定,一時引發大家對晚婚假取消的議論。婚假、生育假到底該怎麼休?各地的方案正在逐步明確,一些地方已經出台相關條例和徵求意見稿,一起來看看。
>>廣東
晚婚假取消 配偶增加 5 天陪產假
去年 12 月 30 日,廣東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了《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今年 1 月 1 日起與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同步實行,成為全國第一個完成計劃生育條例修訂的省份。
《條例》修改了與 " 全面二孩 " 政策不協調的獎勵規定,取消晚婚晚育假,這意味著,7 天的晚婚假取消,只剩下常規的 3 天婚假。
至於產假,《條例》將原來的獨生子女母親 35 天的產假調整為獎勵假 30 天,同時,配偶陪產假從 10 天增加至 15 天。這意味著,凡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不論是生育一孩還是二孩,都可以享受增加 30 天產假的優待。此前,女性產假一般為:98 天基本產假 +35 天獨生子女假 +15 天晚育假 =148 天,調整後,至少為:98 天基本產假 +30 天計生獎勵假 =128 天,對一部分女性來說,產假縮短了,但對於此前不享受獨生子女假和晚育假的女性,產假則增加了 30 天。
另外,按照國家 " 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 " 原則,新條例實施後,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待。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廣東省戶籍夫妻,可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準,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的夫妻,如果在新條例之後再生育子女,就不再繼續給予獎勵。但此前已經享受的待遇不用退還。
>>北京
晚婚假擬取消 增加配偶陪產假 15 天
8 日,北京市政府法制辦正式對《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送審稿)》公開徵集意見,截止時間為本月 28 日。
徵求意見稿規定,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 30 天,配偶陪產假 15 天。這也就是說,如果草案通過,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無論是生育一孩還是二孩,產假至少為:98 天基本產假 +30 天獎勵假 =128 天,此前,女性產假一般為 98 天基本產假 +30 天晚育假 =128 天,產假時間其實並無變化。但亮點是,增加了配偶陪產假 15 天。
另外,草案刪除多條涉及 " 晚婚晚育 " 的條款,其中,刪除 " 鼓勵公民晚婚、晚育。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初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年滿二十四周歲初育的為晚育 "。並刪除 " 生育間隔不少於四年,或者女方年齡不低於 28 周歲的規定 ",這意味著,未來北京家庭可自主選擇生育兩孩的時間,同時," 晚婚晚育 " 也將畫上句號。
至於生育獨生子女的獎勵問題,同樣遵循 " 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 " 的原則,針對 " 兩孩 " 時期自願生育一個子女的家庭,未來擬不再享受獎勵及優待。此外,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婦又再生育的也將不再享受獎勵,此前已經享受獎勵費不退還。
>>山東
" 二孩 " 產假或將延長 60 天
日前,山東省法制辦就《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將於 13 日徵求社會意見完畢。
產假方面,意見稿中明確提出: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 60 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 7 日。此前,女性產假一般為 98 天基本產假 +60 天晚育假 =158 天。調整後,則至少為 98 天基本產假 +60 天增加產假 =158 天,與此前的產假天數相同。
至於婚假的時間,山東目前的婚假,如果是晚婚的話將是:3 天婚假 +14 天晚婚假 =17 天。在新條例中,擬刪除 " 男女雙方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 " 這一規定。
>>上海
取消晚婚假可以採取漸進式、梯步式的方式
上海市衛計委針日前就新生育政策作出回應稱,今年 1 月 1 日以後登記結婚的公民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也就是 7 天的晚婚假取消,僅剩 3 天婚假。201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已經辦理登記結婚手續,但是尚未休晚婚假的公民,仍享受晚婚假待遇。即:晚婚的公民,在國家規定的婚假基礎上,增加晚婚假 7 天。
今年 1 月 1 日以後,夫妻合計子女數只有一個的,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不需要辦理再生育審批手續。元旦後生育子女的公民不再享有晚育假。按照新修改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規定精神,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符合規定生育的夫妻,可以享受延長生育假的待遇。至於到底延長多少天,上海市正在抓緊修改《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屆時將會明確。
另外,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只生育一個子女的上海市戶籍公民,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多地取消晚婚假 專家建議是否可以漸進式
安徽、四川、江西等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工作也在進行中,具體的婚假、生育假變化將在各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後明確。從各地的落實情況來看,總體來說晚婚假基本都被取消,而生育假無論一胎還是二胎都有所延長,同時還有一大亮點就是不少地方增加了配偶的陪產假,這也是很多國家的主流做法。
不過,隨著晚婚假的取消,婚假實際上已經大幅縮短,只保留了三天,這對很多人來說有很強的 " 痛感 ",因為當下人們結婚越來越晚,按照過去的規定基本上都屬於晚婚,婚假大幅縮水讓人一時難適應。因此有專家建議是否可以更加彈性,南昌市社科院社會所副所長戴慶鋒表示,取消晚婚假可以採取漸進式、梯步式的方式,逐步實施,讓更多年輕人有所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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