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和掌握出口退稅「免抵退」計算方法

理解和掌握出口退稅「免抵退」計算方法

1.您所提的這個問題是生產企業出口實行免抵退增值稅政策中的一個步驟.但為什麼要這樣計算呢要想說明白就必須要結合我國的對外貿易政策來加以說明,在上世紀90年代我國曾經外匯儲備很緊張,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國一方面不斷採取優惠政策來吸引外資同時也鼓勵我國企業積極的參與國際貿易,這樣我國對於出口企業採取了政府補貼的形式,在1994年隨著我國稅制的改革,稅收這個重要的經濟槓桿的作用越來越明顯,並且當時我國正在進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談判.如果在對國內企業出口採取政府補貼的形式的話.很可能會受到傾銷的指責.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國採取了出口退稅這一世界各國普遍採用的政策.2.在2001年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及我國經濟形式的不斷發展,外匯儲備由緊張變成了極大的盈餘.所以我國在2002年左右出口退稅政策做了重大的調整.即過去由出口時出口增值稅的稅率為零,並且對國內採購環節所繳納的增值稅全額退稅(稅率為百分之十七)調整為如下幾種退稅率百分之十七,百分之十三,百分之十一,百分之九,百分之五,即對國內採購環節不再全都按百分之十七的稅率來退稅了.3.另外您所提的這個公式其實是進料加工業務復出口或從國內採購免稅原材料或來料加工復出口業務能用的上,所謂進料加工業務是指我方用外匯購進的原料,並將其加工成產品或半成品後再銷往國外的一種加工形式,另外來料加工業務復出口業務是指外商提供全部的原料及提供必要的設備,由中方按外方的要求來加工成產品並銷售給對方的業務.所以根據我國出口退稅的有關規定:對於進料加工和來料加工的原料經海關進入我國境內是免繳進口增值稅的,所以復出口也是不給退增值的所以一定要把這個不給退的增稅稅從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的公式中扣除.4.現在我來解釋免抵退稅額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其實質就是由於目前退稅率與徵收率存在著一個差額,舉個例子如果您公司在國內採購環節的增值稅進項稅的稅率為百分之十七.但生產出來的產品出口後按規定只能給退百分之十三的稅則這二者之間的百分之四的差額就是這個免抵退稅額不得免徵和抵扣額.在會計上我們會對這百分之四的差做為進項稅額轉出並增加企業的主營業務成本即:借:主營業務成本借:應交稅金或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那麼公式中免抵退稅額中不得免徵和抵扣的稅額等於出口貨物離岸價乘以外匯牌價乘以(出口貨物徵收率減去出口貨物退稅率)減去免稅購進原材料乘以(出口貨物徵收率減去出口貨物退稅率),現在我們從數學的角度來說把公因式(出口貨物徵收率減去出口貨退稅率)提出來那麼這個公式就變成了[(出口貨物離岸價乘以外匯牌價)減去免稅購進的原材料]乘以(出口貨物徵收率減去出口貨物退稅率).那麼現在就能看清楚的它的含義了.也就是說當期要從進項稅額轉出並進入主營業務成本的金額中含有了一塊免稅購進原材料的進項稅額.但其實這塊進項稅額在當初進口時國家並未徵收,所以也就不存在進項稅額轉入成本的問題了.另外之所以對這人抵減額要用(出口徵收率減去出口退稅率)一是從數學角度來看是為了統一名數.二從稅法的角度來看因為這部份免稅購進的原材料既不可能在出口時給退稅,又不可有在進項稅額轉出時轉入到成本.所以才這樣設計的公式.如還有問題歡迎提問

免、抵、退」稅的計算方法(1)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額)-上期留抵稅額其中:當期免抵退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徵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徵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貨物到岸價+海關實征關稅和消費稅 (2)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人民幣外匯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3)當期應退稅額和免抵稅額的計算1、如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則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2、如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 則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0以上是從書上抄下來的免抵退稅的計算公式,我想,看到這一堆公式沒有幾個人會不頭痛的。要記這一堆公式,在考試做題或者實際應用的時候,都是一件極痛苦的事情。我覺得,如果對一個公式沒有最直觀的理解,那就特別容易忘記,應用起來也是比較遲鈍。為了簡化對這些公式的理解,我查閱了網上的一些資料,結合自己的認識,對這些公式做了最通俗的理解。現在寫出來和大家一起分享我要說明的是,這些理解很不正規,也很不嚴謹,只能做學習或應用時的幫助,正式使用的時候,最好還是使用正式的術語和概念。又因為整篇文章都是你欠我的我欠你的,整個一守財奴的嘴臉,所以,我把這篇文章叫做對免、抵、退計算公式的庸俗理解。這些理解基於幾個概念和對上述公式重新整理。外銷出口零稅率:零稅率是指外銷貨物的增值稅全部稅負為零。一般納稅人在內銷的時候是要交增值稅的,但外銷則不用交,本環節的稅負為零。這就是免、抵、退裡面「免」的概念。由於使用間接法,我們因生產出口貨物而採購的材料里已經包含了進項稅,若要使企業的相應的稅負為零,稅務部門就應該把這部分已經交的增值稅返還給我們。對這一點最通俗的理解和記憶就是:如果我出口了,稅務部分就欠我們錢了。欠我應返還的那部分稅款。退稅率:退稅率關係到對應返還多少稅款的計算問題,這是國家規定的,不同的行業不同貨物有不同的退稅率。上面說如果我們的貨物出口了,稅務部門就欠我錢了,那到底欠多少,就得用退稅率來計算。至於為什麼退稅率都不相同,這個我們可以理解,也可以不理解,反正是國家規定。國家為什麼規定?這是因為,企業當期的採購的材料不一定全都用來生產當然出口的貨物,有可能還會屯積,或者當期出口的貨還使用了包含前期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材料,也即是當期退稅的額度和比率無法和當期出口的進項稅額度一致,如果不人為的定一個比例,退稅計算就無法進行。而國家正好利用這個人為設定的比例,達到其宏觀調控的目的。有效出口額:這個名詞純屬我的杜撰,是我為了簡化對公式理解而瞎編的。從商務角度來看,只要是出口的,都是有效的。說有效出口是從免、抵、退的角度來看的。我們前面說的出口零稅率,出口貨物的增值稅進項稅額要求稅收返還,那是因為,企業採購的材料里已經包含了進項稅。有進項稅的才可能要求返還,如果有材料裡面本身沒含進項稅,這一部分材料的稅負本身也就是零,所以根本不用返還。在整個計算免、抵、退的過程中它都沒有資格參與計算。在計算返還的稅款時,我們也可以把包含了這一部分的材料的出口額看作也是無效的。也就是說,在計算應返還的稅款時,這一部分,(書上叫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應該從正常的出口額中扣除。剔除了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的出口額我們把它叫作有效出品額。我再次說明,這個名詞是不規範的,也是不嚴謹的,是個助記符,目的只是為了理解和記憶下面的公式。免抵退稅額:這個名詞是正式的,但也是不直觀的,甚至我一開始根本就不明白它到底指什麼。現在我們要給他一個庸俗的理解。免抵退稅額,說白了,它就是稅務部門應該返還給我們的錢。我們一開始說,如果我出口了,稅務部門就欠我們錢了,欠應該退給我們的稅款。欠多少呢?就這樣計算:有效出口額×退稅率。算出來的結果就是稅務部門欠我們的數額,也就是免抵退稅額。按上面的概念,我們再來理解一下正式公式(2)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人民幣外匯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其中: 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公式變換一下: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人民幣外匯牌價-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括弧里:出口貨物離岸價×人民幣外匯牌價 就是出口額,它減去有效購進原材料價格,就是我說的有效出口額。因此:上面公式(2)也就可以理解或助記為:免抵退稅額=有效出口額×退稅率舉例: 某企業增值稅率17%,退稅率13%,2006年5月出口銷售貨物300萬美元,當期進料加工免稅出口料件100萬美元。假設該企業當期無內銷和其它採購事項,適用匯率為8. 那麼:有效出口額=(300-100)×8=1600萬免抵退稅額=1600×13%=208萬也就是說,因為出口,稅務部門應該返還給該企業208萬元的稅款。是不是說,只要公司一出口貨物,稅務部門就按上在計算的應該返還的數額返還呢?當然沒有那麼簡單,不可能只有稅務部門欠你的,你不欠稅務部門的是吧?企業欠稅務部門的,是因為一家公司,除了外銷,還有內銷,而內銷是要交增值稅的。內銷的時候,我們又欠稅務部門的稅款了。因此,外銷的時候,稅務部門欠我們的,內銷的時候,我們欠稅務部門的,所以到了和稅務部門結算的時候,我們就可以用外銷的(稅務部門欠我們的),來抵內銷的(我們欠稅務部門的),去和稅務部門結算。這才是抵的概念。用公式表示就是: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外銷產品的免抵退稅額=應納稅額。這樣結算完了,有可能是我們還欠稅務部門的,那我們就得交稅去,如果結算結果是稅務部門還欠我們的,那就是稅務部門要退給我們的。這裡才是「退」的概念。應納稅額:計算應納稅額的過程其實就是上面說的,和稅務部門結算的過程。應納稅額的計算書上有現成的公式,但我們還是先從業務的角度來理解下。按上面的公式:應納稅額=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外銷產品的免抵退稅額。要注意的是,外銷產品的免抵退稅額要抵扣的是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也就是,內銷產品的銷項稅額-內銷產品的進項稅額。這個減式的結果可能為正,也可能為負,它最終的計算結果,直接影響我們最終應納稅額的結果。我們注意一下另外一些事情,那就是,銷售時應交增值稅的稅率和出口裡的退稅率之間有一個差異。從這個角度來說,出口貨物的免稅,其實並不是完全免稅的,簡單但不準確的理解就是,我們銷售本來要交17%的稅的,但因為是外銷,可以按銷售的13%退稅。我們還要按4%交銷項稅。我把這一部分叫作「出口補稅額」。補的原因就在於有徵退率差。書上把這一部門叫作「當期免抵退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但這個名詞很複雜,很難記,我這是對它的庸俗理解。因為,如果公式(1)的括弧撤掉,就成了,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不得免徵和抵扣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內銷貨的進項稅額-當期外銷貨物的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不得免徵和抵扣額。實際是在計算的時候把外銷貨物的進項稅額抵銷後再把征退率差的部分再補回來。再來看一下書上的公式(1)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額)-上期留抵稅額其中:當期免抵退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徵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徵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貨物到岸價+海關實征關稅和消費稅將公式簡化一下:當期免抵退不得免徵和抵扣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徵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其實就是:有效出口額×征退率差=出口補稅額套進去: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出口補稅額-上期留抵稅額。公式一經簡化就好理解多了。大家都知道應納稅額等於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這公式裡面的進項稅額包含了內銷貨物含的進項稅額,也包含了出口貨物含的進項稅額。這樣,出口貨物就零稅率了。又因為征退稅有個差異,所以出口貨物得補這個稅,再加上出口補稅額。減去上期留抵的。這也是一個結算的 思路抄注會考試教材上一個例子,說明上面的後再繼續某自營出口的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的徵稅稅率為17%,退稅稅率為13%,2003年8月有關經營業務為:購進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的價款200萬元,外購貨物准予抵扣的進項稅額34萬元,貨已經驗收入庫。當月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100萬元,上月留抵稅款6萬元,本月內銷貨物的銷售額100萬元,收款117萬元存入銀行,本月出口貨物銷售額摺合人民幣200萬元,試計算該企業當期的「免、抵、退」稅額按上面說的方法:本月有效出口額=200-100=100萬元免抵退稅額=100×13%=13萬即:這13萬是稅務部門本應該返還給該企業的結算:算應納稅額,因為有徵退率差,所以先算出口補稅額=有效出口額×征退率差=100×(17%-13%)=4萬應納稅額=內銷銷項稅-進項稅+出口補稅額-上期留抵=17-34+4-6=-19萬這裡結算完 了我們看到,稅務部門還欠該企業19萬。19萬??可是我們算到的,應該返還的是13萬啊!是的,欠19萬,並不一定就是要返還19萬啊,按我們前面的說明,當期的應納稅額是由兩部分組成的,一部分是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另一部分才是免抵退稅額。因此,這19萬其實是由外銷產生了13萬,由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產生了6萬,不過,按規定,這6萬隻能做期末留抵,而不能退稅,能退的只能是由外銷產生的這一部分,也就是13萬。這也是公式(3)的內容,是經常把人搞暈的內容。所以我不抄那個公式了。依然從業務上理解一下,由於:應納稅額=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外銷產品的免抵退稅額(這是抵的概念)

計算的結果可能有三種情況:一:計算出的應納稅額為正數。這意味著,因為出口可退的稅已經被內銷應交的稅全部抵完。這樣,當期沒有退稅,免抵稅額也就是當期的免抵退稅額。二:計算的應納稅額為負數,且絕對值比外銷的免抵退稅額小。這就意味著出口可退的免抵退稅被內銷應交的稅抵了一部分,還有剩餘,這一部分剩餘就是應退稅額。免抵額當然就是免抵退稅額和應退稅額的差了。三:計算的應納稅額為負數,而且絕對值比外銷的免抵退稅額還要大。這說明,我們的內銷不用交增值稅,我們當然內銷的進項大於銷項,因此,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為負數,不需要用外銷的免抵退來抵了,抵的行為在本期沒有發生。所以,當期的免抵退稅額應該全退,當期的應退稅額就是當期的免抵退稅額。抵的行為沒有發生, 免抵額當然就是 零了。而內銷的應納稅額為負數的那一部分,因為不屬於退的範圍,只能轉為期末留抵。我們看一個例子,再把思路總結一下:I 某生產企業生產A產品,2005年1月共銷售7噸,其中4噸出口給N 客戶,出口額為FOB價100000美元,貨款款收到,美元記賬匯率為8.27.內銷量為3噸,內銷金額600000元,銷項稅額102000元,當期了得增值稅進項稅額合計80000元,免稅進口原材料10000美元,上月期末留抵額為0,增值稅徵稅率為17%,退稅率為15%先計算有效出口額:100000-10000=99000 美元99000*8.27=818730 RMB出口補稅額: 818730*(17%-15%)=16374.6免抵退稅額: 818730*15%=122809.5應納稅額:102000-80000+16374.6=38374.6由於應納稅額為正數,說明當期的免抵退稅額122809.5已經全部被抵了當期的內銷的應交增值稅,則當期的免抵額為免抵退稅額122809.5,當期退稅額為0.II 接上例,如果其它數據不變,企業當期內銷為1噸,內銷金額200000元,銷項稅額34000. 則:應納稅額=34000-80000+16374.6=-29625.4免抵退稅額依然是122809.5這說明,本來出口應退的122809.5元的稅,由於抵了一部分內銷的應納稅額,還剩下29625.4元可以退給企業,這29625.4元就是應退稅額。被抵的那一部門就叫免抵額,等於122809.5-29625.4=93184.1III 接例(II),如果其它條件不變,當期取得的進項稅額為180000元。 則:應納稅額=34000-180000+16374.6=-129625.4免抵退稅額依然是122809.5應納稅額的絕對值大天免抵退稅額,說明,本期內銷的銷項稅額小於本期內銷的進項稅額,本期內銷的應納稅額為負數,不需要用外銷的免抵退稅來抵扣,抵扣行為將不發生,全部的免抵退稅額均應返還企業。免抵退稅額122809.5就是應退稅額.免抵額為0. 129625.4和122809.5的差額6815.9屬內銷產生的應納稅額的負數,全部轉為期末留抵。思路總結: 為了確定當期的應退稅額和免抵額,我們首先確立概念公式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應納額-當期外銷免抵退稅額。再在這個概念下,利用有效出口額和征退率差得到出口補稅額,從而計算應納稅額。利用有效出口額和退稅率來確定免抵退稅額,根據概念公式,作比較,具體確定應退稅額和免抵額。

我國出口貨物退(免)稅的稅種是指增值稅和消費稅,要熟練掌握增值稅出口退稅辦法,則首先要了解什麼是出口退稅,及它的制定意圖——出口退稅通過退還出口貨物的國內已納稅款來平衡國內產品的稅收負擔,使本國產品以不含稅成本進入國際市場,與國外產品在同等條件下進行競爭,從而增強競爭能力,擴大出口創匯。

我國增值稅實行三檔稅率:基本稅率17%、低稅率13%和零稅率。出口貨物適用零稅率(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但在實際操作中,由於出口貨物的徵稅率和退稅率有差別,因此出口貨物還是承擔了一定的稅負。

我國目前出口退稅政策根據出口企業的經營特點和性質不同,出口退稅的計算辦法也有不同。對於收購貨物出口的外(工)貿企業,其計稅依據是出口數量和貨物購進的金額;對於自營和委託出口自產貨物的生產企業,適用「免、抵、退」辦法,以出口貨物離岸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對於初涉財稅工作的我們來說,「免、抵、退」辦法多少有一絲神秘感,是因為我們對增值稅原理基礎的理解還不夠透徹,且其複雜的計算公式也增加了掌握它的難度。要想輕鬆掌握出口退稅,首先就需要去理解「免、抵、退」到底指的是什麼。「免」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時,免徵本企業生產銷售環節增值稅;「抵」稅是指出口企業出口自產貨物所消耗的原材料等所含有的進項稅額,用於抵頂內銷貨物的銷項稅,以此降低企業的應納稅額;「退」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可以用於抵扣的進項稅額大於本月應納稅額的時候,對沒有抵頂完的進項稅額部分予以退稅。理解了「免、抵、退」的基本含義,對於我們掌握其計算方法有很大的幫助。

我們知道增值稅的基本計算公式為: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由於出口退稅的特殊性,存在徵稅率和退稅率的差別,因此會存在「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的稅額」的說法,也會有「留抵稅額」的說法。

對於出口自產貨物的生產企業,根據上面的公式可以演變出以下公式: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全部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的稅額)-上期留抵稅額

上述公式首先需要計算出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的稅額,也就是常說的「剔」稅。

總的來說,出口自產貨物的生產企業的「免、抵、退」稅的計算步驟一般分為以下「四」大步驟:

免」 → 「剔」 → 「抵」 → 「退」

第一步:「免」稅,即免徵生產銷售環節增值稅。

第二步:「剔」稅,即將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的稅額部分從全部進項稅額中剔除出來,這部分一方面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另一方面要增加出口貨物的銷售成本,影響損益和所得稅的計算。「剔」稅的計算公式為:

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徵稅率-退稅率﹚-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徵稅率-退稅率﹚

即: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徵稅率-退稅率﹚

計算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抵減額這個步驟可以理解為本環節使用的免稅原材料並沒有計提過進項稅,因此也應無銷項稅,所以將徵稅率與退稅率差額的部分從「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中扣除掉,因為它是可以免徵和扣除的稅額。

第三步:「抵」稅,是指用包括內銷進項稅額在內的所有的可以用於抵扣的進項稅額加上上期留抵稅額,用於抵扣內銷應納稅額,通過讓企業內銷少繳稅的方式得到出口退稅的實惠,即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全部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的稅額)-上期留抵稅額

第四步:「退」稅只有在當期應納稅額<0時才涉及到。

「退」是指外銷的進項稅中一部分,分為三個方面:

作為不可抵扣進項稅部分要進行進項稅轉出處理,轉入銷售成本,影響企業所得稅。

作為免抵稅額抵減了內銷的銷項稅額,需要交納城建稅。

成為應退增值稅。

但是出口退稅是有一定的額度限制的,不是企業可以退多少稅就能夠退多少稅的,稅務機關還有一個計算尺度或者說是退稅的標準即「免抵退稅額」,在這個標準之內的可以據實進行退稅,超過的部分留下期繼續抵扣。

免抵退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退稅率-免抵退稅抵減額

免抵退稅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退稅率

這裡的抵減額和第二步「剔」稅中出現的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抵減額,都涉及免稅購進原材料,在計算進項稅和銷項稅中都要進行剔除,因此在計算免抵退稅額時,這一部分由於不曾影響增值稅進項稅的因素,因此需要修正,將其剔除。

當「當期應納稅額」<0時,其絕對值可以理解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並根據計算尺度即免抵退稅額,確認出口退稅和退稅之外的免抵稅額。

1噹噹期期末留抵稅額<免抵退稅額時,即企業「想」退的稅在國家允許的標準之內,則允許全部退稅,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2噹噹期期末留抵稅額>免抵退稅額時,即企業「想」退的稅超過了國家允許的標準,則只能按標準退稅,其餘部分留置下期抵免。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地面退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0

留下期繼續抵免的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免抵退稅額

[例1]

A生產企業進口貨物,海關審定的關稅完稅價格為600萬元,關稅稅率為10%,海關代征進口環節增值稅。從國內市場購進原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價款1000萬元。外銷貨物離岸價格為1200萬元人民幣。內銷貨物的銷售額為1500萬元(不含稅),A企業適用「免、抵、退」的稅收政策,上期留抵稅額50萬元。(上述貨物內銷稅率為17%,出口退稅率為13%)

⑴計算當期進項稅額

進口環節海關代征增值稅=600×﹙1+10%﹚×17%=112.2

國內採購進項稅額=1000×17%=170

⑵剔稅,計算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

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1200×﹙17%-13%﹚=48

⑶抵稅,計算當期應納稅額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全部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的稅額)-上期留抵稅額=1500×17%-﹙112.2+170-48﹚-50=‐29.2

因為當期應納稅額<0,涉及出口退稅。且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為29.2萬元。

⑷計算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的限額,即標準:

免抵退稅額=1200×13%=156

由於 當期期末留抵稅額29.2萬元<當期免抵退稅額156萬元,因此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29.2萬元

當期抵免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126.8萬元

[例2]

A生產企業進口貨物,海關審定的關稅完稅價格為500萬元,關稅稅率為10%,海關代征進口環節增值稅。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一批,組成計稅價格100萬元,從國內市場購進原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價款1400萬元。外銷貨物離岸價格為1000萬元人民幣。內銷貨物的銷售額為1200萬元(不含稅),A企業適用「免、抵、退」的稅收政策,上期留抵稅額50萬元。(上述貨物內銷稅率為17%,出口退稅率為13%)

⑴計算當期進項稅額

進口環節海關代征增值稅=500×﹙1+10%﹚×17%=93.5

國內採購進項稅額=1400×17%=238

⑵剔稅,計算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

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1000×﹙17%-13%﹚-100×﹙17%-13%﹚=36

⑶抵稅,計算當期應納稅額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全部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的稅額)-上期留抵稅額=1200×17%-﹙93.5+238-36﹚-50=‐141.5

因為當期應納稅額<0,涉及出口退稅。且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為141.5萬元。

⑷計算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的限額,即標準:

免抵退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退稅率-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退稅率=1000×13%-100×13%=117

由於 當期期末留抵稅額141.5萬元>當期免抵退稅額117萬元,因此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117萬元

當期抵免稅額=0

留下期繼續抵免的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24.5萬元。

對於出口退稅,除了「免、抵、退」的計算方法,還有另一種計算方法,即「先征後退」。「先征後退」是指外貿企業以及實行外貿企業財務制度的工貿企業收購貨物出口,其出口環節的增值稅免徵,對其收購貨物,應依據購進出口貨物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的進項金額和退稅率計算出口退稅。「先征後退」的含義與其字面意思不同,實質上只有免稅、退稅兩個環節。

應退金額=外貿收購不含增值稅購進金額×退稅率

對於小規模納稅人

應退稅額=普通增值稅發票所列銷售額÷﹙1+徵收率﹚×退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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