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研究——重溫孫中山的「建國方略」

溫孫中山的「建國方略」


來源:原創 錄入:朱世光 發布日期:2009-1-16 轉載:重溫孫中山的「建國方略」 天下為公:孫中山傳   《建國方略》之一:《心理建設》   1918年,有名無實的「元帥」孫中山憤然離開廣州,6月底到達上海,居住在法租界內。孫中山是位勇於不斷思考的革命者,辛亥革命雖然成功,但這幾年內遇到的無窮無盡的新矛盾,使他陷入了對中國前途命運的新的思考,探索中國革命的癥結之所在,也「時時研究建設」,積極構思關於國家現代化的總體設想。其最終體現,便是由《孫文學說》、《實業計劃》和《民權初步》三篇文章組成的宏偉藍圖――《建國方略》。《孫文學說》原擬包括卷一「行易知難」、卷二「三民主義」和卷三「五權憲法」,但後兩卷未能完成,僅卷一部分於1919年春夏間出版,後編為《建國方略之一:心理建設》。      知行學說是中國古老的哲學命題之一,對「知」與「行」的關係,也各有各的看法。這次蟄居上海期間,孫中山從總結經驗的需要出發,再次關注這一古老的哲學命題。他發現反「知易行難」之道可以用來鼓動革命,於是產生他的學說《行易知難》。孫中山從哲學的高度來認識民國以來,「人心渙散」、「不圖進取」、「國事日非」的根源,就是國人存在著傳統的「知之非艱,行之惟艱」的心理障礙。      關於現代化事業的《建國方略》,為何要從「心理建設」、論證「知難行易」的哲學認識論講起呢?原因在於孫中山相信,振興一個國家,首先要解決的是國人的心理認識問題。在這一點上,孫中山不贊成簡單理解和實行王陽明「知行合一」的格言,也明確反對「知之非艱,行之惟艱」的古訓。為了使自己的學說通俗易懂,他援引生活中飲食、用錢、作文、建屋、造船、築城、開河的實例和《孟子?盡心》的說法,論證了「行易知難」「實為宇宙間之真理,施之於事功,施之於人心,莫不皆然也」。      與古代流傳下來的「知易行難」之說相對,「知難行易」是孫中山提出的一種「心理建設」的號召,其目的是批判當時革命黨人在革命前懼怕困難的退縮思想。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孫中山積極主張「知難行易」說,本意並非要在知行關係的哲理探討方面有所作為。實際上,他的有關論述並不嚴密周全,從學術意義上分析,也並無特別之處。重要的是孫中山想通過鼓吹「知難行易」說,從解放思想入手,動員廣大民眾,積極行動起來。孫中山強調,勇於探索,敢於冒險,是推進國家現代化所必需的心理準備。為此,他特別批評國人的保守心理:「蓋中國之孤立自大,由來已久,而向未知國際互助之益,故不能取人之長,以補己之短。中國所不知所不能者,則以為必無由以致之也。雖閉關自守之局為外力所打破者已六七十年,而思想則猶是閉關時代荒島孤人之思想,故尚不能利用外資、利用外才以圖中國之富強也。」這些批評,不僅在當時切中時弊,在今天看來,仍不失為思想解放的先聲。      《建國方略》之二:《實業計劃》   孫中山當年辭去大總統後,曾信心十足地表示要專心致志「辦理實業」,迎接「產業勃興」的到來,但一系列複雜的政治鬥爭中斷了他的夢想,也是在上海期間,他完成了這部宏偉的《實業計劃》。      《實業計劃》是用英文寫成的,原名「TheInternationalDevelopmentofChina」,發表於1919年6月號《遠東時報》,後編為《建國方略之二:物質建設》。這部洋洋十萬餘言的著作,集中體現了他對中國工農業、交通等實現現代化的宏大設想,無疑是一份全面發展中國經濟的宏偉綱領。      《實業計劃》由六大計劃共33個部分組成。在這個龐大的總體構思中,發展交通通訊是孫中山關注的重點。他提出:修建10萬英里的鐵路,以五大鐵路系統把中國的沿海、內地和邊疆連接起來;修建遍布全國的公路網,修建100萬英里的公路;開鑿、整修全國的水道和運河,大力發展內河交通和水力、電力事業等。      而在中國北部、中部及南部沿海各修建一個「如紐約港」那樣的世界水平的大海港,即是孫中山一生孜孜以求的一個大目標。為此,連戰先生2006年4月在參觀上海洋山深水港時曾激動地說:「沒想到中山先生90年前寫的這個實業計劃中的理想,今天由各位變為現實。對此我非常欽佩!」      孫中山也在《實業計劃》中提出在「三峽建壩」的理想:「當以水閘堰其水,使舟得以逆流而行,而又可資其水力。」據考證,這是中國人首次提出三峽水力開發的設想。當時連孫中山先生自己也被這個宏偉的夢想感動了。他寫道:「其所以益人民者何等巨大,而其鼓舞商業何等有力耶!」      關於發展經濟和實業的所有制問題,孫中山主張個人經營與國家經營並行不悖,相輔相成。他主張鼓勵發展個體經濟,並為之提供各種便利條件,例如要改革稅制,統一貨幣,排除各級官吏的種種壓制,等等。這些設想,對於地域廣大、人口眾多,資金短缺且現代產業基礎十分薄弱、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又極不平衡的中國,顯然是非常適宜的。      但是,《實業計劃》也有一個重大的根本性失誤,就是將中國的發展完全寄希望於國際共同發展中國實業。他甚至一廂情願地設想了實行這一計劃的三個步驟:(一)準備投資於中國的各國政府,共同行動,統一政策,組成一國際團,以便開展工作;(二)設法取得中國人民的信任,使其熱心配合;(三)與中國政府正式談判,簽定協議,實施計劃。此時的孫中山,尚未認清西方列強是不會真心誠意來幫助中國實現現代化的。像中國這樣一個數億人口的大國,不立足於自力更生的基點,而主要依賴於國際援助,要想實現現代化的經濟騰飛,是不可能的。由此而論,孫中山的《實業計劃》雖然氣魄宏偉,但其可行性基礎卻異常薄弱,無法付諸實施。      另外,孫中山在此也顯示出他不顧客觀、不從實際出發的主觀主義。孫中山計劃建設三大港,10萬英里鐵路,20萬英里公路,大江大河整治,工業全面啟動,遍地開花,並認定:十年內即可實現。但以中國當時的國情,這根本不可能。      當時的澳大利亞記者端納,在事後記述他曾親見孫中山首次披露全國鐵路計劃時的狀態時寫:      孫中山帶了一幅約六英尺見方的大地圖,當他把它攤在地板上時,我看到了一個最令人信服的證據:他不僅是個狂人,而且簡直是個瘋子。他不因地圖上的種種阻隔而氣餒,只是握著畫筆,在地圖上儘可能地用鐵路線填滿各個省區和屬地(包括蒙古)。說他瘋了,不是因他在地圖上畫線,……而是因為他竟天真地認為,畫了這些鐵路線,外國資本家就會給他足夠的錢,在五至十年內把這些鐵路全部建成!      端納記述的這一情況非常形象地反映了孫中山一貫的思想作風。說他是「狂人」、「瘋子」太過刻薄,但也反映出孫中山有時作風簡單、粗率、盲目自信的一面。儘管如此,《實業計劃》作為中國近代史上最早的一份完整、系統的經濟現代化計劃,它仍為人們所重視和懷念,不在於它的每一個具體內容的參考價值,而在於它的原則精神的啟示和激勵。      《建國方略》之三:《民權初步》   《民權初步》原名《會議通則》,完成於1917年,後編為《建國方略之三:社會建設》。從嚴格意義上說,此書並非孫中山的理論創作,而是他根據中國國情實際需要,參照西方有關同類書籍編撰而成的。      《民權初步》主要論述民權問題,旨在糾正中國社會「人心渙散、民力不凝結」的弊病。孫中山認為,這正是「至大至優」的中華民族「據此至廣至富之土地,會此世運進化之時,人文發達之際,猶未能先我東鄰而改造一富強國家」的根本原因。為此,孫中山不遺餘力地倡導民權,以期激發國民的主人翁精神,最終實現「民之所有,民之所治,民之所享」的民主政治。      中國擁有近千萬平方公里的土地和數億人口,又有長達2000年的君主專制歷史。推行民主政治,困難重重。孫中山認為,所謂民權就是「民有選舉官吏之權,民有罷免官吏之權,民有創製法案之權,民有複決法案之權,此之謂四大民權也」。他認為,從中國的實際出發,四大民權的實現,必須從最基本的技術操作層面入手,將民主政治具體化為集會、結社、議事方式的訓練,即「民權初步」。在這個著作里,孫中山不厭其煩地詳論集會、結社、議事、動議、討論、選舉、表決、計票、維持會議秩序、制定社團章程、明確個人權利義務等瑣碎的操作細則,絕非將民主問題簡單化、庸俗化,而是依據「知難行易」的認識論原則,將民主政治理論,落實為一般民眾人人都能掌握的普通常識與行為規範。他認為,民主政治體制的「議事之學」,好比「兵家之操典,化學之公式,非流覽誦讀之書,乃習練演試之書也」。孫中山希望家族、學校、農團、工黨、商會、公司、國會、省會、縣會「皆當以此為法則」,由此養成國民的民權意識,「倘此第一步能行,行之能穩,則逐步前進,民權之發達必有登峰造極之一日」。      《民權初步》的歷史意義,還在於它是改造國民性的初步嘗試。顯然,孫中山所論「民權初步」,只是涉及民主社會建設的純粹技術性環節,看起來似乎意旨平淡,未及「大道」。但是,程序民主是實體民主的前提與基礎。特別是在人口眾多且平均文化程度不高、民主意識淡漠的中國,對民眾進行這方面的啟蒙教育,正是建設民主社會必需的基礎性工作,意義不可小覷。聯繫目前中國基層政治民主建設中的艱難與困惑,我們更能體會到當年孫中山的苦心和先見之明。簡言之,將國民民主政治意識的養成與社會進步、國家富強問題緊密聯繫起來,是孫中山現代化思想的精華之一。雖然在他的有生之年,未能在這些方面取得顯著成功,但他在《建國方略之三:社會建設》中提出的思路,卻不愧為先行者的光輝思想,給後人以深刻的啟迪。      完善「三民主義」   三民主義是孫中山學說里最精華、最輝煌的部分。自1906年12月2日在東京演講《三民主義與中國民族之前途》中正式提出三民主義和五權憲法的主張後,此後,孫中山的一切演講,都以三民主義為中心思想。      孫中山從1918年5月至1920年11月期間,寓居滬上,除完成出版著名的《建國方略》外,他還擬訂了一個龐大的寫作計劃,其中三民主義中的《民族主義》已經脫稿,《民權主義》、《民生主義》初稿也已完成,但書稿不幸毀於陳炯明叛變時的炮火。然而1919年春孫中山所親撰的《三民主義》概要的原稿本尚在,現藏於台灣「黨史委員會」。被毀的《三民主義》三書當以此「概要」為提綱。「概要」的特點是第一次對三民主義作了較前更深入系統的理論說明和界定。      對於民族主義,在辛亥革命前,其主要內容即是反滿,因此有的學者稱之為「反滿民族主義」。經過民國建立後的無數坎坷和挫折,孫中山對民族主義有了新的理解和認識。      孫中山的民族主義有兩層基本而核心的意義,一是對外民族自求解放,擺脫列強的瓜分和統治;二是對中國境內各民族則一律平等。此時的孫中山已朦朧地意識到種族與世界近代民族國家的民族之間的區別,他提倡種族融合以形成近代國家的大民族的問題,並以美國為例,說明由多民族融合而成一國家之民族。孫中山總結革命黨人過去對民族主義認識的錯誤,認為中國也應實行民族大融合,形成「中華民族之新主義」。      在辛亥革命前,孫中山有關民權主義的核心,就是推翻封建專制統治,創立民主共和國。經過10多年週遊世界各國的豐富閱歷,孫中山在總結革命經驗時對民權主義理論的闡述也進一步深入。      孫中山給民權下的定義是:「大凡有團體有組織的眾人,就叫做民。什麼是權呢?權就是力量,就是威勢;有行使命令的力量,有制服群倫的力量,就叫做權。把民同權合攏起來說,民權就是人民的政治力量。」      在孫中山看來,「天下者,天下人之天下,非一兩人所可獨佔,民權即民治也,從前之天下,在專制時代,則以官僚武人治之,本總理則謂人人皆應有治之之責,而負治之之責,故余極主張以民治天下」。孫中山十分欣賞美國的三權分立立憲政體,但他自創了「五權憲法」(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考試權、監察權),認為用「五權憲法」組織而成的政府,才是「完全的機關,才會去替人民很好的做事」。而人民則享有選舉權、罷免權,有創製、複決法律的權力,「用人民的四個政權,來管理政府的五個治權,那才算是一個完全的民權政治機關,有了這樣的民治機關,人民和政府的力量,才可以彼此平衡。」「有了這九個權,彼此保持平衡,民權問題才算是真正解決,政治才算是有軌道。」孫中山的三民主義是以民生主義為最後目的,實行民生主義的手段,則是和平的。孫中山理解的民生問題,「就是人民的生活,社會的生存,國民的生計」,因此孫中山說民生的問題是社會問題,「故民生主義就是社會主義,又名共產主義,即是大同主義」。      這一時期的孫中山,對「富者日富、貧者日貧」的根源上,認識更為深刻,並且提出中國革命防止出現歐美社會種種流弊的辦法:「即防止少數人之壟斷土地、資本二者而已」。民生問題是社會的原動力,是一切歷史活動的重心,民生主義能夠實行,社會問題才可以解決。建設一個強盛的發達的中國,人人都有生活保障,沒有貧富懸殊,人人安居樂業,成為一個大同社會,這是孫中山的主義和理想。      孫中山看來,三民主義「實在是集合古今中外的學說,順應世界的潮流,在政治上所得的一個結晶品,這個結晶品的意思,和美國大總統林肯所說的:『ofthepeople,bythepeople,forthepeople』的話是相通的。這句話的中文意思,沒有適當的譯文,兄弟把它譯作:民有,民治,民享。……林肯所主張的這民有、民治、民享主義,就是兄弟所主張的民族、民權和民生主義。」      這一時間的孫中山對三民主義的闡釋,是對以往三民主義理論的系統總結和進一步的論證說明。它簡明扼要,很自然地成為以後撰述和講演三民主義的母本和大綱,是孫中山三民主義理論發展過程中,承前啟後的重要階段,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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