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吧:從明清官吏的公務與私生活看「歷史周期律」

制度性腐敗與中國歷史弈局

亞財政

來源: 廣州日報洪振快 著

  看點:

  本書從生動有趣的案例著手,勾勒出明清官吏從公務活動到私人生活的方方面面。21世紀的中國,能不能克服歷史的慣性,怎樣才能跳出「歷史周期律」的宿命,這是現代中國面臨的考驗。通過對各國現代轉型的比較研究,作者從歷史和財政的角度,給出了自己的解答。

  窮是清官最好的名片(1)

  清官,即清廉之官,但清廉比較抽象,就人們的感受來說,生活上的貧窮似乎更有說服力。海瑞死的時候,在都察院(相當於監察部)工作的同事王用汲到他的家裡,翻箱倒櫃,僅找到十幾兩銀子,辦喪事的費用都得朋友們湊份子,可見他的確是窮,窮得讓人肅然起敬。

  海瑞的同事中有一位姓陳的御史(相當於紀委的處級幹部)。陳御史經常讓差役拿著「紅票」到市場上去買米,只付市場價的一半。這種做法當時很普遍,並不是陳御史一個人這樣干,老百姓對此是敢怒而不敢言。有一回差役去買米,剛好這家米店的經紀(經理)家裡有個見過點世面的何秀才,何秀才認為這不合理,便拿了「紅票」到都察院擊鼓告狀。海瑞得到狀紙後勃然大怒,想加倍處罰陳御史,剎剎這種歪風。由於都察院的御史同事們懇切求情,陳御史終於免受處罰。但是海瑞卻採取了另一種懲罰方式:先是把拿「紅票」買米的差役打三十大板,革去其當差的資格,再把他枷號在陳御史辦公的衙門前,以羞辱陳御史。陳御史因此名聲不好,他對海瑞自然也是恨之入骨。到了海瑞死的時候,陳御史看到海瑞家如此清貧,實在是一般人所不能忍受的(「見剛峰受用之清苦,有寒士所不能堪者」),於是說:「我不再怨恨他了。」(「回吾怨恨之心矣」) 海瑞的「清苦」終於感動了原來對他恨之入骨的陳御史,可見就清官來說,沒有什麼比他自己過著清貧的生活更具有說服力和感召力了。窮是清官最好的名片。

  海瑞為什麼窮?按照吳思先生《潛規則》一書的解釋,這主要是明代的低工資制度惹的禍。清官不受外財,守著一份死工資過日子,而工資又低,那就只能窮了,這很好理解。進一步推論,因為窮,收入不夠用,只好去貪污受賄,因此低工資制度成了明代官員「當貪官的理由」,這也似乎符合邏輯。但是,這個觀點卻是不能輕易相信的。

  海瑞(1514~1587)作為政治明星高調出場,始於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出任浙江淳安知縣一職,這時海瑞已經45歲。淳安任上有一件非常著名的買肉事件,研究者歷來將它作為海瑞貧窮的依據:「在浙江淳安當知縣的時候,窮得要靠自己種菜自給,當然更捨不得吃肉。有一次海瑞的母親過生日,海瑞買了二斤肉,這條消息居然傳到了總督胡宗憲耳朵里。第二天,總督發布新聞說:『昨天聽說海縣長給老母過生日,買了二斤肉!』」(《潛規則·當貪官的理由》)此事見於《明史》記載,似乎沒有理由懷疑其歷史真實性。問題是,海瑞是不是真的窮得買不起兩斤肉呢?

窮是清官最好的名片(2)

  海瑞除了國家發放的工資之外,還有一些收入。海瑞老家有一些田產,據黃仁宇先生估計,總共是40畝光景。40畝地租給別人耕種,地租一般是收穫量的一半,明代的海南(當時的廣東瓊州府)能夠種雙季稻(還有可能種三季稻),按道理一畝地每年收一石米的地租總會有的,這意味著海瑞一家每年還有二三十兩銀子的收入。

  海瑞的家庭,我們假設情況和2006年年底播映的電視連續劇《大明王朝1566——嘉靖與海瑞》所呈現的情況一樣,是海瑞夫妻兩人和老母海太夫人及一個女兒,一家四口,三個成人一個小孩。這樣的一家人一年需要多少花費呢?

  家庭基本花費不外吃穿住行等項。先說吃。食物的消費量遵循生理規律。按照明清時人的說法,成人一天需要吃1升米,一年需要3.6石米。小孩的食量大概是成人的一半。海瑞的工資里有實發的12石米,已經基本上滿足三個大人一個小孩的口糧需要了。海瑞的工資除米之外還有大約30兩銀子,如果海瑞的家庭情況真的像《大明王朝1566——嘉靖與海瑞》所呈現的那樣,海瑞是不可能買不起兩斤肉的。

  海瑞在淳安知縣任上還享有一項重要的政府提供的福利,這就是住宅。當時的官衙格局和北京的紫禁城一樣,在理論上各級官衙就是紫禁城的翻版,只是規模不同而已。

  淳安縣衙建築布局的圖樣還保存在著名藏書樓——寧波天一閣所收藏的嘉靖三年(1524年)版的《淳安縣誌》裡面。從圖中可以看到,中軸線的最北端的「知縣宅」便是縣令海瑞一家的住宅,這是一個獨立的院落,相當寬敞。院落與前面辦公事的大堂之間有一道門,人們所謂的「走後門」,就是指繞過正堂,通過這道門,進入知縣的私宅。知縣住宅的裝修和傢具,所有費用都由政府提供。

  在這樣大的院落里,如果海瑞對欣賞花草沒有興趣,當然可以把花壇和空地整出來種菜種瓜。南方氣候溫暖,隨便扔一顆種子都能發芽,所以他不怎麼需要到菜市場上去買菜。事實上,許多與海瑞同時代的人都有過海瑞「種菜自給」的做法。有些材料甚至還說,海瑞不僅在衙門空地里種菜,還種稻種麥子,縣衙成了試驗田。

  解決了吃和住的問題,日常生活中剩下的便只有穿和行了。當了官之後出行有經費和驛站,不需要自己掏錢。關於穿,當時的絹一匹不過值0.7兩銀子,和一石米的價錢差不多,布一匹則只值一石米價格的20%。在穿的問題上,海瑞的確是很馬虎。嘉靖四十年(1561年)冬天,海瑞到北京聽候吏部考核,去拜見原來的福建教育系統老領導(學政)、現任中央組織部副部長(吏部侍郎)朱鎮山的時候,朱部長看他在寒冷的冬天裡還穿著一件絲質的破袍子,就說你即便是窮,也不至於窮得連一件官服也置辦不起吧!海瑞聽了,便去置辦了一件用黃石絹做的衣服。

海瑞的私生活

  海瑞的窮可能是真的,但原因不能簡單地說是工資低,而是另有原因。

  海瑞4歲喪父,由母親一手帶大。海瑞家是三代單傳,所以家庭關係比較簡單。但是,海瑞的妻妾問題卻顯得迷霧重重,異常複雜。

  黃仁宇先生的《萬曆十五年》說海瑞「曾經結過三次婚,又有兩個小妾」。這個說法為許多著作所繼承。以黃仁宇先生歷史學家的素養,「三妻兩妾」之說自然是有根據的,依據是海瑞的同鄉、侄女婿梁雲龍所寫的《海忠介公行狀》。但是,同樣是這篇文章,也提到了有人說海瑞娶過六七次妻妾,甚至以此認為海瑞在這一點上「認真太過」——意思大概是有點花心了。另外,攻擊海瑞的人還有「九娶」的說法,並說海瑞自己年紀很大了(「瑞已耄」),還娶很年輕的女孩子(「妻方艾」)做小老婆。根據《萬曆十五年》的說法,我們不妨認為黃仁宇先生是相信「五娶說」的。而「六娶七娶說」和「九娶說」有沒有依據呢?從可靠的史料來看,海瑞先後有三位夫人,又至少納過三個小妾,因此至少「六娶說」是完全成立的。

  海瑞的第一位夫人姓許,兩人什麼時候結的婚不清楚,能夠知道的是,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海瑞33歲的時候,許夫人被海瑞休了。在那個時代,一個女人被休棄是莫大的羞恥。何況這時候已經育有兩個女兒,讓一個女人離開自己生養的女兒必然也是莫大的痛苦。而且,似乎許夫人還在經濟上吃了虧,為此,她還告過海瑞。她到底是因什麼原因被休?從「以大故所出婦許氏」的提法來看,她似乎有過什麼大差錯。但所謂的「大故」到底是什麼呢?也許是沒生男孩,海家無後,這是比較靠譜的理由。是否如此無從查考。但是許夫人年紀尚輕,生育問題似乎不是理由。

  另一種原因,或許正如許多人所猜測的那樣,可能是她與海瑞的母親海太夫人之間的婆媳矛盾。這樣的事,在著名的漢代長詩《孔雀東南飛》中有過詳細的描述。問題在於,許夫人如同不幸的劉蘭芝,海瑞是不是也有焦仲卿那樣的感情?歷史材料顯示,海瑞並不是焦仲卿,他是個著名的孝子,他永遠是無條件地站在母親這一邊的。這就決定了海家的媳婦不好當。

  海瑞和許夫人離異之後,又娶了潘氏夫人。但是,潘夫人到海家之後不到一個月又被休棄,休棄的理由不得而知。接著海瑞又娶了王氏夫人。王夫人比較爭氣,在海瑞到達淳安之前的兩年為海瑞生了個兒子,名叫中砥。海瑞到淳安上任之後的當年,王夫人又為海瑞生了個兒子,取名中亮。王夫人還生了個女兒,不過什麼時候生的不太清楚。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十月,海瑞被調到北京戶部(類似現在的財政部)工作,海太夫人不喜歡到寒冷的北方去生活,海瑞沒有辦法,只好讓王夫人攜二男三女服侍海太夫人從海瑞在江西興國知縣的任上南歸,而海瑞則帶了兩個僕人北上任職,這一年海瑞51歲。於此可知,當年海瑞任淳安知縣的時候,他身邊至少已有兩個已經十幾歲的女兒和兩個年幼的兒子。

京官哭窮現象(1)

  光緒十三年李慈銘的生活和收支結構為我們提供了一個了解清代京官生活的典型案例,案例的後面則隱藏著帝國社會的大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京官哭窮現象。本年李慈銘得到了135兩銀子的薪俸和養廉銀,以及幾石米,這些收入對於他的生活來說是杯水車薪,根本就不夠用。但是,本年度官俸方面的收入對他來說已經算是高的了。本年因為已經實現歷史性的突破,結束了在戶部十幾年的「行走」、候補生涯得以實授官職,此前所得更微,「行走」是沒有薪俸的,候補最多也只有幾十兩。

  實授官職之後薪俸也只有一二百兩,相對於年度開支來說,幾乎起不了什麼作用。於此也可看出,正式工資遠遠不夠生活開支,僅僅依靠官俸生活是不可能的,實際上京官們也不指望以此為生。

  京官即使做到各部的「一把手」——尚書,官至一品,已經是高官顯宦,薪俸已經封頂,但每年俸祿也不過是俸銀180兩、俸米90石,即便沒有因為籌措戰爭費用等原因而予以打折發放,加上同樣標準的「恩俸」(恩俸加上原來的俸祿叫雙俸雙米),所得仍然是有限的。京官靠工資生活肯定是不夠的,其他的收入又不穩定,這就使他們時時有告窮之憂,京官哭窮也就成了一個突出的現象。從這個角度講,京官的窮是真的,他們確實有不得已的苦衷,不得不哭窮。李慈銘在光緒十年主講北學海堂之前,每年都是入不敷出,靠典當和借錢過日子。北學海堂請他當主講並給予豐厚的報酬,有李鴻章特別安排的用意在其中,給他年薪1200兩銀子,也是當時同類職務的最高紀錄。南京的鐘山書院,由曾國藩主持修訂的章程規定,書院山長每年可得到的報酬,是800兩的束脩、160兩的伙食補貼、24兩的節敬,共984兩(《續纂江寧府志》卷五十七)。書院山長相當於校長,主管全院事務,年薪也沒有超過千兩,天津書院給予李慈銘的年薪應該說是特殊的禮遇了。

  有人認為,李鴻章給予李慈銘這樣的待遇,是因為李慈銘的名氣和性格起了作用,李鴻章不想遭到像他這樣有影響力的清流人物的批評。李慈銘也的確沒有批評過李鴻章,即使後來身任御史,別人都對李鴻章提出激烈批評的時候他都一直三緘其口,時人都認為這不正常。所謂吃人的嘴軟,書院的束脩解決了他的生活難題,他不能不記這個情。問題在於,即使這些束脩只是對他的學問和教學工作的合理報酬,那也只是像他這樣的著名學者才有這樣的收入,其他官員既沒有他這樣的學問,也就不可能有這項收入,而沒有了這項收入,他們必然入不敷出。光緒十年到光緒十二年,李慈銘是請假(職務仍掛北京)去天津任教,本年他已回京,僅是評批考卷,書院仍給予束脩1000多兩銀子,這已經是當時給予學者的最高標準,相當於時下全國文科學者所能得到的最高獎勵——長江學者特聘教授的崗位津貼了。

京官哭窮現象(2)

  京官的窮還可以有一種理解,是低級京官窮,而不是所有的京官都窮。李慈銘本年之前一直處於候補的狀態,在候補之前屬於「行走」。候補可以看作大學生畢業參加工作之後的見習期,「行走」則相當於還沒畢業時到單位的實習。這兩種狀態,候補拿一半工資,「行走」則沒有工資。沒有工資倒不是什麼大事,因為工資本來就不多,重要的是「行走」和候補連正式職位都沒有,自然也就沒有權力,沒有權力就沒有地位,沒有地位自然就沒有人巴結奉承,沒人巴結奉承自然就沒有人送禮,沒人送禮自然就窮了。

  李慈銘在光緒五年(1879年)六月初九的日記中記下了一段酸溜溜的話。李慈銘說,京官窮得沒辦法,每逢一個地方官進京,都要摸摸底,看看有沒有同學、老鄉的關係可以拉得上,如果有的話,就要想方設法拉上關係,先是去拜見,然後是請吃飯,希望從中獲得一點好處。地方官把他們剝削得來的錢稍稍拿出來一點,大頭用於賄賂權要,小頭分給各中央部門,中央各部司的人得到一點點好處都感到慶幸。於是更加挖空心思打探消息,找到一點關係,就奔走相告,大家都趨之若鶩。像他這樣靠捐錢買官的人(「貲郎」)比虱子還多,個個窮不聊生,所以就更顯得卑微低下。而那些地方官則越來越傲慢,即便是有同學、同鄉關係,但如果平時沒有多少來往,就拒絕見面,也不回拜,讓你一點好處也弄不到手。

  與李慈銘同時代的何剛德(1855~1936年)曾經任吏部考功司郎中,他也有與李慈銘相似的體會。何剛德說,地方官給京官送炭敬、別敬都是看人下菜,趨炎附勢。本來,地方官送炭敬,是「以官階大小、交情厚薄為衡」,就是說,送不送炭敬,除了官位,還要顧及一點交情。而「後來漸重官階而輕交情矣」,慢慢地就只看官位而不怎麼看交情了。至於別敬,「光(緒)、宣(統)之際,公行賄賂,專重權貴,末秩閑曹愈難沾丐矣」(《春明夢錄》卷下)。就是說,別敬只送給那些手中有權的大人物,小官(末秩)和不重要的崗位(閑曹)連殘羹冷炙都沒份了。所以官越大,越有實權,你的好處也越多,小官和沒有多少實權的人就只好被人冷落了。在北京,那些五品實缺之下的各類小京官,「沾丐」都不容易,怕是真要受窮了。

  所謂官大一級壓死人,官大一級的待遇也會氣死人。李慈銘就任戶部郎中時的上司——戶部侍郎(相當於財政部副部長)的狀況就大不一樣。光緒五年,王文韶任戶部左侍郎,併入職軍機處(相當于軍委委員),他的正式工資也不算多(見於記載的僅秋俸銀46.5兩,其他三季應當差不多),一年還不到200兩,就算它是200兩吧,工資外的補貼——「飯銀」卻高達26373.02兩,平均每月約2000兩(該年有閏月,按13個月算),是工資的130倍。

  由此可見,所謂京官的窮是一種權力結構性的窮,關鍵是看你在權力結構中佔據了什麼樣的位置。靠捐錢買官而處於「行走」和候補地位的沒有實權的小京官,哭窮是必然的。

窮京官的闊日子

  京官,特別是下層京官的日子不太好過,這是一個歷史事實。然而從京官的實際生活來看,他們的生活水平並不差。

  李慈銘的日記顯示,他本年的日子過得很好,很有品位,質量很高。按照前述張之洞的說法,京官即使生活「十分刻苦」,每天也需要一兩銀子的花費。但是,張之洞所說的「十分刻苦」到底是個什麼標準呢?

  社會生活史的研究表明,清代的老百姓一家一年如果有幾十兩銀子的花費,已經算是小康水平了,並不至於「十分刻苦」。而京官一年花費300多兩銀子才算是「勉強自給」,顯然這是持著不同的生活標準。

  官場上的人對自己的生活質量的要求顯然與老百姓不一樣,他們追求「高品質」的生活。官員本人養尊處優自不必說,出門講排場才有面子,這些都需要花費。

  李慈銘本年度的花費中,作為基本生活不可少的花費並不太多,也不過是二三百兩銀子,並沒有超過張之洞所說的300多兩的標準。試想住著一處大宅院,年租金也不過是72兩銀子,只佔到300兩銀子的24%,所以300兩銀子的基本生活花費不算少。

  但是,李慈銘本年的花費高達2000兩銀子,是張之洞所說的300兩的六七倍,這自然是超標準的高質量生活。其實李慈銘的支出單上如果刪去那些不必要的費用,有個六七百兩銀子日子應該說是過得去了。而六七百兩銀子的收入,即使沒有書院的1000多兩束脩,光靠薪俸、饋贈、印結銀三項已經足夠。饋贈和印結銀雖不穩定,但每年幾百兩的銀子還是有的。

  這樣,我們就可以說,京官的窮是假的。京官的窮,與他們的生活態度有關,是因為他們要求過體面的生活所致。

  李慈銘的生活態度從許多小事上可以看出來。

  李慈銘是行必有車,本年唯一一次因為自己的專車被小老婆所用,來不及接他,需要走路回家,他便大嘆苦經。六月六日,幾位朋友邀他到什剎海慶和堂吃飯,時當盛夏,「赤景方中,車行如坐熾甕」,他開始後悔在這樣炎熱的天氣出來,自嘆「歷十餘里赴諸少年之約,六十老人亦太多事矣」,又說自己「平生簡絕交遊」,還赴這樣的宴會,「尚有此惡劇酬應,可笑也」。他的心情好轉,是因為吃飯的這個地方風景極佳,「地展勝絕,花事方濃」。六月正是什剎海荷花盛開的日子,是京城賞荷消夏的佳處。李慈銘繼而關心起旁邊的一座房子來,「比鄰一樓,晶窗華敞,釵光鬢彩,滿倚朱闌,尤覺池沼增妍,人花兩艷」。他感嘆自己工資太低,住不起這樣的好地方,「聞此宅近歸都統榮祿,月以六十金賃之,安得俸過十萬,移家其間耶」。

  僅僅是天氣熱了一點,讓他出行受了一點辛苦,他就覺得滿心不愉快,而看到好房子,他就覺得如果自己也能住進去有多好,李慈銘的生活態度於此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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