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內幕交易案全揭秘(10.2.23)
內容摘要:從2007年7月起,黃光裕夥同中關村公司董事長許鍾民,利用掌握中關村和鵬潤地產進行資產重組的內幕信息,買入中關村股票。從2007年7月起,黃光裕夥同中關村公司董事長許鍾民,利用掌握中關村和鵬潤地產進行資產重組的內幕信息,買入中關村股票。
透風
相懷珠緊跟進
在內幕交易案中,惟一牽涉的落馬官員是原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兼北京直屬總隊總隊長相懷珠。2007年,黃光裕等人布局中關村股票時,相懷珠也獲得了這一內幕消息,並動用100多萬元資金,以14元每股的價格全倉買入。
黑錢
地下錢莊匯30億
記者了解到,黃光裕的這筆炒股資金,是通過港澳賭業大佬連超的地下錢莊轉移入境的,這就涉及到黃的另一項指控――非法經營罪。
2007年,黃光裕為炒股籌錢,又通過連氏兄弟,將巨額港幣資金轉入內地,匯入了他在北京的多家公司。黃光裕在1年多時間裡,將超過20億港幣兌換成人民幣入境,還將10億人民幣兌換成港幣出境。
套牢
A股暴跌被套
與大多數內幕交易案不同,黃光裕案並沒有獲利情節,他的如意算盤毀於A股崩盤。中關村停牌的6個多月里,A股從6124點暴跌至3700點,黃光裕勢成騎虎。
2008年5月7日,中關村復牌。為撐住14元的股價,黃光裕放言,「從長遠看,中關村現在只是地板價」。
但中關村股價只在復牌首日逆市拉了一個漲停,就隨大盤一路狂瀉。另一方面,由於當時房地產成為宏觀調控重點,前景不明。黃光裕宣布其180億資產進入中關村的計劃擱置。2008年8月底,中關村董事會宣布放棄重組計劃時,股價已跌破5元。雖然黃光裕一路跌一路拋,但到後來被抓時,他仍持倉在手。
鎖定
證監會查異常
就在此時,內幕交易案發。早在2008年4月,證監會就已對中關村股票異常交易立案調查。證監會發現多個操作中關村股票的可疑賬戶,這些散戶資金量巨大,在同一時點大進大出,賬戶都是短時間內借用身份證開立的,而資金來源竟與香港地下錢莊有關。
經過調查,證監會將賬戶的資金流向鎖定在黃光裕的公司。2008年8月,證監會開始約談黃光裕手下的財務人員曹麗亮。曹找到黃光裕,稱如遭調查,會把知道的全部說出去。黃光裕意識到事態嚴重,給了曹麗亮一筆錢,讓他躲了起來。
割肉
被抓時已賠慘
2008年10月,證監會將此案移送公安部。與此同時,央行反洗錢處、反洗錢監測中心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就所掌握黃光裕非法兌換外匯的情況,先後向北京市公安局報案。2008年11月,北京市公安局立案偵查。11月17日,黃光裕被抓。
據透露,黃光裕被羈押後供述穩定,對指控事實不持異議。對於自己一手斥資重組一手斥資炒股,黃光裕稱,他當時確實看好中關村的未來。按照黃光裕的供述,他手中股票的平均成本價在14元。
可嘆的是,黃光裕被抓之前還在拋售股票,此時股價只剩兩元多錢。後來證實,此價格是中關村股票的歷史底部,是真正的「地板價」。這位昔日「首富」機關算盡,卻落得「地板價割肉」下場。
出逃
鄭少東助黃妻
就在準備實施抓捕時,其妻杜鵑銷聲匿跡。警方全力搜索,於1個月後在大連將杜鵑捕獲。
杜鵑為何突然出逃?有關部門發現,警方內部竟有人通風報信!內鬼被確認隱身於警界高層:今年1月12日,鄭少東、相懷珠被帶走調查。
鄭少東落網之前,連超即被抓捕。自此,黃光裕案意外觸發鄭少東案。案件出現重大轉向。隨後幾個月間,多位高官和警界要員相繼落馬。
上法庭
大律師對名檢察官
黃光裕案目前確定了6名被告人,包括黃光裕夫婦和許鍾民等,預計明年開庭審理。黃光裕之兄、北京新恆基集團董事長黃俊欽不涉此案,他的中行騙貸案被舊案重提,現在仍在偵查之中。
記者了解到,黃光裕將聘請京城大律師田文昌擔任第一辯護人,田文昌曾為瀋陽黑社會「老大」劉涌二審改判死緩作過辯護。記者同時了解到,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也派出了擁有「中國十大傑出檢察官」稱號的一名重案檢察官擔任公訴人。屆時將有「京城名狀」對庭「十傑」檢察官的一幕。
關係網
警界高官平事
2006年,黃光裕兄弟捲入中行北京分行騙貸案,兩人被帶走協助調查。黃光裕一方找到黃的潮汕同鄉、時任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局長的鄭少東,鄭少東吩咐時任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兼北京直屬總隊總隊長的相懷珠將此事「擺平」。
相懷珠原是山東省公安廳經偵總隊隊長,調任公安部經偵局後,恰恰主辦了中行貸款案,黃氏兄弟就此逃過一劫。
黑幕
借內幕狂交易
有媒體近日報道黃光裕將被以行賄罪起訴。經記者了解,雖然黃光裕的關係網涉及官員眾多,但黃被抓後,始終沒受到行賄罪指控。之前媒體報道的三聯商社和ST金泰等事也被證實與黃光裕案無關。
據透露,警方刑拘黃光裕的罪名是內幕交易,此案由公安機關移送檢察院後,黃被確定的兩項罪名是內幕交易和非法經營。幾個月來,檢方也主要圍繞這兩個罪名進行審查,並未添加指控,最終是否據此起訴,將由檢察機關決定。
據記者了解,黃光裕案是一起證券監管大案,因內幕交易而發,也很可能止於內幕交易罪行。如果黃光裕在本案公訴時仍未受行賄指控,那麼被另案起訴行賄罪的可能性不大。
13億元買股票
有關人士向本報記者透露,黃光裕案情並不複雜。2006年,為使旗下地產公司借殼上市,黃光裕入股上市公司中關村。
一手操辦中關村重組過程中,黃以內幕人員身份提前埋伏,在資產重組的內幕信息敏感時期,大量買入中關村股票,以圖獲利。
從2007年7月起,黃光裕夥同中關村公司董事長許鍾民,利用掌握中關村和鵬潤地產進行資產重組的內幕信息,買入中關村股票。
黃光裕指使手下開立了80多個股票賬戶,黃光裕妻子杜鵑負責在交易時間指揮多個操盤手,累計買進1億餘股,成交額超過13個億。
黃光裕在春節前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二分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引起廣泛關注。不過,法律人士指出,雖然此次黃光裕的涉嫌罪名之一為單位行賄罪,而非個人行賄罪,不過這並不當然意味著黃光裕部分罪行的「被減輕」,這之中,因行賄取得的違法所得是否歸個人所有成為關鍵。
中國證券報記者昨晚致電國美電器總裁陳曉,陳曉表示自己身在香港,尚不知道黃光裕被提起公訴的消息,無法評論。
行賄所得成關鍵
黃光裕由於涉嫌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已由市檢察二分院於春節前向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北京市檢察二分院有關人士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單位行賄罪並不必然意味著黃光裕可能刑期的被減輕。
行賄罪如果是個人行為,按照我國刑法第390條規定,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此次黃光裕被起訴的罪名之一為單位行賄罪,按照刑法第393條規定,單位行賄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但是,劉俊海指出,刑法第393條還規定,單位行賄,因行賄取得的違法所得歸個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389條、第390條的規定定罪處罰。也就是說,如果「因行賄取得的違法所得歸個人所有的」,情節嚴重的,刑期仍然會高於五年。
現在檢察院以涉嫌單位行賄罪提起公訴,說明檢察院在辦案過程中已經獲得有關證據,顯示黃光裕的行賄行為為單位行為,不過,這不能完全排除黃在其中取得的違法所得歸個人所有的可能,劉俊海表示。具體涉案情況怎樣,還要等開庭之後才能知道。
國美電器難撇清
此前,國美電器多次強調,黃光裕案件無關公司。此次黃光裕因涉嫌單位行賄罪被起訴,以種種情況來看,與國美電器初始借殼上市及此後收購永樂聯繫緊密。國美電器已難以完全抽身事外。
如果被定為單位行賄罪,則意味著國美電器將面臨罰金。按刑法第52條規定,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
雖然似乎難以避免「罰金門」,不過,以目前情況來看,國美電器並未因黃光裕落馬而受到重大影響,以陳曉為首的國美電器高管層至今運作平穩。
此外,有消息稱,香港高等法院已宣布凍結黃光裕16億港元資產。香港法院的裁決稱,香港證監會指控黃光裕、杜鵑及上述兩家控股公司違反了香港有關禁止使用欺詐或欺騙手段進行證券、期貨和槓桿外匯交易的相關證券法律。雖然法院方面表示凍結黃光裕資產與國美無關,但其後續動向值得關注。
有關人士向本報記者透露,黃光裕案情並不複雜。2006年,為使旗下地產公司借殼上市,黃光裕入股上市公司中關村。
一手操辦中關村重組過程中,黃以內幕人員身份提前埋伏,在資產重組的內幕信息敏感時期,大量買入中關村股票,以圖獲利。
從2007年7月起,黃光裕夥同中關村公司董事長許鍾民,利用掌握中關村和鵬潤地產進行資產重組的內幕信息,買入中關村股票。
黃光裕指使手下開立了80多個股票賬戶,黃光裕妻子杜鵑負責在交易時間指揮多個操盤手,累計買進1億餘股,成交額超過13個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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