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鈺 | 說一說漏洞百出的《我的前半生》
最近刷屏的電視劇《我的前半生》,重點就是:家庭主婦必然會被丈夫拋棄、被社會拋棄,只有去職場工作(這個職場必須是外企之類),人生才有出路。我沒耐心看傻乎乎的電視劇,只看了百度的分集劇情介紹——一樣又臭又長,只看了個大概:
三十三歲的羅子君是個衣食無憂的家庭主婦,孩子八歲,接送吃飯都有保姆亞琴管,唯一還需要花力氣去鬥爭的只有日漸鬆弛的皮膚,和老公陳俊生身邊花枝招展的女孩子。萬萬沒有想到陳俊生卻愛上了能幹的職場離婚女性凌玲,和羅子君離了婚!於是羅子君也開始工作,成了成功女性。
劇中的背景設定漏洞百出。陳俊生是一個諮詢公司項目經理。網上有人向諮詢公司業內人士做了了解:陳俊生那樣的項目經理,稅前年薪大約150萬元左右。正常的諮詢顧問要麼每天加班到深夜,要麼到處飛。陳俊生出差太少,諮詢公司的員工有一部分收入來源是出差補貼,不出差,差貼就沒了。因此,我們假設陳俊生年薪一百多萬,而陳俊生所開的卻只是一輛寶馬5系……
不過,羅子君的生活卻十分奢侈。陳俊生一家住上海市中心區域,房子估價1500萬以上,後來陳俊生又給羅子君買了一套房。羅子君日常用品全是Celine,StellaMcCartney,Victoria Beckham,LV,Delvaux等奢侈品大牌,一雙鞋子還是定製款的,要8萬元人民幣。但羅子君是個毫無品味的人,穿衣服居然紅配綠……他們的兒子讀的是上海的貴族學校,據百度,最便宜的小學學費都要3.8W。此外家裡還有保姆。
為了體現羅子君的無知,劇中設計了一個情節:孩子問什麼是角膜,羅子君說是敷在腳上的膜……
這個女人這麼蠢,被離婚當然順理成章了。那麼,問題來了:陳俊生夫婦的總資產,兩套房+車+家庭理財之類應該有近3000萬(這筆錢必須工作30年才能拿到,然而陳俊生有那麼老嗎?),按照中國法律,陳俊生作為過錯方肯定必須少分。而在劇中,陳俊生出軌眾所周知,而且主動提出離婚,這種情況只能獲得極少的財產或者凈身出戶,難道眾多觀眾都完全不懂法?就算財產平分,羅子君離婚並拿到1500萬以上的資產是毫無問題的,完全可以在家裡繼續吃吃睡睡,何必去應聘化妝品銷售員?另外,羅子君購買了大量奢侈品,如衣服、鞋、包,這些在法律上屬於個人生活用品,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參加財產分割。
整部劇都在告訴人們,不去外企工作的人生是失敗的,只有成為買辦階層的一員,人生才算得上有價值。為此,他們不惜設計一個極端失敗的羅子君的角色,這個角色連穿衣服都不知道怎麼搭配。我就奇怪了,家庭主婦就那麼不堪,以至於你們想要把這個群體滅了嗎?在這麼做之前,我想先捐出我的寶馬730給陳俊生開,讓他能泡到一個未婚妞,大家覺得如何?
每個人都有權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無論是做家庭主婦,還是從事各行各業的工作,都有其價值所在。我沒有看完全全劇介紹,也沒明白此劇到底在宣揚什麼樣的價值觀。似乎後來還有一堆三角戀故事,廣大觀眾肯定比我熟悉,我就不談啦。電視劇都是瞎編的,我很想知道,通過電視劇獲取人生經驗,這樣的人生該有多可悲啊!
我硬拉著老公討論《我的前半生》,他說,這不是張國立演的嗎?可不是嗎,我一直以為這個戲是講溥儀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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