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文學?這篇文章解讀得最到位
散文是很寬泛的文體,它的容量很大,散文是散文,隨筆也是散文,演講、書信、公文也是散文,甚至在博客里發一條信息,也屬於散文。我曾說過,散文無理論,誰要講理論,開口必錯,因此,我也不想在這裡贅述。我還要說幾句老生常談的話,那就是關於文學。
關於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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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郭保林
文學價值。文學是什麼?這個古老常識性的問題,時至今日仍然沒有準確的答案。前人說,文學即人學,文學是語言的藝術等等。我常想,從《詩經》到《紅樓夢》,到今日之文學,歷朝歷代文人墨客,文化精英們孜孜不倦,嘔心瀝血,青燈孤影,難道是玩弄語言文字的七巧板,千變萬化的語言魔方?語言固然很重要,且被前輩一代文宗視為文學的第一要素,但非唯一要素。文以明道,則是文學的宗旨。文學是憂國憂民之聲,是校點春秋,月旦人物,平騭世事,抨擊時弊,凈化人類靈魂,提升民族精神,促進人類走向真善美的正能量。一個沒有文化的民族是愚蠢的民族,一個沒有文學的民族是沒有靈魂的民族。
「夫文學也者,人倫之首,大教之本也。」這是建安七子之冠王粲的話,對文學的評價之高是前無古人的。更有後者曹丕,把文章(文學)提高到:「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這顯然過度提升了文學的社會地位。文學則是人類精神航程的導向儀,照亮人類靈魂的聖火。
「文以明道」是韓愈提出來的,到宋代歐陽修、蘇東坡、王安石,他們的實用文章和人生感悟的文章都充滿對現實的政治關懷,對具體生命的愛,就是說,作家要關注現實,關注人類,並以文學加以表現。
人類生活是碎片式的,是光、影、流水,是飲食男女,平庸而瑣碎,卑微而渺小,粗糙而枯澀,文學就有點石成金、化腐朽為神奇的功能,從生活中發現美,凸現人性美,鞭笞人性惡,使人類的精神得到凈化,升華。人之初,性本善。其實人性中惡的因素遠遠大於善的因素。人,是有思維能力的動物,是人類的不斷自我進化、教化、訓化,驅惡向善,從而推動人類文明的不斷發展。文學的價值就是擔當道義,同情弱者,庇護弱勢,呵護愛心,反對強權,鞭笞霸道,追求公平,高揚正義,倡導自由,鼓勵個性……從某種意義講,文學是人類精神的最後一道屏障。正是這種良知和道義,使人類懂得高尚和卑劣,偉大與渺小,善良與醜惡,貞潔和骯髒,正義和邪惡,抑制人性之惡,張揚人性之善。
張揚道義,是文學之天職。
文學精神。真正的文學作品必須有高潔文學精神。我們的現實生活是蕪雜的、浮躁的、喧囂的,文學承載著人類的理想和思想的超越。思想這東西很廣泛,無形、無邊、無聲、無色,瀰漫著、散溢著,儘管它很活躍,馳遨八極,思接千載,但很難弄出喧嘩來。文學就是創造出另一個色彩斑斕的世界,它是真實的,又是虛幻的;它是現實的,又是理想的;它是毀滅的,又是新生的。
思想的重要性關乎文學的興衰。凡有成就的作家無不喜歡哲思。偉大的作家都是思想家,只有胸襟宏闊,立志高遠,見識卓犖,命意高超,方可能創作具有永恆魅力的不朽之作。創作時要多思、深思,要有思想的前瞻性。時下文化的市場化,文學作品商品化,文學資源的金錢化,人文主義的邊緣化,對文學創作已造成巨大的戕害和毀滅性的打擊。
文學是精神的產品,當然,文學精神是飄揚在文學街壘上的旗幟。作家要以深沉的情感,深刻的思想和高超的藝術手法,來表現人類的生命意識和生存理想。
文學精神不僅僅是時代精神的折射,更重要的是作家的精神展現,是作家用良知發出的聲音,是靈魂的吶喊,是發自肺腑的愛和恨。作家要有大悲憫、大憂患、大使命的殉道者的信仰和信念,要具有傳統文人「兼濟天下」或「獨善其身」的人文精神。
文學精神又表現在作家高貴的人格上。王國維說:「若無文學之天才,其人格亦自足千古。故無高尚偉大人格,而有高尚偉大之文章者,殆未有之也。」美學家朱光潛先生說:「大詩人先在生活中把自己的人格涵養成一首完美的詩,充實而有光輝,寫下的詩是人格的煥發。」人格的偉大,才能有作品的偉大,要創作不朽的作品,首先要鍛造自身崇高的人格,這是文學創作的不二法門。面對洶湧而來的物質主義、實用主義、拜金主義、犬儒主義肆意泛濫的時代,理想主義和浪漫主義已成孤島,作家的命運,作品的命運,存在著不可預測的悲劇。作家要冷靜、沉著,不管風吹浪打,堅守思想的高位。不為金錢所惑,不為虛名所動,不為權勢所用,不隨波逐流,不和光同塵,要有「舉世渾濁我獨清,眾人皆醉我獨醒」獨立之精神,還要有「我以我血薦軒轅」之志氣。
精品意識。文學創作,其實質是對生活做出詩意的反映。文學的高貴處,將「蒼白的生活,平庸的物質」,描寫成富有審美價值的東西。
文學創作要有精品意識。古代文人為我們做出很好的榜樣,賈島的「推敲」不定,「二句三年得,一吟雙淚流」,盧延讓的「吟得一個字,捻斷數莖須」,杜甫的「為人性僻耽佳句,語不驚人死不休」等。王安石的「春風又綠江南岸」,圍繞一個「綠」字,選擇很多字,諸如:「到」、「過」、「入」、「滿」等十許字,反覆比較,反覆琢磨,最後定為「綠」字。只有綠字最精確,最富有詩意。他們都有極強的精品意識。據說曹雪芹三年便完成《紅樓夢》初稿,修改卻花費十年功夫。所謂「披閱十載,增刪五次」,其實後四十回曹雪芹早有草稿,至死未來得及修改,才有高鶚的續篇,真可謂「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一部「萬艷同悲」、「千紅一哭」經典融進作家多少辛酸和血淚。
文學創作要有精品意識,作家無論寫小說,或者從事散文、詩歌創作,都要有深切的生命體驗,深刻的社會感受,要有發自心靈深處的感悟。一篇好文章的形成產生,應該具備三個條件:語言積累、生活積累、情感積累。這三者一旦達到飽和狀態,只需要一根導火索,就會燃起熊熊大火,作品如浴火的鳳凰騰空飛起。好文章都是在感情燃燒時出現的。
英國當代女作家珍妮特·溫特森說得好:「我們不為市場創作,也不為跨國公司工作,創作也是生產產品。我們創作的是不能以GDP衡量的東西——我們真實生活。」真正創作不是商業化的,作家是一種社會職業,一種從事精神生產的職業,必須保證自己產品的精神品格和精神高度。在「時間就是金錢」的口號下,是不會產生偉大的作品。
要不斷地豐富三大積累,「厚積而薄發」。創作者既要有廣闊的視野,又要有精微的觀察;既有大刀闊斧的鋪排,更要有「顯微鏡」下的精雕細刻;大膽地寫,更要大膽的刪。
網路散文日益繁榮,也打破了「形散而神不散」、「獨抒心靈」等條條框框的束縛,敢於創新,敢於跨文體,滔滔涌涌,繁榮是繁榮了,但也出現紛亂現象,五花八門,隨意而寫,瑣碎、平庸、泡沫、濫情,既無審美價值,也無「審智」意義,這是對文學散文的褻瀆,是新的「糟粕」、「偽散文」。我想起魯迅先生提倡小說選材要嚴,開掘要深。那麼散文呢?是否選材也要嚴一點,開掘深一點,而非剜到籃子里都是菜。要寫感動心靈的題材,要有刻骨銘心的記憶,「要帶著生命的疼痛」,要閃爍思想的光芒,要敢於直面人生,也要敢於遙想未來,仰望星空,給人以深刻的啟悟。要用心靈去創作,不斷地否定自我,不斷地超越自我。
創作是一種精神領域裡的行為。人類的精神支柱,除了宗教、哲學,還有文學。要把文學當作一種信仰。世界很大,能把一件事堅持下來,做好,並被社會承認,那是人生價值的最大化。
郭保林山東冠縣人。中共黨員。1969年畢業於山東師範大學中文系。歷任聊城地區文化局創作組專業作家,《柳泉》雜誌編輯,山東文藝出版社編輯、副編審、編審。中國散文學會第二、三屆理事,中國散文與旅遊文學研究會第二屆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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