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百法明門論講記 第三節 心所有法
第三節 心所有法
論文:第二、 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種,分為六位:一、遍行有五。二、別境有五。三、善有十一。四、煩惱有六。五、隨煩惱有二十。六、不定有四。
五十一心所法、性業表┏作意……警覺應起心種為性━━━━━━━━━━━━━引心令趣自境為業。遍┃觸………令心、心所觸境為性━━━━━━━━━━━━受、想、思等所依為業。行┃受………領納順、違、俱非境相為性━━━━━━━━━起欲為業。⑤┃想………於境取像為性━━━━━━━━━━━━━━━施設種種名言為業。┗思………令心造作為性━━━━━━━━━━━━━━━於善品等,役心為業。┏欲………於所樂境,希望為性━━━━━━━━━━━━勤依為業。別┃勝解……於決定境,印持為性━━━━━━━━━━━━不可引轉為業。境┃念………於曾習境,令心明記不忘為性━━━━━━━━定依為業。⑤┃定………於所觀境,令心專註不散為性━━━━━━━━智依為業。┗慧………於所觀境,揀擇為性━━━━━━━━━━━━斷疑為業。┏信………於實、德、能深忍樂欲,心凈為性━━━━━━對治不信、樂善為業。┃精進……於善惡品,修、斷事中,勇悍為性━━━━━━對治懈怠,滿善為業。┃慚………依自法力,崇重賢善為性━━━━━━━━━━對治無慚,止息惡行為業。┃愧………依世間力,輕拒暴惡為性━━━━━━━━━━對治無愧,止息惡行為業。善┃無貪……於有、有具,無著為性━━━━━━━━━━━對治貪著,作善為業。11┃無瞋……於苦、苦具,無恚為性━━━━━━━━━━━對治瞋恚,作善為業。┃無痴……於諸事理,明解為性━━━━━━━━━━━━對治愚痴,作善為業。┃輕安……遠離粗重,調暢身心,堪任為性━━━━━━━對治惛沉,轉依為業。┃不放逸…精進三根,於所斷修,防修為性━━━━━━━對治放逸,成滿一切世出世善事為業。┃行舍……精進三根,令心平等,正直、無功用住為性━━對治掉舉,靜住為業。┗不害……於諸有情,不為損惱,不瞋為性━━━━━━━能對治害,悲愍為業。┏貪………於有、有具,染著為性━━━━━━━━━━━能障無貪,生苦為業。┃瞋………於苦、苦具,憎恚為性━━━━━━━━━━━能障無瞋,不安隱性,惡行所依為業。煩┃痴………於諸事理,迷暗為性━━━━━━━━━━━━能障無痴,一切雜染所依為業。惱┃慢………恃己於他,高舉為性━━━━━━━━━━━━能障不慢,生苦為業。⑥┃疑………於諸諦理,猶豫為性━━━━━━━━━━━━能障不疑,善品為業。┗不正見…於諸諦理,顛倒推度,染慧為性━━━━━━━能障善見,招苦為業。┏忿………依對現前不饒益境,憤發為性━━━━━━━━能障不忿,執杖為業。┃恨………由忿為先,懷惡不舍,結冤為性━━━━━━━能障不恨,熱惱為業。┃惱………忿恨為先,追觸暴熱,狠戾為性━━━━━━━能障不惱,蛆螫為業。┃覆………於自作罪,恐失利譽,隱藏為性━━━━━━━能障不覆,悔惱為業。┃誑………為獲利譽,矯現有德,詭詐為性━━━━━━━能障不誑,邪命為業。┃諂………為罔他故,矯設異儀,諂曲為性━━━━━━━能障不諂,教誨為業。隨┃憍………於自盛事,深生染著,醉傲為性━━━━━━━能障不憍,染依為業┃害………於諸有情,心無悲愍,損惱為性━━━━━━━能障不害,逼惱為業煩┃嫉………殉自名利,不耐他榮,妒忌為性━━━━━━━能障不嫉,憂戚為業。┃慳………耽著法財,不能惠舍,鄙吝為性━━━━━━━能障不慳,鄙吝為業。惱┃無慚……不顧自法,輕拒賢善為性━━━━━━━━━━能障礙慚,生長惡行為業。┃無愧……不顧世間,崇重暴惡為性━━━━━━━━━━能障礙愧,生長惡行為業。20┃不信……於實、德、能不忍樂欲,心穢為性━━━━━━能障凈心,墮依為業。┃懈怠……於善惡品,修斷事中,懶惰為性━━━━━━━能障精進,增染為業。┃惛沉……令心於境,無堪任為性━━━━━━━━━━━能障輕安,毗缽舍那為業。┃放逸……於染凈品不能防修,縱盪為性━━━━━━━━障不放逸,增惡損善所依為業。┃掉舉……令心於境,不寂寞為性━━━━━━━━━━━能障行舍,奢摩他為業。┃失念……於諸所緣,不能明記為性━━━━━━━━━━能障正念,散亂所依為業。┃不正知…於所觀境,謬解為性━━━━━━━━━━━━能障正知,毀犯為業。┗散亂……令心流蕩為性━━━━━━━━━━━━━━━能障正定,惡慧所依為業。┏悔………惡所作業,追悔為性━━━━━━━━━━━━障止為業。不┃眠………令身不自在,昧略為性━━━━━━━━━━━障觀為業。定┃尋………令心忽遞,於意言境,粗轉為性━━━━━━━以安、不安安住身心分位所依為業。④┗伺………令心忽遞,於意言境,細轉為性━━━━━━━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為業。
在大、小乘佛教所闡明的佛法中,心所生的種種法,其分類與數目有所出入,原因是論師們只挑選其認為重要的來詮釋。大乘唯識宗在其著名的《大乘百法明門論》中,把心所有法歸納成五十一個,分成六種類,稱為六位心所。即是心所生之各種心法,可分為心王與心所。心王就是能知覺的八個心識;心所就是隨著心識而生起的種種心念,稱為心所有法,簡稱心所。
六位就是:一、遍行位;二、別境位;三、善位;四、煩惱位;五、隨煩惱位;六、不定位。其數目如下:
┏遍行心所━━━━━五━━┓
六┃別境心所━━━━━五┃
位┃善心所━━━━━十一┃
心┃煩惱心所━━━━━六┃五十一心所法
所┃隨煩惱心所━━━━二十┃
┗不定心所━━━━━四━━┛
(一)遍行位:
遍行心所共有五種。為:作意、觸、受、想、思等五法。遍行心所因不象別境心所之只遍一切性、一切地;或象煩惱與隨煩惱心所之全不遍;更不象不定心所之唯遍一切性,而是因為它們具有四種特別性質,稱為四一切。所謂四一切,即是一切時、一切性、一切地和一切俱,所以被稱為遍行心所。
(1)一切時:不論是過去、現在、未來任何時候的心念,這五種心所都存在著,都在活動。
(2)一切性:性是指善、惡和無記三性。即是我們的心念和行為可分為:善、惡和不善不惡(無記)三種。不論我們起善心、噁心或無記(不善不惡)心,都具備作意、觸、受、想、思心所的作用。我們有一些心所是不同時作用的,好象瞋心生起時,不會貪;起貪心時,不會瞋。當起善心時,有些人會貪,好象貪做很多的功德;有些人起善心時,會瞋,好象他要人家好,人家做不到,他就起瞋心。所以同樣是好心,有時會間雜著一些貪、瞋、痴在其中。但是不論我們起善、惡或無記性的心時,一定會有作意、觸、受、想、思心念的作用,所以它稱為一切性。
(3)一切地:此「地」是指三界九地。佛教依眾生的淫慾、色身和定力,把凡夫生死往來之世界分為三界:
1.欲界:欲界的眾生定力少、有淫慾與色身之有情所居住之處。欲界中有五趣眾生雜居一起,叫做五趣雜居地。沒有定力的人修再大的福報,都脫離不了欲界,因為它的心還在散亂中,所以欲界也叫做散地。
2.色界:此界眾生的慾望少,是離淫慾和食慾的有情所居住之處,但是還有物質的作用,即是有色身、宮殿的存在,故名色界。生到色界的眾生都是依靠定力。欲界眾生出 了欲界(散地),進入色界,那就進入了定地。色界由禪定之深淺粗妙分為初禪、二禪、三禪和四禪,這四種禪定分為四個地,它們是:離生喜樂地、定生喜樂地、離喜妙樂地、舍念清凈地。
3.無色界:此界的眾生不但無慾望,而且無身體,無其所居住的宮殿國土。即是無物質的作用,唯以心識住於深妙之禪定中,故稱之為無色界。此界眾生的定力比色界強,以其禪定之深淺粗妙分為四級,這四種禪定又分為四個地,它們是:空無邊處地、識無邊處地、無所有處地、非想非非想處地。
欲界中有一個地,色界中有四個地,無色界中有四個地,總共有九地,稱為三界九地。這三界九地的眾生,各有各的心念、煩惱以及不同的智慧,時時刻刻都在起心動念。欲界的眾生經常起貪、瞋、痴的念頭。色界的眾生貪、瞋的念頭少,其有一定的定力,但與無色界眾生的定力相比,卻稍遜色一籌。無色界的眾生的定力很強,心王與心所少起作用,故心中的雜念少。即是在修禪定的過程中,心中的念頭會相對的減少。但是,不管心念怎樣少,只要是在三界,甚至在三界中最高的非想非非想天的眾生,其定力非常強,其他的心念都不生起,然而作意、觸、受、想、思心所一定起作用。由於它們遍三界,一切地都在作用,凡夫俗子對此五種心念不覺不知,唯有聖者才能覺察到。(4)一切俱:此「俱」是指所有的心識。我們共有八個識。它們有不同的心所。即是其所生起的心念有所不同,打個比喻:耳朵聽到聲音的感受和眼睛看到顏色的感受,是完全不同的一回事。八個識所起的心所,各有各的活動範圍。比如:六識中所生起的作意、觸、受、想、思心所,與八識所生起的這五個心所是不一樣的。如果一個人進入很深的禪定,可使意識停止不動,那第六意識中的作意、觸、受、想、思心所也不生,但是第八識的這五個心所還是在活動。只要是在三界中,這五種心所就會在八識中生滅作用,所以遍一切心識都有它們的活動。
作意、觸、受、想、思這五個心所,它們的作用很強、很厲害,任何時刻,任何的善、噁心;任何三界的眾生;以及任何的心識的作用,它們都在活動,故稱它們為遍行。「遍」是無所不在;「行」就是活動的意思。
心王是能了別、覺知的心識;心所是依心王而生起的念頭。心所與心王相配合,稱為相應。心所是追隨心王而作用,八個心有王如主人、領袖,是個發動者;心所有如部下、臣子,好象一個協助者。我用汽車來作比喻:汽車由引擎發動而行駛,如果沒有牽引輪胎走動的鋼鐵骨架,汽車就不能行駛。心王是主人,它帶頭活動,有如汽車的引擎般,心所就附屬於它。不論任何時候,一個心王在活動,必定在活動,必定有遍行五心所隨它活動。就是說,在眼、耳、鼻、舌、嶴、意、末那和阿賴耶識中的任何一個在活動,一定帶動這五個臣子━━作意、觸、受、想、思心所。因此,只要有作意心所存在,必定有一個心識在活動。就好象看到汽車在公路上在行駛,那一定知道汽車裡有引擎。同樣地,只要有任何一個遍行五的心所在活動,那一定有一個心識也在活動,帶頭者是心識,故稱之為心王。其他的心念皆由心王帶動而生起,稱為心所,即是心所生法。我們的前六識心王和相應的心所可以暫時不活動。比如睡覺時,眼識沒看事物,它停止作用。睡到很甜時,即使外面有聲音,也聽不到了,耳識也停止作用。耳識停止活動,隨著它而生起的心所也沒作用。但是我們的阿賴耶識,以及由其所帶動的遍行五心所,卻是永無止境的在活動,除非我們證入涅槃,它們才停止作用。
(1)作意:就是注意、警覺的心理。即:作意能警覺心王與遍行心所,引向其所對的根及境,使心在某一根生起注意力的作用。例如靜坐時,作意驅使心在耳根作用,然後耳識才能注意聽外面的聲音。作意有兩層的意義:一為警覺:警覺之意是提高心的警覺性,對於某一個識特別用心;比如原本靜靜地坐著的你,忽然間想起一個念頭,就特別生起在耳識警覺的心。二為趣境,驅使心朝向境那兒作用。原本你們的心不在某個 境作用,後來自己將心帶到那兒作用,叫做警覺。過後,心還繼續停駐在那個境上注意,就叫做趣境。不過,遍行五心所是任何時候都存在。因此,只要心王存在,作意心所也存在。即是作意心所生起有兩個情況:有時是我們無緣無故地把心念移到耳朵去注意聽聲音,有時是因為觸心所帶動我們去注意。因為聲音震動耳朵,我們就把心念移到那兒作用。我們的心念經常在作意,尤其在眼睛和耳朵二根,所以我們對眼睛、耳朵所對的境知道得特別多;但是對於觸覺,嗅覺就沒有那麼嚴重。
(2)觸:就是心境接觸的心念。即:根、境(塵)接觸時,會引發識生起,當時知道根、塵、識三法和合的心理作用,稱為觸心所。六識依六根與外境接觸時,並非觸心所接觸外境,而是識在知覺外境時,有一種心境接觸的心念生起。總的說來:六根接觸六塵(外境)時,能夠知道外境的心是識,知道心境接觸的心是觸心所。
根、塵接觸時,其所產生的識是怎樣來的呢?當我人睡到不省人事時,耳根還在,外面也有聲音,但是耳識沒有作用,就聽不到聲音。因此有時候根與塵接觸,識並不在那邊作意。如果有耳根,外面的聲塵也在作用,與此同時,心在耳識作意,那麼耳根、聲塵、耳識三法就碰在一起,稱為根、塵、識三和合。這三和合碰在一起時會生起心觸境的心念,叫做觸心所。並不是我們的心念去碰外面的聲音而叫作觸,而是外面的聲音來碰我們的耳根,當時耳識在耳根活動,才能聽到聲音,因為耳識的生起,它就帶動了遍行五中的觸心所。
唯識宗所說的「諸法因緣生」是怎樣的一回事?以耳根和聲塵接觸時,生起耳識,唯識家(唯識宗的學者)說耳識不是耳根和聲塵合起來時才生起,而是阿賴耶識中先有耳識的種子,依根塵的因緣種子本身(現行)變成現前的耳識。比如:綠豆浸水後,生出豆芽來,我們說豆芽是由綠豆生的。但是,另外一種情形,比如:一桶水,我用銼子把水桶打破一個洞,水從洞孔噴出來,因為我打洞的因緣,那水才生出來。這兩種「生」是不同的。豆芽是本無的,後來由因緣合成;水是原本有,只不過打破一個洞,它才從洞里噴出來一樣。因為我們過去業力的影響,八識心王原本就在五蘊的識蘊中活動,但是還沒正式形成果報顯現出來。因為根、塵接觸為因緣,識就「現行」出來活動。此種「生」並不是象綠豆轉變成豆芽的「生」。即是說,耳識的「生」並不是耳根和聲塵和合,轉變成耳識,而是原本有耳識的法在五蘊的識蘊識中微細地活動著,因為根、塵的接觸把它帶出來,故說依根而生,不是根、塵合起來變成識。因為耳根是色法(物質),聲塵也是色法(物質),物質和物質和合不會生出能知覺的心識。即是色法生不出心法。
根━━━
┃┃→識→觸→受→想→思→愛非愛等心理生。
塵━━━/
(3)受:是依觸心所而生的心所生法,它會對順、逆的外境產生苦、樂、舍等三種領取納受的心理。這有三受、五受之別。三受就是:苦、樂、舍。
1.苦受:領納逆境,身心逼迫,刺激太強,身心感受到苦。
2.樂受:領納順境,我們所喜愛的境,身心適悅。
3.舍受:領納中庸性的境,身心處在不苦不樂的感受。
五受就是:苦、憂、樂、喜、舍。這些感受可分為心受和身受。身受由六根和六塵所引起,它有苦、樂、舍三種感受;心受只由意根所引起,有憂、喜。故受有苦、樂、舍、憂、喜五種性質。
心受有憂受和喜受。憂受是擔心、憂慮種種的事務;喜受就是對事務產生快樂的心情。憂受與喜受是事後依意識而生的心所生法。並非六根觸境當時的受。比如當想起一件快樂的事情,你內心很快樂,這就是喜受。苦、樂、舍三受是六根「接觸外境的當時」發生的;憂受與喜受是六根「接觸外境後」,加上煩惱而生起的感受,所以憂、喜是煩 惱,苦、樂、舍不是煩惱。
心受比較粗,容易被我們覺察到;身受比較細幼,難覺知。身受是六根接受外境,未起分別意識時的受心所。打個比喻:耳朵聽到聲音,一剎那間就產生身受,此受有苦、樂、不苦不樂三種。當很強的聲音刺激耳朵時,會感覺到疼痛,它會抗議不想聽。耳朵抗議我們不容易覺察到,但眼睛接觸到很強烈的光線時,它會馬上閉起來抗議,我們就知道。眼睛看到柔和的綠色光線時,最舒服,它受樂。在普通的曰光燈中性的光線下看東西,眼睛是處在不苦不樂的狀態中。這三種感受是在眼識前作用,並非在意識(內心)。閃光燈閃一下,光線很強,眼睛受苦,內心未必受苦,那些愛拍照的人,被人家拍照,他很快樂,心喜盈盈。所以眼睛受苦━━身受苦,但心受樂。身受苦、受樂是隨外境一剎那間就過去了;心受苦、受樂發生在外境滅後不知道是多少念以後的事。
我們的六根無時無刻都跟六塵接觸,即是眼、耳、鼻、舌、身、意,念念都在受的作用中。比如:你們坐在這裡,屁股坐著坐墊就有受了,皮膚接觸空氣,空氣熱一點,冷一點你都在受;耳朵聽我說話,從擴音機里發出來的聲音,你也在受,眼睛看投影機所放射出來的燈光,你也在那兒感受。當時的眼睛與耳朵都在受苦、受樂,所以我們的六根無時無刻都在受當中,它的作用從來沒有停止過。我們一覺醒來就在感受,甚至在睡夢中也是如此。因為凡夫對這個受的作用不知不覺,而佛陀覺悟到這個受的作用力非常強大,沒有一刻停止過,只要你一知道有事情要發生,心念在動,就有受在作用。我們的六根接觸六塵時,每一剎那都有受。受心所很重要、很活躍,故被列入五蘊:色、受、想、行、識蘊中的第二位━━受蘊,占著重要的位置。
身受是六根接受外境時,無分別意識的感受。它並沒有分別好壞,而是一種自然的反應,所以這種受是一種果報。即是在我們的果報中,光線超過眼睛所能承受的強度,它就受苦。身受苦或受樂並沒有煩惱,心受苦或受樂才有煩惱。所以證阿羅漢聖者照樣有身受,當很強烈的閃光燈照著他時,他也會本能地把眼睛關起來,以避免眼睛受到損傷。你叫阿羅漢睜大眼睛看太陽,他沒看兩下,就不想看,因為他的身受苦。有些動物不可以看光,它是躲在黑暗的地方;甚至普通的曰光燈照它一下,它都受苦,就快點躲藏起來。所有身受是業報帶來的,並不是加上煩惱後的苦、樂受。
┏━━苦━━┑
┃樂┃身受━━當前六識相應━━非煩惱
┃舍━━┛
五種受┃喜━━┑
┗━━憂━━┛心受━━唯第六識相應━━有煩惱
(4)想:心對外境取象,以及安立名言的心理作用。心對外境取象的意思是:心接觸境時,產生自然辨別種種形象的心理。我們以「山」來做例子,眼睛看到一堆沙土,就看到「山」的形色,那個顏色的形狀多次的出現在眼前,過後,心確定有「山」的相存在,認為實在有這樣的東西,就開始構畫種種相狀。接著給此相狀的物體名字,稱它為「山」。過後卻顛倒過來,不知道「山」是由眾因緣假名和合而成,裡面並沒有「山」的實體,只因為有這樣的形狀,我們把它稱為「山」罷了。從此以後,我們一見到這樣的形狀,就執著起「山」的「想」。所以這個想並不是一次得來,而是累積了多次的經驗後得到的。再舉一個例子:一個呱呱墜地,剛剛出世的嬰兒,打開他那可愛的小眼睛看周遭的事物時,他不會分辨天花板是不會動,站在他身旁的媽媽是會動的。他慢慢地就會想,發覺那是兩樣不同的東西,此即是取象。取象後,他沒語言來表達,但是在成人的教導下,學會了各種語言後,他就知道那個叫做電燈,這個叫做衣服,此即是安立名言。當我們學會語言之後,取象與安立名言這兩種想就同時作用。即是在很多時候,我們的想是用語言來表示,在內心中有語言的作用。但是,有一些想是沒有語言的作 用。現在讓我舉一個例子:這裡有很多人,你們看那位居士,認識他的人士一看到他,就想起他的樣子,然後說他是陸先生━━取象與安立名言;不認識他的認識就只想他的樣子━━取象。我們的心識時時刻刻都在如此「想」的作用中。「想」跟「受」一樣,也是從六根而來。眼睛接觸色境所生的想,即是顏色的相貌,稱為眼識所生想;耳朵分別聲音的相貌;鼻子分彆氣味的相貌;舌頭分別味道的相貌;身體分別接觸的相貌,還有意識分別心中念頭的相貌,這些種種的相貌都是我們內心把構畫出來的。這個想與受一樣重要,因為我們在受時,心就來回不停地在六根作想,由這個想我們分別外境是如此這般,這般如此,所有說一切的語言都是想的念念作用。只要心中有語言的活動,甚至不出聲,眼睛一打開來看到景物,耳朵聽到聲音,想就告訴我們那是什麼。比如:你聽到蟲叫聲、車聲,都能確認那是蟲叫聲或車聲。如果第一次聽到車聲,你可能會被嚇死,因為從未聽過,太可怕了。不過,多聽了幾回後,就構畫出車聲的形狀━━聲想(相),此即是取象。以後一聽到那個聲相,就給它一個名稱,稱為車聲,這就是安立名言。在我們的曰常生活中,所看、所聽到的事事物物,過後心中區別它們,哪一樣不是由想得來的?所以「想」是一種很重要的心理作用,其作用非常強大,被列入五蘊中的第三位━━想蘊。
我們睡覺後,第六識就不想了,但第八識中的想還是在作用,此作用不被凡夫所知,凡夫只知道第六識的想罷了。想心所除了取象和安立名言外,還會引發思心所的生起。(5)思:驅使心反應、造作業行的心所。即是思心所驅使心造作身、口、意業。故論說:「令心造作善、惡、無記,如是等業,稱之為思。」思心所帶動各種各樣的貪、瞋、痴等煩惱,思以後的心所有善、惡;思前面的作意、觸、受、想心所是沒有善、惡的。即是當心注意看東西,想那樣東西的名稱、相貌時,是沒有善、惡;一直到思心所,我們才會分別善、惡。因為這樣的分別,所以我們所造的業就有善、惡和無記三性。
總結:作意、觸、受、想、思這五個心所是任何時刻;任何地方,即三界中的任何一界;任何的心識;以及任何善、惡、無記的心念,它們都在活動,所以稱之為遍行心所
(二)別境位
依唯識宗說我們的心所,主要有五十一種,其中有五種是別境心所。它們是:欲、勝解、念、定、慧。這是為了表明它與遍行心所有所差別,它不是一切時都在作用,只遍於一切性,一切地,故名為別境。不論我們起善、惡的心念,這五個心所都存在著。它們並非同時存在,而是一定有一個存在。即是只要我們在三界裡面起心動念,現前的這個念,一定有別境心所的其中一個,或者二個,或者五個同時生起。
(1)欲:此欲並非色慾的欲,也不是五欲的欲,而是對於所樂境希求的心。就是對於喜歡的境物,做欣求的心理。因為欲的心理使得心在原有所接觸的境,繼續保留在那邊用心。好象你們在這邊聽,在這邊看,就是欲在作用。聽完了一句,想繼續再聽下一句是什麼,就是欲;看了東西,想看得更清楚,也是欲。眾生會在三界中輪迴生死,就是這個欲心所的作用很強,即使是在我們臨命終時,今生的業已經了結,但心裡還希望各種境界出現,而產生執著,然後又投生他處。
(2)勝解:於所知境,依理或者依教,在心中決定,此是如此,非如彼。即是對於剛才接觸的境,會用從宗教或教育中所學到的道理去判斷,決定這個就是這樣,那個不是這個。我們看東西時,經常有勝解心所在作用。比如:看到一朵花,心中確定是菊花,這就是勝解。
勝解和想心所的不同:想心所是對於所觀的境取相貌,並沒有決定其為何物;但是經過 勝解心所,就肯定了其所觀的境,再也不懷疑,不會受異緣所轉,而改變這個肯定的概念,這就是勝解。當然,勝解後可以進一步地想。
(3)念:於曾習境,令心明記不忘失。例如:對於剛剛經驗的境界,明記不忘的心理。即是我們的心不管是對眼睛、耳朵所接觸的境,現前的念心所會明記不忘,使其它心念繼續對它作用。比如:忽然間閃電,我們對剛剛閃電的境,在一段時間內會念念不忘,過後心念才轉移到別處,在當時能明記境界的心念,稱為念心所。我們的業報中有這種心所作用,使我們的前五識心觸境後,意識在法塵的境中繼續活動下去。念心所並非回憶往事,記憶力並非念心所,一個有正念的阿羅漢不一定有記憶力。一個人要修禪定必定要有很強的念心所,因為定是依念而生。
(4)定:定心所令心於所觀境,專註不移,就是精神的集中。即是對於所觀的境界專註精神不移的心理。此定非禪定的定,而是我們業中有此功能,對於所接觸的境,能令心專精注照,不使散亂的心理,稱為定心所。比如:當耳朵注意聽聲音時,心念就定在聲音的境上;看東西時,心念定在看的境上。凡夫皆有這種定力,但是很微弱,而且短暫,因為心念被後來的境所轉,所以說凡夫沒有定力。如果一個人的精神能夠集中在一處,這就是定心所的作用。當定心所很強時,它就形成一種定力,若此定力用在唯一的境時,便可以入很深的初禪,乃至四禪等定。念與定心所之不同:念心所是對於剛過去的境,念念不忘失;定心所是把心定在剛才所知的境上,使它繼續作用。
(5)慧:於所觀境,簡擇思考,明確不疑。對於所接觸的東西,我們會分別是非、對錯、邪正,然後以所推求得到的決定,此稱為慧心所。慧心所是每個眾生皆有的,當別境心所中的慧心所活動偏多時,他就會在觀察境物時比他人多用心去思考,多思考並非是智慧。思考是沒有善惡的,然而慧心所的思考往往隨伴著其他善惡的心所,因此慧心所被分成善、惡兩種:一者惡慧:推求之用猛厲,顛倒而簡擇,即煩惱心所中之惡見;二者善慧:推求之用輕穩,正當而簡擇。即正見、正慧。正慧又可分聞慧、思慧、修慧三種。聞慧是聽聞佛法所產生的智慧;思慧是思維義理所得的智慧;修慧是由修禪觀所得的智慧。
勝解與慧心所之不同:勝解是能確定所觀的境;慧心所是對於所觀的境,能夠分別是非、善惡、邪正等。白痴沒有慧心所,但有勝解心所。
五個別境心所是沒有善惡的心所,它們都是由思心所造作而生起的,所以別境心所是在造業。但是,不是單一的心所能獨自造業,別境心所造業時,其他善噁心所隨之生起,所以別境心所就被認為有善惡。
別境心所中的欲心所生起時,並不一定有貪心。一個人不論長得如何,當你想多看他一下是多美或多醜,那是欲心所的行為,是不存有煩惱的;甚至心裡肯定她是位美女時,那也只不過是勝解心所的行為,當時並沒有煩惱。但是,在欲與勝解之後,心進一步對其美色而生起貪愛或瞋妒,這些貪、瞋就是煩惱了。慧心所生起也不一定是有智慧。比如:你聽說一切法無我,不論心裡肯定是有我、或無我,那是你的慧心所在推斷,推斷的結果對與否,不關慧心所的事。如果當時有正見,有豐富的知識,並且不被貪瞋等煩惱所困擾,那麼,慧心所的判斷必定有無我的道理,這就是世間的所謂智慧;出世間的智慧必須在無貪、瞋等煩惱,遠離世間的種種分別見而生起,直窺因緣法的實相,所謂空、無我翟繪理。定心所生起時不一定是入定;念心所現前時更不是回憶往事;勝解心所生起也不是深入了解。貪慾、入定、智慧、了解及記憶的活動,是別境心所加上無數的善噁心所才能夠生起的。
(二)善位
《大乘百法明門論》中以百法來闡述我們的身心世界,它的主要用意與目標是要告訴吾人在這百法中沒有一個「我」。我們要逐個了解這百法的作用,才能明白以及領悟無我的道理。上面所講的遍行、別境心所比較細,所以難知道與了解,但是從善心所開始,就比較容易明白,因為它們比較粗,容易發覺。
善心所是由善心中發出的心所,它有對治噁心的作用。善,必須對此世、他世、人、我皆有益方可稱之,否則就不名為善了。這共有下列十一種。(1)信:就是信仰。相信三寶的實、德、能三件事。《華嚴經》云:信為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根。意思即是:有此信心所者,在還沒有完全明白佛法之前,就會在曰常生活中,以五戒十善、八正道等為依據,過著佛化的生活,從實踐中得到佛法的利益,很快地就能培養起善根;反之,必定對佛法持有懷疑不信的態度,那麼他就不會去實踐了,所以佛法說,世智辯聰是個大障礙。因為太過聰明的人,樣樣事物都要得到證明後才會相信,此處的信是我們業習中所擁有對正法的信心,稱為信心所。因為我們過去世可能有那樣的業,今生遇到如此殊勝的因緣就生信,所以它很容易使我們相信實、德、能。1.相信實:所謂實就是實事、實理的意思。即是佛教講因果,相信因果是真實的,就是實。因為因果、業報、輪迴、解脫、聖人等,都沒法以科學的方法證明,都要依靠此信心所來相信。2.相信德:所謂德就是功能與效用。即是深信佛、法、僧三寶具有真實清凈功德。相信佛陀的道德、行為是清凈無瑕的,故皈依佛;深信佛法能夠增長吾人的智慧,引導我們朝向解脫;另外就是相信僧寶,即是四個以上的出家人和合在住一起,叫做僧。從僧寶身邊可使我們修得種種的福報與功德。學佛者要在三寶的福田中修福修慧,以聚集吾人的菩提資糧。
3.相信能:相信的確能有解脫,深信自己及他人,只要肯精進學習,都能解脫。因為有信心,我們就很容易接受佛法,故此心所屬於善心所。
這五十一個心所,都是我們的業習中具有的。有些是今生慢慢培養;有些是前生沒有那麼強,今生把它加強;有些是前世很強烈,今生慢慢把它削弱,各種因緣就是如此地在變化。因為相信因果的信心所強,很容易接受佛教的因果,就很快地得到佛法的利益;反之,就要花費很多時間去尋找證明,那麼接受佛法的步伐肯定會比較緩慢。
(2)精進:又叫做勤,即是很努力地去做。世間人做事很積極、賣力,這就是精進,但是它是有貪慾心發起的,並非是精進心所。精進心所是指善的心所,它不帶貪慾心,而是修道時得到法喜而生起的精進;當精進心所生起時,自然生起四正勤。四正勤:
1.已生善令住
2.未生善令生
3.已生惡令滅
4.未生惡令不生。
如果能夠一直保持此四種精進,我們的善心就會連綿不斷地生起。有些人非常愛護其善心,這就是精進。對於其所生起的噁心,經常呵斥不已,決心棄除,這也是精進。
(3)慚:因為覺得自己不好,生起內疚、責備的心,希求加以改善。這是沒外人的指責下,自己憑良心做事,而加反省的心理,這就是慚。
(4)愧:因為恐怕他人的責備,而加以改過的羞恥心,這叫做愧。比如:有人來到寺廟,看到一本好的經書,他就順手牽羊。過後認為自己是正派的好人,怎能幹這種見不得人的事呢?然後把書放回原處,這就是慚;但是順手牽羊之後,想起如果別人知道了就不好,那他趕快把書放回原處,而不要偷,這就是愧。
(5)無貪:與它相反的是貪。就是對於世間的東西不起貪愛心。貪心少,就是無貪的心 在作用。俗語說:「人心不足蛇吞象」。可見貪是一種很嚴重的煩惱業習,有非常多種類型,它們是各自有其相應的因緣;就以夫妻的恩愛來說,即是貪愛的業習,如果來世有機會相聚,這種貪愛必定會令雙方輕易生起愛情,最終越愛越深,導致世世不能自已地一見鍾情,甚至一心修道者也不容易擺脫情愛的拖累。話又得說回來,雖然我們有種種的貪心,但是並非貪愛所有的東西,有些東西我們並不貪,這就是無貪心所在作用。比如:有些人很貪錢,看到地上有一毛錢,都不能放過,要佔為己有;反之,無貪的人看到,他就不會要。有無貪心所就能夠對治我們的貪,很多東西就會放得下。凡夫的無貪心所不是時時刻刻生起,因為貪心太厲害了。證悟初果、二果、三果的修行者還有貪心,只有證悟阿羅漢果的聖者,才完全無貪。(6)無瞋:即是不發怒,有仁慈的心理。無論對於任何境界,以及一切惡劣的環境,皆不怨天尤人,而能泰然自若。
(7)無痴:就是明白事理不愚蠢的心理。凡夫眾生有很多的愚痴,而且很嚴重,有時候痴,有時候無痴;證悟須陀洹果(初果)的聖人無痴的心所開始現前;阿羅漢一直保持在無痴的善心所中。
上述的無貪、無瞋、無痴三心所,由於善的作用較為殊勝故,特叫做三善根。(8)輕安:修禪觀者靜坐到一個時期,身心調暢,輕鬆安穩,稱為輕安。因為初學靜坐者的心是散亂的,整天要照顧那個東跑西跳的心,靜坐到一段時候,心才靜下來,內心寧靜,產生快樂的心理,就是輕安,它能對治惛沉。輕安心所必定要在定中才能生起,它不能獨立活動,要與別境心所中的定心所相互作用。
修禪觀者入定時,一直保持在定心所中,他一定有輕安;反之,定心所保持不久,一剎那就消失得無影無蹤,那一定沒有輕安。所以有定心所未必有輕安,有輕安一定有定心所存在。一個有定力的人,他的定心所一直作用,那必定有輕安。
(9)不放逸:修道時心不放蕩。就是心在所觀的境中不流蕩、漂泊。如果一個人有這種善根,當心念集中在所修的業處(所修的法與所修的境)時,其心不會同時也生起過去所喜愛的境物,稱為不放逸。不放逸心所令修道者的心,不再追逐現前心中所喜樂的事,如此便能持久專心修道。
(10)行舍:舍是指無造作的平等心。上次講過受心所中有苦、樂、舍三受,其中舍受是指不苦不樂受。此處的「舍」並非指不苦不樂受,為了區別它們之間的不同,特別加一個「行」字。行就是造作的心,行舍是指造作的心不生起。靜坐時,假設生起:我要努力靜坐;要使心靜下來;要進入那個境界等等,這些都是造作的心。如果靜坐者在靜坐時,沒有這些造作的心,跟隨著定境,停留在定境中,心靜靜地,不加工力,不再用心,這是行舍,然而還不算是行舍心所。當行舍心所生起時,對一切境物,心中總是一片平靜,它沒有造作、喜愛、憂愁、快樂,有如無波浪的湖。唯有在修禪觀或四禪時,此無造作的平等心才會生起,這才算是真正的行舍心所。
(11)不害,有仁愛、悲愍之心。所謂「害」是:有些人不是大惡人,但是有害心,只要眾生令他不高興,就會以粗暴言行騷擾,或疾言厲色的怒罵,使他人苦惱。比如:有些人看到壁虎,生起討厭的心,把它打死,這就是害心。「不害」是對眾生不會起侵害的心。有不害心的人,當別人侵犯他,他內心苦惱,甚至起瞋心,但他也不會想去損害對方。我們可以起瞋心而不害他人,然而有害心者瞋心起後,就會去損害侵犯他的人。
在這十一善心所中,只有輕安、行舍是在修禪觀時,才會生起來的心所。信、精進、慚、愧、無貪、無瞋、無痴有自體性,不是由其他心所合成的。不放逸和不害都是假法。所謂假法,即是多個心所一起作用時,另外再立一個名稱,比如不害心所就是無瞋心所加上其餘心所而假立的。
(四)煩惱位(根本煩惱):
擾惱有情的身心,使其顛倒的心所,一名叫做惑或障。有的分成六根本煩惱、有的稱為三毒;六根本煩惱再分成十惑。煩惱法雖然還有很多,但均以十惑為實體。
(1)貪:佛法中說貪是於三有及資具(順境)染著不舍的心,為苦的根本。三有是欲有、色有、無色有。因為眾人貪慾界、色界的種種事物,及貪無色界的種種心態,使他們繼續在欲界、色界、無色界(三界六道)中受生,再度輪迴生死。若眾生對欲界的種種事物有貪愛,則生在欲界;對色界的種種事物有貪愛,則生在色界;對無色界的種種心態有貪愛,則生在無色界。當一個人無欲界的種種貪愛,就不來欲界,他會生到色界、無色界。當他對欲界、色界之種種貪愛已斷除,則不來欲界和色界,只有在無色界受生;若斷除這三界的種種貪愛,就再也不來三界,叫做不受後有,再也不貪著這三有了。
貪著三有及資具是講貪著三界中的種種事物。我們生長在人間,貪求人間所享有的物資。比如:貪著住富麗堂皇的房子,睡高廣的大床,穿華麗的衣服,坐舒適的椅子,此種貪著使我們再來欲界受生。
在佛法中說:一切眾生皆因有貪而不能跳出三界,因為淫慾而不能出欲界。貪有很多種:一者欲貪(欲界的貪):即是財、色、名、食、睡。二者色貪(色界的貪):假設一個人通過修行棄除了這欲界的貪後,他就會進入色界的定境中,對此定境生起貪愛;好象入禪定者在定境中不想出定,這就是對定境生起了染著之心,因為此貪使他將來生在三界中的色界。三者無色貪(無色界的貪):同樣地,當一個修行者通過修行出了色界,到達無色界,無色界中有更深的定境,感覺到更加快樂,他也會生起貪愛。因貪著這些定境,就不能解脫生死。我們欲界眾生都擁有此三種貪,但經常生起的是欲貪,色貪與無色貪不生起是缺少禪定的因緣,因為色貪與無色貪是在定中的貪,而欲貪則是我們欲界凡夫的貪,並非在定中生起,平時就有了。
貪從六根中來,我們對六根的境生起貪愛,因貪而產生執著,而形成將來的業,就會繼續輪迴,因此說一切眾生皆因貪而在三界中輪迴生死。
此貪心是過去的業習,它在我們過去業中形成了這種心理,比如一個人本來沒有抽煙,後來有人叫他抽,他慢慢地學習,對香煙染著,上了癮,生起貪愛的心,看到香煙就想抽,以後沒看到香煙也想要抽。凡夫對三界的事物也好象染上煙癮一樣,沒有在眼前,內心都想要,所以造成下一世再來三界中任何一界受生死輪迴,所以貪是三有之貪。(2)瞋:一般人對瞋的了解是:發怒,生氣等,但佛法中說瞋是於三苦及資具(逆境)憎惡不能忍受,而生產憎恚之心,為惡業的根本。
三苦即是:
1.苦苦:身心之苦受。即是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
2.行苦:身心變化無常,我們作不了主,即是五蘊熾盛苦。
3.壞苦:樂受變壞或得不到。即是愛別離苦、求不得苦。
對於這三苦,凡夫不能忍受,不想要它,但業報又是如此這般作不了主,揮之不去,丟之不掉,所以對這三苦起瞋心,然後對引起三苦的東西也起瞋恨心。又如有人駕一輛老爺車,半路拋錨了,不能準時赴約,結果苦惱起,瞋心生,連那輛老爺車也被敲、被踢,這就是對此資具也討厭。
貪是對順境起貪愛之心;瞋是對於逆境起瞋恚之意。貪與瞋剛好相反,它們不是同一種心;貪與瞋所執的境是絕然不同的。即是貪、瞋的心絕對不會同時生起,貪愛那個東西,絕不會瞋它;瞋那樣東西也絕對不會貪它。打個比喻:我們聞到檀香的味道。就是產生貪愛;但是聞到大便的味道,就生起瞋心,故我們貪愛順境,瞋不可愛的逆境。貪 與瞋的順、逆境是不同時候發生的境,不同時候生起來的心。貪心所與瞋心所在一剎那不可能同時存在,但是貪與瞋可以同時發生在一件事上。比如:有人愛上某個人━━貪;但所愛的人做出令人討厭的事情時,他就生氣━━瞋。這裡貪心就不存在了,可見貪與瞋絕對不會同時生起,但它們可以間隔生起。又比如:一對戀愛中的男女,結婚前覺得對方有許多優點與美德,結婚後卻發現對方有一些缺點與惡習,結果有時貪愛他,有時又瞋恨他,但貪愛與瞋恨的起因是不一樣的。兩種心情混在一起時,他就搞糊塗了,到底我是愛那個人呢?還是恨那個人?所以貪愛與瞋恨之心絕不會同時生起,但貪愛與瞋恨之間,取捨不定時,則產生愚痴。
(3)痴:即是無明。為迷惑諸法的事理而不悟的心理,無明的範圍很廣,有時候包括一切的煩惱。此論中痴的無明純粹是指於諸事理迷惑,即是非不明與事理無知。不明是非是對一件事沒有判斷的能力,不知正確與否,此即是愚痴。比如:你愛某某人的優點與美德,可是同時討厭他的某些缺點與惡習,這使你混淆,把兩件事當做一件事,不知是對或是錯,不能明辨是非,就產生愚痴。實際上世間的種種事物是不可能十全十美的,但你要美滿、美好。好的你要,壞的你不要,好壞在一起時,不能分辨是非,而產生不知取捨,結果不知如何是好,這就是愚痴。
我們對事理不明白,不知曉,也是愚痴。比如:有人對四聖諦、三寶的實、德、能(真實、功德、自能修成)不能信受。即是說對於真理的實、三寶的功德、自己與他人能修行解脫,這三件事情迷惑,沒有信心;我們不知道有業力的作用,這也是愚痴。當我們愚痴時,往往會做出各種傻事,比如:看到人受病苦的折磨時,我們可憐他,認為反正他是要死了,不如把他人道毀滅,讓他早曰解脫。因為我們不明白病苦自有病的因果業報,絕不會因為斷了他的命就可以解脫。今生他要受如此病苦,即使把他殺了,下一世還是要受這種苦,這是逃不掉的,這是對事理不明白而產生的愚痴。
這兩種痴都是屬於第六識的痴,依《大乘百法明門論》說,吾人還有在第七識(末那識)中作用的痴,即是我慢、我愛、我執。所謂我慢是下面七慢之一,為踞傲的意思。即侍從所執之我的貢高心。我愛是指貪愛自我之意。末那識念念恆審思量,執著第八識是我,即是執著五蘊中有一個「我」。
「我執」有第六識與第七識的差別,在第六識是思想上的迷惑,是一種錯誤的見解,所以稱為我見。在第七識是行為上的迷惑,是業習造成執著我的心理行為,簡稱為我慢。我們心中的見解與行為不一定是一致的,譬如有些人認為抽鴉片對身體好、能治病,那是一種錯誤的見解,即是思想上的迷惑;如果是貪抽鴉片,是一種貪的行為,即是行為上的迷惑。當一個明白鴉片不好,思想上不想再抽,然而心理行為上卻戒除不了。同樣的,聽聞佛法後,相信「無我」只不過是減輕了第六識上的「我執」,甚至於證悟初果的聖者已無「我見」,但還有第七識的「我執」。無明即是愚痴,此是每個眾生皆具有的煩惱,除非是證悟阿羅漢果的聖者,無痴的心所念念現前,才不再愚痴。凡夫經常生起愚痴之心,雖然有時也有能力分辨是非,生起無痴的心,但不是念念現前,所以經常都在愚痴當中。
(4)慢:就是貢高我慢,恃己凌人的心理。即是仗著自己的權威、勢力,以及富貴、聰明、知識、漂亮、家族等,卑視他人的心理。這共有七,其情形如下
┏1.慢:┏⑴於劣計己勝━━━━━━━━━━━━下品
┃┗⑵於等計己等━━━━━━━━━━━┓
┃┃中品┃2.過慢:┏⑶於等計己勝━━━━━━━━━━━┛
┃┗⑷於勝計己等━━━━━━━━━━━┓
┃3.慢過慢:⑸於勝計己勝┃上品
七慢┃4.卑慢:⑹他多勝謂己少劣━━━━━━━━━┛
┃5.我慢:┏⑺於自最勝五蘊依身━━━━━━━━┓
┃┃┃我蘊
┃┗⑻計我我所自恃高舉━━━━━━━━┛
┃6.增上慢:⑼於自少分勝德計己得全分勝德━━━┓
┃┃勝德
┗7.邪慢:⑽於己全無勝德計己有勝德━━━━━┛
七慢:
1.慢:
於劣計己勝:比己低劣者,我們執著比他殊勝,內心高舉,產生傲慢的心理。比如:你是大學生,他是小學生,在學問方面你勝過他,本來你比他有學問就算了,但你內心提高自己━━了不起,他是笨蛋,這就是慢在作怪。此種慢不太嚴重,是屬於下品慢。於等計己等:於己平等資格者,你執著認為跟他一樣。比如:有人提起某某人是大學生,你的慢心一起,就說我也是呀!此屬於中品慢。
2.過慢:
於等計己勝:於己平等資格者,你執著認為勝過他。比如:他是黑人律師,你是白人律師,同樣是律師,而你卻認為白人律師比黑人律師殊勝。此種慢心是不符合事實的,它的生起是與平等資格的人相比,卻認為自己比他人殊勝。這種人特別愛名。此屬於中品慢。
於勝計己等:對於勝過己者,你認為他沒什麼了不起,你也能跟他一樣。比如:某人的能力並不強,但卻認為如果他被當選為總理,他也能與李光耀總理一樣,把新加坡治理得很好。此是屬於上品慢。
3.慢過慢:
於勝計己勝:對於能力比你強的人,你執著勝過他。比如:做母親的都認為自己的孩子最聰明。如果別人的孩子比自己的聰明,她就要找種種理由來證明她的孩子比對方的聰明。
4.卑慢:
他多勝謂己少劣:對於能力比你強的人,你執著只輸他少許,比如:別人稱讚鄰居的兒子考第一名,你的兒子剛好及格,你卻不認輸,認為自己的兒子也不差。
這四種慢都是好強、好勝、愛名的心理在作怪,純粹是屬於傲慢。
5.我慢:
此慢與前四種不一樣,與別人無關,它才是真正的根本煩惱。此慢很嚴重,很多煩惱從此而生。此慢是於自最勝五蘊依身,計我我所自恃高舉。此即是我們在五蘊的身心中執著我、我所,然後自我提高,就叫我慢。前四種慢是與別人比較後所產生的,我慢卻不需要,比如投生在無色界的眾生,都是獨處在定境中,沒有其他眾生和他在一起,此我慢依然存在,執著自己是最殊勝的,認為其所擁有的東西是最好的。
6.增上慢:
於自少分勝德計己得全分勝德,此慢純粹是指修行人而言。即當一個人修行時,未得謂得,未證謂證,就是增上慢在作怪。例如:修行者還未證得阿羅漢果,卻自以為已證得,他就跟人說他是阿羅漢了,此種人稱為增上慢人。
7.邪慢:
於己全無勝德計己有勝德:自己本來是沒道德、沒德行的人,卻表現出自己是世間最了 不起的大好人。比如:一些人在暗地裡干見不得人的勾當,表面上卻表現得象個社會棟樑,慷慨解囊的慈善家,然後也自以為是個大慈善家。(5)疑:就是躊躇、懷疑的心理。即是對迷悟因果的道理,猶豫不決的心所,它會障礙我人的修行與修學佛法。
歷史記載二千多年前釋迦牟尼佛修道成佛,解脫生死,你卻認為有煩惱怎麼能夠解脫生死呢?對此真理產生不信的心理,稱為疑。此懷疑使我們不能接受真理,並非真理不可讓人懷疑,而是我們內心對於任何事情都存有懷疑之心,這是一種煩惱。比如:我告訴你們,我的俗姓是「蘇」,有人聽了就相信,但有些人聽了就會產生「是不是姓蘇?」此懷疑之心,就是他內心的一種煩惱。又再打個比方:「美國太空人已登上月球。」有人聽了就產生「是不是真的呀?」他根本不想去尋找答案,不去了解,就直接產生懷疑,這種「疑」的心理狀態,就是煩惱。我們對某些事理,在還沒有真正了解之前是可以持有懷疑的態度。當我們真正徹底明了後,就能接受、相信它,這種懷疑的態度佛法可接受。
此「疑」根本煩惱是對迷悟因果的道理,猶豫不決。即是吾人聽講四聖諦的道理後,還抱著懷疑的態度。在佛經中說:如果一個人還沒證悟初果,他對四聖諦、三寶多少會有疑問。這疑問我們可以保留,但因此而妨礙我們證悟初果。有些人說他對某種修行方法深信不疑,但經過一段長時間的修行後,如果沒有證悟,就會生起疑問,懷疑起來。這並不表示當初他對某修行法門沒有懷疑,而是他的疑心被信心遮蓋住。「疑心」是一個很深的煩惱,它是根本煩惱之一。例如:有人對「四念處」這個修行法有信心,他用十多年去修學,但沒有什麼成就,就懷疑此修行法;因為沒證悟,更懷疑那些證悟者修行證悟的成果是否是真實的,這就是疑的煩惱。對於一般凡夫來說,很深的「疑」煩惱是不容易發現的,除非我們面對修行、煩惱等磨練的時候,才可知道我們對佛法的道理是否是深信不疑。證初果者斷戒禁取見、我見,對世間看得很清楚,對佛法就毫無懷疑了。
(6)不正見:對於因果道理等起不正確之知見,也叫惡見,共有五種。
1.身見:一名我見。即是對於五蘊假和合的身心,妄起實我、我所的迷執。梵名叫做薩迦耶見。執著世間有個身心是我,稱為「我執」。我執有兩種:在行為方面的我執就是「我慢」,它是第七識上的執著;在思想方面的我執稱為「我見」,也叫做「身見」,此是第六識上的執著。「見」即是「知見」,就是我們對世間起種種的見解。它是一種知識,會誤導我們,如果我們明白個中的道理,即可放棄它。「我見」是一種思想上的煩惱,是知見上的執著,即是我們的第六意識認為有五蘊假合的身心━━我、我的東西━━我所。我們可通過明了「無我」的道理,破除「我見」故不正見容易破除。證初果的聖者沒有「身見」,也沒有「惡見」,他的第六識再也不會去思維有一個「我」,然而第七識中依然還有「我慢」,故「我執」尚未破除。我執並非是聽完無我,相信無我,也確定無我的道理是正確後,就無此煩惱,而是放下我見的煩惱罷了。我執中的「我慢」是我們內心中根深蒂固的煩惱,碰到任何一件事物,我們就有一個心境內、外的對立;外面的是外境,裡面的是我。因為有我執就會生起貪生怕死的念頭,就會起貪、瞋、痴等煩惱。譬如對「無我」的道理深信不疑的人,被人用刀子威脅時,他會怕死,此怕死的行為不是我見,而是我慢。「我慢」不可憑聽講道理來破除,它必須以修道來斷除。
2.邊見:具說邊執見。就是執著己身的邪見。
最基本、最普通的有二種:一者常見,二者斷見。邊見生起之因是由於身見,在追尋 「我」的存在時而生起的。執著世間有一個永恆的我,即使是下一世還是這個我,這是「常見」。執著世間有一個我,認為我死後一了百了,什麼都沒有了,此稱為「斷見」,故有些人遇到困難、挫折,不能活下去的時候,就以為跳樓自殺能解決一切煩惱問題。此邊見是每個凡夫皆具有的煩惱,其中也包括科學家。常、斷二見是最基本的邊見,其餘還有好多,好象:世界有沒有開始與終點;它沒開始而忽然形成的;或者執著它原來就存在;永遠就存在著等等,都是斷見和常見在作怪。因為這種種的「見」都是兩極端,故叫做邊見。
3.邪見:謗無因果(業因果)、無作用(轉世、父母),無事實(佛、阿羅漢)。謗無因果,起種種邪見。認為做善無善報,做惡也無惡報,此是無果。有些人認為人的出生是「無因」的,就是由父母生出來;死後一了百了,即是「無果」。有些人認為雞鴨是生下來讓人吃的,殺死雞鴨無需受報,此屬於「無果」。世間有三世,即是過去世、現在世、未來世,但他不相信,此即是「無作用」;對佛陀所說的三寶、四聖諦等,以為「無事實」,而加以毀謗。
4.見取見:執取諸見為己見,認為此見是最優勝的,最正確的,而生起鬥爭,稱為「見取見」。執取前面四個見,認為是最正確的,也是見取見;比如:你認為人死了一了百了,此是「邊見」中的「斷見」,而你卻執著認為這種見解是正確的,這個執著稱為「見取見」。世間人往往執著自己的思想、知見是正確的,別人的是錯誤的,乃至執著正確的知見是對的,亦是見取見的煩惱在作怪,並非我見。
5.戒禁取見:戒禁就是戒律。就是在戒律上所起的邪見,執著不正確之戒律。例如:執自己所持的戒律,可得到解脫,證悟涅槃的境界,當然其所持的戒律是隨順諸種邪見的戒律━━不契事理、不合解脫的。譬如在印度有人執持極端的苦行為戒,身無衣蔽體,夜裡卧荊,甚至食草飲尿,以為如此苦行能修得涅槃之果。其實這般修法無利於解脫和離苦,只能歸為愚蠢的外道罷了。
印度的一種外道,妄執不正確的戒律,他們持牛戒而食草,是知見上的迷惑,並且違反佛教基本教理,根本無助於修行解脫生死輪迴之道。
如果有人認為一定要吃素才能解脫,所以他吃素,這也是戒禁取見。菩薩道行者,為了避免因吃肉而要殺害眾生,故持素,此是慈悲心的表現,並非為了要解脫而吃素。如果吃素能解脫,牛羊早就解脫了。
這六根本煩惱中的貪、瞋、痴稱為三毒。貪、瞋、痴、慢、疑為「五鈍使」(思惑)要修道才能斷除。不正見中的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稱為「五利使」(見惑)要見道時才能完全立刻斷除。五鈍使和五利使全稱為十根本煩惱,也叫做十惑。初果聖者斷除疑、身見、戒禁取見三結。凡夫時常生起這些煩惱,但在聽聞佛法後,我們就會除掉戒禁取見、身見、邊見,然後慢慢地除去所有的不正見。(五)隨煩惱位:有小、中、大之別。
一名隨惑。即是跟從貪、瞋、痴、慢、疑、不正見六根本煩惱而生起的煩惱,叫做隨煩惱。它們都是屬於心所生法,所以又稱為心所,共有二十個。隨煩惱根據心所作用力的強弱可分為三種類:一者大隨煩惱,二者中隨煩惱,三者小隨煩惱。小隨煩惱的作用雖最弱,然而它是最容易發覺到;反之,大隨煩惱的作用力最大,卻是最難覺察到的。
┏忿、恨、惱、害、嫉━━━━━━━━━以瞋為體
┃誑、憍、慳━━━━━━━━━━━━━以貪為體
┏小隨煩惱┃覆━━━━━━━━━━━━━━━━━以貪、瞋為體
┃┗諂━━━━━━━━━━━━━━━━━以貪、痴為體
隨┃┏無慚┒
煩┃中隨煩惱┩┣━━━━━━━━━━━━━━┒
惱┃┗無愧┛┃
二┃┃有別體━━實法
十┃┏不信、懈怠、惛沉、掉舉、散亂━━━┛
┃┃放逸━━━━━━━━━━━━━━━━以貪、瞋、痴、懈怠為體
┗大隨煩惱┃失念━━━━━━━━━━━━━━━━以貪、痴為體
┗不正知━━━━━━━━━━━━━━━以慧、痴為體
(1)小隨煩惱:行相互違,各別生起,共有十種。
1.忿:對現前逆境,如:有人責罵你,你不能忍受,起瞋心。2.恨:對過去的忿境懷怨不舍,在內心熱惱的心理,比如說:現在人家罵你,你在做其他事務,不理會它,過後再想起就生起瞋恨之心。豪爽粗獷的人懷恨心少,忿怒後就沒事了;城府很深的人,忿心起時不出聲色,但懷恨在心,機緣成熟就會報仇,此種人高深莫測。有些人現在你講他幾句,他若無其事,但過後越想越恨。有些瞋心重者,可懷恨一生;有些則要與其所瞋恨的人同歸於盡,把瞋恨的心延續到下一世去。中國人講女人懷恨三年,意思就是說女人把事情掛在心上,念念不忘,即是恨的心理。
「忿」與「恨」都是屬於瞋心,但它們生起的因緣不一樣。忿是有境界當前,遇到不如意的境而起瞋心;恨是忿怒後一直想起剛才的事故,懷怨不舍。
3.惱:當忿或恨時,越想越苦惱,身心不自在地煩躁惱熱,心跳加速,熱血奔騰,並以粗暴言行強擾他人,或疾言厲色地怒罵別人,使他人也苦惱。但有些人生氣時,並非損害他所瞋恨的對象,而是以丟東西來發泄心頭之恨,這就是惱的行為。他不打人,但打東西,過後才滿意。
4.害:惱後就無悲愍及愛心,常以打、殺、恐嚇等侵損逼害眾生。就好象他對我不仁,我就對他不義。
惱與害之差別:有些人「害」的煩惱少,被人欺負,只會在那兒「惱」罷了,即使他很苦,也不敢害人,這種人就是有良知,有慈悲心者,他沒能力反抗,因為不敢害人;反之,有一些人有害的煩惱,心腸毒辣、殘酷,苦惱之後就要去對付別人,這就是由「惱」轉為「害」。有些人很殘酷,路過見到一些貓、狗等小動物,他都無緣無故地踢一腳,這是沒有惱,但是有害的心理,沒有慈愍心;看到蛇、蟑螂就一定要打死,看到蟑螂討厭是因為惱、忿、恨、害,所以打;但是看見青蛙也要打死,那就是單純的害心在作用,他並沒有瞋恨,但有此侵犯眾生的業習。害心重的人才狠心做出殺人放火、搶劫等喪盡天良的勾當。這世間就是有一些沒有慈悲心的人,經常損害別人。以上四個心所,都是屬於瞋心的一部分。「害」心也是一種瞋心,雖然有時害心不隨伴忿恨心生起,但是,有害心的人前世必定瞋心重,經常損害眾生,形成了業習,結果遇到眾生就要損害。
5.嫉:即妒忌,不能忍受他人之成就、優勝而起瞋心。有些人妒忌別人的名譽、地位、才學、儀錶、財富等等。愛美的女人妒忌別人比自己漂亮;妒忌別人的孩子比自己的聰明;別人做事有成就被讚歎,而令你生起妒忌。如果一個愛美的人,也會妒忌別人的太太比他的漂亮。此煩惱是與他人無關,沒人惹你,是自己不能忍受別人比你優越,而生起妒忌的心理。
這幾種心所,相信在座各位或多或少都會有吧?大家應該心知肚明。
6.誑:即是矯誑不實的心理。有這種心理的人,就會假裝有德而大言不慚,以欺騙他 人獲得利養。有些人愛名,就假裝有才有德。例如有些人暗地裡專門做傷天害理的事,但是他又愛名,就到處慷慨捐款,做社會名流。又有如別人問你一個問題,你不會,但為了表示你的學問淵博,你就不自量力地亂答;或是原本你無能力,卻假裝自己有能力辦事,這些都稱為誑。誑是欺騙心的意思,它的起因是貪求名利,這種人特別愛名。同樣地,貪求財利的人也會如此。有此心態者都有進取心,求上進,往上爬。7.諂:即是諂曲不直的心理。以言行隱藏過失,並奉承他人,以免名利有損。這是為了取信於別人。拍馬屁是一種諂;小孩子做錯事後,往往為了怕被打而表現乖;為了工作或利益,而討好別人,即是所謂的諂媚,這都是諂的心態。諂具有貪以及愚痴的心理,因為貪名是愚痴的。
誑與諂之不同:誑是以欺騙來爭取到名利,諂是用奉承保存其名利。
8.覆:覆為行動並沒有造善業或惡業,而是對於自己所做的罪惡,隱藏不願讓人知道的心理。不論好人或壞人都會有此種心理。例如犯戒後,心想幸好沒人知道,這就是覆的煩惱。
一個行為不好的人很可能誑與諂;但是一個行為好的人,經常會有覆的心理,因為醜事不可外揚,讓人知道。
諂與覆之不同:覆是隱藏自己的過失,不願人知,他並沒有對他人有特別的意圖;諂是當你知道某人能給予你利益時,就隱藏自己的過失,以便對方相信你,希望能從那兒沾到一點兒甜頭,得到一些好處。
9.憍:對自己的學德、財產、成就等染著喜躍,沾沾自喜,而生起驕傲的心理。即是執著我們的名利、才學、家族、地位等等,內心非常高興、滿意。此煩惱不一定要向人家表示,只要內心生起「我是個了不起的人」,即是憍。甚至於寫了幾個字,有人欣賞,他都滿意,也即是憍。這種心態並非和人比較,生起傲慢的心看低人,而是認為自己的東西有人欣賞、很好,內心很高興執著它。
憍與慢不同:憍是自己做事有了成就,產生高傲的心理;慢是以自己的能力與別人相比,自己認為比他人高一籌,而心高舉。
10.慳:即是悋惜、悋慳。於財、於法,悋惜不肯惠施的心理。中國人的秘方、秘法不外傳人,即是慳的心理。慳是因為貪而形成的一種吝嗇,它是貪的一種變相。但是慳與貪不同,「貪」是希求多;「慳」是擁有很多財物,而捨不得施於他人。有些人有貪,沒有慳;但慳的人一定貪,貪的人不一定慳;因為有些貪心重的人,有人來向他乞求,他願意施捨;慳的人貪得無厭,哪兒願意給人?所以慳的人對於自己的財物、知識、能力都不願與人分享。慳的人最怕見到乞丐,最怕別人叫他做好事━━布施。因為慳的煩惱很重,自己挨餓也願意,好象有些財主因為慳而餓死。
這十種心理都是貪、瞋、痴所引起,它們的活動是個別生起來的。即是你忿時沒有恨;當你忿後,你惱、恨,就沒有忿。它們個別間隔生起,忿了就惱,惱了又忿,但是忿和惱不會同時生起。它們的活動範圍很小,只局限某些外境,並且不是時時生起,故稱之為小隨煩惱。
(2)中隨煩惱:與一切不善心俱起。我們心中有不善的大、小隨煩惱生起時,因為心中無慚愧,令其他的煩惱繼續活動。我們有時起善、惡、無記的心,而此無慚、無愧的心所,跟隨著貪、瞋、痴、慢、疑等惡的心所同時出現,它的作用力比較重,故稱為中隨煩惱,共有兩種。
1.無慚:自己沒自尊,對自己之過失及缺點,不自我反省,不自以為恥。假設偷東西的人,經過自我反省後,很後悔,稱為慚。
2.無愧:對自己之過失及缺點,當他人指責非議也不以為恥。假設一個人要偷東西,怕他人恥笑,而放棄偷盜的念頭,則稱為愧。
無慚和無愧的不同:無愧的人做錯事,他人非議、指責,他都厚著臉皮不理,不會生起廉恥之心;無慚者自知己錯後,都無羞恥之心,不認為這是有損人格的事,如果一個人有一定的人格,做錯事後,認為有損其人格,就會生起慚的心;反之,無慚者就不會生起此心所,這叫做無慚。
在一個人修行過程中,小隨煩惱最容易被發覺和對治,中隨煩惱比較難,大隨煩惱更難對治,根本煩惱最難。一個修行者如果還經常生起忿、恨的煩惱,他根本沒有道行;如果他沒有忿、恨等煩惱的話,還有下面的大隨煩惱,這些煩惱與修禪定有密切的關係。(3)大隨煩惱:一共有八種,遍一切染污心。即是說:當小、中隨煩惱生起時,幾個大隨煩惱也必然存在,它活動的作用力比小、中隨煩惱大,但又比根本煩惱弱,所以被稱為大隨煩惱。
1.不信:對四聖諦、三寶的實、德、能(真實、功德、自能修成),不能信受。即是對於四聖諦、三寶翟繪理的真實;四聖諦對我們教導的功德,皈依三寶有清凈的功德;對於四聖諦的道理,皈依三寶能令自己與他人能修行解脫等等沒有信心。
有很多人具有不信心所,但也有人具有信心所。此心是善心所中的信心所的反面。因此,不信和信剛好是相反的心所。如果一個人有不信的心所,那他就很難信佛;反之,他就很容易相信佛教所講的四聖諦、三寶等道理。
2.懈怠:與精進相反的懶惰心。即不向上,不斷惡的心理。對已做、未做之善業不努力。即是對於身、口、意的善業不願意去做;對於壞事,也不願去斷除。懈怠的人不願意做事,不愛念經,閱讀佛經等,最愛休息;靜坐或念佛者往往因懈怠而去睡覺。3.放逸:不警覺煩惱之生起,不約束自心,放縱它去造業。與懈怠相似。懈怠是懶惰不做;放逸是貪、瞋、痴驅使你不做。比如:現在叫你靜坐,你貪愛要看明天的那場戲,就坐在那兒想,結果因為貪而放逸。又比如:你瞋恨某人,靜坐時就想起他,越想越生氣,因瞋而放逸,索性不靜坐了。放逸的人愛做放逸心所想做的事。
放逸和懈怠的差別:放逸就是放縱自心去做壞的行為;懈怠就是不願意去做好的行為。現以靜坐為例:懈怠者靜坐時,就會找種種的理由請假,不靜坐了;放逸者靜坐時,就會想吃、喝、玩、樂等玩意,而自己休假去了。在一些修行道場,懈怠嚴重的人就整天睡覺。放逸的人就整天談天。
4.惛沉:於所觀境,神志昏暗,不能了知。即是沒有足夠的心力保持所要修的境,這樣會妨礙修種種觀行。例如:有人靜坐時修數息觀,從一數到十,沒一下子就神志昏暗,頻頻點頭,對於剛才所做的事,什麼都不知道,好象要睡覺了,稱為惛沉。如果是因疲倦而惛沉,是正常的,那是睡眠心所令他要睡覺。惛沉並非要睡覺,惛沉者在靜坐時就頻頻點頭,但是沒靜坐時就很清醒。如果一個人很疲勞,要睡覺,靜坐時就很惛沉,不靜坐時他也要睡。惛沉心所重者很難靜坐,每次靜坐時就黑天暗地,心不知去了哪裡?但是當他眼睛一打開來,神志就很清醒了。
5.失念:於所觀境,不能明記清楚。多指修行時,對於現前之念,沒辦法掌握,不能記得它。如念頭專註在眉心不久,就跑去想其他地方,而不記得剛才心念是在眉心。又比如:有些人要修觀佛法門,他看佛像後,在靜坐閉著眼睛想那尊佛像,但是想到頭時,腳不見掉;想到身體時,頭不見掉;甚至於整尊佛像都不見掉,此是失念的心所。同樣地,一個念佛者,念到佛號不見了,這也是失念。失念是指沒辦法清楚地保持所觀的境,並非指忘記東西的意思。
失念與惛沉之差別:失念與惛沉都是不能明記剛才所發生的境界。失念時神志清楚,但東想西想;惛沉是神志混淆,模模糊糊,什麼都不知道。 6.散亂:內心妄念紛飛,流散雜亂。此種散亂的煩惱是因為失念而引起的。佛說我們的心象猴子般跳來跳去,現在把它放在眉心,結果因為失念而妄念紛飛,心念流散雜亂起來。散亂不僅是對剛才的境,不能明記,而且心念一直在轉變,思潮起伏,一下子想這,一下子想那。散亂是一種心理狀態,也是一種心所。如果平時做粗雜事情的人,靜坐時就容易散亂;或者在做事時東想西想者,應有散亂的業習。初學靜坐者認為平時他都沒什麼雜念,在靜坐時雜念更多,此是一種錯覺;而是平時在動中沒發覺到心散亂,使靜坐心靜下來時才發覺心是如此散亂的。此散亂的心所,使靜坐者很苦惱。這是業習,沒辦法的,他一靜下來,心就會動來動去,東想西想。失念則未必如此。例如:靜坐時原本你是在念佛,忽然間想起還有一件事沒做完,要怎樣安排與處理等,心念就想到那件事而忘了念佛,這是失念但不散亂。
7.掉舉:於所觀境,心不安定,常回憶過去境。特別障礙修定的心理。掉舉在佛法中屬於嚴重的煩惱,是十結之一。掉舉有幾個層次:比如,今天做了一個件樂事,在靜坐心要靜下來時,一直回味,時不時想到它,這就是掉舉。「掉」即是現前的境不見掉了;「舉」即是回憶起過去的事情,此是初學靜坐者,掉舉煩惱生起的狀態。當一個人修禪定有一定的功夫後,從初禪要入二禪時,必須放棄初禪的定境,才可進入二禪,因為掉舉使他回憶、懷念不舍初禪的定境,障礙他進入更深的定境,這也稱為掉舉。有些人沉迷在定境中,就不能進步了。懂得修行的人,他達到那種定境後,有能力保持一段時間後,就要放棄,進一步進入更深的定境。
8.不正知:對於所觀之境的誤解,不能正確地明了;對自心不知安在何處。與正知相反,為障礙正知。例如靜坐時觀察呼吸,對於出入息的進出、粗細不知要如何修;或在靜坐時碰到前面黑黑暗暗的一片,沒有智慧判斷那是什麼?不知如何是好?這就是不正知,此煩惱妨礙他進步。
以上八種煩惱一直在作用,其作用力很強,是屬於大隨煩惱;小隨煩惱的境來了,滅後就沒了。我們在平時都有不正知、掉舉、失念、散亂、不信等大隨煩惱。你們知道嗎?一個學佛的人,有時候看到一些與他過去世無緣的經典,沒經過仔細地思考、推敲、判斷,他就懷疑,這是不信心所生起來了;但是有時候我們認為一些傳說的佛法道理不符合真理,經過確定後而不信,這不是「不信」的心所在作怪,那是智慧的判斷。不信心所主要是指對真理的不信,我們的這些煩惱都會生起。它的作用力很大,稱為大隨煩惱。
大、中、小隨煩惱的區分:小隨煩惱是個別生起,即是在這十個小隨煩惱中,每次只能一個生起,但是小隨煩惱可以跟中隨煩惱俱起。比如說:害心所或惱心所生起時,必定有無慚無愧心所的助緣,也必定是無慚、無愧的。故無慚、無愧這兩種中隨煩惱能同時生起,並且周遍於一切不善心,隨其所應,都能夠和小隨煩惱、大隨煩惱一起生起。它們生起的因緣比較廣大,故稱為中隨煩惱。大隨煩惱周遍於一切污染心,能展轉並生,也能和小、中煩惱俱起,行相互不相違。遍染污心之意是:我們的心經常迷惑,叫做污染,它有兩大種類:一者不善心(噁心),二者無記心。即是我們的心分為善、惡、無記三性。所謂無記心,就是不是善不是惡的心;無記心又分為有覆和無覆無記兩種,覆即是遮蓋之意,有覆無記會遮蓋我們的智慧,使我們不能解脫煩惱,證悟涅槃。大隨煩惱能隨有覆無記心而生起,所以說它遍染污心。
我們的思維,受到某些生活方式所影響。比如:在這個科學昌明,科技曰新月異的時代,科學對人類的影響巨大!現代人多以科學的觀點來思考各種事物,在生活中自自然然地以它來判斷事情,這是一種沒有善、惡的無記心,但是相信科學的人多以能證實的事物才可信,不能證明的不信,偏偏佛教中的因果、業報、輪迴、解脫、聖人等,都沒法以科學的方法證明,都要依靠信心所來相信,這會妨礙具有科學頭腦的人士信仰佛教。此思維方式能障礙修行,令不能解脫,這屬於有覆無記心;反之,無覆無記對於我們的覺悟就沒有妨礙。比如:睡眠或走路時,感覺到地面的冷、熱、軟、硬等都是無記心,它不會妨礙修行。大隨煩惱遍染污心,它的生起一定有不善和有覆無記性,因此它的作用範圍比中隨煩惱廣大,故稱之為大隨煩惱。總結:
(1)煩惱之起因以及它的生源:佛陀說:「諸法因緣生。」當某一時刻起一念瞋心,那是業習中的忿心所,在不如意的外境,以六根為因緣,結果忿心所生起。好象你們現在坐在這裡,沒有外緣,雖然內在有忿的習氣,瞋心絕不生起,此即是有過去因,現前無緣,諸法不生。如果修行者完成了四無量心,慈心具足,沒有忿心所,碰到不如意的境,不會忿恨。那是有緣,沒有因,忿恨之心生起的因緣不具足,它無從生起,故佛說諸法因緣生。《大乘百法明門論》的第一句話是:「如世尊言:一切法無我。」在以上所解析的煩惱中,都沒有一個我。如果不信,請你們看在這二十個煩惱中,哪個是我?統統都不是。打一個比喻:一輛車載四個人,乘客可從那輛車裡上上下下,進進出出,請問那輛車是屬於哪個人的?或是人屬於哪輛車的?車和人毫不相干。同樣地,我們的煩惱亦復如是。我們有這些煩惱,然而那些煩惱並不是我。比如:有一個人非常貪吃榴槤,貪吃榴槤的心並不可叫做「我」。當有一天我對榴槤再也不貪吃時,那種貪心就沒有了,是否他的「我」也就沒有了呢?這肯定不是,所以貪吃榴槤的心不是我。因為有貪吃榴槤的業習,所以一見到榴槤,貪吃之心就油然而生。又好象你有貪抽香煙的心,看到香煙就想抽。如果你對它不貪,那看到香煙跟你何干?肯定不會生起那種心念,所以那些心所好比是乘客,那輛車是你的業,那些心所搭順風車,如果它不在車裡面,你就沒有那種心。因此,根本煩惱和隨煩惱都不是我。
(2)煩惱之除滅:我們過去業中帶來無數無量的煩惱,那要如何滅除它?我們從因緣法來看:有因有緣諸法就生。同樣地,有因有緣諸法就滅;所謂滅並非消滅,而是不生。比如:一粒綠豆,水中生長出豆芽;如果把它煮來吃,那綠豆絕對長不出豆芽;不是綠豆里的豆芽滅了,而是永遠不能生了。同樣地,我們有種種煩惱及業因,隨外緣轉變,能令煩惱生起,也能令煩惱不生。因為我們迷惑,沒有智慧觀察,所以煩惱有緣生起。但是,如果我們以智慧觀照,生起正念、正知,就能令過去煩惱的因不能形成果。所以修行者解脫煩惱,並非滅盡過去所有的煩惱,只要智慧證悟,念念生起智慧心,那煩惱就不生,此即是煩惱的解脫。
(3)煩惱是苦,苦不一定有煩惱。證悟有餘涅槃的羅漢,在進入無餘涅槃之前還有行苦。業種子以煩惱為助緣而加速受報,並造新殃。業種子無煩惱為助緣便不得增長,然非斷滅。煩惱雖無自性,空無人我,但因果業報不虛。
(六)不定位:
這是通善、惡、無記三性,而無法記別的心所。這共有四種:悔、眠、尋和伺。
(1)悔:追悔的意思。對於已作,未作的行為,追悔的心所,又稱為惡作。所謂惡作就是惡所先作,即是對於先前所作之事,覺得不值、後悔的心理。然而所後悔的事有善、惡之分,例如:做惡事而後悔,此悔為善;做善事而後悔,此悔為惡;生起噁心但未做惡事,後悔我為何不做此惡事,此悔即為惡。好象瞋心起後要殺那個人━━噁心,但良心發現沒殺他,過後非常後悔為何不殺,此心即是惡的。悔心所之善、惡,要視當時的用心而定,由於其善、惡不定,所以稱為不定心所。
(2)眠:不能分明地緣取外境的心所。即是心裡暗昧,令身不自在的心作用,也就是睡眠的心態。睡眠過度是懈怠、懶惰,屬於惡的;為了養足精神做事而有適當的睡眠,是屬於善的;完全不睡,無精打采,沒精神做事是不對的。有些具有深厚禪定工夫者,可令其眠心所不生。
睡眠與惛沉的不同在前面已解釋,現在就不多加解說。
(3)尋:即是尋求。這是令心於言說的境界,粗略地推求的心所。好奇心就是這種心所在作怪。比如:遇見什麼事情都要追根究底,打破沙鍋問到底的心理,這就是尋。(4)伺:即是伺察。就是對於言說的境界,加以詳細推求的心理。
「尋」和「伺」心所其性善、惡不定:尋、伺善事就是善的;尋、伺惡事就是惡的。遍行、別境心所是屬於不善不惡性;善心所肯定是屬於善性;根本煩惱、大、中、小隨煩惱是屬於惡性;悔、眠、尋、伺這四個心所不一定是善或惡,其性不定,所以是屬於不定心所。
我已經把所有的心王和心所解釋過了,現在讓我們來看心王和心所的作用:
心王(眼、耳、鼻、舌、身、意六識)依根生起,唯識宗說:「第七識依第八識生,第八識則自己生起。」心所則隨著心王而生,此是它們的差別。心王和心所都是一念念的生滅心,不是連續,靜止不動的心,它並非無緣無故地生起,皆有一定的因緣。比如:心王(眼識)依眼根接觸色境,即是其生起的因緣;遍行心所依心王同時同境而生起、別境心所在遍行心所之後生起,煩惱心所(貪、瞋、痴)要在遍行、別境心所之後它才生起,所以它們的生起各有因緣。佛法中說:「凡是因緣所生法都沒有主宰、非唯一。」好象你們坐在這裡,眼睛生起眼識,是你要它生的呢?還是因緣所生?這心王肯定是因緣所生,不是你我可作主宰的。心所更不用講,它要依靠心王而生。心所中的善心、煩惱等心都是隨著因緣而生。上一回我舉的例子:「你們坐在這裡,沒有令你生起瞋心的因緣,你瞋得了嗎?」一定要有瞋的境來,那你瞋的煩惱就生起來了。所以:「因緣所生法,非唯一」這句話的意思是:「因緣所生法」不是唯一的,它是不同的心念一念念地在生滅。就好比眼識,它是無數的、念念在生滅變化的眼識,聚在同一界活動,佛陀把它稱為眼識界,並非一個不變的眼識(心王)在作用。「即生即滅」之意是:我們的心王和心所生滅神速,它生起後一剎那很快就滅了,所以佛說「觀心無常,觀法無我」,即是此意。所謂觀心無常,主要是指眼、耳、鼻、舌、身、意這六個識(心王)生滅無常;觀法無我,不只是色法無我,包括種種的心法,也就是心所生法(法塵)裡面沒有一個我。
心王、心所和解脫的關係:
我們修學佛法,就是要解脫煩惱,然而並非把全部的心王、心所滅掉,才能解脫。我們的心所有遍行、別境、善、煩惱、隨煩惱、不定六種,叫做六位五十一心所。遍行、別境心所並不是煩惱,待會兒我才進一步地解釋。現在讓我們逐一地看每個心王與心所和解脫的關係。
善心所:解脫者━━阿羅漢都具有善心,他們的善心時時刻刻都現前;凡夫偶爾也會生起善心,但是善心生起後,接著就生起煩惱執著,使到將來得到善業。
煩惱心所:煩惱可分為根本煩惱和隨煩惱。凡夫的煩惱有輕和重之別:欲界眾生煩惱最重,色界、無色界較輕。解脫者的煩惱差別是:證初果的聖者斷疑、戒禁取見、我見三結,是屬於根本煩惱中的見和疑。戒禁取見和我見一斷,其他的惡見也都斷除;當惡見斷除後,那對佛法就沒有懷疑,所以證初果者對佛法有絕對的信心。根據經典上說,初果聖者得到四不壞信,即是佛不壞信、法不壞信、僧不壞信和戒不壞信。他們對此四不壞信的信心很強,任何人都不可毀壞。證二果的聖者也斷三結,瞋、欲貪(對欲界的貪求)減薄。眾生的貪有三種類:一為欲貪,二為色貪,三為無色貪。欲貪是對欲界的景 物和事物起貪著心;色貪是對色界的定境起貪著的心;無色貪是對無色界的定境起貪著的心。證三果的聖者斷除五下分結,即是疑、我見、戒禁取見(三結)、欲貪以及瞋心。證四果的聖者(阿羅漢)斷除了五上分結,即是色界、無色界的貪、我慢、掉舉以及痴五種煩惱。也即是說,阿羅漢斷除了貪、瞋、痴、慢、疑和不正見六根本煩惱。因為隨煩惱是跟隨根本煩惱而生起的,所以阿羅漢斷除了六根本煩惱後,其隨煩惱也就沒因緣生起。
我慢與我見的不同:證初果的聖人沒有「我見」,然而還有「我慢」。我見這主要是指第六識上的知見,它分別有一個我。此知見一破除,那「我見」就破除了。思想上無我見,然而我們心理行為還是時時執取它,這就是我慢;唯識宗說我們的第七識還有很深的執著,明明知道;完全了解「無我」的道理,然而到了生死關頭的時候,怕「我」死掉,那就是我們很深的、看不到的第七識「我慢」的執著。
不定心所:凡夫的不定心所有時是屬於善性,有時是屬於惡性。證初果的聖者的不定心所肯定是屬於善性。我們修行解脫煩惱,主要是斷除根本煩惱、隨煩惱,把不定心所轉變成善性;令善心所一直生起,就是如此而已,並非滅盡所有的心念。在佛陀住世的印度,有些外道以為解脫就是使所有的心念不生起,他們就專門修「無想定」,死後就生到無想天,那邊的壽命很長,沒有機會聽聞佛法,這倒不如墮落做畜生。因為墮落做畜生很快就會輪迴到人道來,有機會見佛聞法,修行解脫。所以無想定對一個修行者來說是一個很大的障礙。雖然修行是要斷除根本煩惱、隨煩惱;轉變不定心所為善性;保持善心所;覺悟遍行、別境心所,然而我們要明白煩惱生起的次序,才有辦法除掉它。煩惱生起的次序:
心王的生起(以眼識為例):我們的眼睛看到紅色的燈,即是眼睛接觸到紅色的法(色塵)。當眼睛接觸色塵時,會生起一念的眼識去知覺它。眼識不能獨立活動,這期間要配合作意心所(警覺的心)才會生起。比如:有人睡覺時,眼睛沒有閉上,雖然眼睛接觸到光線,他也不知不覺。又有些人在想事情,想到入神,看不到或聽不到外面的事物,即是他沒有在眼根或耳根那邊作意。當作意心所在眼根作意時,眼根接觸色塵,眼識就生起來了。眼識、眼根、色法和合產生「觸」的心理作用,稱為觸心所;有了觸就產生感受,感受有苦、樂、舍三種。眼睛接觸到很強的光線,就覺得很難受;人類的眼睛接觸到柔和的青、藍兩種顏色,就覺得舒服、快樂滿心。我們「受」時就會生起「想」那是什麼顏色;然後就會起「思」━━造作(造業)的心,內心反應,採取行動;然後別境心所━━欲、勝解、念、定、慧,隨著外境個別、或二個、或五個心所一起生起;前面的遍行心所━━作意、觸、受、想、思是隨著眼識的生起而同時俱起。這五種心所遍於一切性、一切地、一切時、一切俱,故稱為遍行心所。
我們心王(眼識)的生起由作意、眼根、色塵引發的,它不能獨自生起,並沒有「我」在其中;眼識生起後,接觸外境產生受、想、造作(造業)的心━━思;思後欲、勝解、念、定、慧生起;之後,六根本煩惱就隨之而生;接著二十個隨煩惱也接踵而至。雖然說我們修行是要斷除根本煩惱,然而不知道他們從何而來,生起之因,那麼我們就無從著手,故修行要覺悟根本煩惱的生起。我們要先依靠戒律修持,當隨煩惱不起時,慢慢就會看到根本煩惱。當根本煩惱生起之前,我們的心就能覺悟到欲、勝解、念、定、慧━━別境心所,那就有辦法了。因為在根本煩惱之前,就覺知到自己心念,才能使煩惱生起的因緣不生。也即是我們要努力於戒、定、慧的修行。首先培養道德的凈化,遵守戒律,由戒再生定。定就是定學,即正念或正定。正定的修行是一種精神集中訓練,一心專註,意凈心定,那麼心就可負起它的任務。從這凈化及正定了的心,甚多的智慧和清晰的洞察力必定顯示和擴充,致使我們能視透諸法實相,不為世間萬有所迷惑。因此,所謂修行覺悟,就是要如此一步一步地覺悟,最後眼識現前即刻感受到,那 我們就不是迷惑的人,而是覺悟者,再也不受到任何痛苦的束縛。
我們能知的心,所謂清凈的識心,被煩惱的心念遮蓋住,使我們觀察不到它,反而把那些隨心王所生的各種心所(貪瞋等法塵)當成心王。凡夫把煩惱當成心,然而煩惱是不知道外境的,在經論中形容成客塵煩惱,煩惱是客,識心是主人,客人離開了,主人才知道本來清凈。心是指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這才是我們真正能知的心,它沒有善、惡之分;善、惡是從「思」心所後,別境心所才開始生起。明白了這些道理,就會知道所謂修行斷除煩惱,就是要一步步地覺悟,在煩惱生起之前便覺知那些不是煩惱的其他心所(遍行與別境心所),如此才不會被煩惱所轉。
我們了解心所後,現在再來研究心王,會更加容易明白。心王(眼識)至少要具備以下三個條件,它才會發生作用。
1.眼根不壞:眼睛沒壞。
2.境界現前:必須要有色境。
3.心在作意:作意心所在眼根作用,令眼識生起。
依此類推,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等心王的生起至少也要具備這些條件。當然還有其他條件,在此我只舉出這重要的三個。眼識的性質:
1.只了別自所緣境:即是眼識只能了別自家所對的境━━色境(顏色、光線),它無法了別他家之境界,比如聲及味道是眼識所不能知道的境界。
2.唯了別現在:眼識只知道現在的事。所以現在的事是一剎那、一下子就過去的色境。第二剎那的色境是為第二念的眼識所知,第一念的眼識是不知道它的。
3.唯一剎那了別:眼識一念生起來,只是一剎那了別所對的境而已,不同的眼識一直在作用,使到我們以為連續地知道各種事物。
4.眼識本身是一剎那生滅的心:我們往往有個錯覺,以為眼睛是停駐於其所對的境上觀看事物。不是的,是很多念的眼識重複地生起,我們就以為眼睛一直在看那個東西。5.引生眼俱意識:眼識生起後,它會引發意識生起來,凡是與眼識同時、同境生起的意識稱為眼俱意識。
6.唯了別總相:眼識能夠知覺色境的總相,它不知道顏色中有些什麼景物、意境等。比方說:這是紅色,那是白色。眼識不知道紅色中有什麼?白色中有什麼?唯有意識去分別後,才知道它所表示的景物、意境等。
以上是以眼識為例,眼識是如此的作用,依此類推,其他的五個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是不一樣的,它能和前五識同時生起,也能單獨生起。耳識和眼識一樣,它是一念念剎那生滅的心。耳朵聽聲音時,是念念生滅的耳識在覺知,並非靜止不動地在聽那個聲響。
剛才提到眼俱意識,現在讓我們更進一步了解它,在講解眼俱意識之前,先要明白意識。它生起有二類。
1.五俱意識:即與前五識俱時而起的意識,它包括眼俱意識、耳俱意識、鼻俱意識、舌俱意識、身俱意識。
2.獨頭意識:不與前五識俱起,唯是意識單獨的活動。
①定中意識:即在禪定中生起的意識,這與外境無關。
②夢中意識:即在夢中生起的意識。
③獨散意識:即平時普通生起的散亂意識。比如:看東西時東想西想,就是獨頭意識。現在以眼識為例子:當我們的眼識生起時,它了別色法━━紅色,能夠知覺紅色的心是眼識,在它生起的同時,眼俱意識也生起。當眼識了別色塵的同時,眼俱意識了別法塵中的紅色。什麼是法塵中的紅色?比如:你們閉上眼睛,想面前有一個紅色的太陽,想 得到而不是看到的紅太陽,就是法塵中的紅色。而這個法塵里的紅色和眼識所了別紅色是同時、同境生起。因此我們以為是意識能知道外境,看到紅色。其實不然,意識根本不知道眼前是什麼東西,它只能知道紅色的法塵。眼俱意識作用後,獨頭意識就跟著生起。即是眼俱意識生起後,意識所對的法塵繼續活動,獨頭意識依此法塵就跟著生起。繼續了別法塵。也就是剛才的紅色法塵,影響其他有關的紅色法塵繼續生起,又比如:我叫你們坐在這兒想:「客人來,看爸爸……」這首歌,這是耳朵沒聽到,內心在想那首歌,所想起的那首歌是法塵,它是與聲音有關的法塵。我們也可以觀想眼睛所看的東西,好象剛才你想紅色,它是與眼識和紅色有關的法塵,所以我們的意識活動的範圍很廣泛,它包羅萬象。當眼睛在看東西的時候,意識也在「看」(了別、知覺法塵),耳朵在聽聲音的時候,意識也在「聽」(了別、知覺法塵),聽它的「客人來」。因為有如此的作用,意識就以為我知道外面的這個、那個等等。實際上意識只知道法塵,它不能接觸顏色、聲音的本身。它知道法塵中的顏色、聲音的內容,然後繼續編織美夢和故事。獨頭意識繼續活動了別內在的法塵,使種種心所法生起,了別各種名相;然後在名相中再起各種善噁心所法,也就是種種的貪、瞋、痴煩惱,善心、噁心等等。我們的心就是這樣一層一層地生起。講雖如此,然而心念生滅變化神速,一下子就飛奔而逝。因為我們禪定的工夫不好,精神不集中,不能一心專註,心念不夠定,所以沒辦法洞察到。心念如此地生起,其中並沒有主宰,它的生滅各有因緣,但是我們卻錯誤地認為是我們要生、要想的。因此這五十一個心所與心王都是由因緣所生,故佛說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
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此話之意是:宇宙人生萬有都是由因緣之和合而生的,同時也由因緣之分散而弛散。講到此,請你們告訴我哪一個心才是「我」?誰說得出?眼識?耳識?意識?都不是。它們都是一念念剎那生滅的心念,生起後很快就滅了,所以沒有一個心能夠代表「我」。比如:新加坡河的河水,哪一滴水才是新加坡河?誰講得出請舉手。假如你用水桶把新加坡河的水盛起來,你說是新加坡河的河水,但是它流入大海中就是海水了。我們的心念亦復如是,哪一念的心是我?不知道。有沒有我在裡面?沒有。假如你用桶把新加坡河的水盛起來去問人,他們肯定不知道這是新加坡河的水,只會說這是一桶水。同樣地,在現代社會的大街小巷行走,我們隨時接觸到不同的人,有些人事,叫你溫馨舒暢,快樂滿心,你就生起貪;某些言行,叫你心生疙瘩,條氣不順,你則生起瞋。我們貪心生起就愛人,瞋心生起則罵人,痴心生起就不知如何是好。基本上來說,我們人類是被愛和憎這兩種心態所主宰。如心偏向「愛」這一方,我們會瘋狂似的執著自己所愛的事物;如心偏向「憎」那一面,我們又會想盡辦法拚命地捨棄那心所厭惡之事物。因為我人對萬物、情緒及整個人生尚缺乏正確與清晰的認識,所以我們會失陷於情緒之網中,成為情緒的俘虜和奴隸,失去了本身所該有的自由。如果能用桶把這些心念盛起來,那隻不過是一念念貪、瞋、痴的心罷了,並非是「我」。但是我們卻大錯特錯地認為貪、瞋、痴的心是「我」。我們知道心王和心所都是無常生滅,其中沒有一個能夠代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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