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為離婚自認出軌七次 丈夫堅稱雙方感情牢固
為了能夠同丈夫離婚,陳女士不僅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還在審理中聲稱自己曾瞞著丈夫出軌七次。而丈夫李先生則表示,自己同妻子結婚十多年來共同養育了兩個女兒,夫妻二人感情並未破裂,並拒絕同妻子離婚。北京晨報記者昨天從房山法院獲悉,房山法院城關法庭經審理,最終判決駁回了陳女士的訴訟請求。
陳女士向法院起訴稱,2000年3月,其在飯店打工時,認識了現在的丈夫李先生,二人確定了戀愛關係。交往一段時間後,因其發現自己懷孕了,二人便領取了結婚證。但是結婚後,丈夫李先生態度粗野,經常打罵其和孩子。陳女士甚至坦言,因為對這段婚姻感到絕望,其曾背著丈夫出軌過七次。陳女士據此提出,其夫妻雙方感情已經破裂,無法共同生活,因此請求法院判令雙方離婚,並就子女撫養和夫婦二人婚後購買的一套房產分配進行判決。
面對妻子的起訴,丈夫李先生在庭審中表示,自己平日里忠厚老實,從來沒有打罵過妻子和孩子。只不過自己在飯店從事廚師工作,平時工作非常忙,疏於對家庭成員的照顧,引來妻子的不滿。但其絕對相信妻子的為人,堅信妻子聲稱曾經出軌僅僅是為了能夠離婚才說的氣話。李先生說,其與妻子相識以來已經共同走過了十多年,還育有兩個女兒,小女兒也已滿三周歲,夫妻二人彼此感情基礎紮實,從未出現實質性破裂,因此不同意妻子的離婚請求。
法院開庭審理後認為,本案不符合法定離婚條件,且雙方系自由戀愛相識,自願登記結婚,婚後育有兒女,雙方在長達十多年的共同生活中,已經建立了非常深厚的夫妻感情,只要雙方加強溝通,互相信任,婚姻關係是可以維持的。
最終,法院判決駁回了陳女士的離婚請求。(記者 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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