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敗的立憲,以及新的政治力量

湖北新軍起義發難,總督逃亡,然後,辛亥革命成功。歷史果真如此簡明?當然不是。武昌起義,史稱「首義」,即「率先舉義」,它的結果得等到4個月後清帝遜位,中國傳統的君主專制制度就此終結,才宣告成功。

  這是一個既推翻舊王朝,又建立新的國家制度的時刻。所謂「民主政治」的肇始,即在這一時刻。細究這一歷史時期,其方法論當是釐清各種政治力量,並研究他們的運作與互動。舍此,無可理解龐大的王朝何以頃刻間顛覆,也無法明白「民主政治」之艱難。

  回到武昌首義的那個歷史現場,真問題便是:誰能幫助革命軍穩定戰爭狀況下的社會格局?這是一種什麼樣的政治力量?

  尋找這一問題的答案,需要回到清末「立憲」運動,以及由此產生的立憲派。

  一般史論,1904年的日俄戰爭,是促使清朝取「立憲」制度的關鍵。梁啟超論日本之勝「君主立憲為救國強國特效藥」,此論迅速而廣泛流行。但是,如慈禧般強人,放權,在她的人生里,何曾有過?所以,她為什麼會決定放權「立憲」,當是疑問。歷史學家郭廷以的解釋極具洞見:「迫使清內外當局不得不走向立憲法道路的最大原因,為不斷增高的排滿空氣。滿、漢的不睦,至維新運動而愈彰著。主張維新的盡為漢人,反對的多為旗人。政變後遭誅戮懲處的全為漢人,以滿排漢之說,一時極盛。」由此而觀,「立憲」選擇,其動機實為緩和民族矛盾。此際,民族矛盾已臻極點,「立憲」制度不過為緩和與補救而已。循此而言,真正有洞見者實為能窺破民族矛盾的慈禧。可惜,愛新覺羅氏後人不肖,最後不僅未能緩和,反而激化民族矛盾,並斷送大清江山。

  1908年,慈禧辭世。有罕見控制力的控制者消失了。在離世前,慈禧的清廷發布了「憲法大綱」,並規定在憲法生效以前有9年預備期。時間,還來得及嗎?

  慈禧離世並沒有中止「立憲」運動的運行。1909年開始選舉「咨議局」,次年選舉「資政院」——「在正式議會尚未成立之前,以咨議局及資政院作為人民練習議政的場所,是一種臨時議會的性質。」若取「民主政治」來觀察現代化的中國演進,這是重要環節,畢竟,票選議員的經驗,在中國是前所未有的。

  簡而言之,這次選舉是一種複選方式,即先由選民選出若干候選人,再由候選人互選而產生定額議員。比如,陝西的議員定額為66人,初選時選出10倍於此數的候選人660人,再由這660人互選出66名議員。當然,初選,也有省份定5倍於定額候選人的。這是各省咨議局的選舉。而資政院200人的選舉,則一半由咨議局選出,這是民選;另一半由皇帝指派,這算欽選。如今,更為認真記錄的材料已經泯然。歷史學家張朋園,查訪各地方志,搜索集納,統計這一選舉:如果用人口總數來與之比較,便發現當年享有選舉權利者之百分比為0.39%,也即1000人中僅有4人獲有選舉權,出人意料地低。

  即使如此,這一過程也在清朝內部產生了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後來,泛稱的「立憲派」,即由此次選舉而生成。按張朋園著作的注釋所統計:清亡之前,士紳階級一直存在。當時中國上層及下層士紳總數,約為145萬人。政府機構中諸種官職及頭銜所能容納者,不過15萬人,閑置無職位者,多至130萬人。因為咨議局與資政院的成立,傳統功名之外,「議員」,新的政治之途,似乎為中國傳統士紳開闢了新的政治空間。由士紳演化而來的這一政治集團,顯然是中國政治的基礎性力量,而且帶有「地方性」特徵。

  觀察政治之演變,若無政治集團之概念,從何談起呢?

  新的政治集團一旦形成,利益訴求,無可阻擋。1909年10月,各省咨議局成立,在立憲的倡導者張謇(此時為江蘇咨議局議長)的策動之下,進行了3次要求速開國會,並迅速組織責任內閣的請願運動。請願的結果,朝廷下詔,將立憲籌備期由9年縮短到6年……這一決議,未使立憲派滿意,他們謀求第四次請願。這次清廷極其嚴厲,將新來的東三省代表「解回原籍,並命各督撫開導彈壓,如有違抗,查拿嚴辦」,還將天津的溫世霖發配新疆。

  體制內的進步,空間近無。《近代中國史綱》述論:「請願不成,立憲派已無可再忍。高壓政策,有如火上加油,密議相機反抗,遇有可以發難之事,竭力響應援助,起義獨立。」中國基礎性的政治力量,已經背棄清朝。這是辛亥革命能夠成功的重要因素。

  稍後,清廷宣布責任內閣人選,史稱「皇族內閣」。當年為緩和民族矛盾的「立憲」選擇,結果控制者的消失,反而激化了民族矛盾。清朝傾覆,無可逆轉。辛亥革命後,取「共和」制度,「立憲」自然煙消雲散,但這支政治力量卻未消失。

  同盟會,以及革命派的力量

  傳統中國的現代政治路向,重回歷史現場,實則有兩種彼此競爭的路向選擇。一個是源自清廷內部的「君主立憲」運動,另一個則是孫中山先生領導的同盟會,他的目標是推翻清朝,實行「共和」制度。兩種政治力量,清末年間,已經明朗。

  1905年8月20日,中國同盟會在東京赤坂區宣告成立。稍後,孫中山先生主持制定了同盟會綱領性文件《革命方略》,在其方略里,將革命成功後的治理分為三個階段:即「軍法之治」、「約法之治」——兩個時期加起來為9年時間,然後進入與一般民主共和國家相同的「憲法之治」。這一時間,跟清廷決定準備立憲時期相去不遠。後來,慈禧亦將憲法預備期定為9年,只是,慈禧的選擇一般被指責為力保權力的延宕。兩相比較,對真實中國國情的理解,是否也包含在雙方都選擇的9年的培育期里呢?歷史人物,厚此薄彼,未必妥當。

  後世讀史者容易釋懷之處是,無論孫中山先生的9年「軍法」與「約法」,還是慈禧的9年籌備,皆被歷史之輪輕輕掠過,無影無形。或贊或抑,皆無可言。

  清朝預備立憲之詔頒布,興奮莫過於梁啟超,他放論:「數年前革命之說遍天下,自預備立憲之詔既頒,乃如湯沃雪。」如此說辭,相當刻薄。只是,此時梁啟超仍是清廷的罪臣,流亡日本,與革命派的爭鬥,不免明顯而激烈。

  雙方政爭在日本演化成的拳腳相向,讀史者閱之,實在趣味橫生。1907年7月,梁啟超在東京神田錦輝館召開成立政聞社大會,這時,梁啟超已預感革命黨將與他為難,特意聘請日本「力士」保護,雖然如此,仍未免衝突。章炳麟記錄會場:

  啟超說國會議會院等等,且曰「今朝廷下詔,剋期立憲,諸君子宜歡喜踴躍」,語未卒,張繼以日本語厲聲叱之,曰「馬鹿!馬鹿!」起立,又呼曰「打!」四百餘人奔而前。啟超跳自樓曲,旋轉而墜。或以草履擲之,中頰。張繼馳詣壇上,政聞社員持椅格之,金剛自後其肩,格者僵,繼得上。眾鼓掌歡呼,聲殷天地。

  但是,真正的革命,卻並不像在東京砸梁啟超的場子那麼容易。其艱難,異乎尋常。

  按郭廷以統計:1907~1908年,革命黨至少8次起兵,均告失敗。而此刻官方搜捕更加嚴厲,日本、越南與中國香港又不準孫中山居留;同盟會內部,章炳麟與陶成章與孫中山意見分歧日深,引發內訌。雖然革命黨自成立同盟會後,有了統一的中心機關,但其活動越來越困難,內外交困,是當時的真實境況,「1909年,革命氣氛至為消沉」。如此氣氛,清廷壓迫自是關鍵,清廷立憲派與革命派,對未來政治路向的競爭,也是原因。

  在這般壓抑氛圍下,革命黨人最為激烈的選擇,即為暗殺。汪精衛選擇刺殺攝政王載灃,原因即為,「非再有激烈之舉,不足以毀敗偽立憲,昭雪對黨人的誣詬,振起消沉的人心」。只是,汪精衛失敗了。1911年4月,黃興、胡漢興再舉廣州起義,李劍農先生分析說:「這是革命黨從艱難困苦到極點的境遇中振拔起來的。」結果,仍然失敗。從正面的角度理解,汪精衛的暗殺雖未成功,其結果,「(清人)心理上已為革命黨所攝伏」,證據是,汪精衛只被清廷處以永久監禁。而廣州之役,其被廣泛傳播,郭廷以論,「久蟄的人心則因此次的壯烈犧牲而大為興奮」。

  即有如此艱苦卓絕的奮鬥,清廷仍可苟且,可見單以外部力量顛覆朝廷,並非易事。

  辛亥革命的武昌首義,當然是革命黨人的起義,雖然他們未必直接受到孫中山及同盟會的領導與指揮。但論革命黨人這一政治力量,真實的歷史狀況則是,同盟會之外,各地各種信奉或至少受孫中山先生思想影響的團體,集合而觀,才可見整體。

  比之同盟會與梁啟超「立憲」派的海外爭鬥,武昌首義後,新格局不是競爭而是合作。張朋園在所著《立憲派與辛亥革命》里描述:「武昌起義的第二天,革命黨邀約咨議局人士共商大局,以湯化龍為首的湖北立憲派,正式與革命黨發生了關係。湯氏表示:『革命事業,鄙人素表贊成。』這樣,雙方起始合作,革命黨負責軍事,立憲派主持庶政,形勢趨向穩定。」

  若取政治的角度觀察,武昌革命,新軍先發,咨議局附從;新軍所恃的是實力,咨議局憑藉的是政治社會聲望。這種合作,才是湖北能夠穩定,辛亥革命能夠成功的「政治保障」。

  武昌首義後,繼之湖南、陝西同日起義,其革命黨人與咨議局合作模式一如湖北;之後,江西、山西、雲南、貴州、江蘇、浙江、廣西、安徽、廣東、福建、四川……相繼獨立或光復。李劍農在所著《中國近百年政治史》里說:「還有一件大可注意的事,就是各省的響應獨立,雖由革命黨人運動發難,而各省咨議局的立憲黨人,無不加入革命動作。竟沒有一省的立憲黨人與革命黨作敵對行動的。」如果沒有立憲人士這種積極響應,棄對抗而選擇合作,清末之格局將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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