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沉溺於新鮮感,會讓人貪得無厭
最近這半年,是我三觀解構重塑速度最快的一段時間。
之前許是社會閱歷不夠的緣故,我總是有著黑白分明的是非觀。可經歷得多了,才發現自己一直以來引以為傲的,不過是一份年少無知的正義感。
或許只有在環境成了無限大的變數之後,你才能逐漸看清自我這個常量,發現你能做的,進而明確你所想要的。
開頭依舊是幾句閑聊,然後今天來分享一下我最近對出軌的思考。
這個問題我從今年八月開始就有在不斷跟進,想法也在這短短几個月之間,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文章可能會有些長,然後因為是嚴肅思考,所以今天大字不放圖[笑
一、出軌是自我認同危機的附加產品
我個人十分喜歡的導演,伯格曼在1973年所拍的電影《婚姻生活》描述了這樣的一個故事:
瑪麗安與約翰結婚十餘載,育有兩名女兒,在外人看來,他們的生活一直幸福平穩。可有突然一天,約翰向瑪麗安提出,自己愛上了一名叫寶拉的女子,「我只想要逃離這裡」,二人分居。
協議離婚時,二人的憤懣不滿紛紛爆發,曾經的深愛理解,此時都變成了傷害對方最為鋒利的刀刃。「還有比夫妻間相互憎恨,更為可怕的事嗎?」電影中引用了奧古斯特·斯特林堡的這句話,作為旁白。
瑪麗安雖然竭盡全力挽留無果,卻在不斷的反思中更深刻地認識了自己,也因此變得更為魅力迷人。而妄圖用一段關係來逃避另一段關係的約翰,卻發現,新戀情的結果,最終也不過是新的一輪厭惡,所有的一切又循環而至,而自己更是比想像中的還要依賴瑪麗安。
昔日的夫妻最後成為今日的情人。影片最後,結婚20年,喬漢說「我依然愛著你」。黑暗中,他們互相依偎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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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判斷出軌這件事兒的時候,常常會陷入到兩個判斷中,不是「出軌方欺騙,有人品問題」,就是「雙方感情出了問題」。無論怎樣,邏輯上其實就是在說「出軌是因為這段婚姻出了問題」。
那反過來想,幸福的婚姻就不存在出軌問題嗎?會有一種理想的婚姻,能夠滿足一個人一切的需求,對方既是你的親密愛人,又是你的知心朋友,你們在情感上互相慰藉,理智上互相匹配...等等等等,萬般條件的對等,可以讓兩個人都不至於出軌呢?
我或許比較悲觀,見的多了,便也明白所謂的幸福婚姻都是相對而言,而很多人眼中的幸福婚姻,也不乏出軌問題。
說到底,是否選擇出軌,也是一個成本利益互相博弈的過程。當一個人發現自己從婚姻中所要付出的成本,大於利益與道德滿足感的加權總和時,自然就會開始對婚姻失去信心和投入,並且開始考慮其他的可能性。
而當一個人遇到中年危機,事業瓶頸,或者是親人去世,友人遭難之後,更容易觸發這個人「難道我這輩子就要這麼過下去嗎」的感受。出軌此刻就成了一個人想從庸常中解脫的救命稻草。
所以很多時候,可能出軌這件事兒,就像伯格曼在電影中所講述的故事一樣,遠不是對性愛的單純慾望,更多的則是一種渴望和缺失,是一種看似輕而易舉的,可以獲得個人存在感,重建自信的方式。
尤其當一個人生活遇挫,無法忍受庸常,想要找到一個「自己被特別重視」的情感連接,得到自我肯定時,就很可能會背負成本去選擇出軌了。
可是,誰又有資格去嘲笑這樣人呢,畢竟大多數的人生,都是如此與庸常的不斷博弈。
二、「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動物」,可以把出軌合理化嗎?
羅素在《婚姻與道德》中曾說,「凡我知道的文明人和野蠻人,從沒有一個是僅憑著性動作而得到本能上滿足的,通常先有情感的衝動,然後引起性動作;要想滿足這種衝動,必定先要求愛,先要有愛情,先要有伴侶的情誼,沒有這幾樣東西,肉體上的饑渴雖然可以暫時平息,精神上的饑渴卻仍然不能減輕,這樣是不能得到深長的滿足的。」
出軌如今已經發展為多層定義,精神出軌,肉體出軌,互相發送色情簡訊,視頻聊天…這裡每個概念是否意味著出軌,在不同人的心中都有著不同的答案。
可我個人是偏向認為,精神肉體總歸要整合在一起才會有最大的滿足感。所以無論是精神出軌,還是肉體出軌,我個人都不會接受。畢竟若有機會,每個人都是利益最大化的自私者,無論怎樣開始,最終終將會走到精神肉體雙出軌的路上。
而「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動物」這句話的問題也是出在,它的假設否定了人和動物的不同,認為「男人不是人」,不懂得控制自己的慾望。
如果按照這個邏輯推斷,難道有些男人進行家暴就可以用「暴力是男人的天性」合理化解釋?有些男人的性騷擾行為也可以用「男人是性慾的奴隸」來合理化解釋?
再進一步說,若男人需要女人接受這與生俱來的動物性,是不是女人也可以需要男人老老實實承認女人的拜金物質,並麻煩男人虛心接受呢?
而要解釋男人出軌較多的原因,不應只局限於這一「本能」觀點,更多的是要看一個社會中的性別權利優勢。因為自始至終,在社會中佔有性別權利優勢的群體,無論男女,都是有著更多性伴侶選擇權和社會寬容度的,只不過,碰巧現在是男權為主導而已。
三、為什麼要反對出軌?
比起愛情的順利成章,我更偏好從理性經濟人的角度出發,認為婚姻本質上就是兩個人經濟、社會以及其它資本的統合,也是關於親密感、情感寄託的一次試煉。
而出軌的問題也是在於,它是對婚姻契約的違約。欺騙隱瞞,會影響另一方的經濟安全和情感安全。
經濟方面不多說,女方出軌會增加孩子不是男方的概率,繼而影響到財產繼承者可能不是男方自己的孩子。
男方出軌,即便男方不想再生孩子,做好萬全防備,但避孕套和避孕藥都有盲點,如若第三者想要通過撫養子嗣獲得更多財產,有著進一步上位的慾望,那什麼都阻擋不了。
而在情感安全方面,對方的不忠實會威脅到被出軌方的自我認知,「連最親密的人都會背叛自己,我還能再相信別人嗎?」,嚴重的話,甚至會對自我產生質疑。
而且,這份欺騙更是「蔑視了對方作為一個人擁有的被真正愛著的這種權利,蔑視了對方自主選擇生活和愛情的權利」。
黃執中曾經說過一段話我十分喜歡:
「人所在意的不是幸福,而是真假。」不是每個人都會如此(這不是不好),但這幾乎是我這個人的全部準則。一切都能夠被原諒,只要它是真實的。一直站在真相中,哪怕它即缺陷又殘酷。我忠於真假,永恆。
這個世界上麻木的快樂實在太多了,可作為一個獨立有尊嚴的個體,自欺欺人的滿足,不是我所理解的幸福。
四、關於出軌的預防
前兩天林丹出軌之後,我發了一個朋友圈感慨,「即使如謝杏芳這樣男方夢寐以求的曾經女神,到頭來也不一定能保住身邊人。真心看到太多聰明漂亮,情商高的女生為了掌握男友動向,為了一紙婚約的佔有慾而苦心經營,時刻盤算了,簡直悲哀。還有大半輩子要活,戀愛/婚姻根本不可能是讓你喘氣的終點。這麼一想,是不是突然覺得晚出軌不如早出的好,預防沒意義,即使止損才重要?放手給對方才是輕鬆。」
這段話算是我對嚴守死防的一些理解:愛只有在一段健康自由的關係中才會向上發展,如果愛被綁架為一份責任,就會被消滅,甚至會被對方所記恨。
「在一切的提防之中,愛情方面的提防,對於真正的幸福或許是最大的致命傷。」
五、什麼樣的關係才會相伴一生?
許多最終攜手相伴的婚姻,最重要的一點在於,他們意識到情愛、性愛的豐富,遠不如在一對一的深刻關係中所能獲得的安全感,享受彼此共同成長的親密來得重要。
他們知道後者的價值需要很長時間的相互磨合才會獲得,也就不會輕易為了新的愛情拋棄這種伴侶生活。
沉溺於新鮮感,會讓人貪得無厭,然後隨著邊際效用不斷降低,終將會走向膩煩,可惜很多人不懂這一點。
依舊是一段摘抄自羅素的原文:
有文化的男女從婚姻中獲得幸福是可能的,但是要滿足幾個條件:
雙方必須有絕對的平等的感覺;
對於相互間的自由不能有任何干涉;
身體和肉體必須親密無間;
對於各種價值標準必須有某種相似之處。
以前這種關係很少實現。主要是因為丈夫和妻子都把自己視為對方的警察的緣故。
傳統道德歪曲了通姦的心理,它認為,在實行一夫一制的國家中,若對一個人有了愛情,那就不可能同時再對另一個人有真正的愛情了。所有人都知道這不是事實,但是由於妒忌的影響,所有人都根據這一偽理論,把螞蟻說成大象。
美滿的生活離不開自我約束,但是與其約束那豐富而廣博的愛情,但不如約束那狹窄而充滿敵意的妒忌之心。傳統道德的錯誤並不在於它要求自我束縛,而在於它沒有要求到點上。
只有一個成長到可以超越本能的男性,和一個成長到能夠完整獨立的女性,他們的婚姻才能在更大概率上獲得幸福吧。
而擁有強大內心的你,也終會遇見你的同類。她的出現會告訴你,她值得你這份等待。
供你們走下去的路,在這個慾望橫流的社會裡,可能很窄,但一定正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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