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繁簡體的非對稱性分析

1956年《漢字簡化方案》中有515個簡化字和54個簡化偏旁,1964年《簡化字總表》中有2236個簡化字。總體來說,漢字簡化符合人們使用文字時刪繁就簡的要求,是應該堅持和努力的方向。但是,改革開放以來,由於與港澳同胞、台灣同胞、海外僑胞以及國際漢學界的經濟、文化交流日益頻繁,漢字繁簡體之間的轉化已經成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由於繁簡字之間並不是一一對應的,增加了轉化過程中的錯誤幾率,所以,明確繁簡字之間的對應關係就顯得十分緊迫和必要,這對於促進國際交往,彰顯漢學魅力,完善古籍編纂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簡化字總表》中的2235個簡化字(1986年國家語改委刪除了1個,「覆」不再簡化為「復」),對應的繁體字為2259個。其中,一一對應的有2102個,這類的字不存在轉化困難的問題。但一個簡化字對應兩個和兩個以上的繁體字,就面臨一定的轉化困難。筆者將「一簡對多繁」以及「一繁對多簡」的情況,稱之為繁簡字的非對稱性。一簡對二繁的。如,復【復複】、獲【獲穫】、簽【簽籤】、纖【縴纖】、壇【壇罎】、團【團糰】、須【須鬚】、鍾【鍾鐘】、臟【髒臟】、發【髮發】、匯【匯彙】、盡【盡儘】、歷【歷曆】等。還有一簡對多繁的。如,台【颱檯臺台】,可分別組成颱風、檯球、臺灣、台端等辭彙。但用於「兄台」、「台鑒」的「台」,本來就是簡化字的字源,不能轉化為繁體字,也就是說在本來的意義上,「台、颱、檯、臺」是四字並存的。這類的字很多,如,干【干乾幹】~干支、乾凈、樹幹,「干、乾、幹」三字,原本並存,這樣,繁簡轉化時就要特別注意。把「兄台」寫成「兄臺」、把「干涉」寫成「乾涉」或「幹涉」就不象話。但這類問題現實中還真不少。我們能經常見到的:招牌上的「美發」、「義大利煙鬥」,名片上的「海澱區××裡」、「瀋××、範××」,繁體刊物上的「天臺山」、「古人雲」、「後羿射日」,書法作品上的「萬裏長徵人未還」,讓人觸目驚心,很不舒服。電腦繁簡轉換更是錯誤百出。如,「空糓幽蘭」、「鬰逹夫」、「中文係」等。可見,繁簡字的非對稱性還是帶來了一定的麻煩。看來,我們需要補一補文化課了。但要補繁體字的課,實在太難了,也不特別必要。繁簡字非對稱性問題源自《漢字簡化方案》。因為在《漢字簡化總表》以外的字,無繁簡之爭,不存在轉化問題,可以說,補上《漢字簡化方案》這一課,是解決繁簡轉化問題的關鍵。(一)《漢字簡化方案》簡化方式的特點1、兼并或假借字。即用筆畫少的字兼并筆畫繁的字,分為同音兼并和非同音兼并。如,用臉面的「面」兼并麵粉的「麵」、山谷的「谷」兼并稻穀的「榖」,是同音兼并;用占卜的「卜」兼并蘿蔔的「蔔」、星斗的「斗」兼并鬥爭的「鬥」,是非同音兼并。2、形聲字。即根據形聲造字原理來簡化。其中,根據形符簡化的。如,颳-刮、骯-骯;根據聲符簡化的。如,襖-襖、礎-礎;創製新的形聲字,如,郵-郵、竄-竄。3、草書簡化字。即將繁體字的草書寫法,確認為楷書形式。如,東-東、書-書。4、特徵字。即用原字的特徵部分來代替原字。留一角的,如,聲-聲、醫-醫;留一半的,如,錄-錄、麗-麗;留大部分的,如,墾-墾、際-際。5、輪廓字。即保留原字的輪廓,省略部分筆畫。如,鹵-鹵、烏-烏。6、會意字。即用幾個筆畫少的相關字重組一個字。如,塵-塵、淚-淚。7、符號字。即把原字中筆畫繁的部分,用簡單的字來代替。這些簡單的字,既不表音,也不表義,只是符號。如用「又」的「漢-漢、歡-歡、僅-僅、雞-雞、戲-戲、鄧-鄧、對-對」等。8、偏旁類推字。即用已簡化的字或偏旁類推出來的字。如軍-軍、鄆-鄆、暉-暉。(二)《漢字簡化總表》簡化方式的缺陷1、某一偏旁部首在一些字中簡化,在另一些字中不簡化。如,「爿」,只在「狀壯妝將」中簡化,而「奘寐寤」卻沒簡化;「腦惱堖」簡化為「腦惱堖」,而「瑙」卻沒簡化。「劇據」簡化為「劇據」,而「遽醵澽」卻沒簡化。「讓」簡化為「讓」,「醸饟」卻簡化成「釀餉」,而「嚷壤攘穰禳鑲驤」則沒簡化;「療遼」簡化為「療遼」,而「僚撩燎鐐繚嘹潦獠鷯瞭liào」卻沒簡化。2、簡化不統一,不可類推。如,「顱鸕瀘鱸艫轤壚臚櫨」簡化為「顱鸕瀘鱸艫轤壚臚櫨」,而「爐廬蘆驢」卻簡化為「爐廬蘆驢」;貝簡化為貝,而「寶墳實鑽積價買賣賓」卻簡化為「寶墳實鑽積價買賣賓」;門簡化為門,而「闆開關蘭爛欄攔闔」卻簡化為「板開關蘭爛欄攔合」;頁簡化為頁,而「頭嶺類願顯籲噸」卻簡化為「頭嶺類願顯吁噸」。從「軍」的基本上都簡化為「軍」,如「惲、渾、暈」,但「運」卻簡化為「運「;從「單」的基本簡化為「單」,如「彈、憚、闡」,但「戰」卻簡化為「戰」;從「魚」的基本簡化為「魚」,而「蘇」卻簡化為「蘇」。同樣,馬-馬、驚-驚;樂-樂、藥-葯;監-監、艦-艦;親-親、襯-襯等也不適用類推。3、符號造字沒有規律,隨意性大,不屬於象形、指事、會意、形聲等造字法。如,邊-邊、壓-壓、禮-禮、獲-獲、辦-辦、叢-叢、礙-礙、亂-亂、趙-趙、頭-頭、劉-劉、鳳-鳳、羅-羅等,增加了對字源的把握及字意理解的困難。4、新造的字,字意不明。在上述八種類型中,都有一些新造的字。如,鄧-鄧、盤-盤,漢字總體字數有增無減,既增加了人們的記憶量,也破壞了文字原有的系統性。如,新增了「盤」字,且與「般、搬、瘢、磐」失去了聯繫;新增了「鄧」字,卻與「登、蹬、瞪、簦、凳、磴、鐙、澄」相脫結。5、兼并、假借的簡化字在運用中問題多多。由於是同音、近音兼并,極易混淆。如,淀與澱、里與裡、雲與雲、沈與瀋、范與範、台與臺等,這些字在繁體字範圍內字義確切、區別明顯,簡體字要轉化為繁體字就必須明確其對應關係。否則,非鬧笑話不可。以上分析表明,非對稱性繁簡字的存在是必然的。只要進行繁簡字的轉換,就必然面對非對稱性的挑戰,所以,明確其對應關係,不是簡單的文字遊戲,而是一項重要的工作。(請看下面評論欄-《繁簡字非對稱表》)由繁到簡的轉化相對簡單,因為無論是「兩繁對一簡」,還是「多繁對一簡」,所對應的簡化字都是單一的,如,「臺、檯、颱」,只轉換為「台」即可。但「一繁對兩簡」或「一繁對多簡」就涉及「非對稱性」問題,也需要理清其對應關係。【乾】通常簡化為「干」,但乾坤、乾隆的乾,讀qián時,不簡化。【夥】通常簡化為「伙」,但做多解時不簡化,依然用作「夥」。【藉】通常簡化為「借」,藉口、憑藉轉化為借口、憑藉,但慰藉、狼藉不簡化。【瞭】通常簡化為「了」,「瞭如指掌」轉化為「了如指掌」,但「瞭望」不簡化。【徵】通常轉化為「征」,但宮商角徵羽的徵,古代五音之一,不簡化。【剋】通常簡化為「克」,但做打架解時,不簡化,依然用作「剋」。【蘋】通常簡化為「蘋」,但做田字草解的蘋,不簡化。【兒】通常簡化為「兒」,但用作姓氏的兒。音nī,不簡化。【榖】通常簡化為「谷」,但用作古代諸侯謙稱的「不榖」時,不簡化。【摺】通常簡化為「折」,但摺與折意義混淆時不簡化,如:「折脅摺齒」。古籍是否採用簡化字值得商榷,由於有漢字繁簡體的非對稱性的存在,筆者傾向於在某些領域繼續使用繁體字。首先,古籍尤其是類似於《易經》、《水經注》等大部頭的古籍,使用簡化字難免產生歧義。如,「餘年不多」與「余年不多」,在文言文中有明顯的不同,簡化為「余」能否達意呢?《詩經·小雅》中「習習谷風」、「谷我士女」,谷是「山谷」的「谷」,還是「稻穀」的「糓」?對於理解詩意就大有講究。其次,古籍字句難懂,採用簡體字總體上簡單化了,但有時反而更加難懂。如,李賀詩句:「秋垂妝細粟,箭箙釘文牙」。「秋垂」如何解釋?但本為「鞦」(系在馬身上的皮帶),「鞦垂」就簡單多了。又,韋莊的詩句:「芳草已雲暮,故人殊未來。」「雲暮」,而不是「雲暮」,是說芳草已暮,韶華已逝,時維秋令,鄉愁難寄。「雲」與「雲」,在繁體字中極易區分,而在簡化字中則難矣!用簡化字就難免把「雲暮」曲解為「天色已晚」,若如此,還談什麼詩意?「西湖十景」中第二景叫「麯院風荷」。明代田汝成《西湖遊覽記》解說:「麯院,宋時取金砂澗之水造麯,以釀官酒。其地多荷花,世稱『麯院風荷』是也。」此處本是釀酒之地,酒香荷影,別有韻味。南宋詩人王洧贊道:「愛渠香陣隨人遠,行過高橋方買船。」現在改成「麴院風荷」,人們大概只能理解為唱曲之地,與原意相去甚遠,但採用繁體字通過望文生義顯然可以彌補上述不足。其三,姑且不說繁簡轉化的困難,僅許多繁體字不簡化的問題就不好解決,即使是簡化精準的古籍也難免繁簡併用,這在體例上亦不統一。所以,筆者認為,在古籍的印製上還是以繁體為好。繁簡轉化是經常性的工作,繁簡非對稱性是現實性的問題,值得認真研究,並將研究成果推而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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