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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藎案的真相

程騫

在《莫理循眼裡的近代中國》大型圖冊中,收有一張沈藎的照片。照片洗印得相當考究,在照片的背面,寫有「沈克諴(音「閑」),杖斃,1903年7月31日,星期五」(原文為英文)。莫理循所記錄的正是揭穿晚清專制面貌的沈藎案。

沈藎案在當時引發輿論一片嘩然。就在輿論的譴責之中,清政府選擇了沉默不語。也正是因為這種沉默,使得沈藎之死變得撲朔迷離,對於沈案內幕的各種揣度或編造愈演愈烈。有說他是被錯當成新黨,甚至被當成「偽康有為」而錯殺的;有說他是因為刺探、泄露「中俄秘約」而遭報復的。尤其是後一種解讀,在沈藎身後很長的一段時間裡成為了人們皆以為是的標準答案。

遭通緝匿避京畿,被出賣慘死獄中

沈藎,同治十一年(1872年)生人,原名克諴,字愚溪,一字虞希,號瀟湘漁太郎。沈藎早年也試過走學而優則仕的路子,在「惟楚有才,於斯為盛」的嶽麓書院求學,還以監生的身份捐了個「府經歷」——也就是知府下面主管出納文書的屬官,在湖北候補。

但他顯然不適合在體制內做個安生的小吏。時人對他評價「慷慨激昂,縱橫磊落」「痛刺時政,初無顧忌」。甲午戰爭前後,他還與人組織文社,號為「十二神」。

戊戌變法期間,沈藎與維新人士譚嗣同、唐才常、梁啟超等人相交。變法失敗後,他追隨唐才常東渡日本,次年又隨之歸國。他們在上海成立正氣會(後名自立會),組建「自立軍」。

沈藎擔任自立軍右軍統帶,駐於湖北新堤(今之洪湖)。1900年,自立軍事敗,唐才常等領袖為湖廣總督張之洞所捕處死,沈藎被懸紅兩千元通緝,流亡於上海、天津、北京之間,自此改用化名。

沈藎一度藏匿於小說家、《老殘遊記》作者劉鶚北京的家中。在這期間,劉鶚與沈藎詩文唱和,其中一首《沈虞希以采芝所繪蘭花囑題》不僅在詩名中直述為沈藎所作,頸聯「虞弦落落聽希聲」一句還將「虞希」化用其間。

全詩如下:依稀空谷見精神,翠帶臨風別有真。誰料彌天兵火里,素心花對素心人。虞弦落落聽希聲,似采靈芝贈遠行。一片幽情彈不出,冰綃飛出董雙成。

當時同住在劉鶚府中的還有一人,名喚吳士釗。此人進士出身,本系翰林院檢討,後來因遭彈劾,被革職查辦。沈藎將吳士釗引為知己,將自己曾經組織自立軍和被通緝的事情悉數說出。他甚至還跟吳士釗誇說自己曾在北京遇到張之洞,自己不僅未曾迴避,還走到張的車旁,看張能奈他何。

可惜吳士釗並未將沈藎引為知己。相反,吳士釗將沈藎這一通緝要犯視為自己開復原職的重要籌碼。他先是招好友邵夔來家中密議,接著將消息透露給內務府郎中慶寬。

慶寬遂向慈禧太后密陳此事:「奴才愚忠愚見,探妥蹤跡,一面覓人具奏,一面即時聯絡同志識認者設法誘拿,庶不至漏風逃遁。奴才雖訪有此事,甚為躊躇,究未敢擅便從事,謹具說帖密陳,伏乞慈鑒。如何請暫勿露泄,俟訪確蹤,再行捕拿交部。非如此辦法,不足以昭慎密。若俟從前捕康逆辦法,必至打草驚蛇,任其漏網。奴才謹陳辦法,伏候聖裁。」總的意思就是先掌握沈藎的具體行蹤,然後收買他的熟人設下圈套將他誘捕。

慈禧同意此計,吳士釗和慶寬於是分頭操刀。吳氏派出妻侄倪世儀作為卧底監視沈藎動向,根據倪世儀的情報,慶寬將沈藎逮捕。為了掩蓋倪世儀的身份,他們還將其與沈藎一同帶走,著實上演了一出「無間道」。

沈藎被捕,刑部連日審訊,同時上奏朝廷,認定沈藎屬於「會匪頭目」,擬判斬立決。恰巧當時正值農曆六月,一方面清代慣例夏月不行死刑,而是留待秋天進行「秋決」;另一方面六月二十六是光緒生日,「萬壽」月內也應停刑。但刑部認為沈藎罪大惡極,不殺不足以平民憤,請求立即正法。

當日,慈禧降下懿旨,表示為了尊重朝廷的慣例,給皇帝圖個吉利,官方的死刑還是別執行了,直接將他用棍子打死算了(「著即日立斃杖下」)。沈藎則留下絕命詩四首,其一如下:今年三十有一歲,贏得浮名不值錢。從此興亡都不管,靈魂歸去樂諸天。

用非刑友邦驚詫,無回應眾說紛紜

在清廷的眼裡,杖斃一個小小的沈藎豈不同碾死一隻螞蟻一般輕巧?只是罪惡終究要暴露於陽光之下,清廷雖然野蠻,當時的世界卻在朝著文明大步邁進。很快,一介文人被酷吏亂棍打死的消息就不脛而走,引來一致聲討。

上海《大公報》報道,由於刑部並不執行杖刑,因此為了杖斃沈藎,此次專門製造了大木板並且派了兩名強壯的差役。差役接連打了兩百多下(一說八十下),沈藎骨碎如粉,血肉飛裂,一聲不吭。打完之後,司官們都以為大功告成,誰知這時沈藎忽然說話:「何以還不死,速用繩絞我。」司官無可奈何,只能將他絞死。

沈藎死後第二年,新黨王照也被關入刑部大獄,正好囚於沈藎之屋。他後來在《方家園雜詠記事》中描述:「粉牆有黑紫暈跡,高至四五尺,沈血所濺也。」

對此酷行,《字林西報》發表《北京政府之暴行》,批評「北京政府今出現一殘酷不可言之政……其狠心殘忍,為歷來刑法正義中所稀有」。《國民日日報》發表《沈藎死刑之暗昧》,哀嘆「生命之至賤者未有如中國人者也」。《萬國公報》則評論「凡國不自重其國,而虐待本國人民,以快其一朝之意,此乃野蠻種類之所為,文明之國必羞為之伍者。且其人既安心而行之,則已無可勸戒,惟永遠不與之平等而已」。

這些報紙反映了外國公使的觀感,大清帝國也沒料到如此小事也會引得「友邦驚詫」。《大公報》說當時「駐京各國公使嘖有煩言」,並稱:「杖斃沈藎一案,駐京西人皆極著意。某國公使近向人云,視中政府近日所為,頗有將興大獄之景象。又雲,中政府既重提舊案,拿辦新黨,吾西人亦可再將庚子未辦之禍首再行嚴辦數名云云。」

《法國新聞報》則說:「沈藎之死,西人聞之皆膽寒。」《中國日報》於是總結:「沈君之死,鬼神為之號泣,志士為之飲血,各國公使為之震動,中西報紙為之傳揚。是君雖死之日,猶生之年。」

1936年的《新認識》還將沈藎視為「中國新聞記者最初的犧牲者」,這一評價甚至延續至今。案件的真相就在這種官方的沉默與躲閃和民間的猜測與編排中變得越來越模糊不清。幸好後來清宮檔案得以解密,讀史者可以從史料的蛛絲馬跡中撥開歷史的迷霧,還原此案的本來面目。

革命黨借案造勢,西太后悔之不及

最諷刺的是,清廷從速殺害沈藎的初衷在於「以儆效尤」,但沈藎之死卻給朝廷的反對者提供了猛烈的火藥。革命黨對沈藎極盡讚美,將其作為革命志士的典範和維新漢人的受難代表,對清廷嚴厲斥責,一再渲染其殘酷暴虐、專制野蠻。各種有關沈藎的紀念詩章和針對清廷的討伐檄文紛紛湧現。

革命黨在《江蘇》《浙江潮》《蘇報》《國民日日報》等報刊上大造聲勢,章士釗還專門寫就《沈藎》一書,從革命黨的視角對沈藎其人其事進行全面評述,流傳甚廣。

《江蘇》疾呼:「沈藎者,非吾漢族中一分子乎?而竟為滿政府所殺,而竟斃於滿政府慘毒之杖下……此實吾國民生命死活之問題,非可以漠然而置諸不問者也。」《漢聲》怒號:「犬羊賤族,敢將我漢人慘殺乃爾,我中國之稍有同胞觀念者,能不摩拳擦掌,以報此仇哉!」

章士釗以「青桐」的筆名在《國民日日報》發表《哭沈藎》詩四首,其中「虜廷今不競,何以僇吾曹」「只應為國死,寧赴汨羅潭」等句將其對清廷的國恨表露無遺,也激起無數讀者的同情之心。章太炎則在《浙江潮》上發表詩作《獄中沈禹希見殺》:不見沈生久,江湖知隱淪。蕭蕭悲壯士,今在易京門。魑魅羞爭焰,文章總斷魂。中陰當待我,南北幾新墳。

這些文章激起民眾的極大憤慨,心向革命者又不知增加幾何。正如章士釗所言:「自藎死後,而滿洲政府之丑狀盡形呈露,大激動國民之腦筋……幾致全國之輿論為之一轉,即著名頑固之徒,亦勃然而生仇滿之念。」《文匯西報》亦說:「沈藎之死,震動民心,較之日俄開戰尤甚。」

這麼大的連鎖反應是直接下令杖斃沈藎的慈禧太后所未能預料到的。沈藎死後月余,各國公使夫人覲見慈禧,談到沈藎案,慈禧也「頗顯悔意」,而且還面諭群臣,要求不能「株連良善,致離人心」。然而後悔也無用,經此一案,清廷試圖通過變法而樹立的開明形象便成了一個笑話,清廷專制的遮羞布就這樣被揭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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