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的國家契約政治理論及其意義|霍布斯|國家契約

從原則上來說,霍布斯的國家理論認為每一個人有決定政權的權力。中國的普通民眾沒有決定政權的權力,這是關鍵的差別。

政治學中和國際關係學中,國家無疑佔有中心地位。那麼政治理論中什麼是國家呢?現代國家理論最早由英國哲學家湯姆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提出。史提芬·勞( Stephen Law)的《偉大的哲學家們》【1】一書稱霍布斯是現代政治哲學的奠基人之一。霍布斯以後有幾位哲學家提出稍有不同的國家理論。但是幾百年來政治學上常見的國家理論基本上還是霍布斯的理論。我們先介紹霍布斯的國家理論,再略談後來約翰·洛克和盧梭對霍布斯理論的修正,然後考慮霍布斯的國家理論與中國儒教政治理論的相同和區別,最後談談這個理論對現代中國的意義。

關於霍布斯的理論,我主要根據《偉大的哲學家們》一書【1】(96-103頁)編譯。這本書介紹古今中外最著名的五十名哲學家,包括從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斯多德、孔子到現代哲學家,和他們的貢獻。這本書是寫給大眾的,書的內容可能比較簡單,但是作為入門還是不錯的。我還參考了Ninian Smart, Oliver Leaman的《世界哲學》【2】,Ian Adams, R.W. Dyson的《五十個主要政治思想家》【3】,和福山的《政治秩序的起源》【4】。霍布斯的哲學觀點認為物質世界是一個巨大的機器,由小粒子(corpuscular)組成(那個時代這種哲學思想相當流行)。這些小粒子的運動可以解釋大尺度的物體性質。霍布斯的主要關切是人們怎樣可以和平地生活在一起。霍布斯的代表作是《利維坦(Leviathian)》。利維坦是舊約聖經《約伯記》41章里的非常有力量又令人畏懼的海里巨獸。霍布斯認為為了和平和繁榮,一個國家需要與這種巨物類似的巨大權力。霍布斯陳述了一種非常基本的原則:人們有一種強大的動力去增加他們自己的幸福。不幸的是在人的自然狀態下,這種願望會帶來衝突。我們都希望同樣的東西--- 丈夫或妻子,食物,住宅--- 因為這些東西數量有限,這種願望會導致競爭和衝突。因為每個人都有能力殺死別人以奪取他所想要的或者保護他已經有的,暴力(或者說至少暴力的威脅)總是離人不遠。更糟的是,人們存在著強有力的動機先發制人襲擊以佔取優勢。因此在自然狀態下,每個人生活在永久的擔心被攻擊的恐懼中。用霍布斯的原話:人的一生「孤獨,貧窮,骯髒的,野蠻的生活,和短(命)」(life of man, solitary, poor, nasty, brutish, and short)。

那怎樣可以改進?霍布斯假設每一個人與其他人簽訂一個「契約」,所有人都順從一個貫穿一切的主權。每個人都讓出一些他們自己的天然自由來建立國家,作為回報得以保護不受野蠻的攻擊和不遭受混亂的自然狀態。這個契約同時即使國家合法化也使大家都得到好處。為了有能力制止混亂,有主權的國家的權力必須非常大。強大的國家還帶來一些其它好處,例如可以保證簽合同的雙方履行他們的合同。這對貿易很重要。因為人們不需要隨時擔心被攻擊,使人們可以有機會發展他們的智力和藝術才能。這促使了科學和藝術的發展。雖然形成國家會使人失掉一些自由,但是霍布斯認為還是值得的。

眾所周知約翰·洛克是自由民主制的奠基人之一。洛克認為自然社會沒有霍布斯那麼差。洛克認為人不是那麼注重人之間的爭鬥而是使他們的工作配合以生產私有財產。洛克認為最基本的自然規律是使人有權力得到「生活,財富,自由,和擁有(「life, health, liberty, or possessions)」。洛克的這一句是美國獨立宣言中的生活,自由,和追求幸福(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來源。

盧梭(1712-1778)是著名法國哲學家。盧梭的國家理論也基於霍布斯的契約論。盧梭的主要思想是存在一種普遍意志(general will),民眾應該接受這種普遍意志。雖然盧梭可能沒有這樣的意願,但是許多哲學家和政治學家認為盧梭的思想促使了極權政權(法西斯主義政權和共產黨政權)的誕生,所以他的工作不太為人所讚賞。

現在來看中國的政治理論。世界歷史泰斗William McNeill 簡述了中國二千多年以來政治理論和政治歷史的要點【5】:

「在中國佔主導地位,直到1911年滿清王朝被推翻,的政治理論大概起源於周朝。按照這個理論,天把權力委託給政治上掌權的人。但像它的神秘地授予一樣這權力也可能會同樣神秘地被收回。這個信念有下面兩個重要推論。首先,因為天包含了所有土地,上天指定的皇帝當然也是普世皇朝。這樣的概念即所有人,華人和蠻人,都應尊敬同一個「天子」成為所有後來中國政治理論的基本信條。這意味著中國如果分裂在道義和政治上屬於不正常。這種思維框架極大地促使了後來歷屆皇朝鞏固權力並使中國經常統一,這不是僅憑赤裸的軍事力量所能達到的。另一方面,相信中國皇帝的唯一優越地位雖然對中國周邊蠻人有效,但是這使以後與更文明更強大的外國統治者打交道時複雜。

「這個政治理論的第二個推論是皇帝作為天的指定人,要保持他的位置必須遵從天意。歷代中國思想家花費大力氣解釋什麼是天意,因這對統治者來說至關重要。通常來說,他們的結論是華麗地實行獻祭和其他儀式會取悅於天。但好的道德行為和好的政府也取悅於天。皇帝在這兩方面有一方面不對可能會對國家帶來災難:水災,饑荒,或瘟疫。在極端的情形,天甚至可能收回它的授權,徹底推翻這個皇朝。

「這樣的政府理論,雖可以給篡權和叛亂提供理由,但也限制征服者赤裸的軍事力量。甚至公元前771年以後,中央政權實際已消失,這個理論作為理想仍持久不衰。這個理論後來被孔子加強以後,鞏固同時限制中國歷史上各代皇帝的權力。」

仔細比較中國的國家理論與霍布斯的國家理論可以看出其相似點與不同點。從某種角度上來說,它們都是契約。霍布斯的國家契約是每一個人簽訂的。對霍布斯的契約來說,如果皇帝或是政府沒有遵守契約,那麼民眾也沒有義務遵守契約而可以起來推翻政權。中國過去的儒教政治理論也可以看成是一種契約:當朝皇帝與」天「的契約;這個契約沒有民眾的份。民眾沒有天然的權利,即使皇帝沒有遵守契約(好的道德和好政府),民眾也不一定有權力推翻皇朝。McNeill用了神秘地授予,神秘地被收回的描述。主要這裡是指沒有一種程序或辦法來判斷天意屬於哪一人或哪一派。中國的政局只有非常糟了,才會有人起來造反。從原則上來說,霍布斯的國家理論認為每一個人有決定政權的權力。中國的普通民眾沒有決定政權的權力,這是關鍵的差別。

霍布斯的國家契約理論並不是對歷史上各國形成的抽象。國家的形成隨文明區域不同可以有非常大的差別。福山在《政治秩序的起源》一書【4】中有很好的俯瞰。人類社會從史前時期到現代美國和法國革命前夕各種文明的政治演變經過了不同的歷程。所有社會都是從部落演變來的。形成主權國家有必要性。有幾點值得注意。第一,宗教在演變中起的巨大作用。例如,印度與中國在國家形成初期很相似。但是波羅門教的出現限制了印度政體的權力,使印度在建立強大的國家的過程中饒了一個大圈。第二,宗教不一定是決定性的因素。雖然歐洲與俄國同是基督教國家,但是因為天主教與東正教的教會的結構和對信徒的要求不同,在國家形成上走的路可能有很大差別,而這些不是從聖經來的。福山總結了現代國家的三個主要方面:1. (強大的)國家(state)2. 法治(the rule of law)3. 問責的政府(accountable government)。一個現代國家這三個方面都要有,還需要相互之間平衡。如果按照這個標準衡量,中國的政治演化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因為中國在法治和問責政府上離現代國家還有很大差距。

注釋:

【1】Law, Stephen, "The great philosophers : the lives and ideas of history"s greatest thinkers," Quercus; 1st ed., 2009

【2】Ninian Smart, Oliver Leaman, "World Philosophies," Routledge; 2 edition, 2008.

【3】Ian Adams, R.W. Dyson, "Fifty Major Political Thinkers," Routledge Key Guides, 2007

【4】Francis Fukuyama, "The Origins of Political Order: From Prehuman Times to the French Revolution,"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2011.

【5】William McNeill,"The Rise of the West: A History of the Human Community",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2,pp.226-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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