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定資糧及五調之要--發心、持戒及余資糧
第二節 修定資糧及五調之要
修習禪定,必先備足「資糧」或修「加行」——習定的準備工作和必備條件。《六門教授習定論》、《大莊嚴經論》等各說六大資糧,《瑜伽師地論·聲聞地》說具十三資糧,《小止觀》說具五緣。綜合諸說,共同強調的修定加行與資糧,有發心持戒、衣食具足、閑居靜處、斷諸雜務、少欲知足、近善知識等,包括了時、地、人、財等各個方面。修定之時,須善於調和飲食、睡眠、身心息等。這都是各種禪的修習所共同遵循的法則。
一、發心、持戒及余資糧
作為宗教修持的內容之一,佛教禪定有其嚴整的修學體系,強調須以一般修學佛道的共同課目為修定的基本資糧,這些課目有三皈依、發心、持戒及供養、讀誦、懺悔、布施等。這使佛教禪修與氣功鍛煉在入門條件上便有很大不同,以一種宗教信仰的確立和宗教儀式的履行、宗教感情的培養為禪修的先決條件。
1、皈依與灌頂
三皈依,即皈依佛、法、僧「三寶」,這被強調為修學一切佛道的門坎,成為一個正式佛教徒的必行手續。皈依,意為投靠、信從、終極託付,是一種宗教信仰的自覺確定。三皈依的中心,是皈依法寶(佛法),確認佛法為無上的真理,奉為人生司南,尤以之為修禪定的指針。佛寶是法的實證者、開示者,僧寶(指修行達「見道」以上的聖僧)是法的實踐者、繼承傳揚者。佛教要求信徒懷著病人求醫的心情皈依三寶,喻云:「佛如良醫,法如妙藥,僧如看護」,皈投者則如病人。藏密還在三寶之上加上師為四寶,行四皈依,說上師可以盡攝三寶功德,應事師如佛。大乘性宗除皈依外三寶外,更重皈依「自性三寶」——即皈依自己心性本具的佛、法、僧功德。藏密三皈依或四皈依,分外、內、密、密密四層涵義。外皈依乃皈依外在三寶,內皈依為皈依上師、本尊、空行,密皈依為皈依自身脈、明點、氣,密密皈依為皈依自性明體,這一層與禪宗之皈依自性三寶同一意趣。三皈依或四皈依的授受,在佛教中有一套軌範化的儀式,如儀受皈依則被視為正信佛教徒,否則在佛門之外,不具受學佛家禪的資格。密乘更將皈依編入修法儀軌,口誦皈依偈,心觀皈依境,是置於每一密法坐禪之初所必修的內容。藏密諸派學密者初入門須修的「四加行」中,以觀誦四皈依偈十萬遍為首。與皈依相伴隨的宗教行儀,還有禮拜、讚頌、供養等,《華嚴經·普賢行願品》說大乘菩薩行者須修禮敬請佛、稱讚如來、廣修供養(燒香散花等)、懺悔業障、隨喜功德、請轉法輪、請佛住世、常隨佛學、恆順眾生、普皆迴向十種行願,這些行願都被編入凈土宗念佛行儀和密乘瑜伽儀軌中,滲透於多種禪觀。
藏傳佛教修定者多修印度金洲大師所傳六加行法:一於住處整理潔凈,陳設佛像;二端嚴陳列無諂之供品;三於安樂座端身跏趺或半趺坐,至誠發起皈依之心;四於面前虛空中觀想深廣二派傳承師長、諸佛菩薩、緣覺聲聞、護法諸天無量安住,分明顯現;五對於助道順緣、障道違緣若不積懺,道則難生,而積懺方法,以七支行願(《普賢行願品》所言禮拜諸佛等前七願)最為扼要……六於所緣境,觀想明晰,而獻壇供,請求加被,願滅除不敬善知識等一切顛倒心,速疾生起恭敬善知識等正清凈心,摧伏一切內外障難。[1]
若修習密乘瑜伽,須先拜師,求受「灌頂」,灌頂,是一種較受三皈依更為莊重的宗教儀式,在布置莊嚴的壇場中授受,其內容包括四皈依、發菩提心、受戒、接受「授記」(預言將來成某某佛)、安慰、隨許(允許修學密法)、傳法等。四部密法各有其灌頂儀規,一般分結緣灌頂、傳法灌頂兩種,前者只傳與一咒一法或不傳法,後者允許向他人傳法。無上瑜伽部的灌頂分瓶灌、密灌、智灌、詞灌四級,受瓶灌(寶瓶灌頂)只可修生起次第,受密灌以上方可修圓滿次第,只有修完生起次第,方可受第二級密灌,《密宗道次第論》卷六云:
未灌下頂,決定不可授上灌頂。
灌頂不但是宗教儀式,而且是祈請上師加持的方式。灌頂過程中,上師自觀為本尊,加持徒子,為其除障、凈脈、指示心性。上二級灌頂,加持指示的成分更多。密乘規定,未入壇受灌頂者,不得輒修密法,否則不但不得本尊加持,且有盜法之罪。《大印空點》第二云:
若無灌頂者,慢心說密教,師弟縱成就,死亦墮地獄。故應勤精進,從師請灌頂。
《佛頂經》第三謂「實無有灌頂,愚妄說雲有,乃至佛在世,師弟墮地獄」。密乘的理論雖然可以公開,但具體的修習儀軌,只在受灌頂後傳與,而且學法的「金剛弟兄」間也多互相保密。接受了灌頂,行者才能與上師、本尊及本派歷代成就祖師建立血緣關係,獲得其共同加持,種下成佛的「種子」,有了修行之起點。《密宗道次第廣論》卷六說「灌頂即是成就根本」。
2、發心與迴向。
行三皈依進入佛門後,發心便成了最重要的事。發心,謂確立求道的誓願,這被認為是獲得一切成果尤其是成就禪定的凈因、種子,是修習禪定的本源動力。小乘修禪,先觀世間苦空無常,發追求解脫、超出三界生死的「出離心」,此雖無法定儀式,卻被編入禪觀,如十隨念或十念中的念死、念苦等,即旨在發起出離心,被列為禪觀的重要內容。大乘、密乘修禪,須先發「菩提心」,菩提心不但包括小乘的出離心,而且更在發慈悲濟度心,發願盡度一切眾生悉皆成佛,所謂「上求佛道,下度眾生」,這被概括為「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的「四弘誓願偈」,密乘還加上「福智無邊誓願集」為五弘誓願,不僅被編入佛教徒的早晚課誦,而且作為禪觀中的重要內容。凈土宗、密乘坐禪儀軌,在觀誦皈依偈後,即觀誦發菩提心偈,隨偈發心。藏傳佛教各派,還以發菩提心為入道之初必修的一種禪觀,或依印度金洲大師所傳七重因果法(觀法界眾生皆我母、一切眾生皆有恩於我、報恩、見一切眾生如見愛子、念一切眾生生死發拯救心、發願負荷度眾生出苦之重任、欲度一切眾生共出生死而成佛)修觀,或依印度靜天論師所傳自他相換法(設身處地、推己及人)修觀,通過在禪定中遍觀眾生而發菩提心。
大乘、密乘禪中與發心相聯繫的另一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是坐禪結束時所作的「迴向」。迴向,有回自向他、回因向果二義。回自向他,謂以這次坐禪所得功德普施一切眾生,願以此為緣,攝取一切眾生皆向佛道。回因向果,謂表明此次坐禪功德是為上成佛果,而不求人天福報。凈土宗則迴向願共一切眾生往生西方凈土,如《華嚴經·普賢行願品》偈所言:「普願沉溺諸眾生,同生無量光佛剎。」迴向亦如皈依、發心,不僅口誦偈語,而且要求意念作觀想。皈依、發心、迴向被奉為大乘、密乘禪修中關鍵性的環節,關涉修禪的動機、動力和禪定的性質問題。
3.戒為定基。
持戒,被強調為最重要的修定資糧。《佛遺教經》云:
戒是正順解脫之本,……因依此戒,得生諸禪定及滅苦智慧。
《雜阿含》第599經偈言「住戒有慧人,修習心與慧」,謂持戒與得聞思慧,是修習止觀(心慧二學)的前提,《解深密經》卷三謂「清凈屍羅(戒),清凈聞思所成正見」,乃為修止觀之因。佛書中常說「戒為定基」,「禪定心城,以戒為郭」,「屍羅不凈,三昧不生」。喻如衣有垢膩,不受染色。戒,是佛教所制定的一種關於道德、生活方式及教團生活紀律的行為規範,旨在約束行為,防非止惡。《翻譯名義集》卷四謂「防非止惡曰戒」。佛教徒受三歸後,自願求受某種戒,經莊重儀式受戒後,須嚴格遵守戒條,犯者警以地獄之懲處,犯重戒者逐出僧團。戒的名目多達十餘種,是釋迦時代及以後的僧團針對教徒中的有關行為問題而制定。在家信徒長期受五戒或僅僅一日一夜受八關齋戒;出家信徒受的戒有沙彌尼、沙彌、式叉摩那、比丘、比丘尼戒,後二種稱「具足戒」,受了具足戒,才稱一個合格的僧尼。大乘別有菩薩戒,戒本數種,不拘在家出家,都可以求受。密乘別具的密戒稱「三昧耶戒」,各部密法、各級灌頂所受的三昧耶(禁句)戒內容各有不同。
大乘把戒律的內容分為三個層次:一攝律儀戒,為對不良行為的約束,所謂「諸惡莫作」,是其意旨所在。二攝善法戒,強調積極奉行佛教認為的善行,所謂「眾善奉行」。三「饒益有情戒」,又名「攝眾生戒」,以利益濟度眾生為旨。大乘戒不僅管束身語二業,而且管束到起心動念,意中起惡念即算犯戒,但在形式上,卻本著利益度化眾生的需要,允許靈活「開遮」。
佛教各種戒律,莫不以「四根本」為要,十善戒為本。四根本,是禁止殺、盜、淫(出家禁淫,在家禁邪淫)、妄語四種最重的惡行,為五戒乃至具足戒的最重要內容。十善戒不但制止惡行,而且規定奉行諸善,其戒條為:一不殺生而慈悲護生,二不偷盜而廉潔,三不邪淫而貞潔,四不妄語而實語,五不兩舌(挑撥離間)而作和合語,六不惡口(罵詈穢惡語)而作文明典雅、悅耳之語,七不綺語(廢話、空泛之談、色情語)而如法語,八不貪慾(貪他財物)而知足,九不瞋恚而慈悅,十不邪見(指不如實的邪執及謗佛法)而正見。這十戒概括了所有戒律中的核心內容,《十善業道經》稱「人天身、聲聞菩提、獨覺菩提、無上菩提,皆依此法以為根本而得成就,故名善法」。
戒律的實質,首先在於倫理上的止惡行善,其次是節慾乃至禁慾。從禪學角度看,這兩方面都可以說是為禪定而設,甚至可看成禪定調心的初步工作。對於在心地上極為細緻地做工夫,欲圖完全自主身心的禪定來說,若不先以戒律約束身口意粗的活動,收攝不斷向外馳求的機心,念頭奔騖如野猿逸馬,是談不上系緣一境、攝心入定的。即使強制靜坐,也未必坐得住,而且極易導致心理障礙,走火入魔。《釋禪波羅密次第法門》卷一說戒「持則發禪,毀則覆禪」,是不過分的。
除持戒外,大乘、密乘還把菩薩行六度中施戒忍進四度都作為修定資糧。《菩提道次第廣論》卷十四說「前四度即是第五靜慮資糧」,修布施度,對治慳吝心,積集福德;修安忍度,鍛煉對艱難困苦、毀譽榮辱的忍受力;修精進度,鍛煉堅毅不懈、精勤不息地修習善法的精神,可以淡薄私慾,增強心理平衡力,恢宏氣度,開闊胸襟。通過這些鍛煉,具備了良好的心理自控的素質,再坐下來修禪,當然易入靜定。《修次初編》云:
若能不著利等諸欲,善住屍羅,性忍眾苦,勤發精進,速能引發正奢摩他。
4、懺除業障。
懺悔業障,是大乘、密乘禪強調的又一重要加行。佛學認為宿世今生所造的惡業,在阿賴耶識中種下惡習種子,能左右人的心理定勢,並且能引生惡業果報,形成心理負擔,造成疾病、人事干擾、環境干擾等障礙,障礙順利修定,若不懺除洗滌,不僅修定時多有外緣障難,而且定中易生「魔障」,導致心理失調、失控。因此,修定之先,修定過程中,皆應通過懺悔,清洗心地,放下負擔,有如垢衣,洗滌而凈。小乘多說「羯磨(業)懺悔」,注重在出家僧眾前自己坦白過錯,表示悔改。大乘則多想像面臨佛、菩薩而「觀相懺悔」,發露過惡,洗心革面,表示永不再犯。密乘瑜伽入門先修四加行中的金剛薩埵法,即專為懺除業障而設。其法為觀想密法總持者金剛薩埵,誦金剛薩埵「百字明」及心咒,觀想金剛薩埵放光或降甘露,滌凈自身罪障病氣。密法中也多含懺罪的內容。大乘則說懺障力量最大的是「實相懺悔」,即在禪觀中,觀業障性空,如《普賢觀經》云:
一切業障海,皆由妄想生,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眾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
懺悔一事雖屬宗教行儀,但通過懺悔尤實相懺悔,解除心理包袱,無疑有心理治療之效,由此而消除心理病灶,令心懷坦然,對於順利修定,顯然是十分有益的。
另外,修習禪定,須得聞思慧,通過讀誦、研習佛典,聽講經說法,進行深思明辨,掌握佛學的基本要領,尤需通達以法印為標幟的真實觀,通曉關於禪定的一般法則。
摘自:?佛教禪學與東方文明?
第三章 禪定的基本方法
未完待續
作者簡介 陳兵,1945年生於甘肅武山。蘭州大學中文系卒業後在新疆勞動、工作10年。1974年開始研習佛法。1981年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宗教系。現任四川大學宗教學所教授、博士生導師、四川大學佛教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國佛教文化研究所特邀研究員、四川省文史館館員、成都市第12屆政協常委。指導佛教專業的博士、博後、碩士生70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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