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圖讀懂四中全會決定?別逗了
四中全會的歷史作用,或許要由歷史來衡量,但其強烈而鮮明的現實影響,幾乎當下就可以看見。 依法治國註定不會是紙上文章,而是人們每天都會晤面的現實。而樂觀,也會在每一個腳步里悄然生成。 一張圖讀懂四中全會決定?別逗了 文 | 蔡方華 10月28月,新華社授權發布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同時發布了習近平關於該決定的說明。四中全會的精神由此完整地呈現在國人面前。這幾天,很多地方都開展了學習四中全會精神的活動,很多專家學者關於決定的解讀也成為人們學習的指南。我注意到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不少人開始在網上尋找學習四中全會精神的攻略,詢問該如何寫心得。 讀一讀這篇文章,也許就能解決你的難題。 姊妹篇 決定發布的前一天,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召開了第六次會議。習近平在會上強調,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決定》,與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形成了姊妹篇。「姊妹篇」的說法,是學習四中全會精神的鑰匙。掌握了這把鑰匙,就能站在比較高的角度,以全景的方式理解四中全會的決策以及它在歷史中的位置。 兩個決定何以是姊妹篇?其中蘊涵了何種深意?三中全會的決定勾畫了民族復興的藍圖,強調了深化改革的重要性,並做出了頂層設計。但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之後,要想穩步推進,就必須在法治軌道上進行,由法治提供保障,並以法律的形式鞏固成果。因此,四中全會研究依法治國問題,實際上是三中全會精神的一種邏輯延續。四中全會不是「就法治論法治」,而是要體現改革發展對法治的要求,呼應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的需要。這就反映出四中全會在「適應性」方面的很多特點。 把三中全會和四中全會聯繫起來理解,就能意識到,兩個決定共同構築了一盤很大的棋,棋盤上寫著三個大字:中國夢。由此可以理解,四中全會研究依法治國問題並不是功利性的,而是前瞻性的,它在為「兩個百年」目標鑄造地基。 關鍵說法 要想準確地讀懂四中全會的決定,首先要學習習近平關於決定的說明。其中有幾個非常關鍵的說法,是理解全會精神的指南。 兩個月前,當四中全面將研究依法治國問題的消息公布之後,坊間有很多議論、很多猜測,也引發了一些擔心。在說明中,習近平指出,走什麼樣的法治道路,「必須向全社會釋放正確而明確的信號」。這個信號是什麼呢?就是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封閉僵化的老路和改旗易幟的邪路自然都不在考慮之中。這個信號明確之後,很多困惑也就迎刃而解。 很多專家都曾經預言,四中全會將研究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的關係。這個預言基本上實現了。習近平第二個關鍵的說法是,對黨的領導地位,「要理直氣壯講、大張旗鼓講」。黨的領導地位既是歷史選擇,也是憲法要求,因此沒有必要遮遮掩掩。那麼,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究竟是什麼關係呢?簡單地說,兩者是「一致的」。黨領導人民制定法律,保證法律的實施,同時又在法律範圍內活動。在這個問題上,基本延續了過去的說法。 第三個關鍵的說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有三個「核心要義」。如果說依法治國還只是一種措施,那麼,法治道路無疑就是一種頂層設計。在這個設計里,黨的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是三大支柱。 這三個關鍵說法,勾勒出了四中全會的整體脈絡。媒體上所說到的那些「亮點」,可以說是這個總體構架上的附麗。 突破性 我在此前寫過的關於四中全會的文章中,曾經把依憲治國比喻成圍棋中的「天王山」。這個結論依然沒變。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如果憲法的權威不能在治國理政中得以鮮明體現,依法治國就站不住腳。「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關鍵是依憲執政」。相似的說法,在公報和說明中都有強調。 四中全會在依憲治國方面有很多新舉措,也借鑒了其它國家的法治經驗。比如,把12月4日設立為憲法日,建立憲法宣誓制度等。更重要的是,四中全會提出要完善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機制,依法糾正違憲的規範性文件。雖然目前還不了解,憲法監督的職能由全國人大的哪個機構負責,但可以肯定,以往那種把最高大法虛置起來的做法將會徹底改變。這對國家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必將產生深遠影響。 另一個重要突破是依法治權。四中全會提出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具體的要求很多,其中有一些說法比較新鮮,比如,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就是給政府的公權劃一道線,政府不得在法外設權,不得在法律規定之外減損公民權益、增加公民義務;政府的重要決策要進行合法性審查,審查未通過的不得提交討論。可以想見,以後很多律師將會成為政府的座上賓。 四中全會在人權保護方面雖然提得不多,但其實仍有一些不可低估的舉措。四中全會提出,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也就是說,審判尤其庭審是訴訟制度最重要的環節,罪與非罪的問題要在控辯交鋒中解決,這有助於避免冤假錯案的發生。四中全會還提出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對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要完善司法監督,對刑訊逼供和非法取證要加強源頭預防。如果這些措施得以落實,或許算得上刑辯律師的福音。 法律共同體一直是很多法律人的期盼,四中全會在這方面有所回應。從以往的情況看,律師和法官、檢察官之間一直存在一種緊張而微妙的關係,法律專家學者和司法機關之間也多有齟齬。四中全會提出,要在符合條件的律師、法律專家中招錄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一種被人們反覆想像過的法律人才流動景觀,或許在不久的將來會成為現實。法律職業群體之間的相互理解和彼此解釋有了制度保證,這有助於化解司法領域的乖戾之氣。 四中全會的重要性不僅由其具體內容所決定,還存在於其歷史維度之中。這個維度就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由於有了這樣的遠景目標,法治得以擺脫存在已久的形式性和工具性,進入一個全新的階段。 四中全會的歷史作用,或許要由歷史來衡量,但其強烈而鮮明的現實影響,幾乎當下就可以看見。刑法修正案的審議,刑訴法和行政訴訟法的修改,延宕多年的冤案的糾正,完全說得上是即時響應。今後一段時間,更多的制度和措施將會相繼出台,影響著政治議程、社會建構和公民生活。依法治國註定不會是紙上文章,而是人們每天都會晤面的現實。而樂觀,也會在每一個腳步里悄然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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