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寫誰名字的小心機,暴露人性~~!
財記導讀:我想和你天長地久,你卻問我買房沒有。現在男女青年戀愛,最先關注的就是買房大計。多數情況下,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都會由男方家買房。因為尚未領證,所以房子會登記在男方或女方一人的名下。那麼問題來了,房產登記在誰的名下,重不重要?有什麼潛在問題?怎樣做最保險?
雖然這個話題會讓有些人羞於啟齒,但這是你必須直面的,談錢不傷感情。不管夫妻之間,父母與孩子之間,都是如此,賬算得好,以後才能免除不必要的麻煩。今天的文章來自韓小苗老師,韓老師對生活理財有獨到見解。
作者|韓小苗,原載於財經記者圈戰略合作夥伴笨投資(touziapp)
中國父母對孩子未來考慮得很遠,說得不好聽就是凡事喜歡包辦。
房價節節高升的情況下,父母會想到現在先幫未成年子女把房子買了,以後孩子成家不用壓力山大。
出發點源於對子女的愛,但很多父母可能沒考慮麻煩也伴隨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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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來孩子談婚論嫁覺得父母之前準備的房子又老又舊,或者想憑自己的努力買房,這時候就屬於限購的二套房。
也有的父母是因為自身炒房,所以拿了未成年子女的名額來登記。好處是不僅可也避開眼前的限購令以後也可以繞開遺產稅。
小算盤打得是不錯,但萬一父母離婚,房產的分割就變得複雜了。比方房產證上是父母加子女的名字,父母離婚,父母中任何一方只能分得四分之一的產權。
為什麼不是三分之一?因為子女作為房屋的共有人,佔有房屋二分之一的產權,剩下二分之一的產權才歸夫妻二人。夫妻離婚只能分二分之一的一半就是四分之一。
同樣,如果是孩子出了變故。比方孩子在婚後不幸離世,孩子名下的房產將被其配偶優先繼承,父母無法收回。
登記在子女名下的房產,所有權歸子女。如果家庭出了變故要急用,父母想變賣和抵押很麻煩。只能是用在子女身上才能動這套房子,比方出國留學、治病。
從小被父母鋪好路的孩子,可能很難有感恩的心。不排除這類的子女最後變得自私自利,萬一不贍養父母,養了個白眼狼爹媽真是哭都來不及。
把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只有子女對房子有所有權,如果不孝兒女真的要將父母趕出家門,不盡贍養義務,父母沒有收回房子的權利,養老就失去了籌碼。
要知道,婆媳關係是千年死結,娶了媳婦忘了娘的情況比比皆是。
現在還把房子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父母,真是最無私奉獻的父母。
天底下,也只有父母敢做這筆賠本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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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和你天長地久,你卻問我買房沒有。現在男女青年戀愛,最先關注的就是買房大計。
多數情況下,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都會由男方家買房。因為尚未領證,所以房子會登記在男方或女方一人的名下。
如果登記在男方名下,房子屬於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後也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將來離婚,男方擁有全部產權。
如果男方為了表忠心,登記的是女方名,實際上女方一毛錢沒花。法院通常認定為這是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將來如果鬧掰了,產權還是女方的,但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還買房錢。
為了保險起見,一般會男女雙方的名字都寫。兩人領了結婚證,房子就屬於共同的夫妻財產,父母的出資也被認定是無償贈與,將來兩口子鬧離婚,父母無權索回幫忙買房的錢。
但如果兩人還沒走到領證的地步就分手了,那麼「准婚房」還是屬於男女雙方共有財產,但此時父母有權索回出資的錢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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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買房到結婚前還有很大的變數,有些父母考慮了風險之後,決定給孩子買的新房暫時先寫自己的名字。儘管小兩口結婚之後有幫忙還房貸,但房子法律上是父母的財產。
結婚後小兩口離婚,女方對於已支付的貸款也可以要求父母返還。
中國式關係比較複雜,關於買房寫誰的名字有時候為了不傷和氣,乾脆都寫上。如果是雙方父母都有出資幫年輕人買婚房的,可能會寫上男女雙方和雙方父母的名字。
如果婚後還貸主要是夫妻二人,那麼兩人要是離婚,產權分割是夫妻二人的事,雙方父母無權享有該部分財產。
不要試探人性,你輸不起。
小貼士:想把房子登記在孩子名下,又想降低風險。可以去做個公證,約定父母生前,權益屬於父母所有。也可以在適當的時候到房產交易中心做房產份額變更,減少子女名下的房產份額,最少可變更為1%,將來要征房產稅,孩子可以少征。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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