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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潔凈聖殿

耶穌潔凈聖殿

約4:13-22

1

這個事件發生在「變水為酒」之後,在與尼哥底母談「重生」之前。不難看出作者約翰的選材與編寫的用心。「變水為酒」關乎上帝百姓(日常)生活的更新,「重生」是(個體)生命的徹底更新,「潔凈聖殿」則是宗教生活的更新,分屬於信仰生活的不同層面。

2

還要注意時間和地點。逾越節和耶路撒冷——神聖的節日,神聖的地方。耶穌潔凈聖殿的行動在這個時候、這個地點發生,真是非同小可。

從「救恩歷史」的角度來看,逾越節對猶太人意義重大,是顯明和紀念耶和華是守約施慈愛、拯救以色利人到底的節日。上帝的義、上帝的信實在出埃及事件體現得最淋漓盡致。「義」在希伯來觀念里是「盟約語言」,上帝的義是說上帝主動與人立約,主動維持約的關係,以持續不斷的拯救行動見證上帝是守約的神。上帝的信實在上帝的義的行動里完全體現出來,上帝的信實一方面體現於上帝的大能,一方面體現於上帝的應許不會落空,一定實現。我們抓住這一點,就能聯想到耶穌在聖殿的行動,也是上帝守約、施行拯救的義和信實的表現。

耶路撒冷是聖城,聖殿是猶太人的敬拜中心,象徵意義極其明顯,一旦在這個地方發生事情,必定會影響到所有的猶太人。聖殿是神人相會之所,《以賽亞書》56章7節提到:「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

當年所羅門在獻殿禱告中說:「論到不屬你民以色列的外邦人,為你名從遠方而來,(他們聽人論說你的大名和大能的手,並伸出來的膀臂)向這殿禱告,求你在天上你的居所垂聽,照著外邦人所祈求的而行,敬畏你像你的民以色列一樣,又使他們知道我建造的這殿,是稱為你名下的。」(王上8:41-43)

耶穌時代的聖殿祭司允許兌換銀錢的人和賣牛、羊、鴿子的人在聖殿的外邦人院做買賣,這本身就具有很反諷的意味,怪不得耶穌發怒,因為禱告的殿成了「作買賣的地方」,成了「賊窩」。(對觀福音)說明當時的猶太人信仰體系已經嚴重的變質了,成為徒有其表的形式主義。

耶穌潔凈聖殿的行動,也是向猶太宗教領袖乃至當時的聖殿祭祀制度發出嚴正的抗議和批判。他要潔凈的不僅是有形的聖殿和獻祭禮儀,而且關乎整個猶太民族的信仰。

3

耶穌的行動相當火爆,一掃人們心中的那個溫柔謙卑的夫子形象,這一點相當真實,展現出耶穌性格的另一面。讀者不難想像當時的場景是多麼混亂,當聖殿中的猶太人看到耶穌的舉動,該是多麼震驚,祭司們又多麼忿怒。

約翰記載的耶穌,有血有肉有性情有憤怒,具有絕對的「義」的形象。正確的神人關係在他身上體現得極其透徹和完全。

耶穌說:「把這些東西拿去!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

「我父的殿」表明了耶穌與上帝的關係是獨一無二的,是聖子與聖父的關係。這是最精彩、最直接的基督論宣稱,耶穌就是上帝的兒子!耶穌的作為和表現,就是上帝的獨生子當有的作為和表現,恰如其分地顯明了他的身份。有其人自有其言,有其人自有其行。聽耶穌之言,觀耶穌之行,便能認識到他便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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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有一句解釋,「他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說:『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這句話來自詩篇69:9,按希臘文聖經七十士譯本的直譯,「為了你的殿的這種熱心,將要把我燒滅了。」門徒可以由此聯想到耶穌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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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太人並不服氣耶穌,他們沒有思考耶穌行動的意義,而是質疑耶穌做這事情的權柄,「你既做這些事,還顯什麼神跡給我們看呢?」現代中文譯本的譯文:「你能顯說明神跡給我們看,好證明你有權做這事呢?」

所以猶太人在這裡要求耶穌顯神跡,是很冒犯耶穌(及上帝)的事情。耶穌與猶太宗教領袖頻頻出現對立,對方主要的挑戰就在於耶穌的身份和權威。我們還可聯想,當保羅給加拉太教會寫信時,也要面對猶太人基督徒對他的使徒身份、使徒權柄的質疑,保羅不得不為自己的使徒身份辯護。真信仰是以上帝的權柄、基督的權柄、使徒的權柄為基礎的,基督徒必須捍衛和堅持這一點。

6

耶穌的回答是偉大的宣告:「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猶太人自然不能理解耶穌是以自己的身體為殿,猶太人所想的,是大希律王擴建的耶路撒冷第二聖殿,當時已經造了四十六年,是相當宏偉的建築,直到公元63年左右才完工,但在公元七十年便為羅馬軍隊所毀。

耶穌的宣告,乃是有形聖殿時代的結束,無形聖殿時代的開始。耶穌以身體為殿,是因為神看到有形聖殿已然因人性的墮落而失去本來的信仰功用,猶太人的信仰已經本末倒置,把外在的形式、可見的事物當作宗教信仰的中心——神的兒子親自作為贖罪祭,重建猶太人與外邦人的信仰,即「重建聖殿」的意義。

耶穌以身體為殿,就是耶穌自己作為道路、天梯、(至)聖所,成為天人會通的所在,在耶穌基督里敬拜神,取代了在有形建築物中敬拜神。

有形聖殿的神人關係,因著有形聖殿被玷污,而遭到了摧毀;但是在基督里的神人關係,因著耶穌在十字架上一次的獻祭,被永遠地重建。

殿的意義,在於顯明神的心意,即神願與人同住/「以馬內利」——如同約翰所領受的啟示:「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即神在肉身中支搭帳篷,住在門徒中間、世人中間。

《約翰福音》2章16節、17節的「殿」字,在希臘文原文是「家」(oikos;RSV,house),保羅給提摩太的第一封書信中也說,教會是「神的家」(3:15),是同一個希臘字——「家」(oikos),給人以溫暖的、和睦的家庭印象,並體現天父與兒女相親相愛的氛圍。基督徒在基督里稱神為「阿爸,父!」,基督就是神的「家」,神的「殿」,在基督里的教會和基督是一體的,也是神的「家」,神的「殿」。

耶穌以自己的身體來比喻聖殿,在初期教會的神學發展上起到正面效果,「它在一定程度上充實和豐富了初期教會在基督論(Christology)、聖靈論(Pneumatology)以及教會論(Ecclesiology)等方面的內容。」(鍾志邦《約翰福音注釋》,第177頁)

7

門徒當時並不理解耶穌的話,是在耶穌復活以後,才想起耶穌所說的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所以,人能夠明白上帝的話語,不是靠人自己的聰明智慧,而是靠上帝主動的啟示,靠聖靈的光照。人有了神兒子的靈,就能看出(舊約)聖經是為耶穌作見證的,便能理解聖經與耶穌的關係。

基督徒讀舊約,要特別注意從「救恩歷史」的角度來讀,因為上帝的拯救,是在歷史當中展開和實現的,並不是抽象的。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到以色列十二支派,再到以色列國,然後是南北國分裂,還有被擄、歸回,再到新約時代,耶穌的降臨、受難與復活……從猶太人到外邦人,直到彌賽亞國度的完全實現,我們不可能離開歷史來討論上帝的救贖。

8

耶穌以身體為殿,復活後聖靈降臨,凡耶穌的門徒,身體就是聖靈的殿。

保羅說:「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林前6:19)「我們是永生神的殿」(林後6:16)

再次強調,「殿」的意義,乃在於人與神關係的建立,人與神的相遇、相會、相交。基督復活升天,聖靈降下,教會建立,保羅稱教會中的聖徒為「聖靈的殿」,基督的教會就是神的殿。凡在基督里的聖徒,身體就是殿,聖徒成為「活石」(livingstone),成為「活的殿」(living temple)。

基督徒作為「活的殿」,不但自己與神和好,而且吸引人走向神,帶領人與神和好,如此一來殿的意義便在基督徒的日常生活中完全地、豐富地實現出來。每一位在基督里的聖徒,都可以成為鄰舍、他人、世人與神相遇、相會、相交、相愛的活的「聖所」(holyplace)。

一如保羅在《以弗所書》1章4節所說的:「……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我們被神所揀選、拯救的目的,就是成為聖潔、無瑕疵的「活的殿」,實現天人之間全然的相通。

根據聖經的希伯來「整全人觀」,耶穌以身體為殿,基督徒以身體為聖靈的殿,這裡的「身體」,都不是僅僅指物質的血肉身體,這裡的「身體」指代全人,基督徒是全人、全生命、全部生活為「活的殿」,成為有生命、有位格、有神的形象和樣式的殿。就像耶穌說的,人看見了神的兒子,就是看見了神;基督徒也一樣,人看見了我們在基督里的生命真實地活出神的的榮耀,就把榮耀貴歸向天父——所謂聖殿的意義,不就是這樣嗎?

就像聖經所說的,無論在哪裡,只要以心靈和誠實敬拜神,在聖靈和真理中尊崇神,我們就是「活的殿」;哪裡是神與人及人與人和好、和睦同居之處,哪裡就是神的殿;基督徒的聚會、工作、家庭、見證,哪怕是文字的見證,只要把人帶向神,只要引發了人與神的相遇、人與人的和好,「耶和華的殿」、「我父的殿」、「禱告的殿」……的功能和意義便會實現,在無形聖殿的時代,神的榮耀將比有形聖殿的時代更加充滿世間、充滿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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