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我恨你!| 一則包辦女兒婚姻的故事

圖片來源於網路

時至今日,「包辦婚姻」聽起來不可思議,但在絕大多數父母眼中,談及兒女的嫁娶,「門當戶對」依然是延存於血脈的「潛規則」。而即便在當下,很大一部分人也沒辦法完全脫離父母的影響和建議,去完全自主地構築自己的婚姻和家庭。

愛情和麵包,到底選哪個呢?真正陷入戀愛、談婚論嫁的情侶雙方,有人會覺得愛情不可將就、真情和自由最是無可替代;有人卻能以冷冽理性的現實目光來看待。其實,還有第三種情況:父母替你把心全操了,甚至替你做出了最終決定。

這種兩代矛盾在我國屢見不鮮。有些家庭里,「我們一起奮鬥」在「我也是為你好」面前,顯得格外蒼白。下面這個故事中,這位母親對子女愛情的干涉力度,可不是過年回家催催婚那麼輕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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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有故事的人發表的第1019個作品

作者:王淑梅

原標題:《我是女兒的法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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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的婚禮,我很滿意。

雖說,不能大操大辦了,我還是小規模地給兒子辦了一下。請了專業的婚慶公司,親戚朋友也是選了又選,最後定了六桌。婚宴也基本是按照我的意思,雖說不那麼奢華,但也的確夠精緻,客人們吃的很滿意也很高興。

現在,兒子和新媳婦已經回到我給他們準備的新房,喧鬧了一天的客人也都回自己家了,連老公也徹底放鬆下來,早早進卧室睡覺去了。

我很累很累,身體軟得像一灘泥,頭腦卻格外清醒,我一個人在心裡又把婚禮的整個流程「默」了一遍,確認真的沒有出現什麼失誤,心裡才放心下來。

家裡很安靜,安靜得我在客廳里都能聽到老公的呼嚕聲,哎,真是人老了,睡覺的動靜反倒大了。

「任務完成了。」白天,不止一個人這樣對我說。是啊,任務完成了,我也這樣對自己說。兒子結婚了,從此就要過自己的日子了。而女兒五年前,就已經結婚了,從為人父母的角度講,我的確算是完成任務了。

「媽,等我們都走了,你一定好好歇歇,這幾天太累了。」乖巧的兒媳婦和兒子剛才回他們新房之前,還特意囑咐我。我不知道別人在我這種時候會去做什麼,我是真的一點兒都不想去睡覺。

「時間過得太快了,兒子都結婚了!」白天,也有人這樣感慨。是啊,我兒子都結婚了,看著兒媳婦的父親把自己女兒的手放到我兒子手裡,聽著兒子喊他爸爸,我忍不住流下了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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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我女兒的手也是這樣被我老公交到了另一個男人手裡,那個男人是我精挑細選的女婿。但卻不是我女兒最想嫁的那個人。

我女兒最想嫁的那個人是她的大學同學梁俊,說起來,也是一個好孩子,對我女兒也很好,唯一的缺點就是家裡條件不好,父母都是農民,還有一個小妹妹和他差十歲,正在讀小學。聽說,他母親身體還不好,常年有病。

「閨女啊,我不是說梁俊不好,但他家負擔太重了,將來,你不但要和他一起養他父母,還要和他一起養他那個妹妹。」勉強撐著禮貌性地送走梁俊後,我就迫不及待地和女兒攤牌。

「沒事啊,我已經想好和梁俊一起努力了。」

聽女兒這麼說,我真後悔以前讓她吃的苦太少了。我不諳世事的女兒哪裡知道真實生活的艱辛?有情飲水飽的年齡,我又不是沒過過,誰不是從那個時候過來的?我也不是生下來就是她媽呀。

為了女兒,我決定做一回「法海」——拆散她和梁俊。

我不怕別人說我嫌貧愛富,為了我女兒,我不怕別人指著脊梁骨罵我。誰罵,就讓誰把自己閨女嫁過去啊,反正我鐵定了心絕對不允許我女兒嫁到那樣的家庭去。

我一方面緊急發動親戚朋友給女兒介紹對象,一方面開始苦口婆心給女兒做工作。真的是苦口婆心啊,那些天,我真是把嘴唇都磨薄了。

我把女兒帶到了離我們這個城市快二百里的一個山村,我的出生地。我在那裡出生、長到20歲,和她現在一樣的年齡。自從父母前後去世以後,我就很少回來了,至於女兒,我更是一次也沒帶她回來過。

那時候,我高中畢業,沒考上大學,我們那裡的學校很多年也沒人能考上大學。像我一樣能上到高中的女孩子,也只是為了在找婆家的時候籌碼高一點,沒人指望誰真的能考上大學。我也以為,我會和別的姑娘一樣,在娘家再養幾年,然後出嫁,至於嫁給誰,我不知道,別的姑娘也不知道。反正,有專業媒人早就把三鄉五里的姑娘小夥子們暗中稱了斤兩,到時候,半斤配八兩。或者說,那時候,各家的情況也都差不多,都窮,只是誰家弟兄多,誰家弟兄少,誰家窮,誰家更窮的問題。

但我母親,我女兒的姥姥,在陸續有媒人上門給我提親的時候,卻帶我去了一趟市裡,找到了她的老朋友,我叫她秦姨。

據說,母親和秦姨相識的時間比我年齡都長,在我還沒有出生的時候,秦姨在我們村「搞四清」,當時就住在我母親家,兩個年齡差不多的女人在那個年月結下了一段特殊的友誼——要說有多親密,根本也談不上,秦姨回城以後,她們就再也沒聯繫過。但等母親帶著我找上她家門的時候,秦姨還是熱情地接待了我們,並且慷然答應了母親拜託她的事情——在城裡給我找個婆家。

之後,秦姨把我介紹了老公。我老公的父親,就是我女兒的爺爺,那時候大小也算個幹部。我和他兒子確定關係以後,我就變成了吃商品糧的。這在當時確實是改變一個人命運的事情,從此,我就告別了那座大山,成了城裡人。

「如果,我當時嫁的人不是你爸,而是你姥姥家房後的那個人,現在你就不是大學生,而是初中沒畢業就得出去打工,去超市收銀或者在飯店給人端盤子,就像那個人的閨女一樣。」

女兒試圖給我講愛情,她認為我和他爸之間根本就沒有愛情,「你們就是搭幫子過日子。」

對啊,誰家不是過日子?王菲不也要吃飯睡覺嗎?說心裡話,如果單就老公這個人來說,確實不能讓我十分滿意。平常生活中,我們之間的分歧也很大,比如,我認為做人就應該不斷地追求進步,就像爬山,今天五米,明天至少也要爬到六米,即使爬不到六米,也要試著爬到五點一米。但老公從來不這樣看,他認為,能有一份穩定的工作,餓不著凍不著,就已經很好了,至於說往上爬,啥時候是個頭啊,就算你吭吭哧哧爬到了六米,你頭上不是照樣還有很多人嗎?

我說他不思進取,老公罵我勢利小人,為類似的事情,我們沒少吵架。說我勢利?我不勢利行嗎?別人家都是男的衝鋒在前,我有這樣的老公嗎?家裡已經有一個隨遇而安的人,我再淡泊名利,一家四口吃啥喝啥?

「媽媽,我不怕吃苦,我可以和梁俊一起奮鬥。」女兒看起來,像是下定決心了。

傻孩子啊,我在心裡說,你說出這樣的話,既證明你沒吃過苦,你壓根不知道一分錢逼倒英雄漢的窘境到底有多難,你從來沒有過借遍全村也沒湊夠兩元五角學費的日子,你沒有經歷過對生活失去希望,更不論絕望,同時也說明,你也沒有真正見識人家過的好日子到底是什麼樣的,媽媽,我,拼盡全力也只能給你們掙個溫飽,要想再前進一步,就看你自己的了。

再說了,一個女人真正美好的年齡也就那麼幾年,過了那幾年,再好的衣服也穿不出那個味道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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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個山村住了三天,我基本是不眠不休地給女兒談了三天,我舉了無數的實例,擺事實,講道理,無非就是要讓女兒明白——女人嫁人相當於第二次投胎,既然老天給了你這個機會,為什麼不牢牢抓住?連最傷人的話,我都說了,我說:閨女啊,就你自己來說,相貌可以算中上等,至於能力啥的,也就像你和梁俊上的那所大學一樣,只是個二本。要想靠你們倆人奮鬥過上好日子,而且是背著他爹媽和妹妹的情況下奮鬥,打個比方,就是人家坐汽車,你們不但沒車,要步行,而且還要像沙僧一樣挑著擔子步行,你們也就只能看得見人家汽車後面的灰塵了。

半年後,在我的精心安排下,女兒和女婿認識了,兩年之後,女兒出嫁了。

出嫁的前一天,女兒把自己鎖在屋裡,把之前的照片、日記,包括高中的課本,燒的燒,扔的扔,我知道,她最終還是接受了現實。

正像我預料的那樣,女兒婚後的生活波瀾不驚。結婚時,婆家給他們準備了房子,車子,雖然不能說房子有多大,車有多好,但如果要靠梁俊自己去掙,至少也需要二三十年吧。

像今天一樣,女兒的婚禮也得到了親戚朋友一致的誇獎,大家都誇我好福氣,女兒漂亮,找的女婿也算殷實人家,有一點小權,有一點小錢。

當然了,這些年也有我女兒不知道的事情,比如,三年前我兒子也大學畢業要找工作了,我偷偷帶了禮物去拜訪了女兒的公公,拜託他為我兒子牽牽線,最後,我兒子的工作還不錯,工作中認識了他現在的女朋友。雖說是普通工薪階層家的女孩子,但至少沒啥負擔。正如我在婚禮上說的,我們是沒有能力幫上他們,但至少我們能不製造阻力,只要兩個孩子同心協力,相信他們的未來還是很美好的。

是的,我承認為了女兒在婆家爭面子,我也做過許多以前不齒的事情,比如我會在女兒女婿上班的時間,去討好女兒的婆婆,陪她打麻將,陪她做美容……然後用自己節省的錢,給自己買禮物,卻告訴女兒,是她婆婆送給我的……

做這些事情的時候,我並不覺得有什麼委屈,我也不覺得她婆婆對我有所怠慢,我覺得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我的女兒,只要她能生活得幸福,哪怕我把她婆婆當老闆,她婆婆把我當僱工。

事實上,女兒也在慢慢適應她現在的生活,她終於活得像我希望的樣子,比如沒事就去做做美容,買買包包……

至於那個梁俊,估計她也早忘了吧。不但梁俊,女兒連她自己以前的事情都不提了,比如高中,比如大學,只要有人聊到這樣的話題,女兒馬上就像得了失憶症一樣,好像結婚前的所有日子都成了一片空白。

這樣也好!

如果梁俊今天沒有突然無來由地出現在我兒子的婚禮上,如果我女兒今天沒喝醉,如果我女兒喝醉之後沒說那句話,我也許會一直覺得這樣也挺好。

是的,我一向懂事聽話的女兒,今天醉了,不但醉了,而且醉得還很厲害,我擔心她隨便說話惹惱她公公婆婆,對,她公公婆婆也被作為嘉賓,被我請來了。

我扶女兒去衛生間,醉得東倒西歪的女兒,醉得搖搖晃晃的女兒,猛地掙脫了我的手,她說:媽媽,我恨你!

同一天,前後不差倆小時,我捧在手裡怕摔了含在嘴裡怕化了的兩個孩子,這個世界上我最愛的兩個人,我一心一意想讓他們過上好日子的兩個孩子,他們都對我說了一句心裡話:

兒子說:媽媽,謝謝你。

女兒說:媽媽,我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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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虛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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